第10章

“我可以和你一起洗澡嗎?”

寧秋甚至以為自己聽錯了。

在林霄很小的時候,一直和外婆生活的寧秋,有一次被母親接過去,帶到林霄家裏過節。

當時林霄可能是四五歲,也可能是五六歲,不過,林霄從小就長得比同齡小朋友大一號,他看着已經是個上小學的孩子了,但實則還在幼兒園。

林霄小時候又白又嫩,漂亮得像個精美的洋娃娃,還很懂禮貌,他看寧秋坐在沙發裏看書,就爬到寧秋的身邊去乖乖坐着,探頭探腦地看寧秋手裏的書,又把上面他認識的字一個個讀出來。

寧秋那時候在上初中即将升高中,見到這個林家的寶貝疙瘩,既知道這個小孩兒金貴不能得罪,實則也是喜歡的,因為這麽乖巧漂亮的孩子,很少有人不喜歡,他看林霄不認識有的字,他就把林霄不認識的字讀出來,讓林霄學習。

過了一會兒,保姆來抱林霄去洗澡,林霄不肯走,扒拉着寧秋不放,保姆說盡好話,林霄都不聽。

寧秋這下明白了孩子是惡魔這話的真谛,林霄乖巧的時候很少,大多數時候很嬌縱,寧秋只好說:“等你洗完澡,我再讀給你聽,你先和阿姨去洗澡可不可以?”

林霄歪着腦袋想了想,說:“你和我一起洗澡嗎?”

寧秋最後真和林霄一起去泡澡了。

林霄就是小孩子,坐在浴缸裏玩小黃鴨,把水灑得浴室裏到處都是,寧秋本來只是坐在一邊陪他,最後被林霄把衣服澆濕了,只好脫了衣服也洗了個澡,還洗了頭。

這算是寧秋唯一一次和林霄一起洗澡,但那時候的林霄是個五歲上下的孩子。

想到當年的事,寧秋頓時更加尴尬窘迫,而且生出很濃重的羞恥與自責感。

因為他在這時候能夠把面前的成年人,和當年的小孩子完全聯系在一起。

昨晚的事,瞬間讓他羞愧難當。

寧秋在這一刻,有種透心涼的痛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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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寧秋不能罵林霄,他只是對自己昨晚産生的“快感”産生極度的羞愧和負罪。

林霄可不知道寧秋此時的心理活動,他只是見到寧秋在他提出那個要求後就沉默了,而且神色數遍,最後停留在痛苦上。

林霄只好裝可憐,說:“哥,我背好像是破皮了,今天痛了一天,要不,你給我貼個創可貼。”

“啊?”寧秋這才回過神來。

“好吧,我看看。”寧秋收起那些羞愧負罪,看了林霄背上的傷。

在林霄背上左邊靠近肩胛骨的地方,有兩道抓痕,的确是破皮了,而且泛紅,看着就覺得疼。

寧秋不是蠢笨之人,于是馬上想到,這難道是自己給抓的?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他并沒有留手指甲,怎麽會抓出這種痕跡來,但他又不敢百分百肯定不是自己抓的,因為他有時候也會莫名其妙把自己抓傷。

寧秋默默地給林霄的傷處噴了藥,又貼上創可貼,最終也沒好意思問出這個傷是哪裏來的這種不要臉的話。

林霄說:“我背上有傷,自己洗澡的話,很可能會把傷處弄濕了,那個……呃……”

他好像是在解釋為什麽要和寧秋一起洗澡這件事。

寧秋的确也認可了他的這個解釋,心中的負罪感少了一點。

寧秋也不好拒絕林霄的要求,但他不想和林霄一起洗澡,于是只是幫林霄洗了後背,他就出了浴室。

看到林霄結實到健碩的身體,寧秋倒不會想到他小時候了,這也讓寧秋心中的負罪感再少了一些。

這個周末,寧秋都過得非常煎熬,他本以為,這事算是過去了,以後就好了。

哪成想,這事就是個死循環。

又過了兩周,在寧秋準備把之前那事完全忘記的時候,林霄再次爬了他的床。

這次,寧秋開始便堅決反抗了,他不讓林霄親他,而且嚴厲說:“林霄,你這樣做很不對。”

林霄很委屈地看着他,像只要往主人身上湊,但被主人打開的可憐小貓似的。

寧秋伸手開了卧室的燈,在明亮的光線下,寧秋認真地看着林霄,總算問出了自己一直想問的話:“為什麽要這樣做?”

寧秋自己已經去了解過了,知道即使是好兄弟,在一起互相手yin這種事,也不是人人都這樣做的,也許有人這樣做,但寧秋覺得自己不是可以接受這件事的人。

林霄紅了臉,他本就長得好看,這種時候,在燈光下,他漂亮得像毫無瑕疵,面孔甚至有些男女莫辨,他嘴唇被自己咬得很紅,一聲不吭。

寧秋看他這樣,便心軟了,伸手拉住林霄的手,勸慰道:“林霄,好了,別鬧了,回自己卧室去。你自己想做什麽,我不管你,你別來鬧我。”

林霄沉默地看着寧秋,并不離開。

寧秋被他氣笑了,道:“你走不走?”

林霄輕聲說:“我……我想和你在一起。”

他聲音太小了,寧秋甚至以為自己聽錯了,“和我在一起?”

林霄點頭,“嗯。”

寧秋道:“做這種事也不太好。”

林霄道:“你不喜歡嗎?我上次弄疼你了?”

寧秋:“……”

寧秋瞬間面紅耳赤,他突然覺得自己和林霄的談話沒有在一個頻道上,自己在說道德和責任,林霄在說愉悅和快/感。

寧秋也絕說不出你應該去找女朋友這種話,也許其他兄長會給弟弟傳授找女朋友這種事,但寧秋自己都一直光棍,他根本不通這一類事,而且他也覺得林霄年紀太小了,到時候真找了女朋友,女方懷孕了,那是否要結婚生下孩子來?

林霄現在自己尚且自身難保,還養得活老婆和小孩兒?

寧秋頭都大了,他覺得自己不是一個稱職的兄長,但他又不知道該怎麽做。

寧秋愁眉看着林霄,感覺和他說不通話。

林霄這時候倒退讓了,道:“新年晚會,你要來看嗎?我給你留票。我可以拿到前三排的票。”

寧秋這時候也不好拒絕,因為要是拒絕,那太打擊林霄了,他點了頭:“嗯,是元旦節當天嗎?”

林霄:“不是,是元旦假前一晚。晚上七點開始,在學校大禮堂裏,你可以來吧?”

寧秋應下了。

林霄不再鬧寧秋,他躺在寧秋身邊,低聲說:“哥,我想和你在一起,是真的。你以後不會結婚吧?”

寧秋此時才有點意識到林霄這“在一起”的意思,他愣住了,“嗯?”

林霄翻身撐着胳膊低頭看他,“你不要結婚。”

寧秋驚訝地對上他的目光,林霄說:“我也不結婚。”

林霄的語氣和話都非常鄭重,帶着少年人特有的赤誠專注,好像這是他唯一的信仰。

寧秋明白了林霄的意思,這麽久,他第一次鬧明白,林霄是“談戀愛”那種在一起的意思,所以,才會發生性關系。

而這反而讓寧秋松了口氣,因為,他之前一直以為林霄是有興致就會和人在一起做那種事,這也太沒原則了,太亂來了,如果是只和戀人保持性關系,這反而是正常的,是寧秋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只是,那個對象不是自己的話,就好了。

不過,寧秋也沒把林霄這“在一起”太當回事,他以為林霄是因為缺乏安全感,且此時太年輕,講這些話那真是和喝水吃飯一般平常,不太可信。

寧秋說:“你還小,等你畢業了自己掙錢養活自己了再說吧。”

林霄倒也不失望,他以為寧秋的意思是,自己都養不活,還想談戀愛養家嗎?這種話太沒有可信度了。林霄自己也認可這種觀點,他希望自己可以養家養寧秋。

但寧秋其實不是這個意思,他覺得林霄現在依附于自己生活,會對自己産生天然的依賴,而把這種生存壓力上的依賴誤認為是喜歡和渴望永遠在一起。而只有等林霄可以自己掙錢,自己養活自己,完全離開這種依賴後,他才能正确地審視自己的心理需求,那樣他的“愛”才是真的出自他自己判斷的感情。

寧秋絕不想林霄在感情上受到這種不公平的誘惑和對待,即使那個人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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