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再不提(三)
燕明珠回了沐雨軒南廂,左右無事,重新拿了塊素帕做起女紅。
大家閨秀該做些什麽?
琴棋書畫樣樣都要精通。
燕明珠完全是大家閨秀的典範,除了他人不知的性子,其餘大家閨秀該做的這些,她都學了個十成。
她沒學武功,連起碼的防身術都不會。燕荃和元珍,從未想過把她培養成一個英氣的女子,反而是向着溫婉的女子方向培養。
元珍一點都不溫婉,她夠大氣,也夠硬氣。就是怕燕明珠和她如出一轍,所以兩個人想着法子好好培養燕明珠。
在燕明珠的世界裏,只有燕家這些人,世上待她最好的,只有父母二人。
燕荃出身平凡,家中并無高堂在上。靠着一身武藝入了軍中,成了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兵。後來撿到了燕铮,燕铮本就是奴籍,家中的主人遇山匪被殺,他被燕荃救下來。
燕铮就成為了伺候在燕荃身側的人。
燕荃的所有榮耀,都是他以血肉之軀搏來的。在軍中五年,終于被謝唯忠發現了他的潛力。
有了謝唯忠的舉薦,和燕荃自己的功勳,一路才從底層逐漸爬上來。
燕荃十六入伍,二十一歲成為二品将軍。
二十二歲那年,燕荃迎娶了十七歲的元珍。
次年,生下女兒燕明珠。
燕荃和元珍的感情,是旁人無法比拟的。因為生産之痛,燕荃便決定了不讓元珍再生一子一女。
正因如此,整個燕家,只有燕明珠一個孩子。
元珍的身世是不可說的。她的父母都非普通人,父母早逝,算是坎坷。她的身份,其實遠比燕荃高了不少。但是,是她選擇了燕荃。
燕明珠的名,是燕荃親自取的。
明珠,便是要發光發亮。燕荃想讓他的女兒能夠大放光彩。
燕明珠的字,則是元珍取的。
熹微,微弱的光。元珍希望她的女兒不必如何優秀,只要平凡就好,能夠安穩度日最好不過。
她的名與字,寄托着父母對她最大的祝願和希望。
現如今每每想起,也覺着心中感動。
不知前世做了多少善事,今生遇見如此父母。生養厚育,燕明珠對他們二人感激不盡。
大岳的百姓,誰不知鎮國大将軍燕荃?
帝京的人們,誰不知一品夫人元珍?
而燕明珠,在出生之時,被多少人祝願着。
“嘶!”一時走神,針尖紮進指尖,立刻滲出一粒血珠。
素帕上繡的花簇,剛繡完一半。空白的一半剛好被血珠浸染。
燕明珠放下手中事,将指尖放進自己的嘴裏,小心吸吮。
等到指尖不再出血,她端詳了一下素帕,換了紅色的絲線,重新繡上去。認真且專注,這次心無旁骛,不再胡思亂想。
素帕上,一朵開放正好的紅色月季緩緩展現出來。一針一線,都是全神貫注。針腳細膩,是頂好的繡功。
她的面容柔和,眉目從容,唇角勾起淺淺笑意。
如山水之墨中從容客,誤食人間煙火。本應處從容山間水隙,卻跌入紅塵萬丈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