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章節
知道的,所以這錢一到他手裏,就趕緊的找了個地方給藏了起來,嚴嚴實實的,就是李瑾都不知道那錢藏哪裏去了。
這一段時間村子裏人也不知道他在鎮子上幹什麽,只以為他是跟在他二哥身邊玩來着。當然,也有那些心思活絡的夫郎們,在見到每次送李瑾回來的馬車跟馬車夫時,還是覺出了點什麽貓膩來。經常會拐着彎的到他家來跟他阿爸套近乎,李瑾就見了那麽幾次。
不過因為程風在村子裏那些成了家的夫郎們裏,算是一個比較不愛說人是非的人,嘴嚴實着。幾個愛八卦的夫郎見問不出什麽來,也就都沒趣的不再來問了,但是那紅眼病是管不住的,那嘴就更管不住了。
村子裏農閑下來,也沒有事可做,一群夫郎們在一堆能幹嘛,自然是說三道四了。李瑾的事,自然也是被拿來說過的,只是人家家裏沒有反應,這說了那麽幾次,也就被新的八卦給揭了過去。
對于這些比女人還要八卦的夫郎們,李瑾是無所謂的,八卦麽,誰都會的。反正這事那些夫郎們也就說說,還沒有到他家門前來說三道四的地步,這嘴張人家身上,愛說就說呗。
鑒于這個,李瑾賺了錢的事,自然也是被程風他們捂得嚴嚴實實的,半點口風都沒有在村子裏給露出來。雖然不怕人家說什麽,但總歸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們不還得在村子裏生活嗎?
總之,明月酒樓的事算是完結了。回到的家的李瑾着實在床上懶了幾天,狠狠的睡了一個好覺。
也許是這次離家的原因,李瑾回來以後,心裏多少有點依戀起了這個家。雖然在鎮子裏的時候,吃的好,住的好,不是有句話說的,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何況他家可比狗窩強多了。
這一回到家,李瑾就覺得渾身上下的舒泰,全身都像是輕松了很多。所以,因為醒過來而變得有點不太好近親的性情,也柔和了不少。至少現在趙堯那一幫子小孩子來找他玩的時候,他不再是像剛開始那會兒躲着拒絕着,不願意了。
現在也會丢掉心理那點成年人的別扭心思,跟着一起到處瘋。
金秋十月,正是到處碩果累累的時候。柳河村,因為偏南方,所以村子裏家家戶戶都種了不少的果樹。走在村子裏,到處都能見到樹上結滿了果子。随便摘個下來吃,也不會有人說什麽。
李瑾喜歡秋季,因為這是豐收的季節。他也喜歡春季,因為那是萬物複蘇的季節。加上,一年四季裏,也就春秋兩季的天氣是正好的。不熱,也不會太冷。
李瑾闊別半年回來時,正是十月底,也是吃螃蟹的好時候。一早李瑾就被趙堯找了去,說是去釣螃蟹。這算是新鮮事了,雖然記憶裏也有這樣的場景,卻不是恢複完整記憶的他親身經歷的,總歸覺得還是有點陌生。
這時候被叫出去,李瑾自然是樂的跟着了,天天呆在家也是無聊得緊。
釣螃蟹,這裏沒有別的什麽的東西。就是拿家家戶戶都有的面團子,或者挖幾根蚯蚓,然後找一根結實點的木棍上一頭拴着繩子,再把揉捏好了的面團子或者蚯蚓好好的拴在繩子上。
然後沿着小河岸邊找螃蟹的洞,螃蟹一般都會在洞口趴着,等着獵物過來,再用它們那萬能的鉗子上去夾住。所以他們在找到螃蟹的時候,也就輕輕的把拴了餌的簡易釣具給放在螃蟹邊上,等着它們鉗子夾住線的時候,便馬上給拉上來。
也有那聰明警醒的螃蟹,還在半空就給松了鉗子,落進水裏轉眼就能不見影子。
一上午下來,運氣好點的,也能抓個五六個大個的螃蟹。
有時候李瑾會跟着這幫子小哥兒去水田裏摳一種被叫做水芋子的東西。那東西個頭不大,長在水田裏,葉子尖長嫩綠。後來李瑾摳了一個出來看,那水芋子倒是有點像現代的荸荠,只是個頭比起荸荠來小很多,最大的也不過就是成年人的大拇指甲大小。吃起來甜脆甜脆的,汁水還蠻多的。
提到水芋子,這就讓李瑾從記憶裏的旮旯裏挖出了他三歲的時候被那個趙錢誘~拐着吃麻芋的事。而想到這個,自然也就想到了跟找錢一樣惡劣的整過他的趙同。至今即使他恢複完整了記憶,這怕那蟲子等軟體生物的陰影,也還是存在的。
好吧,李瑾承認,他這人其實一直以來就是睚眦必報的。這筆賬先暫且都記在那趙同小子的身上,誰讓他哥趙錢人家現在不在村子裏呢,他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人。
十月的天氣,微微有點涼意。
“這是去哪裏野去了,弄得一身的泥土回來?”程風一出房門就見到帶着一身泥土偷偷摸摸想進屋的李瑾,板着臉問道。這小哥兒,就該幹幹淨淨的。哪裏能跟個小子似的弄得渾身都是泥土。
“額,阿爸。”李瑾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臉,因着自己的鬼祟行為被逮着微微紅了臉,真是沒臉見人了。
“說吧,這是又去哪裏瘋去了。”程風拿出一張凳子坐在屋檐下,準備縫補過年家裏幾口人要穿的新衣。他得趁着現在農閑的時候,把這些都做好了。到時候天氣冷下來,就得開始忙活着過年的事,還有撥麥種的事情。這活可還多着呢。
“額,我跟趙堯他們去山灣子那邊玩了。”李瑾說着跑進屋,先把髒衣服換了下來拿到井邊的盆子裏拿水泡上,這才端了一張凳子挨着程風坐下,有點讨好的意思。現在過了這麽久,他也有點放得下心理那些有的沒的心思了。
“你啊,一個小哥兒,成天介的跟個小子似的到處瘋,到時候看你怎麽嫁的出去。”程風淡淡撇了一眼笑嘻嘻看着他的李瑾,心理想着是不是該管一管這個孩子了。
“嫁不出就陪着阿爸身邊啊,難道阿爸還怕養不起我。”李瑾笑嘻嘻的接嘴,對于嫁人的事,心裏翻了個白眼。嫁人?要他娶人還差不多。
“養得起也不養着,到時候倒還讓我操一輩子的心。”程風笑着看了一眼李瑾,伸出手指點了點他的頭,“你啊,別一天到晚出去野了。明天給我呆在家裏,跟着阿爸身邊學些針線活,別到時候嫁到夫家了,連縫補個衣服都不會,招人笑話不說,這夫家也不待見的。”
“不是吧。”李瑾心裏哀嚎了一聲,嘴裏卻說道:“阿爸,還早的吧,我才十歲啊。”學什麽針線活啊,尤其還是要為了讨好夫家去學?開什麽玩笑。
“小什麽小,瞧你,是阿爸平時太寵着你了。你看看人家向家的小哥兒,六歲就跟在他阿爸身邊學着做針線活了。人家也就比你大了一歲,看看人家的針線活,都快趕上他家阿爸了。”
“趕上就趕上呗。”李瑾不以為意的撇撇嘴,那個向家小哥兒,他是知道的。一個臉圓圓,眼睛圓圓,說話細聲細氣,整個一包子樣的現代乖乖女類型。那孩子跟他們這一幫子人玩不到一起,整天呆家裏,要他說,那個孩子什麽都好,就是太女氣了。
他雖然不排斥做什麽針線活,但是,要這麽早學麽,他才十歲而已。擱現代,他可還只是個小學生。到這裏,就在考慮要嫁人的事了?
“反正明天給我呆家裏,哪裏都不準去,好好學着做針線活。人家那些急的,過過兩三年都開始要準備着把夫家定下來了。看看你,還成天跟個小子似的,滿山子的野,這要讓人知道了,到時候哪裏有啥好人家的小子娶你。”
程風一邊低頭做着手裏的針線活,一邊數落着李瑾。
這家裏積極的,早就給自家哥兒把夫家給定下來了,過得幾年,孩子大了就給結婚。這哥兒不比的小子,始終得學着針線活的。到時候這要嫁到夫家去了,還不得招人閑言碎語啊。
“是。”李瑾恹恹的點頭,不就是學針線嘛,反正有個東方不敗兄把那繡花針舞的紛紛揚揚的。學就學呗,人家東方不敗兄能做那麽好,他李瑾怎麽說也是一聰明人。這點小別扭還是能放下去的。
第二天,李瑾自然是哪裏都沒去成,整天除了上廁所睡覺的時間,都是跟在他阿爸身邊,拿着一根針在一塊破了洞的麻布上上下移動。還別說,除了針腳大了點,針逢之間的間隙大了點,怎麽說,李瑾還是把那個破洞也補上了。
只是一整天下來,白皙的手指上被刺出好幾個血點子來,着實讓李瑾痛了一陣。不都說十指連心嗎?這刺那麽幾下,還是挺痛人的。程風在一邊看了,也着實是心疼了那麽一下,不過也沒有就因為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