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可能也許大概真的是自己想多了,許錦歡再次安慰自己。

但是程澈震動的手機就仿佛自己的心一樣。程澈打開手機,嘴角挂起微笑,程澈是很少笑的,酷似酸腐的知識分子,扛着棍子,看誰不順眼就随時要杠上一杠。

許瑾歡側目,安安靜靜的看着程澈的異常行為。

筷子磕打在碗上,發出清脆的響聲,沒有驚動程澈,反而把許瑾歡自己吓得一機靈。

許瑾歡放下碗筷,挽了袖子,一邊拿起手機,一邊問:“是誰啊?”

程澈打字的手明顯一頓,許瑾歡看他沒擡頭,說:“一個朋友,你不認識。”

許瑾歡将手機解了鎖,笑道:“你還有朋友是我不認識的啊。”

程澈繼續打字,嘴上也沒停:“是啊。”

許瑾歡手抖了一下,手機已然自動黑屏了,不死心再次試探:“哦?是什麽人吶?幹什麽工作的?說不定我見過呢?”

程澈發完了信息,放下手機:“說了你不認識。”說完這句話,程澈也放下碗,揚長而去了。

許瑾歡苦笑,不認識?程澈啊程澈,你還是對我知之甚少,你話裏話外都是對我的防備,我怎麽看不出這個人對你來說是重要的呢?

許瑾歡看着群裏的消息,嘆了口氣。

走到書房外面,猶豫再三,還是敲了門。

程澈隔着門問:“什麽事?”

許瑾歡心想着,我這是連門都不能進了嗎?嘴上措辭:“你明天有空麽?謝南……”

程澈三請舒禾才約到人,當下正高興着,又聽見許瑾歡這樣問,當然不可能答應,更何況還加上了謝南兩個字,程澈更是去不得,謝南向來和他不對付,況且程澈以前最是嫉妒謝南與許瑾歡的關系。

程澈斷然拒絕:“又是和謝南那群狐朋狗友去喝酒吧?我不去。”

許瑾歡聽到這樣的回答并不意外,只是對他的用詞感到惱火,狐朋狗友?許瑾歡想笑,卻是笑不出來。

包廂裏面,燈紅酒綠。

許瑾歡來得早,面前早已橫着豎着躺了許多空瓶子。謝南向來是兩面派,長輩面前乖巧得體,朋友面前向來不避諱,那腿上早已躺了幾個婀娜多姿的女子,或是耳畔私語,或是言笑晏晏。

許瑾歡左邊坐着鐘世新,右邊坐着鄧放。

這幾人當中,許瑾歡與謝南最是親密,最喜歡的是鐘世新,因為鐘世新寡言,兩人性格多處相似,最信得過的卻是鄧放,鄧放為人忠實,也是唯一一個舍棄繼承,從事編制內教師的。

在謝南的大嘴巴之下,許瑾歡再沒有隐私,有關程澈那點破事幾人也都知曉。

鄧放倒是勸着:“別喝了,傷了胃。或許是誤會?我看程澈不像是那種人,他的文章寫得不錯,不像是能做出這種事情的人。”

鐘世新倒是陪着許瑾歡喝了不少,話沒多說,一句便說在了許瑾歡心坎上:“你自己也是男人,他怎麽想的,你能不知道。”

鐘世新說着,看了一眼手機,倒是眼角都有了笑意。

許瑾歡問:“嫂子?”

鐘世新笑着點頭:“怕我喝多了,說來接我。我出去打個電話讓她放心。”

鐘世新出門之後,許瑾歡倒是帶着羨慕的問鄧放:“嫂子是懷了幾個月了?”

鄧放數着:“那我倒是記不清了。不過我記得老鐘跟我說的時候正是學生期末考試的時候,那時候是元月,到現在得有五個月了吧?”

許瑾歡也回憶着:“嗯,三個月才能報喜吧,那得有八個月了。真幸福啊。”

鄧放也笑着,歲月已經在他的眼角畫出記號,一圈細紋:“願得一心人,白首不分離嘛。”

許瑾歡嘴裏咋摸着這兩句話:願得一心人,如果得不到程澈的心,那又怎麽能夠白首呢?

這樣想着,鐘世新打門外走進來,身後還帶着個尾巴。

謝南坐起來,看一眼,又陰陽怪氣的說:“喲?什麽風把您吹來了?”

鐘世新後面正是跟了一人,二十左右模樣,眉目帶星,白面紅唇,一身牛仔,正是青春義氣時候。那人不說話不像外表一樣,開口就是低沉的嗓音,許瑾歡他們常說他是跟着他的幾個外甥學抽煙抽壞了嗓子。

謝南又叫着:“小舅舅!”嘴裏聽不出半分尊敬。

鐘照煜露出一口白牙,卻是朝着許瑾歡:“瑾歡哥哥~”

許瑾歡頭疼着看着鐘世新,眼裏分明說着:你怎麽把這祖宗帶來了?

謝南嘴裏嚷着:“跟你說了多少遍了,不許叫許瑾歡哥哥,否則我就要比他低兩個輩分了。”

鐘照煜确實是謝南最小的舅舅,才讀大學,這個舅舅都是被這群外甥們帶大的,鐘照煜最喜愛許瑾歡,大概是在許瑾歡那裏得到了許多溫情,是謝南從來沒有的吧。

鐘世新拉過椅子坐下,他原來的位置已經被鐘照煜占了,一邊嘆氣一邊解釋:“在外面看見照煜,聽說他瑾歡哥哥在這,死活要跟着進來。”

許瑾歡也是無奈,但對這鐘照煜也是寵溺,他本來是并非獨子,家中兄妹反而沒有這麽親,換句話說,許瑾歡是把鐘照煜當弟弟看的。

至于那鐘照煜心裏存了些什麽心思,許瑾歡還沒放在心上。

再說那程澈約了舒禾吃飯,心情甚是舒暢。

“你說我的文章有問題?問題在哪裏?”程澈存了幾分意外。

“主人公只是個普通人,怎麽會知道如此多的高檔品?并且看起來十分精通呢?”舒禾毫不晦澀的講。

程澈下意識想反駁,舒禾卻又說:“我明白你的意思,在現實當中,這種人确實不少,再說現在信息時代,想了解一種東西,是挺容易的。但這是創作,普通人,小人物——這是主人公的定位,想必你也很清楚,要想寫好一個人物,得從不同角度來襯托,細節最是重要。你也明白,在現實社會,每群人都有一層看不見的圈子,圈子把我們隔離,飲食、消費都可以看出不同。”舒禾喝了一口水,“就好比你手上的腕表,是用來襯身份的。”

程澈思索良多,最終只說出倆字:“《圍城》。”

舒禾笑道:“不巧,《圍城》正是我最愛的書。”

程澈如同卸了包袱一樣,說:“但其實外人就看這些外在的東西,看我的腕表,看你的西裝。要是我也是百萬富翁,想必腰封上面寫的淨是拍馬屁的吧。”

舒禾贊和:“哈哈,我在出版社倒是見過不少這樣的,曾慕名拜讀——”

“怎樣?”

“食不下咽啊。”

“哈哈哈…”

程澈笑着,他的腕表在陽光下反光,反射在舒禾臉上,一瞬間睜不開眼。程澈像是吐苦水一樣:“說實話,我認得一個有錢人,但就跟你說的一樣,我與他各自屬于不同的圈子,總沒有共同話題,我與他說話,就不會像和你說話一樣輕松。”

舒禾拿起酒杯,同程澈碰了一下,半是欣慰的說:“所見略同。”

程澈這一頓飯吃的是叫一個舒适,如他所說,同喜歡的人在一起聊舒服的話題,才是最好的生活狀态。

兩人從小飯館走出去,程澈微醺,舒禾倒是清醒,将他送上了出租車,自己才徒步走到地鐵站。

程澈站在自家門口,意外看見兩個人,一個青年摟抱着的正是自己的同居男友——許錦歡。

程澈醉中品出幾分味道來。心情有些莫名的煩躁,他就像捉女幹一樣向兩人走去。

“你們在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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