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會是小修嗎?!女攝影師就很少見了,和小修同齡又同名的女攝影師真的只是巧合嗎?金毛狗激動地一路追在女攝影師的車後,好在外景地不遠,車子沒開幾分鐘就到了目的地。

外景地是一處山崖,可以望見開闊的山谷,秋高氣爽的天氣裏,整座山谷都是金色的。

除了女攝影師的車,山道上還停着另一輛黑色SUV,兩個年輕人正忙着從SUV裏扛出三腳架,打光板等器件,胖男人也下了車前去幫忙,這會兒就只有女攝影師一個人留在紅色的FIAT車上。

阿徹悄悄溜到紅色FIAT車旁,女攝影師靠在副駕駛座上閉着眼睛正補眠,駕駛座的車門開着,阿徹大着膽子鑽了進去。

車裏放着輕音樂,女攝影師的睡臉看上去很陌生,雖然也蠻漂亮,但和他記憶中的小修卻并不一樣。可是和小修分別時小修只有七歲,都說女大十八變,更何況他們分別了整整十六年。

不過即使長相變了,有一些特征是始終不會改變的。心髒隆隆跳動的大金毛一點點靠近打着瞌睡的女攝影師。

在看到細密的上下睫毛和右眼眼角的淚痣時,阿徹覺得自己整個人都快瘋掉了。

女模特感到一陣陣濕熱的吐息噴在臉頰,皺着眉頭睜開眼,映入眼簾的是一只黑乎乎濕漉漉的大鼻子……

“啊——這狗什麽時候進來的?!!”

女模特尖叫着沖出車門,金毛大狗吐着舌頭讨好地追在後面,汪汪汪地叫着。

小修!小修是我呀!我是醬油!你看——

女模特看着一會兒在地上打滾,一會兒跳到半空撲來撲去,一會兒扯着脖子仰天長嘯,一看腦子就不正常的大金毛,更加不知所措。大金毛一骨碌爬起來又沖她撲過來,驚恐的女模特急得抄起裝着大炮的單反相機朝大狗砸去。

阿徹完全沒想到小修會拿相機來砸他,猝不及防,不過那相機沒有真的砸中他,一道高挑的身影擋在他前面,一彎腰伸手托住了那個下墜的相機。

女人急忙拉住突然現身的高挑男人,隔着男人的身體探頭去瞅那只還在虎視眈眈的大狗:“快快!幫我趕走這只狗!”

“你在搞什麽名堂?”戴着茶色墨鏡的男子卻厲聲道,“你居然拿相機去砸狗?”

女明星一聽這低沉磁性的聲音就認出這人是攝影師秦修,擡起頭,不由也被那墨鏡下隐藏的美貌驚了一下,不過一想到這人對自己的惡劣态度就來氣:“相機重要還是我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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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小修重要!

“你閉嘴!”秦修瞪了一眼聒噪的大金毛,沖助手喊,“哪兒來的狗?!”

兩名男助手噤若寒蟬,忙上前拖狗。

秦修被女模特拽着當擋箭牌,轉了足有一百八十度,正有些不耐煩,低頭冷不丁看到女模特拽着自己袖子的手,那指甲上居然還五顏六色地貼着亮晶晶的水晶,立刻火了:“誰讓你留指甲的!”

這聲獅子吼來得太突然,女模特被吼得一怔,兩名助手也都傻了眼,這時卻聽見比秦修的咆哮更誇張的一連串鞭炮聲似的狗吠聲。

秦修聞聲一回頭,一道影子襲來,他忙一個激靈讓開,要不那只氣勢洶洶的金毛犬得直撲到他身上。金毛獵犬擋在怔忪的女模特面前,沖俊美的攝影師不要命地汪汪叫着。

秦修手撐着額頭,極度隐忍:“這狗跟我有仇嗎?”

兩名助手準确地GET到了墨鏡後飚出的奧特射線,連忙上前使出渾身解數拖狗。奈何那狗烈得很,雖然沒真咬他們,但是兩個人居然都拉不住,助手一都快哭了:“這狗力氣好大,拉不住啊!”

秦修:“抱着必死的信念去拉。”

助手二也快哭了:“可這狗就是不走怎麽辦啊?”

秦修:“那就讓他飛。丢到懸崖下面。”

阿徹驚恐地張大嘴,誰準你這麽草菅狗命的?!長得帥了不起嗎?!

“等等!”

就快被抱着必死的信念的助手們拖走時,一個聲音斷然喝道,阿徹激動地回頭,哪位英雄好漢路見不平——

王子瓊走到呆滞的大金毛跟前,彎腰取下大金毛脖子上的錢袋,對兩名助手說:“行了,丢吧。”

你這騙子!就知道你這個時候出來認親沒安好心!嗷嗚嗷嗚!大金毛可勁掙紮着,我今天算是栽到你們手上啦!

阿徹雖然有牙有爪,但畢竟不願意傷人,折騰了一會兒很快就被五花大綁起來。兩個助手綁他的前腳後腿時為了防止他折騰還把他翻過來,肚皮朝上,跟要上烤架似的,狗叽叽完全暴露在這群喪心病狂的惡棍的注視下。

騙子男走過來撫着下巴打量他:“原來狗叽叽長這個樣子。”

在一旁檢查鏡頭的墨鏡男不屑一顧:“狗叽叽你也感興趣,你還能再猥瑣點?”說罷歪着頭掃過來一眼,“發情了也才這個尺寸。”

我沒發情好嗎?!發情起來也不止這個尺寸!狗叽叽你不感興趣你別看啊!一想到自己在小修面前如此屈辱狼狽,阿徹頓時想死的心都有了。

被架上車,大金毛掙紮着翻身起來,黑鼻子貼着後車窗,不甘又不舍地望着靠在FIAT車旁,正從胖男人手中接過水來的女攝影師。

車子慢慢開遠,眼前又浮現出多年前那個從車窗探出頭來朝他聲嘶力竭地大喊的小修。

你讓我來庚林市找你,我真的來了。阿徹一眨不眨地望着女攝影師越來越遠的身影,喉嚨裏發出急促的嗚咽聲,可惡!快點想起我!快想起我來啊!!

“媽呀這狗在幹什麽,瘋了嗎?!”兩名助手看着一個勁用身子撞得車壁砰砰直響的大金毛,都吓壞了,金毛狗的眼睛濕漉漉,還紅紅的。

然而腦海中瘋狂構想的小修忽然想起他,丢下水杯朝他狂奔而來的狗血劇情并沒有發生。車子在山道上拐了個彎,小修的身影再也看不見了。

卷毛大狗終于安靜下來,發出嗚嘤一聲,大黑鼻子在窗玻璃上噴出好大一塊水汽。

車子突突突開下山,助手一問:“真要扔懸崖啊?”

“怎麽可能?上次拍外景也有只貓咪搗亂,老大讓我扔下懸崖,我扔了,結果回頭被一頓臭罵。”助手二無奈地道。

兩名助手最終把大金毛扔到山腳下一條小陰溝裏就開車走了。重獲自由的阿徹怎麽可能放過這個機會!金毛獵犬後腿蹬前腿刨,爬出惡臭的陰溝,甩去一身腐葉和泥巴,勇敢地追着車子遠去的方向跑去。

在車上阿徹想了很多,十六年真的太漫長了,別說小修已經長變了樣,他自己也早長成了大金毛,這種情況下小修不認得他并不奇怪。他需要一個機會,讓小修想起來。變成狗的時候沒法和小修說話交流,唯一的辦法,只有變成人,再旁敲側擊地讓小修回憶起靈犬鎮的事。

——咦,這位小姐你看上去好面熟啊,你老家是不是在靈犬鎮?

——對啊你怎麽知道?

——我小時候也住靈犬鎮,你是不是經常帶着一只小狗,那狗的毛跟我頭發一樣是卷的?

——沒錯!那是我的醬油!你頭發跟它真的還蠻像的,可是媽沒準我養它……

——別難過,說不定你們還能相遇,只不過這麽多年過去了,你的醬油應該已經長成卷、毛、大、金、毛了吧!

——天哪!難道就是今天的……

然後自己就可以以帥氣矯健的大金毛的身份完美地出現在小修面前,HAPPY ENDING!

不過當務之急是要找個地方人化。車子把他甩得有點偏僻,阿徹找了大半天才找回那個小旅館,運氣好的是攝影組的車居然也在那裏,大概因為中途下起了雨,不得不暫停拍攝。

阿徹記得女攝影師的房門號,不過現在最首要的是溜進哪個房裏泡個熱水澡。

“什麽?去逛廟會?她是來工作的還是來旅游的?!”

這暴躁的聲音……不是那個墨鏡男嗎?阿徹躲在樓梯角,循聲探頭望去,墨鏡男一手握着手機一手插着腰站在走廊,雖然只是個背影,但那傲人的身高和長腿,一看就是方才的惡棍老大。

“我現在回房間睡個覺,最好我醒過來的時候她已經逛完廟會回來了!”

阿徹被那兇殘的戳手機的動作給吓到了,這臭脾氣,上輩子準是殺人放火作奸犯科這輩子才倒黴做了你的手機。哎等等,他背後那間房的房門是開着的?

阿徹趁對方又打了幾個電話的功夫順利溜進房間的洗手間裏,打算等惡棍老大睡覺了就放熱水泡個澡。躲在洗手間的浴缸裏,聽見惡棍老大走進房來,關了門,似乎是脫了外套,而後直接朝洗手間走來。

不會吧,要洗澡?

阿徹隔着浴簾看到那道高挑的身影走到馬桶前停下,松了口氣。

一想到之前被這人當衆羞辱,阿徹心裏就有氣,心說你看我叽叽,我也不能便宜你。

大金毛從浴缸邊緣冒出個頭,鬼鬼祟祟地朝惡棍老大的下身看去。

……

早知道就不看了。

兩片狗耳朵沒精打采地耷拉下去。

秦修提上褲鏈,走到洗手槽前洗完手,鼻子動了動,自言自語道:“怎麽有股狗騷味?”

大金毛埋着頭趴在浴缸裏,唬唬地出大氣,克制着沖出去撲咬的沖動。

過了十分鐘,外面終于沒動靜了,阿徹才小心跳出浴缸,輕手輕腳走出洗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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