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章節
以後跟他形同陌路,他就放過我了?難道我以前真的不受人待見?看來這家夥還真不是個以貌取人的。
“這話可是你說的,從此我們井水不犯河水,告辭!”我朝他抱了抱拳,對懷裏的子曰說道,“嘻嘻,我們走吧。”
只是才轉了個身,我就倒在地上了。
有意識的最後一剎那,我心裏怒罵,那個殺千刀的,說是放我走,其實就是要我放下警惕,好讓他偷襲我!真是的,我怎麽感覺老被人弄暈!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十話 我想起來了
黑炫風真的是個制毒奇才,她第一次做出來的‘忘兮’,效果便出奇的好,慕臨王醒來的時候,他将我忘的一幹二淨,無論是福喜或是伏兮,似乎從未在他的生命中出現過一般。
而我,成了一只鬼魂。
我看着他吃飯,喝水,看書,練武,制藥,畫畫,看他做着一切與我無關的事。
我記得他看到沒有開花的朱槿時,還奇怪的問慕生,“花是不是被黑炫風摘了?”
慕生一直苦于沒有好借口,如今卻是送上門來,他垂着頭應了聲,“是。”
他不記得我,自然也不會記得,朱槿已經被他制成了毒,下在了我的身上。
黑炫風常常來找他,但最終總是敵不過他,而屢屢逃跑。
青萍寫過幾次信給我,但每每都是被慕楓攔了下來,他知道反正我不會寫字,于是每次都是給來人一件物什,讓他帶走。
皇宮裏的幾位都以為我還好好的活着,王府裏的下人從不知道我中毒,只以為我其實是一名暗衛,來無影去無蹤。
知曉我和他之間的,只有慕楓慕宇慕生黑炫風。
但是他們都不會說。
他們和我一樣,希望慕臨王忘掉我。
而他真的沒有記起我,哪怕一絲一毫。
有一次差不多一兩個月沒再見到黑炫風,後來無意中聽人說她又出去采各種草藥,我覺得我真的羨慕她,她從不為情所苦,就算她一直說要慕臨王娶了她,但其實她并不是真正的喜歡他,她只是喜歡與她一樣厲害的人。
所以慕臨王就算讨厭她,但有時也不想殺她,這樣的女魔頭殺了确實有些可惜了,畢竟他從來都覺得別人的性命與他無關的,所以更不會有那種要鏟除魔頭的覺悟。
當然,如果真有那種想法,我覺得他首先就該殺了自己。
我在王府整整游蕩了一年,沒人看到我是哭是笑,是冷是熱,我連睡覺都不需要,白天看他做着所有的事,晚上坐在他的屋頂上發呆。
我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要持續多久,其實,我真的寧願魂飛魄散,什麽也不知道。
看着自己喜歡的人,卻碰不到,摸不到,比鏡中月水中花還要飄渺無望。
我記得最後一次呆在慕臨王府是在兩個多月前,那一次黑炫風來了,她說她要去采藥了,慕臨王沒理她,她也不在意便走了。
跟她一起走的還有我,當然我是飄的。
我想如果再呆在王府,我會瘋掉,所以我選擇了離開。
雖然從前,我就聽過黑炫風是個全憑喜怒殺人的魔頭,但她畢竟沒有殺過我,所以我也沒覺得她真的是個壞人。
然而跟着她的那一路上,她立刻幫我推翻了我這個想法。
她一路上都吃霸王餐,住霸王店,運氣不好的客棧還可能被她打劫一番,所以她從來不為生計發愁,有時她興致來了,會和路人甲打起來,然後毫不猶豫的把人殺掉,遇到骨頭硬的,她就下毒,有時看見兩方人馬在打鬥的時候,她會問清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問清後,她就毫不猶豫的殺了好人,然後在壞人感謝她的時候,她又殺了他們。
還有許多類似的事情,總之,她女魔頭的名號真不是別人強加給她的。
我跟着她由一開始的驚訝到無語到麻木再到最後她不害人我都覺得奇怪的情況,這足以見得,我也是個冷血的。
我跟着她很快就到了南蠻,她一刻未曾停留,就進了迷霧森林。
在森林中,她遇到很多野獸,但野獸都沒她毒,所以她一路走得都很順利,直到看見了那顆忘憂草。
正如慕臨王說的那樣,她真正是随心所欲,因為她原本是想采回去的,可結果,她忽然想嘗一嘗,我很想阻止她,但她壓根不會有猶豫,說吃便吃。
最後當我醒來的時候,我就成了她。
可能是她身體的原因,我也忘記了一切。
其實既然忘記了,又何必再想起來,這樣大家都挺好的。
只怪我不大氣,舍不得那根紫興草。
“吱吱。”
“我沒事,那兩個人什麽時候走的?”
“吱。”子曰做了個卧倒的姿勢。
“果然還是那麽冷血,一個暈過去的大姑娘,他也不怕有什麽危險。”我沒好氣的說道。
“吱吱。”
子曰表示它也很牛,我看了看它那口鋒利的小牙齒,表示贊同。
我實在不知道該去哪,最終在南蠻溜達了一圈,決定去慕臨,畢竟我還是喜歡那種地方。
我沒有盤纏,又沒有黑炫風的本事,一路上只能帶着子曰表演雜技,來賺盤纏,實在是太凄慘了!
聽着一聲聲的銅板聲,我和子曰都感到一陣陣的憂傷。
“晚上去吃牛肉面吧。”我苦哈哈的說道。
“吱吱。”子曰表示它吃牛肉,我吃面。
我覺得那錢都是它賺的,也應當它吃肉,但我好想買件衣服穿穿啊,我實在不想每天都光着身體等衣服幹!
于是我下定了決心,到了慕臨之後,我要大幹一場。
我跟子曰過了兩個月的苦逼日子後,終于到了慕臨。
第一件事,便是去慕臨王府,偷盜!
由于我對王府很熟悉,而且如今我也能輕松自如的運用輕功,所以我不費吹灰之力就到了王府的庫房。
他庫房的機關,我也一清二楚,所以當我順順利利的進去時,子曰用一種‘你是慣偷’的眼神看着我,我無視了它。
他們家銀子上面都是有印記的,我不能拿,于是便挑了幾件看起來很值錢的玉飾和金首飾。
“子曰,走了,我們可以去吃好東西了!“我們倆神不知鬼不覺的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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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嬸,你知不知道哪裏有黑當鋪?”
大嬸用異樣的眼光看着我,“姑娘,你沒事吧?”
你沒事吧?沒事就吃溜溜梅吧!
我的腦子裏突然出現了這個廣告詞,我抖抖肩膀,“大嬸,到底哪裏有啊?”
大嬸以一種看神經病的眼光看了我一下,端着她的花籃跑了。
。。。。
“小哥,哪裏有黑當鋪啊?”
“大叔,哪裏有黑當鋪啊?”
“前面那位小哥,你給我站住,再不告訴本姑娘哪裏有黑當鋪,本姑娘就割了你的舌頭!”不威壓不行啊。。。
小哥弱弱的指了個方向,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早說不就得了。”
黑當鋪門面不大,但很好找。
“掌櫃的,當東西!”我直接将東西掏出來放在桌面上,從那掌櫃的突然放光的眼睛,我知道,那玉佩一定是個好貨色。
“五十兩。”他說道。
在這個時代,二十兩就夠農民一家三口一年的開支,那五十兩,哪夠我跟子曰揮霍的。
“你唬誰呢!當本姑娘不識貨嗎?三百兩!”我獅子大開口。
“姑娘,你不是誠心來砸店的吧!”那老板臉一冷,眼神往裏邊一掃,頓時兩個彪形大漢走了出來。
“哈哈哈。”我大笑了三聲,“本姑娘出來混的時候,你還不知道在哪裏活泥巴呢!今天這三百兩,少一分,姑奶奶都不答應!”
“敬酒不吃吃罰酒,二标關門,今天這镯子本掌櫃要了,這人,哼哼,等咱們玩過了,賣到窯子裏去!”那掌櫃冷冷一笑。
“難怪這麽小的店面,原來是家黑店!”我鄙視的說道。
“現在知道,太晚了!大标二标,給我拿下她!”
我雖然不知道怎麽使功夫,也不知道什麽毒是什麽毒,但我有幫手啊!
“子曰,咬他!”
子曰有劇毒,但它的毒不會蔓延,只是咬哪,哪就不會再好。
所以當那倆大漢看見看見自己的雙手發黑,而再不能活動時,他們的嚣張頓時消失的幹幹淨淨。
“你當本姑娘真不知道你們是家黑店麽!不想死的給我把銀子拿出來!”我兇神惡煞的說道。
“姑娘,店裏沒有那麽多銀兩,不如我去錢莊取給你?”那掌櫃的一副精明的樣子,腳還準備往外走。
我從腰間掏出一把匕首,就壓在了他脖子上,看着有一條紅色的血跡,我才冷冷的說道,“少跟本姑娘來這招!本姑娘可沒耐心。”
“是是,姑娘手下留情,我這就給姑娘取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