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三節
《Kiss Me Goodbye》是一首很老很老的英語歌,太老了,以至于林妲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這裏不會有這首歌,因為她去過的歌廳,還有她自家和朋友家的卡拉OK機子裏,都沒這歌。她認識的人裏,除了她媽媽,也沒誰會唱這歌,所以她特意點了這首,準備蒙混過關。
正在這時,賽蒙回來了,聽說是在找這首歌,馬上打包票說:“有,肯定有。”
林妲不相信:“不會吧?我說的是很老很老的那首英語歌,不是王力宏那首。”
“我知道,肯定有。”
“別的歌廳都沒有的。”
“別的歌廳怎麽能跟‘藍色海洋’比呢?”
賽蒙一下就找到了林妲說的那首《Kiss Me Goodbye》,幫她點了,把麥克風遞給她:“是這首吧?”
她賴不掉了,只好接過麥克風,站起身,輕輕唱起來。
一曲唱下來,把個包間唱得鴉雀無聲,不知道是因為這歌太傷感了,還是因為這歌太古老了,總而言之,就是把大家都唱得安靜了下來。
過了一會兒,幾個人好像恢複了知覺一樣,不約而同地評論起來:
“哇,唱得真好聽啊!”
“看不出來啊,小姑娘的嗓子這麽成熟。”
“瞧瞧,這才叫音樂,現在那些東西,太淺薄了。”
“你小小年紀,怎麽會唱這麽老的歌?”
詹濛濛替她解釋說:“這是她媽媽的最愛。”
又是一陣贊嘆:
“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肯定是音樂世家!”
林妲慌忙聲明:“不是,我媽不是搞音樂的,是教英語的。”
“難怪這麽會唱英語歌。”
詹濛濛說:“其實她媽媽唱得比她更好,主要是代入了自己的情感和親身經歷,所以聲情并茂。她媽媽和她爸爸就是歌裏唱到的那個樣子。他爸以前結過婚,為了追求她媽,不惜抛妻棄子。她媽呢,其實還有更好的人追求,但她媽見她爸把婚都離了,成了孤家寡人,不想辜負她爸一片心意,就跟她爸結了婚。哪知道她爸爸出國之後,故技重演,有了新歡,就抛棄了她和她媽媽。”
林妲驚呆了,沒想到詹濛濛會當着這麽多人的面爆她家的料,感覺像被人當衆剝光了衣服一樣,只想挖個地洞鑽進去。
幾位聽衆也全都不吭聲了。
這時,一直在悶頭翻歌本的少東家突然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驚喜地嚷道:“我終于找到一首會唱的了。”
幾個人全都開始起哄:“好啊好啊,快唱快唱。”
少東家自己用遙控選了歌,屏幕上出現了歌名《Linda》,張學友原唱。他沒站起來,就坐在原座,懶洋洋地唱着。
說來奇怪,雖然林妲從來不知道有這麽一首歌,但卻覺得旋律很熟悉,特別是那個英語部分“Linda Linda Linda Linda”,簡直就能跟着唱出來。她發現其他人也一樣,好像都能唱那句,一到那裏,大家就都唱了起來,那句一過,又都停了下來。
結果這首歌成了那天的“絕唱”,再往下就沒人點歌了。唱完歌,從“藍色海洋”出來後,已經很晚了,少東家問:“你們住哪裏呀?我送你們回家。”
詹濛濛報了地址,開玩笑說:“你剛從外國回來,知道路嗎?”
“有GPS衛星定位系統。”
“A市這幾年街道變化神速,又到處修路,有GPS也不好找,還是我來開吧。”
“你有駕照?”
“當然。”詹濛濛掏出駕照晃了一下,“新時代的女性,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寫得了代碼,查得出異常,殺得了木馬,翻得了圍牆,開得起好車,買得起新房,鬥得過二奶,打得過流氓。”
少東家被逗笑了:“呵呵,太厲害了!”
車童把少東家的車取來了,詹濛濛開心地大叫一聲:“哦也!寶馬6系,還是敞篷的呀?乖乖!太拉風了!”說着,就到車童手裏去搶鑰匙。
車童不肯給,少東家發話了:“給她吧。”
詹濛濛接過鑰匙,喜滋滋地坐到駕駛室裏,林妲正想坐到後座去,少東家把她攔住了,指了指前座:“你坐前面吧。”
“不,還是你坐前面吧。”
“我怕死,不敢坐前面。”
林妲以為他開玩笑,後來才發現他真的很怕,完全不顧男人的體面,不時地吆喝:“有人!有人!”“紅燈!紅燈!”“剎車!剎車!”
詹濛濛咯咯笑着,把車開得風馳電掣,好像存心把少東家吓得尿褲子一樣。
到了目的地,詹濛濛停了車,但還戀戀不舍地坐在那裏不肯出來:“哇,太過瘾了!好車就是不一樣!”
少東家問林妲:“你住哪裏呀?我送你回去。”
“我就住這裏。”
“你們倆住同一棟樓?”
“不光是同一棟樓,還是同一層,同一套房間。”
“是嗎?親戚?”
“不是,濛濛是我同學,家在外地,她在做暑期工,公司離這裏比較近,住在我家。”
“哦,那我省汽油了。”
少東家走了之後,詹濛濛責怪說:“你幹嗎說我借住在你家呢?就說我家也在這棟樓,他不就以為我父母也是大學教授了嗎?”
“你事先沒說麽。”
“這還用我說?我看你是故意的。我叫你去,是做陪襯的,你倒好,在那裏喧賓奪主。”
“我哪裏有喧賓奪主?”
“你唱的那首歌。”
“那不是他們逼着我唱的嗎?”
“逼你唱你就唱?你不會推脫?”
“你不是也在那裏嚷嚷要我唱嗎?”
“我當然要嚷嚷,不嚷就讓人看出破綻了。”
“我哪裏知道你是在假嚷嚷?”
詹濛濛自我開解說:“算了,唱個歌也沒什麽,況且是首老掉牙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