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三毛
趁我在檢查作業時,甘汁肆無忌憚從她的書包裏摸出了一瓶養樂多,然後大張旗鼓的喝了起來,也不怕我掃過去的餘光。
我雖然好吃,但是還是有原則的,別人不主動給,我是絕對不會主動要的。別人若是給了,不好意思的我第一次絕對會推脫掉,至于他誠懇的第二次我自然是不好意思拒絕,一定會秉承不鋪張不浪費的原則,掃蕩幹淨。
眼看甘汁一個人喝的高興,其實我的內心是咆哮的。古有程門立雪,尊敬師長。雖然我不是她的授課老師,但是補習老師也是老師吧。有她這樣只顧自己吃喝不顧一旁眼饞的師長嗎?更何況我還是她阿姨,我是長輩。小輩不都應該意思意思問問長輩:“您要嗎?”
我在心底默默地嘆了口氣,這小子,真不懂事。
放下作業,我的心已經冷透了,卻聽到甘汁如三月暖陽般的聲音:“給你。”
不知道她什麽時候又拿了瓶養樂多從她的那頭緩慢地移到我這頭,我備受冷風吹的心豁然陽光燦爛,春光融融。
拿起養樂多,我迫不及待的插上吸管,看着甘汁慢慢的咀嚼着,心裏在重新審視這個小屁孩,她還是可以的,經得起人民的考驗。
“這附近沒看到有買呀?”我的人生大部分時間都貢獻給了吃和睡。對于好吃的東西更是戀戀不舍,流連忘返。
喝完了,甘汁一個抛球的動作扔向了門邊的垃圾桶:“網上訂的。”
“訂了多少?”網絡的時代真是便捷。我慢慢地喝着,品味着這不錯的味道,趕明我也訂點。
“一箱。”
我震驚的看着甘汁,一箱,得多少錢!再看看甘汁校服裏是襯衣,桌上有她的蘋果手機,一袋的筆,靠背的包包。我可能是瘋了,不經大腦問了句:“你哪來的錢?”
甘汁從來都不隐瞞什麽,直接道來:“我幹爹給的。”
這是我第一次聽她講起她的家人。
“我想要買什麽,都跟他要。”
我用筆頭指了指她的手機,用眼神示意着這也是?
她點了點頭:“嗯,才出來我就讓他給我買了。他說期末如果有進步,再給我換最新的。”
我羞愧的低下了頭,正好看到自己一千多的三星手機,還被我摔壞了棱角,屏幕也花了。桌子上,她的嶄新,我的破舊,形成鮮明的對比。但是,我的雖然便宜可是是我用自己的錢買的。感覺自己硬氣了點,我又昂首挺胸正看到甘汁在玩弄她的手機。
“現在的孩子都用這麽貴的嗎?”話一出,我就後悔了,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難看嗎?
甘汁也不拐彎抹角:“嗯。我們班的手機都是蘋果,有些同學出了新款就立馬換了。之前他們還把班上的手機排了一排,集體照相。”
我的三觀又堕落了。這世道,我還抵不上一高中生。他們生活,真是我不敢想象的奢侈。不過轉而一想,我們班就不這樣。我覺得我是問錯人了。甘汁的學校可是出了名了土豪學校。當真是土豪的世界我們不懂。
“要不,我把我的手機給你吧。”甘汁帶着笑意将手機遞給我。
純黑的質地,低調的奢華。看到甘汁那得意的笑,老子真想奪過她的手機,也學她投球的姿勢,向垃圾桶投手機。但是我敢怒不敢行。扔了,壞了,那可是我幾個月的工資呀!我自己都舍不得買,為嘛要賠一個給她!哼!我才不中招。
我滅了甘汁一眼,生硬着口氣:“算了。太貴了,用不起。”
甘汁笑了一聲收回手機,有些得寸進尺道:“其實我準備這個星期就讓幹爹給我換部新手機,換了,這個手機就沒用了。你不要就算了。”
我看了眼在她手裏打轉的手機,這還新着呢,為嘛要換,多浪費呀。這小破孩,真是不知道生活的艱辛,一分錢一分錢賺得容易嘛。
可惜為了我的尊嚴,我不能屈服。我慢慢地低下了頭,緩沖着自己的字詞:“你幹爹真有錢。”
甘汁卻笑了:“還好吧。他沒有時間用,我幫他用。”
聽了這話,我捏緊筆頭,真想在她頭上來這麽一拳。什麽價值觀,只知道糟蹋別人的錢財。
“誰叫他們總是沒時間。”冷不丁的甘汁有些惆悵的感慨了一句。
我好奇的擡頭正看到她有些沮喪的打開手機,盯着上面的時間發呆。一切的果都有其因。為了不一票否決甘汁,加之我覺得她應該還有話要說,确切點是抱怨。
我正想引導引導,甘汁已經自己開口了:“本來說好的多呆幾天,今天一早丢了點錢又走了。”
我知道,她在埋怨她的媽媽。小孩子嘛,誰不希望大人們能多多的待在自己身邊。看她的表情,這缺失的愛可不是一天兩天。但是,我不能誤人子弟,我得開導,引人入正道。換了師長的姿态,我低沉了幾分:“大人嘛,總要忙生活,不賺錢,怎麽生活。”
甘汁雖然沒有說些什麽,但是我看到她嘴角有一絲譏諷的笑意。
時間停止了幾秒,甘汁将我的空瓶子扔進了垃圾桶,然後繼續拿起筆:“還想喝嗎?”
我脫口而出:“想。”說完就想自己給自己掌嘴了。
“好。”簡單的結束了談話,甘汁翻開了英語書。
看着她有模有樣的抄寫背誦,我的心尖上蒙上一層薄霧,說話也軟了幾度:“從小就和外婆一起嗎?”
“也不是。”甘汁邊背邊回答:“很小的時候跟着媽媽,但是記事的時候多半在外婆家。”
“哦。”看着她一筆一劃的書寫,态度極為認真。我模模糊糊的勾畫着她兒時的模樣。
突然,我很神經的問道:“從小在這讀的書嗎?”
甘汁搖了搖頭,聽不出暗藏的委屈:“媽媽換地方工作,我就得換學校。去過,很多地方。四年級了,才開始在這讀書。”
我憋着嘴,有些愧疚。對于我這種基本沒有奔波過的人來說,我是沒有立場責備她對家人的物質化。年少,就在不停的适應裏忐忑的渡過,任誰都不好受。而大了,最親的人也披着生活的袈裟不得不遠走他鄉。四年級是幾歲?十歲嗎?那時的我在老爸老媽的呵護裏沒心沒肺的揮灑時間。而她,也許一個人在被子裏入睡,一個人在路上行走,一個人笑臉應對人生。
撐着腦袋,看着她,我覺得每一個人可惡的人都有讓人憐憫的一面,只看你能不能接近她最柔軟,最不能被碰觸的地方,或是她是否願意被你窺伺到她的悲哀。
“背好了。”她把書遞給我,自覺地将草稿紙翻到嶄新的一頁。
我收好眼裏的同情,我相信沒有誰是願意在別人的眼裏看到對自己的同情。越是缺少愛的人,越是孤高,越是厭惡別人的憐憫。
她很聰明。應該說現在的孩子都很聰明。他們只是懶,懶得交流、懶得學習、懶得應對,懶得做幹脆就放棄在世俗掙紮的自己。
我很笨,尤其是在哽咽的英語面前,但是我知道它很重要。所以我跳過自己的五音不全,不讀單詞,幹脆說詞意。甘汁的反應不慢,雖有拼寫錯誤,但是看得出她努力。
錯的反複鞏固幾次,甘汁成功拿下簡單的單詞。她看不出有多高興,只是照着平常的樣子收拾東西。
“喂。”突然,我一朋友打電話來和我敘舊。我倆聊着聊着就扯到了她家的狗狗三毛上了。看到甘汁已經收拾完了,我便草草挂了電話。
甘汁背上書包,試探性的問了:“她養的有狗呀?”
“嗯。”我開門,領着甘汁回家。
“是什麽狗?”甘汁來了興趣,問得有些激動。
我瞄了眼甘汁,看來這小子喜歡狗狗,喜歡小動物的都是大大的好人。我也就敞開了話題:“金毛吧。說它叫三毛,其實它全身都是毛。”
甘汁若有所思的聽着,略帶可憐的說着:“我也想養一只。”
看來這幾年真的流行養大型犬。記得第一次看見三毛,着實吓了我一跳。朋友說它才半歲,就那麽壯了。遛它的時候,我跑得氣喘籲籲。從此,朋友就告誡我不能養大型犬,我hold不住。但是我也想養一只,這麽大的狗,遛狗的時候多拉風。
介于我倆都想養,我幹脆向她道了心裏的苦:“金毛多可愛呀,又聰明又老實。我都想養一只。”
“你為什麽不養?”甘汁看着我。
我搖了搖頭:“貴呀。我現在沒錢。”
甘汁不說話了。
“你以前養過嗎?”回家的路還長,我們慢慢走着。
“我家現在都還有。只是是小的。之前有只大的,不知道被誰拐走了。”甘汁說的有些感傷。
我家不讓養狗,但是自己跑來了倒有好幾只。但是家裏還是不讓,就送人了。至今都沒有正式養過一只。我渴望養動物的心一直擱淺着,就等着什麽時候有機會漲潮了。
“那可是純種的薩摩耶。”甘汁追憶着,語氣裏有些憤恨:“可能是被抓去配種了。”
我笑了。這年頭,只要是純的就忒貴。我朋友的近純種都花了七百多。當初我誤聽成了七塊多,被朋友狠狠訓斥了一頓。
作者有話要說: 其實我很喜歡作者三毛O(∩_∩)O~文筆清淡自然 行雲流水般的讓人讀着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