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不會愛上季紹庭的

季紹庭是在第三天才又撥通他哥電話的。季臨章半句迂回的話都沒有,直接開門見山:“他對你到底怎麽樣,老實說,不準再撒謊。”

季紹庭滿面讪讪,不敢說話,但季臨章聽着這段沉默就把水底下的真相撈出來了:“男人怕被綠,反應過激,這個我理解。我只想問你季紹庭,你是不是很怕黎琛?他欺負你?”

“這個沒有!”季紹庭趕忙道,“他前天還給我買衣服來着。”

“那你為什麽那麽怕他?”

季紹庭還想說沒有,先聽見通話那端有聲嘆息:“你被吓到的反應我可最清楚,能當場斷電。”

季紹庭終于躊躇道:“我是怕他,他……怎麽說,他這種人本身就不是我會想交朋友的類型,太高傲了,很難相處,又有恩人的光輝加持,我就感覺什麽都是我的錯。前天那事本來也只是一場誤會,我卻覺得很對不起他。”

黎琛這個人就是有辦法讓你覺得,你什麽都是錯的。季紹庭輕輕揉着眉心,嘆聲道:“他太成功了,我這輩子不可能累積到他資産的千分之一。哥,等你也爬上富人榜,我以後面對黎先生就有底氣了。”

最後一句是玩笑話,他是要把真正可怕的事物帶過去,隐而不宣。季紹庭也有不少所謂上流社會的朋友,沒有一個會給他這麽重的壓迫感。黎琛的身份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追根究底,真正可怕的是他對自己那暧昧的感情。

可怕到季紹庭根本不敢去梳清脈絡,拾掇分明,再給它下個定義。他不是怕黎琛不能給,是怕黎琛給太多。黎琛的生存本身就是沉重的,他所提供的愛情更像只洪水猛獸,連示好都要透過支配與命令的方式體現。

這通電話沒有結論,季臨章只說過幾天就帶上父母來南雲聚餐,順便帶幾件冬裝。季紹庭愛惜東西,一件大衣能穿好多年,但出乎季臨章預料,季紹庭拒絕了他的幫忙,說是等等黎琛就帶他出去做衣服了:“他要量身定制,你看,有錢人連品味都要站上金字塔尖。”

季臨章頓了頓,問:“他經常給你買衣服嗎?”

“算是吧,”季紹庭很苦惱,“我是不是得跟他表明我抵制快速時裝啊?——啊算了,我沒這個膽子。”

季臨章沒有再接續話題,他讓季紹庭照顧好自己,然後就挂了電話。

聚餐是在一個星期後,而這個星期的氣溫呈跳崖式驟降。季紹庭的風衣還沒做出來,一出門就被冷風吹成傻逼,在寒風裏哆哆嗦嗦地鎖了門,鑽進車裏時不禁感嘆:“這南方天,說冷就冷了……诶?黎先生?”

黎琛握着季紹庭的掌心,若有所思地回道:“的确很冷。”

季紹庭想抽手出來,又怕惹到黎琛,只能任由他握着。黎琛的手很暖,皮膚粗糙而手掌寬厚,蓄滿了力量,季紹庭甚至懷疑只要他用力,自己的指骨都能給他攥變形。

幸好黎琛沒有與他牽扯多久,兩只手就重新握上了方向盤。

可下車的時候他做了一件叫季紹庭更猝不及防的事,他脫了他的外套披到了季紹庭身上。季紹庭一臉惶惑,不過一件西裝外套,卻沉甸甸得要他喘不過氣。

黎琛的體嗅覆着他,像是他本人正自後将他摟抱。季紹庭不知道自己心裏到底作何感想,但有一點他可以肯定,他不舒服。

所以一進到室內季紹庭就脫下了黎琛的外套,說謝謝:“現在暖和多了。”

黎琛眉頭微皺,季紹庭心一繃,不願意讓黎琛誤會他是在嫌棄什麽,于是又将外套對折挂上小臂,笑着說:“我幫您拿着吧。”

黎琛送禮喜歡送衣服是有原因的,在他眼中沒有比衣物更親近一個人的東西了。棉、亞麻、呢絨,什麽材質都好,一旦貼上肌膚就有了獨特的意義,将肉軀裹起,成為某段特定時間裏人的另一層軀殼。

季紹庭把他的外套護在懷裏,就像是在護着他的一部分。黎琛喜歡這樣的季紹庭,這個可着他的心剪裁出來的黎太太。

這一場飯局是酬謝加訂婚,雖然前者是真後者是假,但到底都是極重要的人情,季家辦得很正式,每個成員的穿着也很正式,倒是季紹庭只随意一件毛衣。等兩邊都握手問過寒溫,季臨章就半是指責地問起季紹庭:“穿成這樣,你怎麽進來的?”

季家訂的是一間高檔酒店的空中餐廳,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內。季紹庭本來是要向黎琛借領帶的,卻聽他說穿舒服點就好,也不是見別人。

“我跟着黎先生嘛,”季紹庭笑道,“跟着黎先生我哪都能去。”

“黎先生穿的是正裝。”他哥的意思是,怎麽就你一個敢搞特殊待遇。

季紹庭撇撇嘴:“他平常也穿正裝啊。我不喜歡戴領帶,勒脖子,是黎先生說我可以就這樣的。”

聽了這話季母的臉上有興妖作怪似的高興:“黎先生,您可太照顧我們家庭庭了。”

這話說中了黎琛的歡喜處,他抿嘴微笑,并不作聲。季紹庭看在眼裏,心想原來黎先生對外人是懂得笑的。

季母繼續道:“庭庭自小身體不好,幾乎是在醫院裏長大的。我們一點苦都不敢讓他吃,給養出了嬌貴脾氣,可別真麻煩到黎先生。”

“……身體不好?”領證體檢的時候不是很健康嗎?

“也就小時候而已,”季紹庭這時才向黎琛解釋,“我早産兒。”

黎琛暗裏不悅:“從來沒聽你說過。”

季紹庭笑道:“因為現在我活蹦亂跳的啊,說來沒什麽必要。”

季母就坐在季紹庭旁邊,聞言順勢拉過了他的手,道:“是活蹦亂跳,還胖了好多,謝謝黎先生替我們照顧他。”

假話,黎琛想,他才握過這只手,哪裏胖,肉都摸不出多少,指節都能輕易攥進他掌窩裏,還整天冰涼涼的。

季父從來寡言,既然話題是他最寶貝的小兒子,也有幾句可開口:“現在是活蹦亂跳,小時候整天都只能睡在床上,什麽危險的事都怕做,到現在還很膽小。”

“爸——”季紹庭被拂了面子,難免要強,“我後來可一個人出國讀書了。”

“長大了是好點,”他哥便善解人意地給回他一點顏面,“後來還去了一趟中東,沒叫我們擔心死。”

“我去的地區不算太危險,說來挺出人意料,但敘利亞其實有旅行團,距離前線還只有一公裏……”

季紹庭從來是個很善談的人,在社交場合裏如魚得水,從前的工作又給他以豐厚閱歷,談資信手拈來,一餐飯下來有他在就沒有冷場的時候,何況在場還有一個圓滑的季臨章。

這婚姻是假婚姻,兩邊算不得是親家,自然也沒有事項需要商議,全由黎琛做主張。

日子是早就定好的,有些急,就在後天,因為陳沛趕着做手術切除左肺,想在手術前将婚禮辦好。季紹庭的家人這兩天是會先住在黎宅裏,季紹庭為此開心了很久。

季臨章租了車,一家人的行李也早已安置進後備箱。飯後五個人兩輛車,不用特意分配,季紹庭自自然然地就跟着黎琛走,讓他哥帶着父母,但季臨章搶先一步,朝黎琛笑道:“黎先生,我跟您同一輛吧,有些事想和您談談。”

季紹庭坐在他爸的後座,好奇地問:“我哥要和黎先生談什麽啊?他跟你們通過氣嗎?”

“沒,”季父停了一停,又說,“你哥最近變了很多,越來越穩重了。”

季紹庭是認同的。他哥從前相當輕佻,對待感情也好,對待事業也罷,都一副吊兒郎當的态度。季家的公司出問題,實則也跟他哥交友不慎有關。

“好事啊,”季紹庭說,“我覺得他這回是要鉚勁搞事業了。”

季父點點頭,不再說話。要論做生意,他的大兒子的确比他出色,至少他的大兒子很懂得講話。

季臨章坐在黎琛的副駕駛座裏,沒費多少力氣就将寒暄的話帶上了正軌,用玩笑聲氣:“還是那句老話,大恩不言謝,我們家沒什麽值錢的東西,就這個季紹庭還算可以,挺聽話的,黎先生以後想怎麽使喚他就怎麽使喚他,覺得煩了再丢回來給我們。”

黎琛明知是玩笑,還是忍不住認真:“我不會覺得他煩。”

季紹庭甚至都不黏他。

“那可多謝黎先生不嫌棄,”季臨章爽朗地笑道,“您上次不說嗎?我們兄弟兩個很親密。那是因為我們小時候父母工作忙,才創業,平常都是由我來照顧庭庭。剛也說了,庭庭小時候真的很膽小,怕人,又容易生病。我一次架都沒跟他吵過,我不敢啊,他一激動起來真能暈過去。”

“他後來長大,說要克服這個問題,就一個人跑出國讀書了,後來還選了一份精神壓力很大的工作。這麽些年歷練下來,氣質跟小時候已經完全不一樣,但是——”

季臨章頓了頓,繼續道:“但是,天生的東西是沒法改個徹底的。黎先生要是有興趣,可以找個機會觀察一下,庭庭害怕的時候,反應會變得很慢。”

黎琛突然想起上星期同季臨章說開誤會以後,季紹庭慢半拍的“不好意思”。

他覺得季臨章意有所指。

季臨章還是一臉輕松:“平心而論,我這個弟弟長得确實好,白淨,要說他沒人追,我看季先生您也不相信吧?他至今還沒談戀愛,其實是因為怕。”

“他不是會去克服嗎?”黎琛淡淡地問。

季臨章笑道:“您這樣說當然也對,但感情是兩個人的事,不能由他一個人克服了就行。”

所以是在說他黎琛有問題。

他有什麽問題,他給季紹庭的都是獨一無二的,都是最好的,他讓他住漂亮的屋子、穿貼身剪裁的衣服,他會在意他冷不冷。他這個先生做的有哪裏不合格,有哪裏要改?

季臨章敏銳地察覺到了黎琛的低氣壓,照理他該迅速轉移話題,但還是忍不住補上最後一句:“庭庭他……”

“你想太多了。”黎琛打斷了季臨章。

都是聰明人,他的言下之意他聽得很清楚,說來說去,不就是擔心自己吓壞他弟弟。于是出于被質疑的應激反應,黎琛冷聲回擊:“我不會愛上季紹庭的,他不是我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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