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章節

跟在身後追過去,邊說道:“你不要去欺負小謹,我阿爸知道了會很生氣的。”李樂可是知道他阿爸有多疼愛小謹,應該是他們一家人都很疼愛小謹。

“他又想做什麽?”一個小子看着前面一追一走的兩個夥伴。

“不知道,跟着去看看吧。”說完就追了上去。

“趙錢。”莊小志瞅了一眼有點氣急敗壞的李樂,也跟着追了上去。

“給,請你們吃花生。”趙錢伸出自己黑黑的手掌,只見在掌心上面躺着一顆白色的小球,形狀跟剝了皮的花生仁很像。但是只要認識的花生的人,仔細看的話,還是能分辨兩者的區別的。

“趙錢。”李樂追了上來,看見趙錢手裏的東西時,擡手就想搶過來。

“這個不是。。。。。。”跟上來的幾個小子,其中一個話才說到一半,就被趙錢的眼神給瞪了回去。想到趙錢的拳頭,有點害怕的縮了縮脖子。

“我要吃。”趙堯一聽是花生,立馬站了起來,也不顧着跟李瑾玩翻花繩了,小腦袋使勁點頭,一雙眼睛也盯着趙錢看。花生可是個稀罕物,他們村子裏是沒有人種的,聽說鎮子裏的賣得可貴了。

“這是給小謹吃的。”趙錢看了一眼邊上雙眼泛光盯着自己的小哥兒,縮回手,扭頭看向一臉淡淡之色的李瑾。

“我不吃,給小堯吃吧。”李瑾看向那顆乳白色的圓球,搖了搖頭,他對花生沒興趣。

李樂怕自己弟弟會想吃,剛想開口,就聽到自己弟弟拒絕的聲音,頓時笑開了花,使勁點頭,對對對,小謹不要吃,那不是花生。

“趙哥哥,我想吃。”趙堯張着一雙黑溜溜的眼睛看向對面的趙錢,眼角餘光卻是不時的瞟向某顆“花生”。

“乖,一會兒趙哥哥給你拿一顆大的。”趙錢笑眯眯的哄着,拿着所謂“花生”的那只手向李瑾身前遞了遞。意思很明顯,非要讓李瑾吃。

“我不想吃。”看了一眼耷拉着腦袋,撅着嘴的趙堯,李瑾搖頭。

“小謹吃吧,等下我就去給小堯拿一顆大的。”趙錢繼續誘哄,攤開的手掌并沒有要收回的意思。

“好吧。”李瑾看了一眼那顆在黝黑手掌裏特別明顯的乳白色的圓球,這是他第一次見到整個的花生。以前吃的花生,不是粉狀用來調味的,就是已經被分成兩瓣作為配菜,即使點心上所謂的花生,也是碎的。

伸手拿起那顆有點圓的花生粒,拿到眼前仔細看了看,然後毫不猶豫的扔進嘴裏。也許是脫離了前世那顯赫的家族身份,在這裏生活了三年的李瑾已經沒有了以前那種謹慎。

“小謹。。。。。。”李樂張嘴,想要阻止自己那個傻弟弟,笨蛋,花生都認不出來嗎?嘴卻被邊上眼疾手快的趙錢給捂住了。邊上的幾個小子礙于平常趙錢的暴行,都不敢出聲。

而且那個東西吃了也不會怎麽樣,就是,嘴裏不舒服一陣子而已。喝點酸的東西就好了。

趙堯張着眼睛羨慕的看着李瑾把“花生”扔進嘴裏,下意識的咽了口口水,他也想吃花生。

李瑾剛咀嚼了一口,漂亮的小臉立馬皺成了包子樣,大眼裏也聚滿了淚水,前世受到的良好教養,沒有讓他把眼裏的淚水擠出來,知道自己被騙了,使勁把前面的趙錢推開,連帶着被趙錢捂住嘴的李樂也跟着一起踉跄着倒在了地上。

“阿爸,嗚嗚,嘴裏好麻。”李瑾帶着哭音的跑開,也不管後面愣住的趙堯,還有害怕晚上回家被阿爸收拾的李樂正跟趙錢扭打在了一起。嘴裏好難受。

趙錢自是被他阿爸狠狠收拾了一頓,而李瑾也知道了那個形似花生的東西其實不是花生,被叫做麻芋,至于學名叫什麽,他不知道,反正他阿爸跟他說,他們是這麽叫的。這東西小顆小顆的,看起來像花生,其實吃進嘴裏的時候,很麻,喝點酸的東西就能把那股麻勁兒給消除了。

自那以後,李瑾就下決心,不跟那個趙錢說話,更是決定,等他大點的,一定想辦法報複回來。

春去冬來,幾個寒暑,李瑾已經七歲了。身高算是普通孩子标準,只是那一身白膩的肌膚,卻是讓不少同村的小哥兒羨慕了很久。

這幾年,他學會了做飯,學會了炒菜,學會了做家務,只是一如以往,他阿爸跟爹不讓他跟着下地,說是地裏活累,小哥兒就在家做做飯就行。期間幾次過年,大哥李牧均都回來過,不過前段時間來信,今年過年不回來了,要準備明年三月的殿試。

二哥李陽也從學徒變成了那家酒樓分鋪的一個小掌櫃,穿忙農忙的時候,依然會請假回來幫忙地裏的活兒。而他三哥也許是真的喜歡農村,根本就無心去鎮裏找事做,一心跟着他阿爸爹做着地裏的活兒,只是偶爾也會跟着村子裏的小子們去離村子十裏遠的黑石山打獵。

而李瑾,在六歲的時候就已經一邊在私塾上學,一邊抽空幫着他阿爸爹做做家事。

七年的時間不短,卻也不長。不過對于李瑾來說,卻是很新鮮。自然,其中也發生了很多讓他以後想起來都會恨不得忘掉的事。

例如去年,因為大哥二哥的原因,家裏越來越好過,房子翻新了不說,他也得到了一間屬于自己的小屋子。原本的三間簡陋的石板房,也變成了如今的比以前大了兩倍多的小院子。房子不算頂好,至少比起柳河村的村長跟那位夏先生的房子來說,差了很多,不過也從以前的貧困走至了如今的小康。

家裏的地也開多了幾畝,其中就有四畝地改成了水田,用來種水稻,這還是去年朝廷政策提倡的,不然,以他爹的性子,肯定是不會花太多心思去種這麽多精貴的糧食。

對于種水稻,李瑾的興趣很大,只是因為被家裏寵着,他是不被允許下田的,不過倒是能在田邊看看。

李瑾記得,那天正好是插秧的日子,天上的太陽好似為了照顧辛苦的莊稼人一樣,并沒有出來,天空飄動着大塊大塊各種形狀的白雲。

中午做好飯,下午不用去私塾,便提着籃子給在水田裏插秧的阿爸跟爹送午餐去。

看着阿爸跟爹快速吃完飯,他收拾好了碗筷也沒有打算馬上回去,而是在一邊的背簍上坐了下來。

看着在田裏忙碌着插秧的阿爸跟爹,李瑾眯了眯眼,然後睜開時,見到一只漂亮的蝴蝶從自己眼前飛過。也許是抛棄了前世的身份,也許是在這裏被寵得忘記了自己其實已經靈魂有十六歲。

李瑾有時候還是會做出很多幼稚的事,例如,他看到好看的蝴蝶,就像把他們抓來做成标本,放進他的書裏,就像前世喜歡收集郵票一樣。

這會兒看到他沒有見過的蝴蝶,本能的就站起來去抓,不過他忘記自己是坐在圓筒形狀的背簍上,而背簍上面的繩子并沒有放好,就這樣,李瑾剛站起來,就被繩子拌了一下,直直的倒了下去。

好死不死,背簍離水田很近,等他意識到等下會發生的事時,已經來不及了。李瑾以頭下腳上的姿勢,一個倒栽蔥,把自己像秧苗一樣給插進了不深的田裏。

搗鳥窩,竹象

“噗通”一聲水響,在地裏忙着插秧的程風跟李大有聽見聲音擡頭,吓得臉都白了,立馬丢了手裏的秧苗往田邊趕去。

還好兩人離田邊都不遠,終是李大有快了一步,趕在程風之前把李瑾給撈了起來。之後的事,李瑾不大記得了,之後聽他阿爸說,他因為頭下腳上被倒插~進水田裏,生了一場大病,不過好在無事。

自那以後,李瑾便對那水田有了一定的畏懼,雖然那次沒有要了自己的小命,不過那種頭被插~進水裏的感覺委實不太好。

即使事情過了一年,偶爾想起來還是會覺得很不舒服。

“阿爸,這是要做什麽?”一大早,陽光就投射進了屋子裏,李瑾打着哈欠的起床,剛進廚房,就見自家阿爸在那裏拿着不少的雞蛋往一個罐子裏裝。

“起床了,鍋裏熱着饅頭,還有一碗雞蛋羹,鹹菜在臺子上罩着,自己拿去啊。”程風頭也沒擡的做着自己的事,幾年下來,家裏也有富餘的錢了,早年為了給李瑾補身子養的雞也多了不少。頭幾年還每月都賣點吃不完的雞蛋,倒也賺了不少銀錢。

現在手裏有了點錢,小謹一個月又吃不完那麽多雞蛋,村子裏養雞賣雞蛋的也多了幾家,這兩年雞蛋反倒不好賣了。程風看着越來越多的雞蛋發愁。

你說把雞賣了吧,又不舍得,這也不吃糧,每天就吃點蚯蚓野菜葉子什麽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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