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那個時候,卿哥還沒出道。不過,在學校裏還挺有名的。畢竟帥成他那個樣子的,真的很少。”
艾長樂沉吟着說。他的語氣悠緩,像在講述一個遙遠的結局圓滿的童話。
“我當時還在念小學,可小可小了。也,可矮可矮了。我從小時候開始就很矮,一直都坐班上第一排。而且大概是因為矮吧,高年級的學生來找麻煩,我都是首當其沖。”
“那天,美術老師讓我們畫水果。老師很漂亮,也很會在課堂裏培養學生的興趣,她讓我們把自己最喜歡吃的水果帶到學校去,課堂前半個小時畫畫,最後十分鐘,大家一起分享水果。”
“我帶的是香蕉。但是還沒到學校,就被幾個高年級的學生攔住了。他們搶了我回家坐公交的錢,還搶走了我的香蕉。然後我就哭了。嘿嘿,我小時候特別愛哭鼻子,他們都說我是小女生。”
“但是呢,天無絕人之路,就是那天,我遇到了卿哥。”
當時,已經是高中生的聞卿把他抱起來,拿自己随身帶的紙巾給他擦眼淚,擤鼻涕。擦拭的動作極其輕柔,仿佛面前的不是一個小人兒,而是一只極度容易破碎的花瓶。
“別哭了,沒人欺負你了。”
聞卿喜歡小孩子,這是即便三十幾歲也保留的特質。在孩子面前,他會露出最溫柔的一面,哪怕是摸摸人家軟軟的頭發,他也是極滿足的。
“謝謝哥哥。”艾長樂委屈得不行,但聞卿勸了他之後,他便立即停止了掉眼淚,倒不是覺得自己不委屈了,而是覺得——
“哥哥,你好帥啊。”
聞卿笑了,露出皓白的牙齒:“你才多大?就知道什麽是帥?”
艾長樂知道自己的身高拉低了年齡,于是據理力争:“我當然知道了!帥就是哥哥這樣的。我,我已經二年級了,又不是三歲小孩。哥哥幾年級?”
“我高中,跟你不在一個學校。不過你應該是第四小學的吧?咱們也挨着。”
“嗯!”
艾長樂從背包的最下面掏出他珍藏的棒棒糖,剛才那幾個學生來去匆匆,沒有翻他的小書包。
“這個給哥哥吃,謝謝你!”
聞卿的眼神落到那支用淺藍色包裝紙裹起來的棒棒糖,伸手接了過來:“看起來很好吃,謝謝。”
“不用謝!哥哥叫什麽名字?”
“聞卿。”他動了動唇,然後從書包側邊的口袋裏掏出一枚水蜜桃,遞給眼前的小人兒,“作為回禮,請你吃桃子。”
“這個桃子,好大哦......”水靈的眼珠子滴溜溜直轉。
“不僅大,還很甜。”聞卿揉了揉他的頭發,“好了,去上學吧,別遲到了。”
那一天,陽光如春風般溫柔,靜悄悄灑在聞卿身上,如金色的輕紗籠罩在他的肩頭,溫柔,神聖,深情流轉。
“就是這樣哦。”
艾長樂撫摸着已經吃飽的山竹,“盡管後來同學們都笑我畫的不是桃子,是屁股,但我還是很開心。一顆一百分的糖,完全可以讓我忽略一分的苦。他真的是很溫柔的一個人,有了他,我會相信一切美好的事情。”
他喃喃正語,殊不知,身後已經走來了一個人。
“——小桃子。”
“嗯?!”
艾長樂渾身一僵,讪讪回過頭去,尴尬又不失禮貌地擡手一揮:
“Hi......卿哥,這麽巧啊。”
聞卿戴了鴨舌帽和口罩,即便是這樣,身為鐵杆粉絲的艾長樂還是一下子就把他認了出來。
“在幹什麽呢?”聞卿開口詢問,仿佛已經忘記剛剛聽到的故事。
“我跟流浪狗玩呢,這不,這兩天沒戲,所以就出來玩玩嘛。卿哥你,什麽時候來的啊?我剛剛自言自語來着,都瞎說的哈哈......”
有沒有聽到他剛剛說的那個肉麻無比的邂逅?
“剛到。”聞卿戲谑地彎起眸子,“怎麽?在說我的壞話?”
“沒有沒有!”艾長樂連忙擺手,吓得毛毛汗都出來了,“我怎麽會說卿哥壞話呢我不會的,我發誓!”
“知道你不會,開玩笑的。”聞卿在山竹面前蹲下,試探着,伸出手去摸它的腦袋。
艾長樂看着那只骨節分明的手背有一根青筋微微凸起的手,春心蕩漾。
自從山竹開始信任艾長樂之後,對人類也放下了心防,有人來給它順毛,它當然美滋滋地坐享其成。
“汪~汪汪~”
“卿哥也喜歡狗嗎?”
聞卿嗯了一聲:“喜歡,但是沒養。經常在外面拍戲,沒時間照顧。”
“也是,你平時那麽忙,照顧自己都照顧不過來,哪還有時間去管寵物呢?”
“你經常來喂它?”
“嗯!”艾長樂蹲在他旁邊,“我還給它取了一個名字,叫山竹。嘿嘿,你看它的毛,黑乎乎的,跟山竹多像!”
“嗯。”聞卿想,小桃子是不是給所有喜歡的東西取名,都是食物,“其實,我也時不時來看它,不過沒有你來得勤。”
“真的啊?!”艾長樂驚呼——他居然除了演戲,跟聞卿還有一個共同愛好!
聞卿看着山竹的眼神有些觸動,興許,觸摸到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心與心直接是能産生一些共鳴的。
“我問過,它之前是有主人的,只是現在流浪了。一直守在這裏等主人回來,挺可憐的。”
連身世都問清楚了。這麽看來,聞卿真的很喜歡山竹。
“那,卿哥要不要養它幾天?”
艾長樂謹慎地提出這個想法,趁聞卿思考的時候,道出自己的理由:
“我之前問過酒店的前臺,你那個房間屬于高級套房,是可以帶寵物的。就是要确保寵物已經打過針,而且要定時洗澡。”
他說的,當然都是表面的理由。最最重要的那一條,是他覺得,如果有一個生命陪着,哪怕是一個寵物,聞卿或許都會好受一點。
聞卿沉默了片刻,“聽起來不錯。”
然後沖山竹攤開手,問:
“小家夥,你願意麽?”
山竹本以為他攤手是要喂食,小腦袋探過去一看,居然什麽都沒有,于是只興致缺缺地舔了舔他的手掌心,等那裏被舔得濕漉漉的,它喉嚨裏才發出失落的氣音:
“嗚......”
“山竹,別呆着啊。”艾長樂在他肚子上撓了兩下,這是山竹最喜歡被撓的地方。
“這位大哥哥要帶你回去住兩天,你要不要去?我跟你講啊,現在好多人排着隊都想跟大哥哥回家呢,人家從弱水三千裏面只取了你這麽一瓢,趕緊珍惜啊!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了!”
事實證明,還是艾長樂的話管用,待他煞有介事地說教了一通,山竹終于有了反應:
“汪汪!”
作者有話要說: 突!然!大!聲!
下一篇《穿成慫包男妻》已經提上日程了,大綱完整,正在存稿,文案如下:
驚!慫包校草居然上課打人!
驚!這位大提琴家校草居然看不上校花!
驚!常年在商界打拼的BOSS施隐居然跟這位校草有婚約!
驚X10的n次方…………
宮錦書——獨眼作曲人,命運坎坷,一朝踏進小說,成了同名同姓的天才大提琴家。
這位大提琴家有天賦,有才華,但懦弱善妒,蠢事做絕,是名副其實的藍顏禍水。
小豬拱白菜,他是那頭豬。
施隐——商業圈新貴,能力過人,睿智沉穩,卻偏偏被這個禍水給“禍”了,兩人一同死在那個偏僻的廢鐵廠,下場悲慘。
小豬拱白菜,他是那顆白菜。
死後,施隐重生到了初見那年。他決定,這次不能重蹈覆轍,要跟某人保持距離。
同時,作為施隐的頭號粉絲,宮錦書給自己定下的目标是——遠離施隐,停止禍禍。
于是乎,他們驚人地達成了共識。
“別看我,我不喜歡你。”
“巧了,我也對你沒感覺。”
一段時間後——
“……要不先結個婚?”
“emmmmmmm也行。”
宮錦書內心OS:好帥,好man,好誘人!老子裝不下去了老子心水他!
施隐內心OS:成年人,說到做到,說要保持距離就得保持距離——但是他每天都出現在我面前,肯定是他故意引誘我。對,他故意的。沒把持住不怪我,不能怪我,怎麽能怪我呢?
口是心非假結婚,裝B打臉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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