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陳弄墨本來還想跟二哥好奇幾句,後面那位叫劉圓圓的高中同學。

但等汽車啓動,再大的好奇心,也被寒風給掩埋了。

中巴車不知殘喘了多少年,啓動後寒風便熟練的順着邊角縫隙中吹了進來。

從鎮上去縣城将近一個小時的路程,陳弄墨全程都将臉埋在圍巾裏。

一開始是因為冷,後來一路上客,人多了倒是不冷。

但途中有人拎着活雞鴨上車,滿車廂的糞便味道差點沒把她給送走。

颠簸、擁擠、異味...好容易艱難渡劫成功,被二哥護着下車的陳弄墨彎腰撐膝,大口喘氣,無比思念後世的便捷。

“離合作社還得走十分鐘左右,我背你?”見小姑娘小臉蒼白,曹留擔心提議,心裏則想着,往後得盯着六妹多吃點,這身體素質也太差了,還瘦的厲害,一只手就能提溜起來。

陳弄墨拒絕:“不用,我吸幾口新鮮空氣就好。”

曹留皺起濃眉,剛要再說什麽,旁邊就傳來了一聲嬌哼:“哼!矯情!”

陳弄墨下意識回頭,還不待看清楚什麽,就又感覺有東西往懷裏砸了過來。

她本能伸手去撈,是兩顆硬糖。

“那是橘子味道的。”劉圓圓站在兩人不遠處,微擡着下巴,一副盛氣淩人的模樣。

只微紅的眼眶,還是出賣了她的真實情緒。

見狀,陳弄墨心中輕哂,明白這姑娘定然是被拒絕後,面皮薄,下不了臺。

就是吧...她捏了捏手心裏的糖果,慢慢彎起了眼,挺可愛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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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留顯然也想到了,所以并沒有計較她方才的态度,只是抿直了唇看了人一眼,就又轉向妹妹:“走吧,爸媽喊我們了。”

陳弄墨剝開一顆糖果塞進嘴裏,酸甜的味道瞬間在口中蔓延開來,壓住最後一絲反胃感,她朝着人笑:“謝謝!”

劉圓圓臉一紅,不好意思再去看那個漂亮的小姑娘,而是沖着曹留兇巴巴道:“是我爸說你好,才不是我喜歡你的!”

撂下這句話,她便甩着兩條黝黑的麻花辮,轉頭大步跑開了。

“哥,她挺好的呀。”口是心非的軟和姑娘,分明很喜歡二哥。

曹留拍了拍妹妹的帽子:“我想參加年後的招兵,還不想結婚,何必耽誤人家。”

聽得這話,陳弄墨沒再問什麽,回頭看了眼已經跑出一段距離的劉圓圓,便朝着不遠處等着他們的秋華媽媽走去。

只是才邁開幾步,她就被腦中突然冒出的記憶給驚住了,腳步也不自覺停了下來。

“怎麽了?”

陳弄墨眨了眨眼,斂掉眼底的驚愕,仰頭看了眼二哥:“沒什麽,咬糖的時候咬到舌頭了。”

曹留沒多想,笑着打趣:“這是饞嘴了。”

“秋華媽媽,二哥說我饞嘴!”

聽了小閨女告狀的曹秋華笑着幫腔:“那等會兒咱們買東西都不給他吃,誰叫他不饞嘴呢。”

陳弄墨并不是真的只有15歲,剛才那般說也只是為了轉移二哥的注意力,如今被這般哄着,反倒先紅了臉。

見狀,曹秋華好笑的拉着小丫頭往合作社走去。

越是年底,采買的人越多,可得再快些。

從秀梅嬸子上門說媒那天晚上起,陳弄墨就覺得劉圓圓這個名字很熟悉,卻沒有多想,只以為這個圓圓兩個字太過常見。

一直到方才,頭一次知道二哥的目标是當兵時,她才恍然想起熟悉感從何而來。

原書中,男主角陳武聞不僅妹妹的結局凄慘,就連大弟曹留,書中同樣篇幅不多的配角,也不盡如人意。

想到這裏,被秋華媽媽牽着走的陳弄墨擡頭看了眼走在前頭,與宗爸爸一起為她們擋風的高大身影。

曹留,曹留。

當年曹秋華給兒子取這個名字,就是想要為給曹家留下香火,這個時代的人很信奉子嗣傳承。

但...曹留一生未婚。

而原因,也就是出在給她糖果的劉圓圓身上。

具體發生了什麽,其實陳弄墨已經記不清楚了。

畢竟在原書中,曹留與她一般,只是個筆墨不多的配角。

她只囫囵記得,二哥通過了新兵選拔,去武裝部領軍裝回來的路上斷了腿。

嚴格來說,是為救高中同學劉圓圓。

但為什麽救,又為什麽斷腿,陳弄墨卻怎麽也想不起來。

只知道,最後二哥軟組織挫傷嚴重,肢體壞死,出現了不可逆的損傷,最終被截了肢。

做手術時,他的身上還穿着心心念念的軍裝...

同時,陳弄墨也想起了書中大哥陳武聞對于曹留的惋惜。

他說大弟無論身體素質還是腦子都不比他差。

大學剛停那會兒,還在讀初中的曹留便與家人說了他對于未來的新規劃。

他要拿到高中畢業證書後去應征入伍,再在部隊裏拼搏幾年,去争取內推的大學資格。

是的,他想讀大學。

從始至終,目标明确!

但所有的規劃與憧憬全都止步于一場車禍。

雖然改革開放後,曹留依舊憑着自身的本事與兄弟們的幫扶,打下了一份不菲的家業。

但常年與輪椅為伴,不良于行的二哥的确一生未婚。

陳弄墨不知道他是沒有遇到喜歡的人,還是其他...

但她想,如果能避開禍端,心思通透玲珑的二哥,應該能實現他的夢想。

合作社到了。

陳弄墨深深吸了一口氣,将心底翻滾的萬千情緒強壓了下去。

然後在家人的保護圈裏,順着人流擠進了賣場。

需要買的東西很多。

全擠在一起肯定不行,就算他們有時間耗上一天,但好東西都是定量的,多的是人争搶。

所以,在家裏就分配好任務的衆人成功擠進合作社後,兩兩分開行動。

陳弄墨與性子相對靠譜的五哥陳義去了三樓看鞋子。

從N市過來的時候,有着這樣那樣的考量,她帶過來的東西的确不多。

尤其鞋子,三雙裏面也只有一雙勉強能穿,別的都太單薄了。

這年頭牛皮鞋是奢侈品,相較于擁擠吵嚷的旁的櫃臺,賣鞋子的地方算的上冷清。

陳弄墨與五哥趴在玻璃罩子外面,盯着裏頭的幾款冬季皮靴。

男士攏共就四個款,女士的更少,才兩個樣式。

她沒廢話,确定好款式後,直接從包裏掏出幾根草繩遞給裏面正斜眼打量自己的營業員,指了指在後世都能混個複古款的皮靴道:“這一款,幫我把這幾個長度的尺碼各拿一雙!”

說着,又在營業員驚疑的眼神中,從另一個口袋裏掏出一根最長的遞了過去:“這個,要四雙。”

這幾天她已經旁敲側擊問出來了,宗爸爸跟大哥、二哥,還有那位幫了大忙的邵铮同志的腳一般大。

具體碼數她沒敢問的太明白,只能用繩子比劃。

回過神來的陳義皺眉阻攔:“六妹,買你自己的就行,你還在長個子,別按着标準尺寸買,買大一碼能多穿兩年。”

一雙鞋子除去票,都要将近三十塊錢,聿聿這麽一揮手,小三百就下去了,自诩家裏條件不錯的陳義也被狠狠驚了驚。

陳弄墨卻是堅持要買的,既然要給大哥那邊寄信與禮物,自然少不了給其他家人的。

而且這些尺寸裏,還有父親母親的,她一直惦記着呢,等有了父母的确切地址後,得親眼去瞧瞧才能徹底放心。

于是,她無視少年的不贊同:“還是五哥聰明,我都不知道要買大一碼的。”

說話間,陳弄墨又從內袋裏拿出一疊票證與大團結,再次催促呆滞的營業員:“麻煩快一點。”

陳義...他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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