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你遮什麽?”

空氣中彌漫着不知名的花香, 風一吹,四散開來。

“不滿意也要放你下來的。總不會真的把你推下去。”良久之後,燕珩笑着把她從欄杆上抱下來, “你字裏行間都是對另一個女人的偏愛和依賴, 知道的以為你是我燕珩的女人,不知道的以為你和她有什麽不可告人的關系。你覺得我會滿意?”

“別把你自己龌龊的思想安在我和她身上, 除了情愛你還懂什麽?”姜予初渾身因為冷而發抖, “我跟她的關系就是你用盡一切辦法都不能超越的,你和她之間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她。就像我和利益,你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利益一樣。”

“如果她死了呢?我是不是可以成為你毫不猶豫選擇的一方?”燕珩解開她手腕上的領帶,嘴唇抵着她的耳尖。

手腕禁锢解除,姜予初側眸看了眼, 紅了一圈。

她的皮膚過于白皙, 紅的地方太明顯,不知道何時才能消下去。

手臂上蒼白的紗布刺眼, 沒一個好地方。

好在最近沒工作, 不會被媒體捕風捉影拍照片講故事。

“燕珩,你不能一直拿她威脅我,我不會讓你一直威脅我的。”姜予初墊了墊腳尖, 擡起手摟着燕珩的脖頸, 下巴抵在他的肩膀,越過陽臺的門看向裏間明亮的燈光。

燕珩攬着她的腰肢, 微一用力,把人提到自己腳上站着,剛剛掙紮一通,拖鞋早就掉了。

“初初,這取決于你, 你什麽時候不那麽在意她了,我也就威脅不了你了。”燕珩撫摸她的長發,動作輕柔,溫熱的氣息鋪灑在姜予初的耳邊,“初初,你會麽?”

她會麽?她自然不會。

如果不曾遇到秦依凝,姜予初也不會站在這裏,她早就迷失在加州午夜的街頭。

生活給了她絕望,是秦依凝把希望帶給她的。

現在面前這個抱着她的男人,要讓她親手把希望剝離,還要問她會不會?

活在黑暗中的人渴望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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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姜予初,渴望一個精神支撐。

“如果沒有她,我現在會在加州或者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做着最肮髒的交易,出賣身體只求活着。我遇到秦依凝的那個晚上原本打算在路邊過一夜,第二天就把自己賣出去。生活太難了,沒錢活不下去。出賣自尊也好,出賣肉|體也罷,只要活着就行。青梅竹馬抛棄我,昔日好友背叛我,我不能也不可以死在異國街頭,我咽不下這口氣。”姜予初手握成拳,指尖狠狠陷進皮肉,指骨發白,眼前迷蒙一片,明亮的燈光刺疼她的雙眼,“秦依凝拉着我從黑暗走向光明,沒讓我丢掉自尊。燕珩,你說我會不會?”

燕珩沒說話,只是靜靜地抱着她。

很久之後才抱着人回到室內,姜予初要起身,燕珩掐着她的腰強行把人按在懷裏。

燕珩手指撩開姜予初的長發,指腹微涼,摸了摸姜予初的額頭,那裏的痕跡已經很淡,再塗幾天藥痕跡就會徹底消失。

“所以你在記者發布會上撒謊,讓媒體誤以為是鐘卉惜把你的額頭打傷,你又因昔日她搶了你的青梅竹馬為由扇了她一巴掌。”燕珩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姜予初擡眸看他,“做這一切都是為了向那兩人報複?”

姜予初沒想到他會提起記者發布會,距離那天已經過去了很久,忽然被提起姜予初怔愣片刻。

燕珩知道她的過往她一點也不奇怪,當初自己活得肆意張揚,姜家又是潼市首富,她的事情只要随便拉個人問兩句都會知道。

燕珩要把她留在身邊,總歸會簡單調查下背景底細。

商人的通病,沒人會留一個來歷不明的人睡在枕邊。

“不然你覺得呢?我不該報複麽?”姜予初笑着看他,身體微微回暖。

她睚眦必報的性子燕珩了解,不管時隔多少年,當初受的委屈總要讨回來。

“該。”燕珩輕輕吐出一個字,手指移到她的手臂,那裏的傷口深,紗布還沒拆,“明天陪你去拆掉。”

姜予初垂眸,手臂動了動躲開燕珩的撫摸。把手往裏側了側。

“你遮什麽?”一個簡單的小動作沒能逃過燕珩的眼,他擡眸,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我是躲,不是遮,”姜予初把手臂攤開放在燕珩面前,“你摸的我癢,躲一躲還不行了?你想看那就看。”

瓷白的小臂內側青色的血管脈絡分明,靠近肘關節的裏側一只小貓慵懶地躺在那,旁邊幾個潇灑的英文字母組成一個季節——winter。

這個紋身燕珩自然是知道的,只是所有紋身皆有意義,不知道姜予初的紋身蘊含着怎樣的深意。

他沒問過,姜予初也不曾主動坦白。

“我想看的不是這,”燕珩湊近親了親姜予初的唇角,拍了拍她的臉,下一秒把人從沙發上拉起來,“去洗澡。”

一如多年前的那一晚,燕珩格外狠。

對于燕珩這種一有不痛快就在床上折磨人的癖好姜予初實在不敢茍同,明明是個頭腦精明的生意人,怎麽總是粗魯的像個沒進化的野獸。

迷迷糊糊之際姜予初感覺到手臂被燕珩牽起攬着他的脖頸,不知道是他自控力太好還是存留着些微的人性,情|欲當頭還能顧念着她是個傷者。

當一切結束的時候姜予初早已睡過去,燕珩撥開她臉頰上的長發,定定看了幾秒後把人抱起來到浴室洗了洗身子。

洗澡的時候姜予初都沒太大反應,看來是累得不輕。

簡單擦幹淨後燕珩把人抱回床上,臺燈微弱的光線灑在床頭,映襯的姜予初本就白皙的皮膚更顯瑩白。

燕珩看了會,俯身親了親姜予初的額頭,然後起身走到客廳。

火苗輕舔香煙,煙霧徐徐,氤氲缱绻。

燕珩坐在沙發上抽完一支煙後拿起手機撥了個號。

深更半夜還不睡覺的除了貓頭鷹也就只有酒肉池林的賀晉安了。

“大半夜的你不摟着女人睡覺給我打哪門子的電話?”剛一接通,震耳欲聾的音樂順着聽筒傳過來。

燕珩眉頭輕蹙把手機拿遠了些,“找個安靜的地方,有事說。”

那邊咕哝了兩聲,很快音樂聲消失。

“有屁放。”賀晉安說道,“小爺忙着泡妞呢。”

“幫我查一下秦依凝最近的狀态。”燕珩起身到廚房接了杯水,仰頭灌了一口。

“這人誰?你新看上的妞?”賀晉安在電話裏不懷好意地笑了笑,“可以啊燕珩,這才回國幾天就膩了姜予初?終于打算換個女人玩玩了?”

“膩你媽,”燕珩爆了句髒話,故意揶揄賀晉安,“我和你不一樣,朝三暮四,渣男一個。我專情得很。”

“靠,你他媽要點臉吧燕珩,這是你求人辦事的态度麽?你當我是你助理啊。”賀晉安吼了句。

“你當然不是助理,”燕珩說,“助理我要付工資的,你不用。”

翌日姜予初醒來的時候腰酸背痛,感覺全身像散架了一般。

剛支起上半身就渾身酸痛地再度倒了下去。

看着白茫茫的天花板,她深吸幾口氣,在心裏把燕珩祖宗十八代全都問候了一遍。

清晨的陽光刺破窗簾從外面溜進室內,姜予初小幅度翻了個身,還沒完全翻過去人就被猛地抱起。

“醒了,我做了早餐,吃完去拆紗布。”燕珩抱着她走進浴室,把人放到盥洗臺前面,“有力氣麽?沒力氣我幫你。”

姜予初看着他臉上促狹的笑容捏緊漱口杯,扯了扯嘴角,“燕珩,你打一巴掌再給顆甜棗的招數能不能省省,你不嫌膩,我都嫌煩。”

聽了這話原本打算離開的燕珩走進了浴室,手臂箍着姜予初的腰肢,在她嫩白的脖頸親了親,“煩你也要給我受着。”

姜予初擡眸看向鏡子,白皙的脖頸處俨然一道殷紅的吻痕。

她擡手搓了搓,痕跡更重了。

“狗。”姜予初把牙刷塞進嘴裏前輕聲罵了句。

手臂上的傷口愈合的很好,塗幾天藥膏痕跡會慢慢淡下去。

兩人從醫院出來,燕珩牽着姜予初,“明天有個慈善晚會,到時候你陪我去。”

又是慈善晚會,剛參加完娛樂圈的,現在又來一個豪門圈的。

這些人為什麽那麽熱愛做這種表面功夫。

姜予初掙開燕珩的手,“我不會陪你去的,你找別的女人陪。”

“我不找別的女人陪,就要你陪。”燕珩打開車門把人往裏推了推,姜予初半推半就地坐進車裏,燕珩俯下身幫她系好安全帶,“不要你和我一起進去,在我視線範圍內就行。”

燕珩自然知道姜予初擔心什麽,兩人的關系在國內沒幾個人知道。

而一旦被知道,對于燕珩來說沒什麽,但對姜予初影響會很大。

畢竟國內不比國外,尤其是娛樂圈,對這種事藝人們唯恐避之不及。

燕珩不會過多幹涉她在娛樂圈的事,自然也不會成為她的阻礙。

晚上助理把晚會的禮服送到姜予初的公寓,純黑色的抹胸長裙,腰腹處綴着幾根流蘇,裙擺處點着碎鑽,璀璨華麗。

像是漫天的星空潑灑在長裙上。

禮服很漂亮,或許也很适合姜予初。

但是顯然姜予初不喜歡。

不知道是對燕珩這個人的偏見,還是這款禮服換做平時她壓根不會穿。

這個男人無論在何種情形下說出的喜歡都不能相信。

他的嘴和心是不一致的。

否則怎麽會不知道姜予初從來都是穿長袖禮服的。

不過燕公子挑的,她不穿也得穿。

晚會在涼城的不離會所舉行,這家會所堪稱潼市奇跡。

出現的突然,發展的迅猛。僅僅五年時間在潼市站穩腳跟,從此屹立不倒。

據傳會所主人出身坎坷,白手起家,從一貧如洗到如今的潼市新貴。

衆所周知新貴和家族之間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鴻溝,而這家會所的主人用了幾年時間跻身涼城豪門世家行列,手段可見一斑。

晚會現場富豪雲集,能來這種層次的晚會大多非富即貴,豪門圈的金融大佬們觥籌交錯間就會促成一筆商業合作。

若不是沾着燕珩的光,姜予初進不來這寸土寸金的地方。

姜予初今晚一襲純黑抹胸長裙,腰間綴着精美的流蘇,肩甲線條流暢,精致的鎖骨和優美的天鵝頸相得益彰,襯的整個人高挑纖細。

她的五官明豔動人頗具攻擊性,舉手投足都給人一種無形的壓迫,加上平時冷着張臉,顯得清傲又盛氣淩人。

男人愛她的同時也想征服她。

她一出場其他人瞬間黯然失色。

晚會上的男人目光皆有意無意瞟向她。

燕珩正和晚會的主人交談,看到現場情景後有一瞬間的後悔讓她過來。

這不只是在他的視線範圍內,還在現場其他人的視線範圍內。

以至于晚會承辦人喊了他好幾聲,燕珩才恍然回神。

墨色的眸子重新蓄起笑意,碰杯間緊抿的嘴唇方才放松一點。

姜予初百無聊賴地端着一杯酒晃來晃去,晃了很久也沒喝一口。

身邊走過來一個人,香氣瞬間撲鼻而來。

手中的酒杯被來人拿下去放在了桌子上,緊接着一道柔美的女聲響起,“這杯雞尾酒更适合女孩子。”

姜予初擡眸看向來人,火紅的修身長裙襯托着她曼妙玲珑的姣好身材,垂到腰間的大波浪搖曳風情,眼角的那枚淚痣被點成了紅色,顧盼生輝的眼尾輕挑,自帶柔情。

如果說姜予初是明豔,那這個女人就是美豔。

一個能跟姜予初五五開的美人。

美人在遇到另一個美人的時候,不是互相欣賞就是互看不順眼。

以姜予初的性格,如果美人沒有自作主張拿下她手裏的酒杯,姜予初就是前者。

但她拿下了酒杯,姜予初便成了後者。

“我們認識麽?”姜予初沒接美人遞過來的雞尾酒,抵着桌沿,懶懶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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