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37章

說是兩三日,對于胡雲笙而言,仿佛眨眼間,他們就到岸邊了。

下了船,踏在堅實的土地上,胡雲笙長長地出了口氣,這就到岸了。

秦牧站在他身側,“怎麽了?”

“沒什麽,”說着,胡雲笙又嘆了口氣,“逍遙的日子總是很短暫啊。”

秦牧會心一笑,他又何嘗不是呢,在海上的日子平靜安逸,像極了曾經夢想過的田園生活。

“等治好你的翅膀後,我們就回赤雲山,數不清的安靜歲月等着我們呢。”

聞言,胡雲笙面色總算好受一些,點點頭,“嗯。”

秦牧拿出藏在心口處的帕子,執起胡雲笙的手,放在他掌心之中,“你先拿着,去阿滿叔家的茶館等我,我去找曹绮辭行。”

胡雲笙心念微動,勾了勾秦牧的手掌心。

在船上的兩個多月,他們從來都沒有商量過,找到滄海水晶之後,是不是要休息一段時間?又或者還是要即刻動身,前往蜀地。

不約而同的,他們都選擇了即刻動身,不需要商量,不會要知會,或許兩顆心早已做過交流。

這就是阿娘說過的心有靈犀一點通嗎?

進入茶館,胡雲笙選擇了一處靠窗的位置,點了兩杯湖州龍井,又要了盤炒花生米,準備悠悠閑閑地等秦牧過來找他。

然而,一切的惬意都消失在了茶桌和牆壁緊挨着的那處。

那裏有一片不算大的蛛網,上面挂着許多蚊蠅,一只指甲蓋大小的蜘蛛正在享受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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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享受了,胡雲笙就不大愉快了。

果然還是海上快樂,一上岸就遇到蜘蛛,很糟心。

胡雲笙招來小二,指指桌腳邊的蛛網,小二滿口道歉,火速拿來掃帚把蛛網連帶蜘蛛都清理了個幹淨。

即使确認那處一點蛛網的痕跡都沒有了,胡雲笙也不願意再坐在這裏,一手一個端起茶杯,由着小二幫他拿着花生盤,上了二樓,尋了個雅間安靜坐着。

怕剛才的事情再發生,這次小二主動走在前面,推開雅間門,先進去巡視了一圈,确定這間雅間打掃妥當,沒有髒污殘留,才請了胡雲笙進來。

雅間門關閉,胡雲笙雙手捧着茶杯,看着窗外人來人往。

突然驚奇地發現了一件事,這件事像是吃到美味烤魚一樣讓人興奮。

——剛才看見蛛網和蜘蛛,他似乎并沒有很害怕,和害怕相比,倒是厭惡的情緒更多一些。

他沒有以前那麽怕蜘蛛了。

胡雲笙曾經以為,不論長到多麽大,不論怎麽像人,他的內裏本質上更像是一只蝴蝶,害怕天敵害怕蜘蛛,是刻在骨子裏的東西。

無論他變得如何強大,無論那些蜘蛛在他面前是顯得多麽脆弱可欺,他都會像是一只随時會被蛛網粘住,掙紮不休,最後淪為蜘蛛美餐的蝴蝶一樣,害怕、逃跑、避讓躲閃。

但是在剛才,他沒有那樣做,他很淡定地叫來店小二,很淡定地看着店小二處理幹淨蜘蛛,很淡定地換了雅間繼續等待。

究竟……是什麽時候有這麽轉變的呢?

胡雲笙不知道,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是在秦牧出現以後。

秦牧是個讓人感覺很舒服的人,和他待在一起,總是會不自覺的撒嬌、耍賴、玩樂。

胡雲笙笑出聲,一想到秦牧,心情就會變得很好。

……

秦牧沒有讓胡雲笙等太久,很快就出現在雅間門口,随同他一起來的,還有一串糖葫蘆。

如今這麽炎熱,胡雲笙從窗口探出頭去,沒有發現任何一家販賣糖葫蘆的小店,路上也沒有賣糖葫蘆的車。

胡雲笙:“在哪兒買的?”

“曹将軍府上搶來的。”

“哈哈哈哈哈。”

胡雲笙解決掉三顆,剩下兩顆大方地給了秦牧,“請你吃。”

秦牧抱拳作揖,“謝謝胡少爺賞賜。”

“一會兒吃過午飯,我們就走吧,要不要回去叫上戈沙?”胡雲笙敲打桌面,他們兩個人的行李不多,簡單收拾一下就能走,快馬加鞭趕回去找戈沙,最多也就浪費一日。

秦牧搖頭,“戈沙要照顧三個孩子,我們把他叫走了,誰來照顧燕城他們?”

胡雲笙:“也對哦。”

“不帶他,我們兩個去就好,”秦牧摸摸胡雲笙的頭發,“放心吧,我給戈沙寫了一封信,由曹将軍的信鴿送過去了。他們現在住在客棧,安全隐患太多,我讓他投奔曹老将軍。曹将軍有一支部隊,是負責沿海安全的,不參與和大雁的争鬥,那裏最安全。”

“嗯。”胡雲笙舒舒服服地伸了個懶腰,“你安排就行,我聽你的。”

秦牧:“赤雲山那邊如何了?”

胡雲笙:“老樣子,狼爹爹知道我們要去蜀地後,已經安排小雀先從赤雲山出發了。小雀腳程可比馬兒快多了,等我們到的時候,他一定已經等在竹林邊了。”

他們出來這半年,有胡雲笙在,和赤雲山的聯系從來都沒有斷過,妖力凝聚而成的“信鴿”比普通信鴿快且安全。只是只能聯絡大妖和半妖,普通人看不到妖力更看不到信件內容。

秦牧垂目,他盡力安排戈沙去了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卻沒能擋住小雀前往蜀地,曾經發生過的一切,會重演嗎?

“大将軍?我的将軍?您老人家在想什麽呢?”

胡雲笙久等不到秦牧回答,擡頭一看,這人居然走神了,叫他都沒反應。

只差一步,若是秦牧再不回神,胡雲笙作惡的手就要沖上去捏他臉了。

秦牧:“小雀從來沒有離開過赤雲山,我有些擔心……”

“大可不必,”胡雲笙按住話頭,“狼爹爹來信說,小雀妖力突飛猛進,已經有化人的趨勢了,這半年不見,個頭蹿高不少,狼三叔已經打不過他了。”

“況且,他一路上都從山間小道和樹林間行走,野獸打不過他,也碰不到什麽有組織的人,他那麽聰明,不會有事的。”

“萬一……”

“不會有萬一,”胡雲笙捂住秦牧的嘴巴,眨眨眼,試圖誘拐秦牧轉移注意力,“你有這個精力,怎麽不多關心關心我呢?”

秦牧呼吸一窒,喉結滾動,雙臂伸展,抱緊胡雲笙,“三顆糖葫蘆夠吃嗎?”

剛才在胡雲笙的監督下,秦牧吃掉了剩下的兩顆糖葫蘆。

他們在出海之前,糖葫蘆曾經一度是胡雲笙最愛吃的零食,一次必須要吃掉兩根甚至更多。

如今兩個多月沒沾,只是三顆,怎麽夠吃?

胡雲笙勾手擡起秦牧的下巴,左右打量,似乎是在欣賞什麽美食。片刻後終于滿意地點點頭,“吃什麽糖葫蘆,你不好吃嗎?”

秦牧笑:“這倒也是。”

……

親密粘膩的一吻結束,秦牧點了許多胡雲笙愛吃的菜,兩人笑鬧着吃完午飯。

期間,曹绮安排人送來了兩匹千裏良駒和兩包幹糧。

短暫地休息過後,兩人出發。

一路快馬,很快來到滄河岸邊。

好巧不巧的,曹绮和副将正在此處巡邏。

于是前腳剛打過招呼道過別,這會兒有撞見了,場面似乎有一些尴尬。

曹绮大笑,“這是又要告別一次?我可沒有多餘的千裏良駒送你們了。”

“夠了夠了,”胡雲笙擺手,“曹将軍辛苦,這會兒天氣正熱,小心中暑。”

秦牧的話則就言簡意赅多了,“我和他意思一樣。”

這如果是記筆記,可能就會只剩下兩個字——“同上”了吧。

或許是當兵的人問候方式總是如此特別,曹绮沒再多言,抱拳已示聽見了,然後就走了。

秦牧道:“道別道了兩次了,我們也該走了。”

胡雲笙點頭,“嗯,船小,先讓馬兒走。看看這兩千裏良駒到底聽不聽話。”

“哈哈哈哈哈,那聽你的就是。”秦牧大笑。

阿笙總是有奇妙的想法,他願意這樣做 ,那就随他,縱使最後馬兒不聽話跑了,秦牧也有自信能夠把馬追回來。

只要阿笙高興就好了。

胡雲笙很興奮,催促河中央的船家快點靠岸,迫不及待地想要開始這個試驗。

滄河彎彎曲曲的一長條,幾乎就要用自然的方式,把滄南地區從大雁分立出去,距離京城較近的河段是對峙最為嚴重的地區,距離遠了,河兩岸的士兵就都是心有靈犀地裝樣子了。

甚至偶爾還會有比懶大賽,你方三天不巡邏,我方就巡邏時間睡大覺,仿佛是在隔空放話,誰先認真誰就輸了。

京城附近沿線對峙嚴重,部分商隊、兩岸百姓,能繞道的紛紛繞道。一時間,河上的船夫忙都忙不過來,岸邊排起了等待渡河的長隊。

時間一長,曹绮發現這中間的商機,安排一小隊部隊扮做船夫,美名其曰緩解兩岸往來渡船壓力。實際上,賺渡河錢賺到睡夢中能笑醒。

胡雲笙招呼的船很快靠岸,船夫幫忙牽馬。胡雲笙定睛一看,這不是個老熟人麽?

同時,船夫也認出了秦牧和胡雲笙,露出一口大白牙,“秦少爺、胡少爺,好久不見~”

正是和他們出海走了兩個多月的年輕士兵。

船也不是普通的載人客船,是曹绮用退役戰船改造的,兩匹馬上船後,再載秦牧和胡雲笙完全可以。

胡雲笙看馬兒會不會跑的計劃落敗,不高興的扁扁嘴。

秦牧扯起他的嘴角,“這樣不是更好?我們不用頂着大太陽在岸邊等了。”

小船夫一邊撐船一邊笑,感慨道:“兩位真是越來越像了。”

胡雲笙就着秦牧扯他的手扭過頭,“像?”

“是啊,我十一歲時候跟着父親去雁北,有幸見過秦小将軍,和現在一點都不像。”船夫小兵回憶道。

胡雲笙扳扯下秦牧的手,抓在手裏,不讓他再捏臉,“哎,你原來什麽樣?”

秦牧:“……那我得想想。”

胡雲笙小聲嘟囔,“我怎麽沒覺得你變了,有變嗎?”

小兵今年十三,十一歲也就是兩年前,可對秦牧來說已經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那會的他是什麽樣子?他也記不起來。

船夫小兵劃着船,一雙懵懂感嘆的眼睛,期待地等着兩個人給他答案,和他一起感嘆。

誰想這兩個人仔細認真地回憶了半天,最後得出結論:“一定是你記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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