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血有肉(上)
沈初躲在門後邊,透過門縫,打量着坐在客廳沙發上的男人。
男人感覺到了沈初,迎着沈初的目光,給了她一個禮貌的微笑。沈初連忙關上門,躲在衣櫃裏面,心髒跳得很快,沈初只能大口喘氣,來平複自己緊張的情緒。
吃飯時,沈初才從衣櫃裏出來,繼父繼母向沈初介紹那個男人,男人是沈初的姐夫,雖然姐姐死了,男人每年還會來看望繼父繼母一趟,男人來的這一天就是是姐姐的忌日。
沈初是半年前來到這個家的,所以,他沒見過男人,但她看得出來,繼父繼母很看看重這個所謂的姐夫,一直小心翼翼,卑躬屈膝,聽鄰居說,男人很有錢,姐姐能找到這樣的丈夫,真是幾世修來的福,只可惜姐姐命短,有福享不到。
沈初看着滿桌子的菜一陣惡心,孤兒院的阿姨說,她這是厭食症,沈初不知道厭食症是什麽意思,她只知道,對于她來說,吃飯是這個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可是,自從來到沈家以後,她都乖乖的吃飯,吃完再偷偷去吐,因為子墨說,如果她不好好吃飯,就會一直留在孤兒院,沈初不想一直留在孤兒院。
看着碗中的米飯,沈初突然很想子墨,子墨也是孤兒,在孤兒院的時候,大家總是吃不飽,院長總是給他們吃很少的食物,吃不飽就沒有力氣,沒有力氣就不會逃跑。
沈初連那些很少的食物也吃不了,她把吃不了的食物給子墨吃,所以,子墨有力氣帶着他妹妹逃出了孤兒院,子墨逃得時候也帶上了沈初,為了讓沈初吃下一整份食物,子墨跟沈初說了那句話,如果不好好吃飯,就會一直留在孤兒院。
沈初好好吃飯了,可是還是留在了孤兒院,逃跑的時候,被人發現了,子墨用随身帶的刀割傷了沈初的腳,然後,把沈初從圍牆上推了下來,沈初被孤兒院的人逮了回去,腿沒摔斷,卻被院長打斷了,之後,就再沒好過,沈初成了一個瘸子,被子墨割傷的地方,留了一條難看的疤痕。
這條疤痕幫了沈初,本身沈初長得就皮包骨,不讨喜,再加上成了瘸子,就更賣不上好價錢了,院長不想養着一個吃閑飯的,就把她交給了剛死了女兒的沈家。
沈初不姓沈,她沒有姓,因為是初七那天生的,她的名字就取為初七,沈家領養她的時候,覺得沈初七不好聽,就把七去了,把她的名字改為沈初。
沈初其實不恨子墨,如果不是他,自己也不能被一個正常人家收養,跟着子墨逃出去,搞不好就又會變成小乞丐,風餐露宿,任人欺淩。
還是沈家好,雖然沈家的女兒沈鈴陰魂不散,可是好歹比回孤兒院強,比起回孤兒院,沈初更願意去當乞丐,撿垃圾吃。
看着沈初胃口不好,男人給沈初夾了一塊肉,說小孩子應該多吃點肉,這樣才能長高,沈初不想吃那塊肉,可是繼父繼母一直給她使眼色,她忍着想吐的感覺還是把肉咽了下去,把肉咽下去的那一剎那,沈初看到了看到沈鈴站在男人身後,死死的盯着男人,滿臉是血。
從沈初來到沈家的第一天,沈初就和沈鈴用一個房間,可能是死之後沒和人交流過,發現沈初能看到自己後,沈鈴就一直纏着沈初,白天黑夜的飄來飄去,纏得沈初不厭其煩。
沈初問沈玲到底想幹什麽,沈玲說,她想讓沈初幫她報仇,殺了男人,沈初知道,要不是沈玲實在找不到別人,也不會找自己,畢竟沈初才七歲,還是個瘸子。
沈玲看着沈初,沒了一半的眼珠露出一絲狡黠,她對沈初說,只要你幫我,你以後就再也不用挨餓了。
沈初答應了了沈玲,她拒絕不了沈玲給她的誘惑。不知為什麽,小區裏的動物見到自己都繞道走,迎面撞上之後轉身就逃,自己已經餓好久了,再不吃東西,絕對會餓死的,沈初不想被餓死。
她很好奇沈玲是怎麽看出來的,沈玲說她身上血腥味太重,想不看出來都難。
沈初不吃飯,可她卻沒被餓死,除了沈玲,唯一知道沈初秘密的,是子墨。
有一次,子墨半夜出來找吃的,偶然碰到了出來獵食的沈初,他看到沈初的頭埋在一只奄奄一息的流浪貓身上,他不知道沈初在幹什麽,叫了一聲沈初的名字,沈初好像受到了驚吓,擡起頭,
直勾勾的看着子墨,鮮紅的液體從嘴角流出,那是流浪貓的血,子墨想起那些出現在孤兒院裏的動物屍體,脖子上有着清晰的齒痕,血液都被吸幹了,撿回去都不用放血,炖起來非常省事。
看着沈初鼓起的肚子,子墨想,怪不得沈初不吃自己炖好的肉,怪不得沈初不吃飯也不會餓死。 子墨突然想起沈初看自己妹妹的眼神,和看流浪貓的是一樣的,那是看食物的眼神,邊看還邊自言自語,自己每次都沒聽清沈初到底在說什麽,這一刻,沈初的聲音突然清晰了,她說,沒人要的小動物越來越少了,以後挨餓可怎麽辦。
子墨的看沈初的眼神裏浮現一絲寒光,他不允許任何人奪走她的妹妹。
子墨看着還沒有貓身上肉多的沈初,貪婪的吸食着猩紅的液體,子墨突然感到一陣口渴,饑餓的胃開始蠢蠢欲動,沈初喝飽了,把半死的貓遞給子墨,子墨接過貓,毫不猶豫的順着沈初咬出來的傷口拼命的吸着,溫熱的液體順着喉嚨流進胃裏,胃不滿足,叫嚣着想要更多,低頭看着像沈初一樣鼓起的肚子,子墨想,不滿足的,可能不只是自己的胃。
然後,在沈玲的祭日,男人如期而至,這是沈初第一次正式見到男人,自己曾經見過他無數次,确切的說,是沈初單方面的見過男人無數次,男人每個月都會來孤兒院領養一個孩子,沈初太瘦太小,每次都被男人忽略。
可是突然有一天,男人不再來了,沈初的厭食症更嚴重了,每個月男人來的那天,沈初的胃口都會好很多,雖然惡心,但不會把吃進去的東西吐出來,沈初想,男人可能就是拯救自己的那個人,讓自己可以像個正常人那樣活下去。
男人不來之後,沈初就再也沒有吃過飯,只能靠偶爾走失的小動物維持生命,沈初無比想念男人,想念做正常人的感覺,想到每次出去獵食時都無比暴躁,被沈初逮到的小動物大多不得好死,七零八落。
又喝了一口男人給自己盛的湯,沈初感嘆道,再見到男人的感覺,真好,這次,她再也不會讓男人從她的生命裏消失,食物被胃消化的感覺讓人太過着迷,只有男人,才能讓沈初的胃接受那些正常的食物。
總有些特殊嗜好的有錢人需要小孩子,總有些新研制出的東西需要小孩子來當小白鼠,總有些有錢人家的孩子需要另一個孩子的器官。孤兒院院長的身份不僅僅是院長,他還是個生意人,他做的生意低成本,高收益,一本萬利。
沈初不知道被男人領養的孩子最終的下場,但她知道,一定好不到哪去,沈初每次出去獵食時,都會在孤兒院後邊的樹林裏看到成堆的小孩屍體,有的少了腿,有的少了眼睛,有的少了內髒,反正沒有一個健全的。
沈初還看到了以前和自己一起住的丫丫,全身的皮都被扒下來了,黑乎乎的一片,已經辨認不出來以前的模樣了,要不是她頭上的蝴蝶結,沈初怎麽也認不出來,這堆爛肉是那個皮膚白的像牛奶一樣的丫丫,沈初狠狠的看着丫丫到死都帶在頭上的蝴蝶結,那是丫丫趁自己不注意從自己這偷的,那是很小的時候爸爸給自己買的,自己都舍不得戴,她居然偷走了,活該她死成這個鬼樣子。
所以,沈初再希望和男人再一起,也不希望被領養,她不想成為下一個丫丫,她想活下去,像個正常人一樣活下去,當她把蝴蝶結從丫丫頭上摘下來的時候,變成鬼的丫丫死命往自己身上撲,想搶回蝴蝶結,卻無能為力,人鬼殊途,還是當人好,沈初可不想像丫丫一樣,死了以後,只能守着難看的屍體,看着自己慢慢腐爛發臭,最終成為蛇蟲鼠蟻的食物,死無全屍,不得超生。
沈初看着只能用眼神報複男人的沈玲,在心裏默默忏悔,對不起,沈玲,我不能替你殺了男人,男人死了,就沒人能救自己的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