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其實我交朋友,不在乎對方有沒有錢,反正都沒老公王有錢,沒啥比的動力。但我的室友不這麽想。

他應該是挺缺錢的,平常就打不少零工,都是些抛頭露面的工作,每天都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還跟着一些流裏流氣的二流子出去狼竄。

我室友應該認為他們有錢,畢竟三天換一個發色确實挺有錢。

我想勸勸他,但我們之間除了吃飯,就沒交集了。

這讓我很難過,當時同意與他合租,就是想找個人說說話,一個人多孤單啊。

雖然有了他,讓我覺得家裏有了些人氣,但我還是覺得很孤單。雖然他給我做飯。

我們系的都不怎麽理我,他們說我又土又裝逼。

是這樣的,我想在大學稍微顯點富,交個女朋友。說實在的,我覺得有人認為,“她愛的是我的錢不是我的人”這種思想很自戀,他們能有多少錢,能有我有錢?我認為給女生她想要的生活是一個男人的責任,讓我們之間的感情不受物質的約束其實很難得。

所以我帶了一塊百達翡麗的表。

穿了一件阿瑪尼的襯衫。但空身穿襯衫太磨了,我覺得無袖老頭汗衫很舒服,服帖吸汗還涼爽,就穿在裏面打底。

我還自以為機智的穿了件白汗衫。

但誰知道襯衫是白的,汗衫是白的,透視效果那麽好……

大尴尬。

女朋友這一年也是別想交了。

只能讓我更加寂寞的八室友了。

他每天都會和七彩戰隊出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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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喝的醉醺醺的回來。

回來後還不老老實實的睡覺,偏偏要大吵大鬧:我要給我房東做夜宵,我不做他就要趕我出去!

我覺得很難過,我在他眼裏原來是個壞蛋。

我就出去悲傷的說:閉嘴,不睡出去。

他立刻就老實了,不一會兒就打起了震天撼地的小呼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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