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修改版

回到一科,洛毅森直接上樓回了自己的房間。公孫錦慢悠悠走到三樓,推開研究室的大門。

盡管外面還很明亮,研究室裏面卻昏暗不明。公孫錦回手關了門,對着裏面更加黑暗的角落說:“幫我檢查一下。二十分鐘前,我失去了三十秒左右的思維能力。”

黑暗中傳來一陣悉悉索索的聲音,公孫錦走過去,挽起襯衫袖子,說:“先測一下血壓吧,頭暈。”

回到房間後,洛毅森脫掉外衣躺下。雙手墊在腦袋下面,眼睛看着天花板出神。

有的時候,洛毅森很敏銳。這種敏銳就像頑皮的小妖精,連他自己都掌握不好。偶爾造訪,基本都沒什麽好事。換句話說:洛毅森的危機直覺很強!

二十幾分鐘前,如果沒有自己在一旁,公孫錦會不會出車禍?

他并認為公孫錦的身體有什麽問題,光是看氣色就知道是個很健康的人。一個健康的人怎麽會忽然失去了神智?而讓洛毅森的危機直覺亮起紅燈的是:清醒後的公孫錦要了一瓶水。可能,公孫錦也跟自己曾經發生過的情況一樣,覺得口渴、焦躁、需要清涼的東西提提神。

可是當時,看公孫錦的樣子,顯然不想跟自己就此說些什麽。

長籲一聲,洛毅森收斂了心裏的煩惱,打算小睡一會兒養足精神好參加會議。這一刻,放在外衣口袋裏的電話愉快地響了起來。

預感啊,不妙!

果然,屏幕上顯示力量土豪倆字。洛毅森握着電話直捶床。不就是随口說請他吃飯嗎?要不要這麽耳提面命?

但,沈紹問的是另外一件事。

沈紹:“下午,你去過金穗大廈?”

洛毅森說去過,并且跟老李聊的很不錯。但關于鬧鬼這件事,抱有觀望态度。而今晚,洛毅森說應該會去,不管如何,他要揭開鬧鬼的真相。

沈紹一直安安靜靜地聽着洛毅森說話,随即,才開口道:“金穗大廈是否真的鬧鬼對我來說不重要。一座大廈而已。”

聞言,洛毅森嘴角直抽,“請不要在工薪階層面前炫富!”

“炫富?”

聽口氣,沈紹顯然沒有意識到他的貧富觀念錯的多麽離譜,洛毅森頓覺身心疲憊。無可奈何地問:“你給我打電話到底幹什麽?”

“我餓了。”

洛毅森囧囧然反問:“你餓了給我打電話是什麽意思?我是說請你吃飯,可也要挑個時間吧。”

“現在很好。”

“大哥,我要開會!”

“我可以等。”

洛毅森一拳頭砸在枕頭上,“沈紹,咱倆不熟吧?憑什麽我要跑大半個城市去請你吃飯?”

“你答應過。”沈紹說的理所當然。

洛毅森哭不得、笑不得:“說吧,你到底什麽事?你不是那麽無聊的人,肯定找我有事。”

不知道哪句話戳中了沈紹的肺管子,他沉默了片刻,冷聲問道:“你死在金穗大廈的朋友,叫什麽?”

洛毅森心裏一緊,回道:“嘉良。”

“我見過他。單獨談了二十分鐘。”

等等!沈紹怎麽會單獨跟嘉良談了二十分鐘?這不科學!不等洛毅森追問,沈紹自顧自地說:“事實上,第一次遇到鬧鬼的就是嘉良。我看得出,你不知道這件事。”

“不對啊。”洛毅森納悶地說,“今天我跟警衛老李談過,他說第一次遇到鬧鬼的是個小警衛。”

“也對。那時候嘉良和警衛在一起。”沈紹的口氣總是那麽不冷不熱,基本上沒什麽情緒起伏,“如果您想知道具體情況,來找我吧。只限今晚,過時不候。”

卧槽,大哥你不能直接挂我電話啊!

且不論沈紹說的情況是真是假,洛毅森後知後覺的發現,沈紹對自己似乎有股子毫無道理的執着。為什麽?自己哪裏引起他的注意了?還是說,這人另有圖謀?

思及至此,洛毅森的腦子嗡了一聲!

本不想去的洛毅森就這麽來了興趣,想要探探沈紹的底細。于是,拿了外衣跑去公孫錦的辦公室請假。

這時候,褚铮和藍景陽都在公孫錦的辦公室。洛毅森敲門進去,看到褚铮,大大方方打了招呼。褚铮也不見外,拍着洛毅森的肩膀,拍的特別順手。

倆人寒暄的幾句,洛毅森便跟三人說了沈紹提供的線索,并說明沈紹這人忒難伺候,過了今晚怕是再難讓他開口。他想請兩個小時的假,快去快回。臨走前能不能問問,關于搶劫案的資料什麽時候能到手?

公孫錦把筆記本電腦轉過去,對着洛毅森,“傳過來了,你要現在看?”

洛毅森瞠目結舌!一科的辦事效率,真是……

抓緊時間看資料之前,洛毅森說了,“誰都別走。我一邊看一邊給你們解釋。”

他之所以要看走私案的資料并不是因為案件本身。而是,瘋了一個犯人不正常。另外一點,引起洛毅森注意的是:瘋的不止一個。

“我看過建鑫公司那些事故的詳細資料。事故中工人死傷姑且不算,一個年輕力壯的老爺們瘋了這一點值得注意。所以,我想綜合兩邊的資料做個對比分析。啊,出來了。”

洛毅森已經看到瘋的那個走私販的資料,又拿出自己的U盤,打開裏面存儲的建鑫公司事故資料。兩個瘋者的資料并列在一起,洛毅森深深吸了口氣。

這時候,另外三人都圍在他身邊,細看對比資料。

戶籍情況、家庭情況等等都在上面。褚铮蹙蹙眉,說:“這兩個人都是來自T省Q市的一個小縣城。巧合?”

公孫錦也是有些狐疑,他看了看藍景陽,“你怎麽想?”

“應該不是巧合。”藍景陽嚴肅地說,“你們仔細看醫生給的精神鑒定。”

兩名瘋者的身體情況非常好,也無家族遺傳病史。而根據醫生給出的鑒定來看,這兩個人都是被吓瘋的。

建鑫工人被吓瘋是去年年底的事;走私販被吓瘋是本月的事。期間相隔了十一個月。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不同的原因。相同的是:兩個人都來自同一個地方,最後得了同一種病。巧合嗎?反正在場的四個人都不信。

洛毅森說:“建鑫公司那個工人出事的時候,還有個人被燒傷,一直住在醫院裏,現在也沒出來。我打算去看看。還有走私案裏瘋的那位,必須盡快抓捕歸案。”

公孫錦決定。現在就讓褚铮和藍景陽去醫院,見那位劫後餘生的傷者;洛毅森去見沈紹,問清關于嘉良的情況。明天,公孫錦會親自去一趟精神病院。

說到沈紹,洛毅森一拍腦袋,“卧槽我還要買菜啊!不說了不說了,先走一步。”

洛毅森跑出去之後,褚铮咂咂嘴,笑道:“他手藝絕對沒的說。上學那時候我吃過幾次,一直念念不忘。”言罷,狡詐地笑了笑,“這傻逼,是準備作死啊。”

“什麽意思?”藍景陽問道。

褚铮挑挑眉,“別說你不知道,沈紹是出了名的基佬。”

大晚上的帶着親手做的飯菜去家裏投喂,那張妖孽的臉,那個喜興的性格,那個标志的身材……沈紹不中招,他褚铮把腦袋塞馬桶裏沖三天!

14

市中心一棟大廈的二十九層全部都屬于沈紹。他買下兩戶單元打通,營造一個寬敞的令人嘆為觀止的家。一個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裏也不覺得孤單寂寞,反倒很享受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視大半個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臉上不見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點點的笑意。

距離挂斷洛毅森的電話已經過了三分鐘。想起洛毅森磨着牙說,我沒錢,買菜去你家裏做!沈紹覺得自己很體貼,他說在哪裏吃都可以,只要食物幹淨便可。洛毅森只給他回了四個字:你家地址。

沈紹放下電話後,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着一個他認為很有趣的問題,玩味十足。

須臾,門鈴響起,沈紹拿起可視電話的話筒,看到樓門前站着的洛毅森一臉的急躁,沈紹說:“按密碼可以進來。”

洛毅森站在門口對着高尖端科技門鎖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電梯的時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樓,發現只有一戶房門,平白的又磨掉半寸。還沒進門,他已磨牙霍霍。

這該死的!資産階級!

沈紹開了門,打量氣喘籲籲的洛毅森,不禁納悶,“你沒坐電梯?”怎麽喘成這樣?

洛毅森哼哼的冷笑着,說:“這時候不好叫車,我借腳踏車騎過來的!”

“進來。”沈紹不由分說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進去,看到他的手裏拎着兩個大袋子。

洛毅森踏入沈紹的私人空間,恍惚中好像進了異世界。不由得感概,尼瑪這絕對不是人間!

公寓裝潢的并不奢華卻非常霸氣!

沒錯,就是霸氣。洛毅森從沒想過,誰會在自家裏弄一條小河!還特麽的緩緩流淌着。

光是正廳足有兩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間是一條小河,七曲輾轉,繞過整個客廳。河底泛出柔和的燈光,将裏面沉澱着的彩色石子一并泛出光來,美輪美奂。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兩個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紅色的厚實窗簾與同色的紗簾,一根精致的帶子系着,分列兩邊,簡單且高雅。

洛毅森認認真真打量完客廳,轉回頭認認真真看着沈紹:“打劫你的幾率大不大?”

沈紹接過他手裏的東西往裏面走,随口說道:“看上什麽了随便拿。”

這就是純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別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紹笨手笨腳,洛毅森叫着跑了過去。從他手裏拿過來,問道,“廚房呢。”

沈紹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廚房裏的炊具、餐具幹淨的一看就知道從來沒使用過!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動手做飯。他的動作麻利,很快弄出兩菜一湯,一鍋米飯。

把湯倒出來,再去盛飯。等他端到餐廳,看到沈紹已經摟着他的筍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貫注。

大哥,你不至于餓成這樣吧?

“沈紹!你就不會等菜都上來再吃?”

沈紹頭也不擡地說:“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餘不免重新打量這個古古怪怪的男人。帥不帥?真帥!但是,僅僅用一個帥字是形容不來沈紹的。這個人的身上總是有一種耐人尋味的氣韻。雖然霸道了些,不講理了些,但不可否認,沈紹足夠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認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還是清明的。或許他今後的伴侶是個男人,但絕對不能是沈紹這樣的人。即便是玩一場戀愛游戲,也絕對不能找這種類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對沈紹産生工作以外的感情。這對他來說并不難。

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裏偷閑指了指對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說話。随後,問道:“想喝點什麽?”

“白水,渴了。”

“冰箱裏有,自己拿。”

冰箱特別大,讓洛毅森想起了藏屍案……

“沈紹,你邊吃邊說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問道,“你是怎麽認識嘉良的?”

“鬧鬼。”沈紹咽下一口飯,說,“第一次我知道,特別找嘉良和警衛談過。”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達過“那沒什麽,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數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聽着。

“嘉良租用的寫字間在一樓,遇鬼位置在在三樓,時間是淩晨一點半。我只問了一個問題。”

“對嘉良?”

沈紹點點頭,“他為什麽在一點半上三樓?”

“嘉良怎麽說?”

“一樓廁所壞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樓找廁所的?但是二樓也有,以嘉良那個懶得要死的性子來說,幹嘛非要跑到三樓?

“還有嗎?”洛毅森問道,“就這麽一個問題,不可能談了二十分鐘。你還問了什麽。”

“談話耗時三分鐘,剩下的時間我一直在觀察他。”

就是說,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鐘?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觀察出什麽來了?‘“他在說謊。”

聞言,洛毅森的眉頭微蹙,臉色也不大好看。他說:“為什麽這麽說?”

沈紹忽然就不做聲了,把湯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湯勺喝的特別認真。就像完全沒有聽見洛毅森的問題。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見他擡頭只好耐心等着。

一大碗湯進了肚子,沈紹拿起餐巾優雅地擦擦嘴角,滿足的長籲一聲,“我對他說謊的原因不感興趣。但我看得出來,他很害怕。”

害怕?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說有半年了,怎麽從來沒聽嘉良提到過?洛毅森走神了,思索着:嘉良第一次告訴自己有人跟蹤他是在一個月前,跟鬧鬼的事相差了好幾個月,兩件事之間有聯系嗎?如果有,嘉良不會對自己隐瞞;如果沒有,他為什麽害怕?亦或,他在怕什麽?

“沈紹,那個小警衛怎麽說?”

并沒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問題,沈紹站起來,離開餐桌。他說:“到客廳談,東西放着,明天傭人會來清理。”

在同一個時間軌道上,褚铮和藍景陽已經到了某家專門治療燒傷燙傷的醫院。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