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思考

今天是自從那天黎明離開後回到公司的第一天,他覺得一路上,周圍人看他的眼神都很不對勁。有時候他聽到背後好像有人在讨論他,可等他一回頭,那些人就好像什麽也沒有發生似的離開了。而且,進到辦公室後,辦公室裏的人和他說話,無不是異常恭敬,說是恭敬,其實用奉承這個詞也許更加貼切,好像經過了兩天,他在公司裏的地位就瞬間提高了。

不過,黎明不想深究其中的原因,他只要好好上自己的班就行了,至于其它事情,都與他無關。雖然,他是這樣想的,可旁人卻是始終在他周圍讨論着,黎明就算無意打聽,基本上也了解了個大概。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昨天早上,公司裏的兩個年輕女員工被叫進了總裁的辦公室,也不知道是去幹嘛,差不多半個小時之後,兩個人終于從辦公室裏出來,卻都是哭得極其狼狽。之後,她們就收拾東西離開了,因為她們被開除了,大家都以為也許是她們背着大家做了什麽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沒想到,下午總裁就下達了一個處罰公告:設計部員工李敏及胡雯雯,由于對上級不敬,對其進行言語上的攻擊,并通過發短信散播虛假信息并進行舉報,對黎明本人造成了極大影響,現予與開除處分,并,永不錄取。不僅如此,下午總裁還召開了會議針對這件事兒進行了分析和反省,所有的管理人都受到了批評,說是沒有認真地管理公司,導致公司內部産生了諸多不良現象。甚至員工對上司進行虛假舉報這樣的事情都發生了,那還有什麽是不會發生的呢?

那些管理人員都被罵得非常憋屈,其實,大家都看得出來,總裁這根本就不是在因為這種小事生氣,肯定是另有原因。而這個原因,很有可能是這件事牽扯到的人觸了林城的逆鱗。

實際上,平時,公司裏的人也都發現了,黎明經常和總裁走在一起,稍微有點頭腦的人都看得出來他們關系肯定不是一般員工和老板的關系,這次黎明被舉報,總裁當然會替他出頭。所以才會發那麽大的火,由此看來,黎明這個人,不能輕易惹他啊!

這,便是整件事情的由來,黎明聽到後,卻沒有什麽太大的情緒波動,經過那天的事情,他的人生觀已經整個崩塌了,他覺得現在不管發生什麽事,除非是他穿越了或者是世界末日,他都不會覺得奇怪了。

這一整天,林城都沒有下來找過他,當然,他也不會傻到自己主動上去找他。只是,這天下班後,黎明沒有再像往常一樣留下來,他很早就回家了,估計他以後也不會再在公司多留了。

黎明回到家,雨舒到醫院陪劉媛媛了,而父親去郊區支教了,家中只剩下了他一人,難得的安靜閑暇的好時候,他趁此機會思考了很多之前來不及想的事情。

首先,他想的問題是,林城是什麽時候對自己抱有不正常的想法的呢?還記得,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是在黎明所在樓層的辦公室,那時候,他們只是匆匆一瞥,最多也就是看清了對方的面貌,卻對彼此并不了解,黎明可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然後第二次,是在董事長的辦公室,從當時的情況看,林城好像是才認識他,不過聽魏子涵說,他曾向林城提過自己,是林城主動問的嗎?還是魏子涵無意提起呢?不過不管怎樣,林城那時候根本就不熟悉他,所以應該也不是那個時候。第三次,還是在黎明工作的地方,他突然出現在自己背後,然後請自己去吃飯,他還記得,那時候林城總是搭着他的肩膀,他當時還在想林總真是一個熱情的人呢……對了,就是那個時候……那後來林城經常找他吃飯,教他處理公司業務,說他工作做得好,都是因為他對自己抱有其他想法所以才這樣做的嗎?

黎明突然覺得很傷心,他那麽努力,所以,其實最後他的工作并沒有真正地被肯定嗎?

然後,第二個問題便是,劉媛媛到底是不是林城找人撞的呢?他還記得當時劉媛媛激動和害怕的表情,看起來不像是假的,而林城,根據公司裏兩個女員工的遭遇,他也不是不可能做出這種事情來,那兩個女員工是因為給林城發了诽謗自己的信息所以才被開除,那為什麽他要害劉媛媛呢,是因為他和自己相親這件事嗎?他還記得,當時林城為了這件事情發了很大的脾氣,那照這樣說來,林城找人去撞劉媛媛的可能性比較大。可是,為什麽他總覺得哪裏出錯了呢?

最後,他以後要怎麽面對林城?當做什麽都沒有發生,像以前一樣相處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如果徹底隔離他,換手機,換工作,換住處,那也太不切實際了,他還沒有閑到會為了躲一個人而對生活作這麽大的變動,那如果是複仇呢?兩人差距太過懸殊,他那樣做根本就是自尋死路,他想目前,可能就只有努力保持現狀了,如果林城從今以後不再找他,那是再好不過了,但是如果他還是繼續像之前那樣子呢?當然也不排除他向自己道歉求和的可能,那如果他到時候真的這樣做了,那到底應不應該接受呢?

在最後兩個問題上,黎明還是很不确定。不過,也還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

其實,導黎明不能接受林城的原因主要有三個,首先,他不是同性戀,所以他無法接受兩個男人在一起,其次,林城欺騙了他,這讓他感覺很不舒服,最後,他害怕再次被欺騙,如果他相信林城并和他在一起了,那萬一他其實不是真的喜歡自己呢?

黎明這一生只談過一次戀愛!那是他正在讀大學的時候,有個女生特別喜歡自己,她每天都來找黎明,争着幫他洗衣服,洗鞋子,還在情人節送他巧克力和玫瑰花,黎明雖然已經明确地告訴她他不愛她了,可她還是一如既往,完全沒有把他的話聽進去,終于,在大一下的學期末,他接受了那個女孩兒。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大三的時候,那個女孩兒就提出要和他分手,理由是,我實在是受不了你了,我打個電話,發個短信你都疑神疑鬼的,你巴不得每天我就只和你一個人呆在一起,我發現其實我們并不合适!其實,情況也沒有她說的那麽嚴重,黎明只是會在她打電話或發信息的時候問對方是誰。想要兩個人單獨呆在一起,只是因為他比較喜歡呆在安靜的環境下。可對方就是不能接受他,那他有什麽辦法呢?散了就散了吧!

當黎明看到那個女孩兒在其他男生懷裏撒嬌的時候,他也不是沒有恨過,可是他也只能默默地獨自承受着,他總不可能到警察局去告她吧!以她甩了自己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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