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說真的,我并不清楚“負責”包括什麽。
只是被氣昏了頭,口不擇言罷了。
國家都沒給同性合法一個交代,他又能給我什麽保證呢?
我想了想,他還需要做什麽來“彌補”我,本來就是飯他做,屋子他掃,菜也是他買,物業費也是他交,我洗完腳也是他倒水,我睡過頭了他還會幫我穿衣服……
雖然我有給他說過,洗腳水我自己來就好,但當時室友小臉紅撲撲的,眼睛亮晶晶的,有些不好意思的對我說:我幫你端洗腳水,再給你倒掉,你能每個月便宜我100塊嗎?
我被他迷惑的一個心神激蕩,也就同意了他昂貴的人工服務。他倒一次水接近2塊錢,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好賺錢的活。
至于幫我穿衣服,我覺得你們一定會想歪。但其實沒有很暧昧,他發現我來不及時,我已經穿好衣服和褲子了,他也就是幫我穿個襪子啥的。
我覺得他已經很好了,想盡一切辦法去賺錢,吃苦耐勞,人也可愛,我總不能為了讓他負責,以後叫他白給我倒洗腳水。
說到底,我還是不忍心看他委屈的。
但給了他最大委屈的人,就是我。
剛剛我看了下評論,發現有妹子說室友很樂意做這些,其實不然,如果我不給他錢,他一定不會去做的。
他實際情況怎樣先不談,在外人看來,他一直都是光鮮的,精神的,經濟條件優渥的小男孩。
長得帥,人也聰明,很多女孩喜歡,可他一直單身。
他習慣了優秀,又怎會甘願臣服于我腳下。
如果他能有點錢,一定不會對我低聲下氣的。
自然也就不會一直住我這。
我總得替他考慮一下他的終身大事。
他今天上午還有課,他本來想翹掉的,我拒絕了。
我現在要想辦法倒貼錢了,這也算是我對他的補償,讓他可以賺的差不多了,早點離開我,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雖然我很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