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絕症

翻遍了廚房,秦慎最終找來烤肉的簡易爐子,又腌制了各種肉類準備燒烤。

大雪天吃燒烤,這樣的搭配真是再好不過了。

秦慎将肉串放到了架子上,忍不住擡頭去看方霁宇,上次和這人烤肉還是一年前的冬天吧?那一天沒有這樣的大雪,天氣也不冷,兩人坐在通風的陽臺上燒烤,烤肉的香味兒能讓樓下的流浪狗都垂涎三尺。

“想什麽呢?”方霁宇見他一直盯着自己,忍不住問。

“沒什麽。”秦慎搖了搖頭,一邊轉動着手上的燒烤架,一邊低聲說了句:“明年冬天我也想和你一起烤肉。”

方霁宇愣了一下,“嗤”了聲:“誰要和你冬天烤肉!”

他的聲音太嫌棄了,秦慎的眼神頓時一黯。

“我就要夏天烤。”方霁宇一把将他手上的烤串拿了過來,自己轉動着燒烤,有點別扭地說道:“而且烤肉不健康,就不能吃點別的嗎?”

秦慎淡淡笑了,方霁宇口是心非的模樣大概會令很多人感到無奈吧,自己怎麽就喜歡上了這樣的一個家夥呢?

之前打球的時候,你是不是一直在看我?

秦慎又想到那個春天方霁宇堵在廁所門口朝他質問,輕狂的少年眉峰犀利,眼神更是帶着一股銳氣。

他往左躲,方霁宇就朝左靠,他朝右閃,方霁宇就向右追。

少年的時代無所畏懼,說不清是誰先愛上的誰,兩人的勇氣突破了一切,父母老師的阻礙,朋友的勸說,他們一路都走過來了。

沒有所謂的磕磕絆絆,方霁宇太過強勢,往往能在秦慎被為難前就将一切阻礙掃清,這個人從少年時代一直護着他成年,将這個世界最柔軟的一面呈現在他的面前,卻孤身擋下所有風雨。

被這樣的一個人愛着,什麽誤會、什麽對錯都已經不重要了,更何況,在這件事情上方霁宇本也沒有做錯什麽。

他還是愛着方霁宇,秦慎想,并且無比确定。

“可以吃了。”方霁宇将一串烤好的魚豆腐遞給秦慎,又專注于其他肉串的烤制。

秦慎拿着烤串,想了下輕輕咬下一顆魚豆腐,爾後慢慢地湊近方霁宇。

“你做什麽?”方霁宇一挑眉。

秦慎卻并沒有被吓到,伸手摟住他的脖子,就這樣吻了上去,外焦裏嫩的魚豆腐被牙齒一分為二,分別進入了兩人的口腹。

兇惡的大貓瞬間呆住了,仿佛全身的毛都已經炸/了起來,卻又小心翼翼收斂起鋒利的爪子,兩只眼睛懵逼的望着突然抱上來小白貓。

做什麽?

秦慎又叼了一顆擡頭,少了前幾日的卑微,多了幾分令人難以招架的熱情,無非犯上作亂罷了。

過去是方霁宇追他,秦慎唇齒含笑,現在該換他追霁宇了。

種種誤會,不必贅述;日日殇情,更無需愧疚。

愛情不過是一場你追我逃的游戲,秦慎望着方霁宇空白的表情,心中已然明了,這個人會在不遠處等待他,等着他一撲而上,徹底填補內心的空虛,連同之前一年的留白一同以炙熱情/愛補足。

“我去拿醬汁!”方霁宇突然手一抖,烤串頓時全都落在了燒烤架子上,然後迅速起身跑進了廚房。

秦慎也并未追趕,他不緊不慢地将一支支烤串撿了起來,靜靜等待着純情的大灰狼再度回來。

他總是跑不掉的。

站在陽臺上被清掃出的小小區域,望着外面厚重的積雪,秦慎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如一只狐貍,那般運籌帷幄,宛如已經将對方收入囊中。

相比起國內的遍地銀白,md此刻倒是陽光明媚,溫暖的陽光傾灑而下,完全照亮了傅峥的面容,卻讓他臉上的陰沉更加鮮明。

從醫院出來,傅峥并沒有上車,沿着柏油道路一路朝前,卻又仿佛是毫無目的。

“傅先生!”随後從醫院跑出來的楚清歌快跑了幾步追上他,“我送你回去!”

傅峥卻沒有說話,他緩緩擡頭,陰狠的眼神吓得楚清歌倒退了一步,最終強忍住了才沒有落荒而逃。

“這裏距離克什先生的莊園有些遠,不如我開車送你……”話沒說完,楚清歌便被傅峥伸手狠狠一推,直接朝後跌坐在了地上。

身材纖弱的青年手掌撐地,掌心摩擦過地面滲出血來,楚清歌凄然地望着傅峥,滿臉不知所措。

“滾遠點!”一聲厲喝,傅峥再不看他,沿着大路一直朝前走,從未回頭。

等到再也見不到傅峥的影子,楚清歌這才有些晦氣地站了起來,拍拍身上的土回了自己的車子。他沒有急着開車,略有些失望地朝後面的醫院看了眼,滿眼都是對傅峥的惋惜。

真慘啊,明明昨晚還在風花雪月,皮/相和活/兒都挺不錯的,結果突然就被确診了胃癌,還已至末期,藥石無醫。

年少多金,德才兼備,或許正因如此才令天妒英才吧。明明是當打之年,前途卻已經一片暗淡,換了是誰都會無法接受的。

“真是個小可憐呢。”楚清歌“啧啧”兩聲,卻也并不多悲傷,很快便開車回家了。

車子停在了一個比克什先生家小了不知道多少的小莊園中,雖說如此,但在這裏已經算得上是了不起的富豪了。而在莊園中的右端角落,一個與莊園格格不入的鐵皮房格外簡陋,冬冷夏熱,看起來就很熬人。

楚清歌對那間房子看都不看,管家見他回來迅速走來,說是克什先生已經在會客廳等待了。

他來做什麽?

楚清歌滿臉疑惑,但還是點點頭将車鑰匙遞給管家,整理了一番衣服後走進會客廳。

克什先生背對着楚清歌,正靜靜看着牆壁上的一副贗品古畫,聽到腳步聲這才回頭,一側有保镖将一份協議放到了梨花黃木的茶幾上。

“克什先生,您這是什麽意思?”楚清歌沒有去翻看協議,只疑惑地望着克什先生。

“我的好朋友得了絕症,作為他的朋友,我自然要為他做點什麽。”克什先生的态度格外冷淡:“簽了這份協議,我名下的b1礦場就是你的了,而你要陪着傅峥回他的國家。”

下單?

楚清歌愕然,雖然他的背景與過往肯定瞞不過克什先生,但他卻無論如何也沒想到自己有天會接克什先生的單。

在前些年,楚清歌并沒有現在這樣光鮮亮麗,他的父親仿佛一個種馬生了一個又一個的孩子,恐怕就連他的名字都記不住。因此,從很小的時候,楚清歌就已經在靠自己過活了。

洗碗工,快遞員,服務生……他什麽工作都做,後來在做保姆的時候被一個貴婦看中,他這才突然明白自己最大的財富是什麽。

他的財富,便是這一張與母親有七分相像的絕美的容顏。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楚清歌的工作重心發生了偏差,他不再去賣苦力,轉而成了職業小白臉,每天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哄男男女女高興,要麽就是去美容院做臉,他要保住自己的青春,這才是他最珍貴的東西。

在這其中,他也接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單子,諸如勾/引/富/婆,拆散情侶,凡是來錢快的給錢多的,他什麽都肯幹。

這個世界上是不存在真摯愛情的,唯一能讓楚清歌覺得安心的就只有錢了,只有雙手緊握的銀行卡與現金才能讓他覺得自己是确确實實活在這個世界上的。

直到他賺到了足夠自己揮霍一生的金錢之後,就在一年前,完成最後一單生意的楚清歌“退休”了。

“克什先生,我已經不做了。”楚清歌有些為難地說道。

他已經有了這樣的一個莊園,也将曾經虧欠自己的人都收拾掉了,就算是陪着男人、和人上/床也都只是基于興趣,他的錢已經夠多了 ,一個礦似乎能讓他更上一層,但已經不需要了。

“你是說,你要拒絕我?”克什先生冷道。

“咔噠”,保險打開,一旁的保镖已經将槍/口抵在了楚清歌的頭上。

楚清歌頓時有些腿軟,他驚慌失措地望着面前黑洞洞的槍/口,虎背熊腰的大漢仿佛一座大山,似乎一根手指頭就可以将他捏死。

這就是……頂尖豪門啊。

這是身為礦産大王的資本,是哪怕楚清歌賺了再多錢都無法撼動的大山。

楚清歌哀婉的眼神對上克什先生的眸子,那雙眼睛太冷靜了,楚清歌明白,身為巨鱷克什先生已經見過了太多,是絕對不可能對他有半點憐憫之心的。

“我不想去華/夏 ……”楚清歌企圖做最後的努力。

克什先生并沒有生氣,依舊是那副無所謂的态度,不鹹不淡地說道:“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

槍/口,冷漠,殺機……

楚清歌喉嚨幹澀,他想要做些什麽來緩解自己的緊張,但就連一根手指頭都不敢有所動作,就算是呼吸都擔心會驚擾什麽。

終于,楚清歌無比失落地說道:“好,我去。”

槍/口移開了,克什先生也恢複了往日和藹的笑容,走過去重重拍打着他的肩膀說道:“這就對了,要讓他玩得盡興,畢竟你也就只有這點價值了。”

楚清歌臉色難看的點頭,一句反駁都不敢有。

作者有話要說: PS:國外某些地方某些人可以持q,大家也可以當架空看,畢竟名字都被和諧成字母了【癡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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