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洗頭
在河邊,有一只類似狼一樣的巨型動物領着自己的小崽喝水。小崽毛絨絨,歪着腦袋迷糊糊瞅着水中的倒影。
崽媽媽看見小崽不喝水光瞅着水面,從喉嚨裏發出一串咕嚕聲。
小崽聽見,不情不願俯下身子低頭喝水。
隐在河邊的一人聽見野獸的低喝聲,連忙爬起來悄悄鑽進叢林裏。自齊腕斷了右手,他已經連着三天沒捕到食物,餓了三天。
這三天,他不敢走進森林,也不敢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怕遇見紮西,更怕紮西尋到他。無論是碰到紮西,還是他尋到他,都将必死無疑。為了活命,他只能在森林外捕獵。但野獸大多出沒在森林中,所以一連幾天下來,在河邊沒碰到一個可食用的野獸,再者,碰到了也因自己那條斷手不夠靈活捕捉不到。看見野獸從自己手中跑掉,他不由嫉恨紮西,發誓回到食人族部落,必定尋仇。
食人族部落離這甚遠,他若是再捕不到可食用的東西,怕是餓死在路上。自知憑着一只斷臂捕不到野獸,所以沿路搜集了一些藥草,放進溪邊,那些藥草有着迷幻藥的成分,人吃了不出一個時辰便陷入昏迷,大型野獸吃了也撐不過三個時辰,靠着這些藥草,想着不出一天就能捕獵到一頭食物飽餐一頓。誰知守了好幾天沒一只野獸上當受騙。
心灰意冷之際,卻突然聽到野獸低吼聲,當即欣喜若狂,鑽進叢林,只等野獸喝了他灑了大劑量藥草的溪水,前去捕捉。
在叢林走了好幾天,李欣頭皮發癢。以前下雨時,她還能在雨中洗個頭,穿着衣服洗個澡什麽的,可如今好幾天不下一場雨,身子洗不了,頭也洗不了。
往常,習慣了兩三天洗一次頭,洗的最不勤快的一次是一周洗一次,那還是暑假每天宅在家裏打游戲時創造的記錄,因為不出門,不見人,所以就邋裏邋遢的撐了一星期不洗頭。
可現在,每天在森林裏,樹林裏鑽來鑽去,鑽出一身臭汗和一頭油膩,不洗頭還真難受。
這天一大早,她實在忍受不了,拖着男人的手比比劃劃,意思是尋個河,她想洗頭發。
男人在整理昨天獵到的一只地鼠,見她比劃着嘴又比劃着頭,以為她口渴,從後面掏出一個野果遞到她手上,然後繼續剝鼠皮。
她還以為他們倆早已心意相通,一個眼神就能心領神會,誰知只是她單方面的心意相通,李欣不由因男人不理解而生惱怒。她懂男人每一個表情的含義,而他卻不懂她!這不公平!就好像她付出了那麽多心血,對方卻一點心血也沒付出!不對等的付出怎能不讓她惱怒?
他皺眉瞪着她就是嫌棄她話多,讓她別說話。他面無表情就別他正忙別打擾他。他裂開嘴角就是他心情愉悅,她可以撒潑。他好像生性面癱,慣常就這三個表情。
好像這也難怪,她理解起來不難。反倒她表情和動作肢體語言異常豐富,經常搞得他頭暈眼花,理解錯含義。
這樣一想,李欣的那點惱怒消失殆盡,她輕輕拍拍男人肩膀。皺巴着臉撓頭,撓完又攤手給男人看。她指甲上占了一層白色腦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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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盯着腦油,這才明白過來,她是想洗頭。
通往部落的唯一近路就是穿過這座森林,他們已經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再走三分之二就可以回到部落,見到親愛的紮西族了。若現在去尋找小河流,就代表着他們要多走一些路程,因為河流只有一條,那就是貫穿森林中心的那條。此刻,他們的位置離那條河流說不上進也說不上遠,走的快的話大概半天就能到達。
但為了盡快回到部落,不耽誤功夫,他選擇忽視她。
他還沒懂她的意思啊?李欣拉着他再解釋。
男人卻是一臉不耐煩,不想聽下去了,随後指使着她将他剝好的地鼠架到樹幹上,等會兒生火烤着吃。
他是聽明白了?但是卻不打算帶着她去尋河水?李欣哼一聲丢下地鼠,他太壞了!頭都不讓她洗!
男人聽見啪一聲,回頭看,女人鼓着腮幫子賭氣的坐在地上,旁邊是無辜的地鼠。她又拿食物不當回事兒,沖過去,撿起地鼠,戳到她臉前。
他的臉很黑,不說話,只冷冷的盯着她。李欣突然一縮,恐懼起來。這些天,他對她太好了,以致她都快忘了他殺人不眨眼,冷血無情,是個惡魔。
他見不得她畏縮的模樣,緩和下表情,蹲下來,與她平視,拍了拍她的頭。不拍不要緊,一拍果然發現女人頭頂油膩膩,連他都有點忍受不了。他們已經習慣這種生活,十天半個月不洗頭是常事。雖然那麽久不洗一次頭,但頭發也沒有這般油膩過。怨不得她受不了,非得洗頭。
李欣啃着烤地鼠,心理咒罵。只知道威脅我恐吓我,暴君!遲早要離開你!
吃完早飯,有了精神後,李欣發現他們走的路好像是之前走過的。她不由奇怪男人是不是迷路了,但他脾氣那麽臭,臉那麽黑,她可不敢說他迷路。況且他一言不發走那麽快,好像急着去投胎,她更加不敢忤逆他了。
大太陽曬到頭頂的時候,李欣聞到一股奇異的血腥味,這味道很濃,整個森林幾乎都可以聞到。她去看男人,顯然他也聞到了,他對她做了個不要動的手勢,讓她在這兒等着,他去前方探路。
李欣乖乖點頭,抓緊手裏的一把小刀,這是男人給她配的,原是男人挂在脖子裏的小物件,見她常盯着看,便送給了她,這把刀不算銳利,應該說很鈍,沒多大殺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