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會見老友

“想我沒?”剛剛接通,那人性感沙啞的聲音就傳遞了過來。

方晔真的認為對方是故意的,因為這個聲音令他浴火焚燒。明明以前在一起的時候,他從來沒有對這個所謂的朋友有着過多的感覺,當然,包含這不合時宜的谷欠望。

方晔稍微攏了攏自己的毛絨風衣,然後對着冰冷的白雪幕布哈了一口熱氣。

熱氣在白雪之中泛起一絲纏繞着的煙霧,袅袅升起,直到與白雪合為一體。

“想。”方晔很直白地告訴他。

那頭安靜了,顯然是沒有想過對方會如此直率地把他的想念表達出來。

彭毅飛自然沒有想到,因為他不知道方晔的內心到底經過了多少複雜糾結的思緒。

當然,方晔也不想讓他知道。

“沒想到你這麽想我,那我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彭毅飛很快就又恢複了之前的愉悅,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方晔總覺得現在的他好像比之前更高興了。

“嗯?”方晔疑惑地應了一聲。

彭毅飛快被這種聲音生生搞硬了,當然他不會說,他可不想吓走這個固執保守的家夥,于是他忍耐住了他差點呼之欲出的口申吟,搖搖擺擺地回到了他的床上,躺了下來。

“你知道現在幾月了嗎?”

方晔思考了一下,不是他想要思考,而是他真的過的連日子都不太記得了。

“呃……十月?”

“沒錯,十月了!”彭毅飛咬牙切齒。

“所以?”方晔思考了一下,依舊不懂對方這句話的引申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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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生氣。”彭毅飛壓低了聲音,由于躺在床上的緣故,他的氣音很重,透過話筒就更加性感了,方晔很敏銳地察覺了這一點,同時覺得自己的腦袋有點昏。

“……抱歉?”方晔嘗試着回答。

“錯了!”彭毅飛适時地打斷了他,“你應該說,朋友,我馬上來接你!”

方晔突然就忘記了如何說話,也忘記了應該如何思考,他總覺得自己能夠聽到自己胸腔猛烈的跳動聲。

——砰砰砰。

跳得火熱。

“你已經在E國了?”方晔驚訝道,“可你之前明明說過,是在十月底。”

他不可能錯的,因為他為彭毅飛的到來設定了提醒便簽,而他也讓秘書推掉了當天所有的工作,無論他有多忙,他總不會忘記這件事。

“哼,我提早來了,還有,我現在已經到了機場旁邊的林洛斯坦酒店裏。”

方晔擡起左右,手表上顯示是晚上九點。

“你應該提早跟我說,這樣我就……”方晔還未說完,又被打斷。

“你想太多了,之前我打個你電話,你總是無法準時接到,我根本就不抱希望了。”彭毅飛冷哼一聲,像是想到了什麽,心情并不是很美妙。

方晔噎了一下,有些抱歉。

“你別跟我說抱歉,聽得繭子都出來了。”彭毅飛早就知道對方會有什麽回應,可惜彭毅飛最讨厭的就是對方的這種反應,為了避免自己生氣,彭毅飛還是決定先截斷他的話。

“……”方晔沉默着笑了,然後他勾了勾唇,看向夜幕。“好吧,告訴我明天什麽時候去接你。”

“都可以,最好下午,我要補覺。”彭毅飛困乏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方晔忍不住笑了笑,他盯着上空如同羽毛一般緩緩而落的雪,伸手接住了。

“那麽,晚安……”

夜,侵襲而來。

方晔挂了電話,他對着天空的鵝毛大雪呼了口氣,終于還是乘着夜色踏上了回家的路。

翌日,天色漸明。方晔一夜無眠,一是因為疲倦,二是因為心情不錯。

他起了床,穿上了筆挺的黑色風衣,這才打了車,駛向目的地。車窗外頭是呼嘯而過的尖頂建築,中世紀的房屋,如同置身于歷史之中。

出租車終于停在了林洛斯坦酒店前,方晔讓司機在原地等候一段時間,便直接朝着林洛斯坦酒店的大門走。

等了一會,來來往往的行人很多,有時候也能看見幾位黑頭發的Z國人,但方晔就是知道那不是他,從背影來看就知道。

方晔有點焦躁,連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為什麽焦躁。

他掏出了手機,然後給對方打了個電話。

電話沒有被接通,甚至還被挂斷了。這讓他更加的煩躁了,他正準備走進林洛斯坦酒店,去前臺問一下,就感到肩膀被一只手扯住了。

方晔回頭,先看到的,就是對方細致的眉毛。

是彭毅飛。

一年不見,他的變化不大,但依舊還是令方晔感到怎麽也看不夠。

對方的頭發長長了,中長發被紮起來,最上層的頭發被他懶懶散散地卷成了一小撮,他的頭發有些微卷,顏色變成了暗棕色。他額前偏長的頭發就在他的臉頰旁,這樣顯得他的臉更小了,細長卷曲的劉海看起來柔順俏皮。

他的眼睛似乎更加有神了,僅僅一個眼神就好似包含了羅森萬象。他的眼珠子有點偏金棕色,但還是黑色為重,但是在陽光的照射下就有點晶晶亮亮的。

他的臉頰很白,比一年前還白了很多,但是皮膚依舊好得令很多人羨慕,根本看不見一點毛孔。他的薄唇微微抿着,扯着一個邪氣四溢的笑意,像個狂躁不馴的雄獅。

最紮眼的,是他戴在雙耳耳廓之上的鵝黃色寶石耳釘,在陰郁沉悶的天色下,像是劃開蒼白天色的霞光。對方穿着一件休閑牛仔衫,天藍色的,微微發白。而他的下丨身,是一條偏暗黑色的休閑褲,休閑褲破着洞,對方精悍白皙的大腿和小腿就這麽露了出來。

方晔的神色暗了暗,然後有點不怎麽贊同地批評道。“這麽冷的天,還穿破洞褲?”

“我們都這麽穿。”彭毅飛撇撇嘴,顯然沒有放在心上。

兩人離得很近,因為身高相仿的緣故,幾乎就像是将身體貼在了一塊。兩人呼出的氣息交纏在一塊,像極了一起翩翩起舞的幽靈。

方晔半垂下視線,同時向旁邊走了一步,道:“你的行李呢?”

“就這個。”彭毅飛有點傻兮兮地舉了舉自己手中的黑色旅行包。

“就這個?”方晔有點不可置信地驚呼一聲。

彭毅飛聳了聳肩,天藍色的牛仔衣竟然還敞開着,露出了裏頭白色的T恤,他好像根本不在意,“反正都可以買,我爸來之前給了我一萬英鎊。”

方晔不動聲色地将對方拉過來,直到對方被扯到了自己的身前,他才慢慢地将對方身上的衣服紐扣一個個地扭好,“錢總有花完的一天,你要記得自己跟你爸撒了個彌天大謊。”

“所以你要幫我。”彭毅飛完全沒有心理負擔,他垂着眼睛,緊緊地盯着方晔那修長骨感的手指,眼睛就像是被對方的手給吸引了,微微抿着唇,很開心的樣子。

“拜托。”方晔搖了搖頭,“因為幫你掩飾,我已經很有負罪感了。”

彭毅飛的腦袋微微向前靠了靠,然後想是故意的,又像是不小心的,靠上了方晔的額頭。

兩人的腦袋碰上的一瞬間,方晔停止了手中的動作,他的眼睛微微睜開,眼中荒蕪一片。他有點不确定在他額頭上的觸感是什麽,所以一直沒有什麽動靜。

但彭毅飛的聲音已經在他的耳邊了。“你已經是共犯了。”

彭毅飛自然而然地向後仰了仰身體,方晔這時才能擡眼看他,對方的眼中滿是戲谑,像極了看着小動物無措驚慌的獵食者。

方晔穩了穩心神,這才對方的牛仔衫,拍了拍對方肩膀上的髒東西,好似一點也不在意的樣子。“好了,朋友,先帶你去我的宿舍吧。”

彭毅飛站在身後,靜靜地盯着走在前方方晔的背影。

一年不見,原本那個青澀的少年變了許多,不止是穿衣風格,更多的,是他給人的那種感覺,他的身上似乎有了許多的經歷,遠遠多于他的經歷。

這種感覺真令彭毅飛不舒服。

對方的頭發不再是蓬蓬散散的,烏黑的短發被梳理地很整齊,他的頭發被發膠固定着,有點太規矩了。而他也不再穿休閑衣了,但身上的風衣就像是本就該出現在他身上的,異常貼身。

對方的腰身被風衣修飾得很好,精悍而充滿了力量,這讓彭毅飛有點谷欠火焚身。

他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眼神中滿滿都是下流的欣賞,一年的分別,足夠讓他對方晔的感情發酵了,那就像是一道醇美的酒,經過了漫長的等待之後,發散出了甜美的芬芳。

咽了咽口水,他幾乎有點控制不住自己壓抑已久的想法。明明他更加成熟了,但他現在卻就像個急躁的小夥子一樣,急切地想要一親芳澤。

對方的聲音突兀傳來,打醒了他。

“彭毅飛?”

他微微醒來,舔了下自己的唇角,像個貪婪的狼一樣,他聽見自己用幹澀的聲音說出單純的話語。

“我來了。”

風在飒飒吹着,對方的風衣下擺在他的眼中不斷地搖擺,前方的人穿着光滑深沉的皮鞋,踏在古老的街道上,像個來自中世紀的貴族,有種禁欲的美感。

現在,他要開始他的打獵計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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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修修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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