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處女作
老媽走後,大概真的是身體不舒服,全身乏力,腦袋仿佛千斤重,我迷迷糊糊的睡下了。直到再次聽到開門的聲音。
這回進來的是老爸,不知道是不是遇見什麽喜事,他紅光滿面,同樣,他也比5年以後要年輕許多,精神許多。
他将門推開一個縫隙,笑着對我說:“兒子,起來吃飯了,吃過飯再睡。”
我應聲起床,身體感覺疲憊,但是已經好了大半。
老媽正在廚房裏做飯,我和老爸坐在客廳看電視。老爸看了我一眼:“怎麽樣?身體好了沒有?”
我點頭,“好多了。”
老爸探究的看了我幾眼,“有點瘦,等會兒吃點。”
我點頭。
老媽做的飯菜一如既往的香,我的胃口出奇的好。
老媽很高興:“能吃就證明病已經好了。”幫我夾我最喜歡吃的土豆燒排骨,“今天下午再休息一下,明天去上學。”
我順從的回答:“好。”
老爸突然發出感慨,“我們一家子這樣,雖然不是很富裕,也挺幸福,你看,我們的兒子多乖。”
好像上大學以後,老爸就再也沒有說過這樣的話了。
本來很平常的一個中午,在經歷過和父母的生離死別已後,我突然覺得,這樣,真的是一種莫大的幸福。
爸、媽,你們放心,從此以後,我要你們以我為傲。
午飯過後,稍作休息,老爸和老媽攜手去上班,囑咐我在家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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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他們前腳剛走,也相繼離開家門。
既然家裏沒有電腦,就去網吧上網好了。
我家樓下就有一個小網吧,允許未成年入內,以前,我跟同學,很喜歡過去。
看見我在上學的時間去網吧,和我相熟的老板用訝異的眼神看着我,不過,這只是一瞬間,他熱情的招呼我進去坐下。
平時的時間人很少,空位很多,我習慣性的走到靠窗最裏邊的位置。
打開電腦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登陸QQ,看誰在線上,也不是打開從前很沉迷的游戲,而是,進入5年以後我簽約的那個網站。
這個時候,它還沒有發展起來,還不是第一女性文學基地,以耽美文和同人文為特色,不過,也快了。
今年,能夠大火的應該是穿越文,穿越還不像5年後那樣普及,睡個覺都有可能穿越。穿越文,直到5年以後,都還有市場。不得不說,很多後來流行的題材,都是在穿越的基礎上延伸開來,所以,打好基礎,才是王道。反正,網絡文學真正蓬勃發展起來,還有些時日。
我迫不及待的注冊了一個筆名,立即發表文章。筆名是我以前用過的,我本名叫黃良,于是筆名取做黃粱夢,貌似是一個不怎麽吉利的詞語,可是,我很喜歡。
題材依舊是我最鐘情的耽美,劇情設置是5年後被人寫爛了的橋段:主角不小心穿越去了古代,他憑借具有未蔔先知的能力,還有時不時出口的一兩句名家經典詩句,而備受追捧。
當然,這個時候,他會遇見一位具有野心,但是不得勢、身負悲慘遭遇的皇親貴胄,當然,以他現代人的認知,這位看起來可憐兮兮的人,将在歷史舞臺上留下濃墨重彩的篇章。他憑借自己的歷史知識,為他解決大大小小的危機,幫助他一步步登上高位。
在協助他和不同勢力周旋,一步步變強的過程中,兩人同甘苦,共患難,因而結成了碧落黃泉永相随的的深厚情誼。
主角功成名就,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故事在這裏轉折。高處不勝寒,有些話,說的人多了,就變成事實。他的愛人會想,他跟我在一起,是為了權勢吧?他這麽厲害,會不會有一天,想取而代之?
兩個同樣優秀的男人,因為猜忌漸行漸遠。
我想,劇情到這裏,讀者會很糾結。糾結才好,才能引起激烈的讨論。
處理文案,加上碼完3000多字,我花了兩個多小時。發布上去之後,我又将大綱整理出來,儲存在随身攜帶的MP3裏,打算等一下去複印店裏打印出來。我知道,在往後的日子,我不能随時随地的上網,只能用筆寫在本子上,有時間再用電腦輸入。
雖然會很麻煩,可是一想到将來可能獲得的成功,現在的辛苦,就算不得什麽了。
弄好大綱,回到家中,已經将近六點,老爸老媽快要回來了。
我貼心的将生米洗淨,放進電飯煲中。然後,回到自己的房間,将課本拿出來熟悉,畢竟,上一次見到他們,是五年前,大家應該都生疏了,要多親熱親熱,交流感情。
老媽回來看見我的一切舉動,欣慰的笑了,提着大包小包走進廚房,我聽見水聲嘩嘩的響。
接着,老媽對我喊道:“你的病剛好,不要太費腦子,過來吃水果,是你最喜歡的芒果哦。”當年,水果還沒有那麽貴,還吃得起。
“好。”我放下書本,雀躍的走過去。
味道鮮美,齒頰留香。
第二天一大早,我聽見有人在叫我,一個處于變聲期的男孩,聲音聽起來熟悉又陌上。他問我身體好了沒有,好了就一起去上學。
往下望去,回憶了好久,才會想起來,他是我高中時很要好的兄弟劉尹,同穿一條褲子那種,只是後來沒有考進一所大學,就沒有常聯系了。他成績比我好些,現在倒是挺想彌補這個遺憾。
我們像以前那樣,勾肩搭背,說說笑笑去學校。面對以前的高中同學,大家是那麽友好,親密無間,誰能想得到,5年之後,已是各奔東西,基本上沒有怎麽聯系,因而倍感珍惜。
接下來還有三天才到周末,這代表,我三天之後才能上網。我沒有怎麽着急,2006年,競争沒有2011年大,不需要日更3000。
在這三天當中,我一邊完成課業,一邊存稿。畢竟是學過一遍的東西,只要稍加提點,就能夠記起來,學習因此比以前輕松了許多,也有更多的空餘時間碼字,不,現在應該說寫字才對。
高二的學生要補半天的課,周六中午吃過飯,我借口去同學家學習,直奔網吧。
這些天一直沒有機會關注網上的情況,我有些忐忑的點開我的專欄,畢竟,有時候,現實和想象還是有差別的。
情況比我想象中的要好,我當然不會妄想剛發了就引起轟動,,不過是個開始,還什麽都看不出。那時候還沒有收藏這個東西,只能根據點擊和底下的評論判斷文章受歡迎的程度。
不過短短三天的時間,就有上百個點擊個十多條評論,我很欣慰,以前,我從來沒有取得過這樣的成就。讀者多說很期待後面的故事,我也很期待,期待這篇文大受歡迎的這一天。
有了手稿,不用思考,打起字來速度很快,我一口氣更新了三章,共一萬多字。
讓我驚奇的是,我更新途中,就有讀者留言,說很喜歡這個故事,希望作者大人繼續寫下去。看到我回複說今天還會更新的時候,堅守在電腦面前,等待我的更新。我心中的喜悅之情無以言表,回首以往,我的文基本上是幾天看不到一個評論。和現在相比,真可謂是天差地別。
星期天的時候,我又找機會去更新了一章,直到将存稿發完。
我想,我算得上是一個勤奮的作者。
星期天的時候,點擊和評論又上了一個新臺階。我心情愉悅,嘴角像被定了型,一直上揚。
父母和同學都問我,“你撿到金子了?”
我搖頭,“金子有這麽好揀就好了。”笑容越發燦爛,我有比金子更加珍貴的東西:寫作的秘方。
于是他們更加狐疑:“你談戀愛了?”
我的頭左右擺動的幅度更加大,“沒有,我整天忙着學習,哪有時間。”我偷笑,應該是忙着碼字才對。
“那你笑這麽開心幹嗎?”
“以後就知道了。”我希望有出書的那一天,那時,我的父母和同學都為我高興,拍着我的肩膀說:“看不出,你還是個文學青年。”
除了第一周,我的更新頻率維持在一周三更的樣子,全是周六和周日。我的讀者也漸漸習慣于這個頻率,估摸着時間,守在電腦面前,第一時間發表他們對于文章的看法。
随着劇情的深入,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歡這篇文,他們的讨論也越發熱烈。
那個時候網上流傳的各種笑話段子還沒有5年後多,我偶爾寫一兩段上去,大受歡迎。
這真是一個好的開始,我對自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