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火百合篇之買走小攻的土豪癡兒受(一)
火百合,形似火焰,光彩照人。花團錦簇間,好似圖圖燃燒之烈焰,灼灼綻放的,是它滿心熱烈愛意和滿腔濃濃歡喜。與紅玫瑰的熱情有所不同,它的愛更為兼容,不僅有愛情的一往情深、傾心而盡,更含親情的無私奉獻、悉心呵護,所以它的愛,更為純粹、真摯,滿含祝福之意。
若要問火百合想要什麽樣的愛情,它會優雅地擺擺花枝,淡然道:一個能點燃我所有熱情的人。這個人可以不優秀,可以不聰明,甚至可以呆呆笨笨,但一定要讓它覺得溫暖,讓它看到一顆堪比無暇水晶的純澈之心。
所有百合均好純潔,火百合也不例外。它喜歡天真爛漫的性格,熱衷愛護不被世事污染的純真,所以它會愛上仿如掉落凡塵的小天使,甘願為那外表單純癡傻、內裏卻嵌有玲珑剔透之心的小天使,奉上一切。
如果能擁有火百合的愛情,小天使在它無微不至的關懷愛護下,定會成為最美滿快樂之人,一輩子都無憂無慮、安然幸福。
李錯是個棄兒,其生父不詳,母親李蘭茹則是鹿波市著名紅燈區的一名賣肉為生的妓//女。李蘭茹生了他卻沒用心養他,甚至厭惡他,所以為他取名“錯”,意味着李錯的出生就是個最大、最不該發生的錯誤。
在李錯能走能跑能撿垃圾養活自己之後,李蘭茹便撇下李錯這個拖油瓶,帶着這些年做這一行賺的錢,回到鄉下,埋葬過去,改了名、從了良、嫁了人,過上了全新的幸福生活,再沒回到過鹿波市,更當李錯從來不曾存在過。
但李蘭茹也不算完全良心泯滅,她還是為李錯買下了一所貧民窟裏的破房子,并為李錯上了戶口,戶口挂名在鹿波市貧民窟的房産下,讓李錯有個栖身之所和名正言順的身份。
即使如此,李錯還是過得極苦,六七歲大的孩子,本應在父母懷裏撒嬌要糖吃的年紀,卻已見識過各種腌臜和下九流的人和手段,他聽過隔壁街頭流莺一夜連接好幾個客的牆角,見過小混混被刀捅死橫死在街頭、腸子都掉出來的場景,還遇到過惡心的戀//童癖差點将他拖走強//暴。
所以明明還是個孩子,李錯的心智卻完全不小,甚至他還狠到拿刀直接劃花了原本雌雄莫辯像極了他母親的臉,那一道從眼角蜿蜒至嘴角的疤痕,配上他總是陰沉沉的眼神,讓他看起來兇悍而狠厲,但也正是這道疤,護住了他,讓他免受那些變态的騷擾,能夠暫時安然長大。
這樣渾渾噩噩靠撿垃圾過活,不知不覺李錯也已十歲。這天,就在他翻找垃圾,想找一些別人扔掉的可以保暖的冬衣時,他興奮地發現了一床還算幹淨的厚厚棉被,不由連忙跑過去想撿回去,生怕被別人搶了先,錯失這樣的幸運。
而就在李錯跑過去,準備抱起被子的時候,他簡直無法置信看到了什麽,他揉揉眼睛,再認真看去,竟真的看到被子裏正睡着一個一歲左右的小娃娃!
只見小娃娃酣然睡着,胖乎乎的臉蛋生得極為玉雪可愛,柔軟貼服的黑發、白白嫩嫩的臉、又長又翹的眼睫毛、圓潤的小翹鼻子,還有嘟嘟像櫻桃一樣紅的小嘴,而他身上則僅着一件紅肚兜,襯得他越加眉眼如畫,恰似個年畫小仙童。
這樣的孩子明顯不該是棄兒,因為他看起來實在太幹淨,又長得太胖乎乎了,但他卻又被裹于被子裏,扔在這郊區的垃圾堆裏……
李錯擡頭望了望四周,發現只有幾個常常在此處垃圾山撿垃圾的熟人,并未有什麽異常,不由有些不知所措。
一時想不到該怎麽辦,李錯只能在原地站着不動,突然他聽到胖娃娃嘤咛了一聲,不由下意識低下頭,卻見小娃娃不知何時翻了個身,手指頭也含到了嘴裏,一雙肉乎乎的胖腳甚至還用力地蹬了蹬,圓潤粉嫩的腳趾頭們張了張,顯然是正在做什麽美夢,那可愛的樣子,真真看得人心都要化了。
而李錯的心确實瞬間便化了,他瞬也不瞬地盯着安睡的胖娃娃,不由緊張地咽了抹口水,然後他再次環顧了下四周,這才轉回視線,試探着伸出手,試了好幾次,才終于輕輕戳到了小娃娃的胖手臂。
Advertisement
嬰孩的皮膚是極為嫩滑的,那樣柔軟的溫暖觸感,代表着汩汩流淌的生命力和新生的力量,這即是生命的奇跡。
而這樣的奇跡,能觸動任何一顆冷硬的心,即使是鐵石鑄成,也能融化極寒的冰,即使萬年不化。李錯的心不似鐵石般冷硬,更沒有冰雪的寒意,他只是個普通的、渴望家庭溫暖的迷途中的孩子,所以他立刻被這種奇跡震撼住了,以至于久久都無法成言。
忍不住擡手又摸了摸嬰孩兒的臉,李錯竟然覺得鼻子有些發酸,連眼眶都澀澀的,讓他一時有些情緒激動,難以自已。
想想也是可笑,小時候母親抛棄他離開時,他沒流一滴淚。因為實在太餓去偷了幾個肉包子,被追着打時,只是咬着牙硬挺。幾歲大的時候被戀//童癖抓住,拿玻璃碎片劃傷了那變态的臉,變态的血流了滿臉,他也沒有哭。現在卻因為觸摸到生命的溫暖而滿心辛酸,想要流淚,這真是有些諷刺。
苦澀地微微閉上眼睛,李錯高高仰起頭,将即将奪眶而出的眼淚逼回去,當他再次低頭看向小娃娃的時候,他的眼神驀地變得剛毅而堅定。
“如果你也沒有人要,以後就做我弟弟吧!我們都是被遺棄的人,但我們可以組成一個新的家。”李錯伸手握了握小娃娃的肉手,唇邊溢出一抹溫暖的笑容,雖然因為臉上的疤痕顯得有些可怖,但他的眼神卻是溫柔之極。
“你不說話,便是同意了。我們都是棄兒,便喚你小棄吧!”說着,李錯又皺皺眉,覺得實在不好聽,但他一天書都沒讀過,自然不識得什麽好聽的字,想了好久,才靈光一閃,低聲笑道,“不叫小棄可以叫小七啊!數字七,聽着就吉利。”
“小七,七七,以後我就是你哥哥,我會好好照顧你的!”話音落,李錯便隔着被子抱起小娃娃,小心地将孩子抱回自己用來裝東西的破三輪裏,又在垃圾山裏翻找了一些可用可賣的東西,便騎着破三輪往家裏而去,有史以來第一次,心裏不再滿是迷茫,而是充滿了對生活的滿滿希望。
從此以後,我便不是一個人了!
只要一想到此,李錯就忍不住勾起唇笑了起來,笑得一對極為漂亮的桃花眼瞬間像是沾染了一抹春水,再配上他右眼眼角的一顆血紅色淚痣,即使臉上有一道疤痕,都擋不住灼灼夭夭的桃花綻放,也難怪他要毀了自己的臉,太過出色妖嬈的容顏,不适合三教九流的貧民窟。
成功偷偷将小七抱回家裏,當李錯把小七放到床上,才驀地松了一口氣,心裏也總算踏實下來,他看了看家裏還剩下的吃食,不由皺皺眉,翻找出存了很久才存下來的一百元錢,回頭看看還甜蜜睡着的小七,決定拿這錢去為小七買一瓶奶粉回來,再買一些嬰孩兒用品。
現在李錯所生的時代,一百元還十分值錢,可以買很多東西,所以當李錯提着大包小包回來的時候,立刻就被幾個才輸了錢、看誰都不順眼的街頭混混攔住了。
“喲!這不是錯弟弟麽?錯弟弟這是發了什麽橫財,買這麽多東西,讓哥幾個看看,都買了些什麽?”黃頭發混混說着,示意身邊兩個人去搶奪李錯手中的袋子,卻不料李錯極力反抗,幾個人頓時扭打起來,扭打間,李錯抓傷了其中一個人的臉,立時惹來幾人下黑手的毒打。
“操!老子想看看你東西,是看得起你,還敢還手!給我往死裏揍!”
雙拳難敵四手,很快,李錯就漸漸不支,但他從小就知道挨打的時候要護住頭,于是他連忙蹲在地上準備抱頭撐過去,又看到買的那盒奶粉滾了出來,不由急急伸手去撿,卻猛地被一棍子夯在了後腦勺上,瞬間昏死了過去。
看李錯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後腦上還流出鮮血,幾個混混也有些害怕,但他們見黑巷子裏沒有人,便立刻扔了棍子跑了,留下散落一地的生活用品。
就在李錯的呼吸越來越弱、越來越弱,直到呼吸停止的時候,他突然渾身一顫,猛地倒吸一口氣,驀然睜開了雙眼。這雙眼卻絕不是一個十歲孩子該有的眼神,那眼神極冷極厲,還帶着嗜血的狠戾,仿佛一匹孤狼,獨行在深夜中,為生存而掙紮、為地盤而張開獠牙。
醒過來的李錯從地上坐起來,他摸摸後腦勺,卻摸到透着冰冷涼意的鮮血,不由脫了外衣,用以綁住後腦傷處,緩解血流的速度。
做完這,李錯看着自己明顯小了數倍的手,不由緊緊皺起來,有些不解現在是何情況,因為明明剛剛他還在幫會與人血拼,有人用鐵棍擊中了他後腦,他當場昏了過去,而現下他卻來到一個熟悉又陌生的巷子,連身體都縮水了。
莫非是重生?
四處環顧了一下環境,越看越眼熟,李錯不由回想起很多年前小時候住的街區,那附近就有這樣一條巷子。
此時再透着路燈看看自己的手,李錯驀地笑了起來,低聲嘆道,帶着幾分無奈和自嘲:“重生……像我這樣的人生,有重生的必要嗎?也許別人想要重來一次,那個人……卻絕不是我。”
回想起堪稱悲慘的近三十年人生,李錯完全不明白重生的意義,只因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是別人口中的社會渣滓、低賤混混,活着就是為了活着,沒有目标、沒有前途,所以,何必呢……重生……
就在李錯想不管自己的傷,就這樣死在這裏的時候,他記憶一亂,屬于十歲的新鮮記憶驀地湧了上來,讓他想起來出門的原因,也憶起來曾經從未在他記憶裏出現過的小七。
眼神驀地一亮,李錯終于發現生命中出現的變數,于是他連忙撿起散落一地的東西,急匆匆往家裏趕,忘了頭上的傷,忘了情緒的悲觀,忘了一切,只想迅速回去看看,看是否真有這樣一個人出現在了他孤獨的生命裏。
回到家裏,李錯打開門,第一眼就看到正在床上玩着自己腳丫子的胖娃娃,胖娃娃已經睡醒了,嘴裏正啊啊啊地叫着,也不知道在玩什麽,但卻一副很高興的樣子。
“小……七?”
忍不住輕輕喚了這麽一聲,李錯擡起腳步緩緩朝小寶寶移去,不自覺便眼眶有點發熱。當他走到床邊,看到小七大睜着烏溜溜的大眼睛,終于忍不住勾起唇笑了起來,也明白他重生回來的意義是什麽。
改變人生,從現在開始。這就是他重生的意義。
不想再做人中敗類,不想再孤單一人,不想再窮困潦倒,不想再走上原本的老路,他要努力賺錢、認真生活,做一個堂堂正正、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因為他有了需要照顧的弟弟,他要給弟弟創造最好的條件,給弟弟樹立最好的榜樣,讓弟弟能讀上書、住上大房子、開着小車子,将他沒體驗過的一切都全部代他體驗一遍!
而現在,他有未來二十年的記憶,又正處于即将到來的最出名的“淘金時代”,他自然知道該怎樣做好準備,去闖出屬于自己的事業,做一個真正的男人。
小七,哥哥會做你最堅強的後盾,讓你衣食無憂,幸福快樂。因為,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重生的意義。我相信,我努力了,有一天我也會獲得幸福,真正地改變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