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二節
當晚林妲和媽媽通話的時候,氣還沒消,劈頭蓋腦地說:“媽,你說對了,陶沙真的是有家室的。”
“哦?我原來以為如果他們兩個當中有一個是有家室的,那應該是賽蒙,沒想到是他。”
“為什麽有一個就會是賽蒙?”
“因為從你談的情況來看,賽蒙心思比較活泛,也不拒絕一夜情什麽的。但那個陶沙,好像比較死板,他不是說他相信‘愛情可遇不可求’嗎?所以我覺得他還有點可能沒家室。但怎麽說呢?有些人就是太善于僞裝了。你爸爸那時也是這樣,言行舉止都像是沒結過婚的,讓人完全想不到他有家室。”
林妲猛然發現自己已經在媽媽的老路上走了一大截了,看來真是像媽媽說的那樣,愛情這玩意兒太厲害,陷進泥坑都是不知不覺的,等到發現,已經太晚。
媽媽好像聽見了她的心聲一樣,安慰說:“不過他還不算太惡劣,畢竟在不算太晚的時候就把自己有家室的事說出來了。你陷得不深,知道得早,對你算是件好事。”
林妲本來想說“什麽好事不好事的,我根本就沒陷進去麽”,但她覺得媽媽心明眼亮,看她的心思就像賽蒙看詹濛濛的化妝一樣,自己以為裝得萬無一失,人家一眼就看出來了。
林妲索性跟媽媽交底算了:“我不知道我算不算陷得很深,但是我知道他有家室的時候,覺得心好痛。很生氣他騙了我。”
“如果他沒對你表白過,應該也不算騙你。”
“他沒直接對我表白過,但我覺得是。”
“那是你自己的感覺。只要他沒直接表白過,就算沒表白。哪怕他有意誤導你,你也不能讓他對你的感覺負責。”
林妲覺得媽媽說得有道理,只怪她自己自作多情了。
林妲問:“你說他是不是跟他妻子感情不好才跑回國內來的?”
“感情不好幾乎是一定的,他女兒六七歲了,那他們結婚也有七八年了,如果加上婚前相處的時間,可能在一起上十年了。男女相處上十年,多半都有些感情問題了,即使沒嚴重到離婚的地步,也不會像新婚時那麽熱烈,彼此都有點厭倦。如果你要把他搶過來,也不是不可能。但那樣做值得嗎?如果孩子判給他,你還得做後媽,那個你受得了嗎?”
“賽蒙說美國一般都是把孩子判給女方。”
“就算孩子判給女方,他也永遠是孩子的父親,他得經常去探視孩子,也就得跟他前妻見面,孩子有個頭疼腦熱或者畢業就業之類大事,他還得随叫随到。也就是說,他永遠都不可能割斷與孩子的聯系,那個也不是人人都能忍受的。”
“爸爸跟你結婚之後,是不是也經常回去看他跟前妻生的孩子?”
“他倒是不經常,但像他這麽無情的男人有幾個呢?而且這種無情男人對誰都無情,你看你爸爸對你不也一樣嗎?”媽媽總結說,“還是別沾有家室的男人吧,後患無窮,很沒意思,到最後搞得你對愛情一點興趣都沒有了。”
林妲跟媽媽通過電話後,決心徹底從爛泥坑裏拔出來,哪怕陶沙就是酒會上那個“驚喜”,她也不會為他打扮了。
她給賽蒙打了個電話,開門見山地說:“那條黑裙子,麻煩你幫忙退掉。”
“你不去酒會了?我真的很需要口譯,任務都給你分好了,你要分管一片的。”
“我會去的,但我沒錢買那條裙子,我就穿自己的舊裙子吧。”
“裙子算我送你不行嗎?”
“我怎麽會收你的東西?”
“那就算陶沙送的,行不行?”
“他送的我更不會收。”
賽蒙誇張地說:“哇,就為了你這個‘更’,我就要興奮得半夜睡不着了。你展開來說說,為什麽陶沙送的你就更不會收呢?”
林妲本來想說“他是有家室的人”,但她怕賽蒙理解歪了,幹脆不提,只緊扣主題:“我在跟你說正經的,你盡早拿去退掉,我從來不收男生送的禮物。”
“如果不是禮物呢?比方說工作服?”
“哪有這麽貴的工作服?要送工作服,你給每個口譯都送一件我就收。”
“那這裙子不是砸在手裏了?”
“誰叫你不先問我一下就買的?”
“不是我買的,是陶沙買的。”
“他又沒看過我手機裏的照片,怎麽知道買這條裙子?”
“他和你心有靈犀還不行嗎?”
“別編神話了。”
賽蒙很認真地說:“不是編神話,真是他買的。他聽我說了黑裙子的事,就跑去買了一條。跟你看中的那條不完全一樣,但基本相同,就是貴一點,長一點。”
林妲發現自己又要動搖了,馬上斬釘截鐵地說:“不管是誰買的,也不管你說什麽,我都不會收。好了,就這樣說定了,再說我就生氣了。”
“好吧,裙子你不收可以,但你一定要參加酒會,我指着你了。周六你們早點開始打扮,到時候我去接你們。”
打完電話,林妲忍不住跑去向詹濛濛彙報黑裙子的事。
但詹濛濛劈頭就是一盆冷水:“不可能是悶悶買的!他到現在都沒找到工作,掙的一點美元早就花光了,你看他自己穿的那都是什麽呀!天天都是那件黑汗衫,圓領的,還是地攤貨,拾破爛的老頭子才穿那種東西。裙子肯定是賽蒙買的,他知道你舍不得花那麽多錢買裙子,怕你穿太破爛了丢‘藍色海洋’的人,所以先替你買下,再從你工資裏扣。”
“但我工資不夠扣啊。”
“他知道你的為人,不夠扣你會補上的。”
林妲沒什麽可辯駁的了,只好說:“如果賽蒙退不掉裙子,我是不是該買下來?”
“別怕,他退不掉可以送給我。”
“那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