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1、二

那是人住的地方嗎?金光閃閃的,是真不怕別人知道自己有錢,求搶嗎?房間全他媽金的。想一下就渾身起雞皮疙瘩,這原主真是一個奇葩。

毆臣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不用說,也金光閃閃了,脖子是有多粗才能挂三根金項鏈。手指呆滿戒指。手腕也不放過。這原主真是把毆臣的品味下限刷了一遍又一遍。

扒光衣服,項鏈戒指,開始洗澡,邊洗邊叫001開始傳送劇情。

001早就笑瘋了,等聽到毆臣陰森森再一次想起的時候,趕緊放劇情。然後又開始大笑。毆臣面色陰沉的接收劇情。想着我收拾不了001,我他媽總能收拾那個少年。

明明很簡單的都市戀愛小白文,偏偏給撒成了一大盆的狗血。原主怎麽死的,純屬作死的。

顏嘉是個有點心機,愛慕虛榮綠茶,本來林子耀不作的話,說不定他們倆還能好幾年。可是原主太能作了,第一次看見顏嘉的時候,是顏嘉初中的時候,那時候顏嘉才多大,就對人家一見鐘情。然後把顏嘉抓回來開始包養,顏嘉一孤兒,無權無勢,一開始還不從,就被關了起來。被關久了,沒辦法就接受了林子耀。顏嘉接受林子耀的時候還太小,顏嘉也跟他說要等到自己十八歲,成年才跟他睡。林子耀也是真心喜歡這個單純的孩子,就依了他。

這陷入愛裏面的人智商為零一點也不假,顏嘉說自己喜歡錢,他假裝自己是暴發戶,整了一套金光閃閃的房子也就算了,自己也穿的金光閃閃,使勁的滿足顏嘉。慢慢把顏嘉養的越發的嬌氣,胃口也越來越大。

顏嘉是又恨着林子耀,又離不開他,恨他在自己什麽都不懂的時候就包養自己,雖然林子耀是把顏嘉當祖宗供着。可是顏嘉就覺得是林子耀毀了他,從一開始花他的錢還忐忑不安到後面的心安理得,在到只要有一點的不如意就開始發火。摔東西,離家出走。

這要按正常情況,就是一出歡喜冤家,你情我願的故事。可林子耀不是主角阿,他就一炮灰。

顏嘉也從一開始的害怕林子耀到能無視在到看不起,最後懂不懂就對他發火,拳打腳踢那是常有的事,而這林子耀被打完還心疼顏嘉手腳痛不痛。顏嘉上了高中以後,就開始不讓林子耀去接送他上學,也不跟他出去吃飯逛街,顏嘉看不起林子家,怕丢人,怕別人異樣的眼光。顏嘉就從來沒想過給林子耀改變過,出去逛街也是跟同學,從來沒有給林子耀買過,林子耀知道顏嘉看不起他,送他的禮物衣服從來沒見顏嘉穿過或者帶過。偶爾在街上看見顏嘉對着同學笑的燦爛也只是黯然傷神。

手下也勸過不少次,可林子耀就是不聽,還為此數次大發雷霆,林子耀哪裏是什麽暴發戶,他是y國黑手黨的太子爺,家裏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一直觊觎家主的位置,大小刺殺不計其數。所以才有那一次從y國來到華國江南小城散心,散着散着就把心散顏嘉身上去了。為了保護顏嘉,裝成暴發戶在這江南小城安頓了下來,每天在顏嘉上學自己暗室準備的書房處理事物,偶爾回y國處理重要的事物,由于長期不在幫內,導致他失去很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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