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王爺走了,卻留下一根刺。
辰夙拍拍腦袋,走回卧房,看到傻癡癡正皺着眉頭喝藥。
苦澀的藥味彌散在空氣中,沖得人腦仁生疼。辰夙從外面随手拿了碟白玉卷,倚在床頭邊吃邊看傻癡癡喝藥。
“想吃嗎?”辰夙笑眯眯地問。傻癡癡苦得直伸舌頭,被這麽一問就飛快點頭。辰夙拈起一塊,放到傻癡癡嘴邊。
傻癡癡被他喂慣了,乖乖張開嘴,可剛剛觸及到甜絲絲的氣息,香甜軟糯的糕點就一下子遠去了。
“哈哈,不給你。”辰夙笑得直打顫,兩三口把一碟子點心吃的一幹二淨,還特意把空盤子給傻癡癡看,“誰讓你猶豫半天。以後再遇到選誰的問題,不管另一個是誰,都要選我,記住了嗎?”
傻癡癡愣愣看着他,突然撐着床頭支起身子,揚頭在辰夙唇邊輕輕偷了甜甜的一吻。
他親得有些猶豫,只試探地舔舐辰夙沾着糖粉的唇瓣。可就是這樣笨拙而遲緩的動作,辰夙竟然沒有來得及躲開。
他像是變成了一截木頭,不會說話,不會動,呆呆矗立床頭,任憑另一個大活人抱着自己,竊取唇間留存的甜意。
咦?
辰夙想。
他的手心在微微發汗,俊俏的臉蛋已經變成了猴屁股,耳邊全是嘭嘭的鼓點,細細一聽,竟是從自己心口傳來的。
“……真苦。”
良久,辰夙才想起怎麽說話。他慢慢嫌棄了這麽一句,雙手卻珍惜地捧住傻癡癡的臉頰,額頭抵住額頭,氣息纏綿氣息。
“報複我,嗯?”辰夙低語,“小混蛋,我要報複回去。”
“唔……”
屋子裏靜悄悄的,黏膩的水聲分外煽情。辰夙非常專心,無比投入,直到傻癡癡奇怪地戳他的臉,他才發現自己臉上早已一片濡濕。
“你吃的藥可真苦,把我眼淚都嗆出來了。”辰夙解釋,眼睛眨也不眨,“癡癡,等你好了之後,可不要……”
他咽下了自己的話,忽而一笑:“我糊塗了,這有什麽。我待你這麽好,若你不傻了,肯定會更喜歡我。”
晌午過後,另一位王大夫也來了。
這位大夫出人意料的年輕,看着也就比辰夙大幾歲。辰夙尋思嘴上沒毛,辦事不牢,還想再換個人選,那位年輕大夫已經診斷完畢,撸起袖子在藥箱裏找來找去,最後尋出一堆鉗子榔頭,滿當當擺了一桌子。
“這是要做什麽?”辰夙問。
“回侯爺,我要把這位公子的指骨全部用這個敲斷,再用這個夾住,然後……”
“且慢。”辰夙聽着就覺全身汗毛聳立,眉頭皺成了疙瘩,“十指連心,這樣豈不是要把他活活痛死?”
王大夫不以為然,斷骨重續哪裏有不疼的?但面前站着的傻瓜畢竟是位侯爺,便恭謹答道:“我會先讓公子服下麻沸散,一覺醒來,骨頭就已經接好。至于之後麽……是會疼一些的。”
“就不能讓他一直服用麻沸散嗎?”
“這可使不得。”王大夫趕忙擺手,“這藥損人心智,吃多了會變成癡呆。”
本來就已經夠傻了,要是再傻下去,連人也不認得就糟糕了。辰夙想着,最後勉強點了點頭,對傻癡癡道:“癡癡,大夫來給你治手啦。”
辰夙摸着傻癡癡歪曲的手指,很希望能突生神力,一下給他扯直了。傻癡癡聽明白他的意思,神情一亮。
見狀,辰夙也不好說要不就不治了這樣的話,只是心疼地捏了又捏。
希望能稍微不那麽疼一點吧。
因傻癡癡服藥不久,擔心藥性相沖,所以王大夫便将時間定在申時。正好有些東西需要準備,辰夙親自指揮着仆從忙來忙去,王大夫反倒得了空閑。他身邊沒有藥童仆從,自己拿着榔頭又擦又磨,倒也自得其樂。
過了會兒,傻癡癡挨挨蹭蹭地挪到他身邊,把自己的手伸出來,擺在他的面前。
“大夫……”他想了想,又做了一遍經常做的動作,将拇指、食指、中指搭在一起,小心翼翼問,“行、不行?”
王大夫反應很快:“你是問寫字還是畫畫?”
傻癡癡搖頭,又點頭。這比動作難捉摸,王大夫也就不求甚解,直言道:“我看公子雙手形狀,當是下過一番苦功的。也不瞞你說,日後握筆是可以。但骨頭傷得太重,想恢複如初,難啊。”
說出這番話,他是有所準備的。這位公子雖然看起來目光明亮,但舉止異于常人,顯是心智受損。對這類病人,他也有所接觸,本以為這個看起來嬌貴無比的公子會勃然大怒、號啕痛哭,再不濟也是黯然神傷——這些麻煩其實他不想招惹,但醫者父母心,他一向不喜歡隐瞞病人。見這人雖傻,但又不是全然糊塗,故此王大夫才将實情告知。
結果出乎意料,這傻公子只是稍微愣了愣,有點傷心,但很快又高興起來,活動着不靈便的手指握來握去,好像現在就已經迫不及待。
王大夫不禁心生恻隐。
他檢查的時候就發現了,傻癡癡雙手皆有筆繭。老繭是反複摩擦所致,若不再握筆,頂多三四個月便能消去。而傻癡癡指骨斷裂已有半年之久,繭子的痕跡依然可見,非有十幾年如一日的苦練不可。
他或許曾是一位可用雙手執筆的畫師,這樣的天才并不太多,當世最有名的一位……
王大夫心裏惋惜地嘆了口氣,又道:“公子能心情暢達,真是再好不過。等指骨愈合,便可盡情揮毫,做自己喜歡的事了。”
“嗯,喜歡!”傻癡癡用力點頭。
話音未落,辰夙冒着酸水的聲音就追來了:“喜歡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