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世界竟然有武功
“王叔,新摘的枇杷,您拿着嘗嘗鮮。”鐘晚端着一個簸箕,站在王家院子外喊了一句。他見王大娘站在院子裏喂雞,便也打了個招呼。
“阿晚吶……”王大娘讷讷地說不出話來。
剛開始,鐘晚還會疑惑她怎麽變得如此寡言少語,後來漸漸習慣了,也就不覺得奇怪了。王大娘的反常似乎是從兩年前開始的,算一算,就是三黃離開的時候。
想到那只果然沒再回來過的白眼貓,鐘晚就一肚子氣。這兩年來他心也傷過了,還救助過不少小動物,可再沒像從前那樣撿一只回來養在家裏,感情是浪費不起的。
王伯山出來接過枇杷,連聲稱謝,“你怎麽送這麽金貴的水果過來,你這枇杷拿到市場上賣,得賣不少錢呢!”
鐘晚笑笑,“種這果樹時王叔也幫了不少忙,我明日就準備去市集上賣呢,總要留一些給鄰裏們嘗嘗鮮。”
兩年以來,鐘晚充分檢驗了種田金手指的效果,種果樹時也大膽起來,不拘于北方能種的蘋果梨,開始種起了枇杷、柑橘,甚至荔枝,種什麽活什麽,在承吳縣聲名大噪。有了先前因三黃而起的一系列事端,鐘晚本以為會有人眼紅來搶地,誰知卻什麽都沒發生。
“這麽多亞熱帶水果,還不如一只貓金貴。”
鐘晚雇了輛牛車,馱着這次的貨物到鎮上賣水果。承吳縣縣邑的市集在十鄉八鎮中最為繁盛,鐘晚每回來這裏擺攤,都能把水果全部賣完。他的水果比外地千裏迢迢運來的要新鮮便宜,如荔枝這樣的水果,更是受到縣中富貴人家的喜愛,每到時令水果成熟的時候,這些人家都會特地差小厮來買。
“喲,今兒的枇杷真新鮮。”縣尉家的小厮每回都來得最早,還樂于跟鐘晚攀談說八卦。這回他左右看了眼吆喝的攤販,神神秘秘地湊到鐘晚耳邊,道:“鐘老板,我跟你說,你可得避避風頭,最近這些日子,可別再來鎮上擺攤了。”
鐘晚疑惑道:“這話怎麽說?”
小厮一臉掌握了大秘密的表情,“哎,這也是咱縣尉老爺讓咱最近別惹事,我才知道的。說是上頭派了人下來,要來尋兩年多以前失蹤的探花郎。”
鐘晚隐約記得當初在布告欄上看到的告示,只是沒想到找了這麽久,那探花郎還沒有蹤影,說不定早就死了。
“這今上……就這麽急着尋那探花郎?這都兩年了……”
小厮尋到話頭,滿臉得色地透露道:“這你就不知道了。京都可是有傳聞的,說當初探花郎入宮時,碰見了绮羅公主,這位可是當今聖上最寵愛的妹妹。绮羅公主對探花郎一見傾心,求着聖上賜婚,就是這樣,探花郎才得了那禦賜府邸呢,将來可是要做公主府的!可惜呀,探花郎在新府裏遇刺,下落不明,绮羅公主可不得着急嗎?說是這兩年間還生了場大病呢!”
平時在鄉村裏寡陋寡聞的,偶爾聽聽京都的八卦,鐘晚不免覺得有趣,當即問道:“找人就找人,來咱們這小縣邑做什麽?難不成那才高八鬥的探花郎還會到這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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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朝四周看了看,壓低聲音道:“數月前,有人在咱們這兒的山路上見着一長相俊美的年輕人,在一間村屋前停了許久。村民心生疑惑,見那年輕人氣質不凡,面相眼熟,回去一對,可不就是那懸賞千兩黃金的探花郎麽!”
越聽越玄乎,鐘晚又和小厮八卦了兩句,接着做起生意來。天還沒黑時,他帶來的水果便順利賣完,鐘晚收拾好東西往鎮外停牛車的地方走,路過一座有一群人進進出出搬東西的宅院,擡頭一看,匾額上寫着錢府二字。
這些年鐘晚和錢員外無甚交集,自然不知道這錢府為何像是要搬家似的。他不欲多事,擡腿欲走,卻被一個管事認了出來。
“鐘夫子。”劉管事看着鐘晚的表情很是複雜,“不知你家的貓……”
“它老早就跑不見了。”鐘晚最不喜歡別人問他這個話題,當即斷了話頭。
劉管事嘆了口氣,道:“也是作孽。若不是當初那事……我們老爺也不會變成現在這樣。”
他這麽一說,鐘晚想起一年多以前聽過的傳聞。說是錢員外生了場怪病,每隔六個時辰便會通體寒冷不已,如墜冰窖,非得在炭火燒得旺旺的屋子裏才能緩解一二。難道說,那病到現在還沒好麽?
鐘晚客氣地關心了兩句,劉管事便道:“三公子如今在京中有了官職,便想把老爺接到京都去養病。一大家子,明日便會啓程,将來若有緣再見,還請鐘夫子寬恕則個。”
當初縣衙公堂鬧那一場,鐘晚早已不在意。白眼貓都跑了,想起當時拼了命也要保住它的勁頭,怪沒意思的。
因着想起舊事,鐘晚回村的一路上都悶悶不樂的。回到村屋裏,看着空無一人的房間,冷清得他連連嘆氣。一年前林元森說要出去游歷,離開了盈滿村。鎮上開花店的趙晴晴一直心系憨直的林大哥,得知消息後傷心了好一陣,沒過多久竟也離家出走去尋如意郎君了。
當初鐘晚孤零零地穿到這個小山村時,沒有一個朋友。三年多過去,人走了一撥,他又回到了初來時的狀态,除了有錢了一些之外,什麽都沒變。
哦不對,還不如以前呢,現在連錢員外這個對頭都要走了!
鐘晚傷春悲秋了一會兒,晚上看了一本講笑話的話本子,翌日起來時覺得心情不錯,才去田裏勞作。說來也奇怪,他幹了這麽幾年的農活,從沒覺得腰酸背痛過,皮膚好像也沒變差。不過這個金手指并沒有什麽用,鐘晚自認不是穿進宮裏或者高門大戶裏的少爺小姐,就算是皮糙肉厚點也沒什麽關系。
他一連在田間幹了十多天的活兒,準備把照顧果樹這些日子以來沒除的雜草都除掉。
“誰?誰在那兒?”第二十次回頭查看時,鐘晚有了一絲懼意。這些日子,他總覺得自己好像被注視着,可每每回頭一看,都看不見人影。
“回去拜拜犬妖吧。”自從三黃那只白眼貓跑走後,鐘晚便不再相信貓妖大人會顯靈。貓這種沒心沒肺的動物不值得信任,還是人類忠誠的好朋友狗狗比較靠譜。
他琢磨着回去找許大娘要一副犬妖的畫像,可快要到家時,卻被吓了一跳。只見他那間小村屋的籬笆前立着兩排手持銀槍的士兵,院內有三四個一身勁裝的黑衣人,正圍着一個穿着華貴的男人說話。
鐘晚愣了一愣,立刻轉身往來時的山路上走。可惜他的反應還是慢了半拍,一名士兵注意到他,大喊了一聲。鐘晚眼花缭亂之間,眼前忽然多了個黑衣人攔住了他的去路。他開口想要詢問,黑衣人卻根本沒給他機會,直接抓起他的肩膀一提,兩三個起落間,便把他拎到了為首的男子面前。
鐘晚還沉浸在“這個世界真的有武功”的震驚中,男人喊了好幾聲他才反應過來,對方是在問他是否是這間屋子的主人。
這種随便問一個村民就知道的事,鐘晚自然無法抵賴,只得點頭稱是。
男人眉宇間有種上位者天然的傲氣,跟鐘晚說話時也毫不客氣:“你認識兩年前失蹤的探花郎李星垂?”
鐘晚搖了搖頭。
男人嗤笑一聲,問:“你可知道我是誰?”
“朝廷命官?”按照賣水果時小厮的說法,這人應當就是所謂的“上面派下來的人”。
旁邊的黑衣人很有狐假虎威的氣勢,立時吼道:“大膽!這位是當今聖上的胞弟,安王殿下。”
此時此刻,或許應該跪下來表示自己的驚恐。但鐘晚在山野間生活慣了,不習慣這種場合,一時間竟然說不出話來。
安王好歹有點王爺的氣度,不想跟他一般計較,“本王已多方打探清楚,三月前,李星垂的确來過盈滿村,還在你的屋子前伫立許久。你說不識得,便是不識得嗎?”
鐘晚抑制住想翻白眼的沖動。怪不得這王爺沒當上皇帝,一看就是從小被寵愛的幼子,說話這麽沒邏輯。
“安王殿下有所不知,草民兩年前曾養過一只貓,在這承吳縣頗有名氣,且草民精于種植之術,探花郎也許感到好奇,所以——”
“荒謬!”安王斜瞥了他一眼,凜然道:“星垂在京都什麽沒見過?一只貓而已,還不值得他大驚小怪。你若是繼續顧左右而言他,休怪本王不客氣。”
鐘晚欲哭無淚。這位王爺,你看上去似乎很喜歡那什麽探花郎,可不認識就是不認識,總不能因為探花郎多看了這屋子兩眼,就要落罪吧?
安王沉吟片刻,上下打量鐘晚一身的粗布麻衣,頗有些嫌棄地道:“罷了,看你這山野村民,也說不出什麽名堂。星垂既然特意來這裏,必然有他的道理,不是你這屋子有什麽機關,就是你這人有問題。秦風,留一隊人駐守,把他帶上,啓程回京都。”
“什麽?”鐘晚情不自禁地出口,士兵們立刻齊刷刷地看了過來。他憋住氣,不敢再造次,內心卻猶如車禍現場般一片狼藉。
他的田!他的地!他的果林!
這特麽的都什麽跟什麽!
作者有話要說: 貓主子的影響無處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