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章節

不嫌棄他?哼,不對啊。他在這裏跟這個小子計較這個做什麽。沒人要他才好呢。嫁人什麽的,再說再說。

“額,小謹你別生氣,小心噎着。”一看李瑾生氣了,趙錢趕緊着賠小心。

“怕我噎着你就別在我面前說這些有的沒的。”李瑾咬了一口糖葫蘆,一面慢吞吞的說着。看了一眼在自己面前突然變成個小媳婦的趙錢,李瑾搖了搖頭,回身進到竈屋從碗櫃裏拿了兩個自己做的水果饅頭出來,“吶,給你,別說我占你便宜啊,我可是拿了饅頭給你換的。”

“啊,謝謝。”趙錢局促的接過,本想說不用換,那是給他吃的,但是想着前次聽人說李瑾在家做了幾樣好吃的饅頭出來,看着手上這橘紅色的饅頭,想着可能是李瑾做的,趙錢便又笑着收了起來。

“好了好了,趕緊走吧,我要去休息了,以後沒事不要來找我,我可不想這個樣子見人。”李瑾揮揮手開始趕人,他也是在家呆着無聊了才想看看這個趙小子找他是做什麽的。這會兒人也見到了,他可不想再在這裏跟他磨叽。阿爸中午回來拿吃食的時候可是給他布置了任務的。

想着還一針沒有動過的那個小香囊,李瑾就想哀嚎。為什麽他要去刺繡啊,而且,為什麽還讓他阿爸看出他手巧了?嗚,早知道他當初就該給自己手上多紮幾個洞,讓他看起來驽鈍不可教。只是現在一切都晚了。

送走了依依不舍的趙錢,李瑾便開始拿着針線坐在門口刺繡。這時間便在這樣的日子裏過了好幾天,李瑾臉上的腫也消了下去,小臉又恢複了那清秀可人的樣子。

那想當然,某人又開始不安分了。畢竟心裏對這個世界還是好奇居多的。這會兒也到了十一月份,天氣涼的時候。今年遠在陽城的大哥來信,說是過年的時候會回來過年,這可把一家人樂壞了。

李瑾對于這個一走就是七年的大哥,那張臉還停留着他三歲那年。說感情也沒有多好,只是還記得在他小時候,三個哥哥裏,抱他最多的便是這個溫和的大哥。比起一直陪着自己的三哥,還有經常能見到面的二哥來說,大哥李牧那張臉好像已經有點模糊了。一晃眼時間,居然就已經是七年時間了。

家裏人都在準備着過年要吃的東西,家裏條件好了起來,加上李瑾又給家裏掙了五百年銀子,這下子,今年過年可能好好熱鬧一下了。畢竟是節儉慣了,程風盤算着過年要準備的東西的時候,也沒有想着要多鋪張浪費。

這一個村子裏,你要是過得太好,招人閑話。所以這過年啊,比起往年來,稍微多準備着點東西就行。

李瑾對這些是不用操心的,什麽事他阿爸都弄好了,他每天就負責收拾一下簡單的家務就行。自然還得天天刺繡。他家阿爸好像對于這項任務格外看重,幾乎每天都會拿不同的花樣給李瑾,讓他在一邊弄好了才能出去玩。

小到香囊,大到手絹,這些都是李瑾平時聯系刺繡的東西。反正也熟練了,李瑾也便把這項枯燥又細致的活當成是看招标書。

小村子很樸實,近幾年朝廷政策好,加上老天爺照顧,村子裏好幾戶以前的貧農,這幾年憑着踏實能幹,家裏的茅草屋都翻新成了石板房。

家裏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好過,屋前屋後都擴大了不少,後院種了一些時令蔬菜,加上幾株喜歡的果子樹。前院便給平了用來自家收糧食的時候曬糧食,也免得以後大家都擠在那個曬壩裏。

初長成

房子還是那年蓋的那個石板房,這幾年雖然日子過得是越來越好,也沒有誰想過再去把房子加蓋或者擴建。反正家裏就那麽幾口人,蓋的房子每人一間都有富餘了。

深秋的季節裏,大家總是忙碌的,一邊忙碌着準備過年的東西,一邊還得去地裏給鋤草看看麥苗的長勢。偶爾李瑾也會在家裏忙不過來的時候跟着去地裏幫着把麥苗地裏的野草給拔了回家剁碎了喂雞。

不過一有時間他還是會滿山的跑,這時候山裏有不少的野果子能吃,還能趁着下霜之前挖點野菜回來。只不過現在礙于家裏阿爸看管得嚴,他能出去野的時間比起以往來也少了很多。對于這種時刻被一雙眼睛盯着的限制行為,李瑾臉上雖然抱怨沒自由,其實心裏卻是樂得很。

因為有人擔心自己,關心自己,即使少了點出去玩樂的時間,心裏也是舒坦無比的。

過年的前三天,出外求學七年的大哥李牧終于是回家了。一家人高興得不行,尤其是許久不見兒子的程風,兩眼都泛淚了,只是臉上卻一直挂着溫暖的笑容。

李牧人長高也長大了,個子都快跟李大有看齊了。也許是因為少做農活的原因,比起雖然身高不高,但是卻健壯的李樂來說,李牧的身子稍顯單薄了很多。看起來就跟個文弱書生一樣,只是以李瑾的眼光來看,他大哥倒未必是看起來那樣文弱不堪。

李牧繼承了李大有跟程風的面貌,皮膚呈小麥色,看起來倒還是一個俊朗的少年郎。李瑾在一邊看着阿爸拉着自家大哥的手問東問西,一直笑呵呵的坐一邊。

算起來,這個大哥好像已經十九歲了。

過年那天,家裏很是熱鬧了一番,大哥李牧雖然走了七年,但是對李瑾這個家裏最小最寵愛的弟弟,感情還是一點也沒有生疏。知道李瑾愛吃酸甜口的點心,過年的時候給他準備了不少。

過完年才沒兩天,李牧就要趕着往陽城去了,因為今年剛好是第二次殿試的時間。一家人依依惜別了趕考的李牧,回頭便投入了一年的春忙時節。

時間總是如流水一樣,稍不注意,就讓你失去了它的影跡。回過頭來算時,才發現,眼前的流水已經不是剛開始看到的。

李瑾十五歲了,身高竄了一大截,只是比起前世的身高來說,還是有點矮,不過才十五歲,還有得長,因此也不着急。

甚少下地幹粗活曬太陽的李瑾,皮膚比起一般小哥兒,要好得很多,雖然不能說是膚如凝脂,倒也是能算個細皮嫩肉。因為本身就不太老實,所以這兩只手掌上結了不少繭。為此,他這幾年裏沒少被程風念叨。

長大了,人也沒有小時候那麽調皮了。雖然還是會一有時間被趙堯拉着往山裏跑去采草藥,挖野菜,摘山果子。但是去釣螃蟹,搗鳥窩的事,卻是沒再去做了。

這幾年,被自家阿爸逼着練習刺繡,李瑾的刺繡水平倒是日益見長。比起那個被他家阿爸誇着六歲就學刺繡的向家小哥兒向曉,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也許是這個世界實在沒什麽能拿來打發時間的東西,李瑾在鼓搗吃食點心的同時,對這個刺繡倒是也有了點興趣。

所以一開始的被逼迫,也變成後來的自覺了。

“小謹,你幫我看看,這個要怎麽弄?”院子裏的桃樹下,李瑾跟趙堯兩人坐在一邊閑閑的納涼。七月的天氣熱烘烘的,沒有空調,沒有風扇,唯有自己給自己扇蒲扇來解熱。

“你阿爸還真是着急,現在就讓你做這個玩意兒了。”李瑾看了一邊遞過來的枕巾,上面正在繡一對并蒂蓮。這是這個世界出嫁的小哥兒出嫁前,要為自己準備的嫁妝之一。

“沒辦法啊,我刺繡又不像你跟向曉那麽好,我阿爸就讓我早點準備着。”趙堯一邊抱怨,一邊給自己手裏的枕巾修改着被刺錯了的地方。

“我看是早點準備着把你給嫁出去吧。”李瑾撇了撇嘴,現在對于這些嫁啊,娶啊之類的詞,他已經很習慣了。只是還是不太習慣這個世界十二三歲就開始給自家孩子定親的習俗。趙堯比他大一歲,也就才十六,在前世,那還是在初中蹦跶呢,這裏卻已經在為自己嫁為人夫做準備了。

“你可別說我,要說我嫁出去,你估計着比我還早呢。我聽說這一段時間不少別村的那紅線夫郎已經在向人打聽你的事了。”趙堯低頭刺繡,嘴裏也不忘了跟李瑾說着話。這件事現在可是村子裏的大話題。

李瑾人長得好看,又會一手好廚藝,這刺繡水平也好,再加上他家大哥在他十一歲那年金榜題名,現在做了泸縣的縣令,而且正好總管他們這一代。這個世界的科舉制度大概跟前世的唐宋那會兒相像,中了金榜的進士,看你的意願,要是朝廷把你放在雲城的話,那當然是大富大貴。

一般的進士還是會被發往自家家鄉做個縣令老爺什麽,李牧本來倒是可以留在雲城的,但是因為不習慣那裏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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