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解郎……”傻子停住了哭聲,愣愣看着辰夙,“解、郎?”
許是甚少開口的緣故,他的嗓音有些沙啞,那細小的聲音仿若生着絨毛,落在辰夙耳中,只覺骨酥筋軟,竟是說不出的受用。
他應了一聲,心頭有幾分悵然。
“自從娘親過世之後,就再沒有人這樣叫過我。”他嘆氣,“姐姐也開始喚我的大名,她厲害得緊,說我該長大了。”
那個能埋在娘親懷裏撒嬌的小郎君,已經随着那日的大雪一同埋葬,之後父親趕赴沙場,就再沒人将十二歲的他當做孩童。
“其實我不喜歡別人這樣叫我,不過你的聲音還算入耳,我就不割你的舌頭啦。”辰夙摸了摸傻子的頭發,将他摟在懷裏。傻子也不知聽不聽得懂,乖乖被摟着,耳朵突然被咬了,也只是小小抽着氣,将自己縮得更緊。
“你有名字嗎?算了,不如我幫你取一個。”說到這裏,辰夙高興起來。他最喜歡給別人起名字,當下便有了個絕妙的念頭:“有了!你這麽傻,又癡癡呆呆,不如就姓傻,叫癡癡吧。傻癡癡,你聽到了沒有?”
傻子不說話,呆兮兮地趴着。辰夙現在已經發現,除了“解郎”,這家夥幾乎什麽都不願說。
不過這樣也好,他只會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就只是自己一個人的東西。辰夙雖然擁有無數,但卻從來沒有過這樣一個傻子。這人比美玉柔軟,比黃金溫暖,會說的話比犬獒要多,心思卻又比常人更少。
還有什麽比這更令人滿意的玩物呢?
辰夙便将傻子養了起來。
自從有了傻癡癡,辰夙的生活變得很有意思。
往日裏他除了去看望姐姐和外甥,就是同在這邊新交的朋友們四處喝酒,其實也沒什麽趣味。故此一有了新的玩具,他就推拒了許多宴請,一門心思在家玩樂。
傻癡癡之前被打傷過,胳膊也不太靈便,玩起來總不盡興,辰夙便找來大夫給他診治。大夫開了不少藥,搖頭直說作孽,辰夙沒怎麽在意,只是盯住了傻癡癡的手指。
直到那個時候,他才發現傻癡癡的十根手指頭都被人弄斷過。許是接得不好,骨頭長歪,原本修長漂亮的手指變得七扭八斜,非常有礙觀瞻。大夫說需要捏斷了再長,可辰夙見到傻癡癡用不了筷子,只能低頭舔舐盤中食物的樣子,覺得非常好玩,就将事情延後,打算過一陣子再說。
“解郎、解郎!”傻癡癡小聲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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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夙應了一聲,慢條斯理放下筷子,直到呼聲愈緊,才悠悠擡起頭,發現原來是他又将湯勺掉進了碗裏。
現在兩人總在一處吃飯。傻癡癡的手指不靈活,辰夙又故意給他挑了沉甸甸的翠玉鑲金勺,吃一頓飯,倒要脫手好幾次。
原本傻癡癡不會找人求助,直接用手去撈,被辰夙用筷子狠狠敲得手背發腫之後,就再不敢自己動手,而學會了叫“解郎”的名字。
解郎是請求,是哀求,也是唯一能回應他呼喚的那個人。
辰夙把碗端到身前,伸手将湯勺撈出。手指沾了碗底的燕窩,黏糊糊的很不清爽。他便拿着湯勺舉到傻癡癡的面前。
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傻癡癡已經知道這時候自己該做什麽。他扒住辰夙的手,低頭吐出灼熱而柔軟的舌尖,認真舔舐起湯勺上的燕窩,連帶辰夙的手指,也舔得幹幹淨淨。
人的舌頭卷過手指的感覺很好,沒有狗那麽粗糙,軟軟的有些發癢,心裏也酥酥的。辰夙非常滿意,拍拍他的頭,飯也不再吃,直接将人拉進屋,抱起丢上了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