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改制案開庭
作者有話要說:那個熊貓覺得呢,既然是寫律師,法庭上的內容還是很重要的,不想只描述律師的戀愛故事呢!但素,可能有的小朋友對這一部分的內容不敢興趣。所以,以後熊貓都會在提要裏面寫上,這章是法庭上的內容!不愛看的就可以跳過去咯!
劉仕誠第一次做這種事,簡直有些坐立不安了,不知道該擺出什麽姿勢以及什麽表情才好。
剛才一咬牙就送出去了,現在該說些什麽?
那邊季蒙還是有點不敢相信。
“總之,”劉仕誠依然沒有表情,“你拿去吧。”
“……”
“我回去了。”
季蒙點了點頭,“謝謝你,劉律師。”
“以後別叫劉律師了。”劉仕誠說,“叫我名字就好。”
“嗯。”季蒙說,“仕誠。”
“……”劉仕誠也沒有再說多餘的話去糾正季蒙奇怪的稱呼,轉過身子,拉開玻璃門便走了出去。
季蒙覺得他自己終于把冰山給撼動了一小塊。
“我說,”季蒙看着巧克力店的小姑娘,“那便利貼,你要一張就足夠了。”
“……?”
“另一個別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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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給我。”
“哦?哦!”小姑娘說,“把您寫的還您是吧?”
“不是。”季蒙看着這個小姑娘,心想可真夠笨的,“把那位先生寫的給我。”
“……”
……
——之後沒過幾天,老牌國企的那個案子,終于開庭了。
對方律師一上來就說:“此案的訴訟主體錯誤。XX糧廠與這些工人之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只是一種勞務關系,勞動法并不适用。工人們只是由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糧廠去工作而已,這裏有證據顯示,檔案還依然在XX勞務公司。既然不是勞動關系,工人只是被派遣過去,那自然就沒有理由支付補償金。”
認為訴訟主體錯誤,是此案案件的常用方式。
劉仕誠定了定神,說:“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并不看檔案在哪裏,而要分析是否存在隸屬關系、如何管理等等。原告的确是由XX勞務公司安排進入XX糧廠工作的,但是,XX勞務公司在這裏只起到了一個中介作用。我們堅持雙方是勞動關系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我們認為,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隸屬關系,确實有着某種程度的管理與服從。比如,工人需要考勤、還有業績指标,這都是勞務關系所不應該具有的。在勞務關系中,工人應該更加自由。我這裏有幾份詳細的考勤記錄和業績記錄,可以證明這種隸屬關系。其次,XX糧廠向每個工人發放了‘工作證’等等證件,這就是等于承認了公司職工的身份,否則。第三,工人入職的時候,填寫了‘報名表’。報名表上的信息可以顯示,這是工作招用。第四,工人工資也由XX糧廠直接發放,這也可以說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對方律師很自信地笑了笑,又說:“原告方我請你注意一點,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法律和規章等等為職工承擔一定的義務,比如保險義務,就是一個硬性規定。而勞務關系則不需要,民就不必為其雇用的家政服務員繳納保險。在此案中,原告在工作中的保險等等都是由XX勞務公司公司辦理的,XX糧廠只負責勞務的适用,根本沒有承擔任何義務,所以并不屬于勞動關系。至于原告方才陳述的那些,我也可以解釋。第一,考勤和業績等等,是XX勞務公司的要求,為的是了解派遣工人在被派遣期間表現如何。雖然有考勤和業績,但是XX糧廠并沒有根據考勤和業績表現而做出任何賞罰,也就是說,不存在激勵、扣發獎金或者開除等等任何管理方式。第二,工作證和報名表,都是為了操作方便,并沒有明确說明是全職還是兼職還是派遣。第三,XX糧廠确實向工人發放工資,可是,那只是為了簡化流程,才由XX糧廠直接支付。”
對方的律師不錯。
不過,就像劉仕誠一直堅信的那樣,律師,并不是要比賽誰更會說謊。實際情況是,如果一個人能把謊說的連對方律師都找不出絲毫漏洞,那只能說明這個人說的就是實話。律師之間的勝負,看的并不是誰更能信口雌黃,決定性的因素恰恰是誰說的是實話。
劉仕誠知道自己這邊才是真相,所以他并不慌張。
于是劉仕誠又順着說了下去:“被告方着重強調了保險。但是,根據我從市勞動局查到的資料,原告在工作中的醫保社保等等都是以被告方的名義辦理,雖然具體辦理手續雖然是XX勞務公司公司出面,但是那只是XX勞務公司為被告提供的一種服務。事實上,不只是XX糧廠,XX勞務公司也同樣以用人單位的名義為其他公司辦理過多次類似手續,這是為了在中介市場上更有競争力。至于考勤和業績,也不能僅憑一面之詞便确定這只是XX勞務公司的要求。考勤和業績是否屬于XX糧廠的管理方式之一還要聽取公司內部職工的證詞。今天會有與此案無關的其他勞動者出庭作證,這些證詞可以表明,考勤和業績與工人在XX糧廠的飯碗直接挂鈎,絕非沒有用處。至于工作證、報名表以及工資條,也有之前從其他勞務公司派遣到XX糧廠工作過一段時間的職工可以作證,這些派遣人員沒有從XX糧廠得到過任何工作證、報名表以及工資條,只有正式職工才有可能具備這些東西。”
雙方你來我往,交鋒了多個回合。
如果是電影或者電視,到這裏,劉仕誠就該說上一段非常煽情的詞,感人至深的話。比如,這些工人是多麽不辭勞苦,只為了一家幾口的生計,講講他們年邁生病的父母,還有嗷嗷待哺的幼子,甚至揚起工人的手,拍着工人的背,讓衆人看清那龜裂的皮膚還有微馱的身材。
但實際上,對于優秀的律師來說,這種情況并不多見。
法官其實并不會同情弱者。
身為要做出審判的人,必須抛棄先入為主的觀念,決不能由于對一方的偏向而左右了公正。
法官只根據事實說話。
即使是刑事案件,也不能帶進去不該有的情緒。因為加害方可能說謊,受害者也可能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