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娛樂圈十四 結婚

“結婚?”陳森睜大了雙眼。

“你這幾年不是和秦霏霏還有聯系嗎?關系不是也還沒斷麽?”

陳森心虛的低下了頭:“嗯。”

“我知道你們一直都有聯系,你有時還瞞着我偷偷和她見面。”

宋辰說:“你進入演藝界五年,她照顧你雙親五年,是時候給她一個身份了。”

那我呢?陳森看着宋辰無聲的問。我們在一起也差不多五年了,你為什麽不肯給我一個你戀人的身份?

像是看明白了陳森的心思一樣,宋辰說:“我們不一樣,你是明星,最好不要有像同性戀人這種大的污點。”

“不是污點!”陳森大聲反駁,“我早就想告訴全世界我們是戀人了!”

“你想怎樣?”宋辰皺着眉。

“我不想怎樣!反正我不會和其他的人結婚的,我昨天已經和秦霏霏分手了!就算是要結婚我也要和你結婚!大不了,大不了我不當明星了!”陳森一邊激動的反駁宋辰,一邊坐到沙發上。這麽些年來,他第一次不聽宋辰的話,還這麽大聲的吼他,陳森現在吓的腿都軟了,如果不坐在沙發上,他怕自己忍不住會跪倒在地。

他知道宋辰最希望的就是看他站在娛樂圈的最頂端,所以他只好拿這個來威脅他,如果宋辰不在乎,那麽這次以後宋辰肯定會毫無留戀的離開。

宋辰驚訝的看着陳森,他的氣息還有些不穩,就算他如此激昂的表示了自己的反抗,他的表情還是無比的絕望,眼神中透出深深的哀求。

宋辰起身去了卧室,将獨自絕望的陳森留在了客廳裏。

呼喚出任務界面,上面明明白白的寫着任務進度:促使主角結婚(任務等級E——B):無進度上面根本就沒有寫明陳森必須和女的結婚或者是別的什麽要求條件,是不是說明只要是結婚了,不管對象是誰,都算完成任務?

宋辰急忙咨詢一下主神系統,得到了與自己想的一樣的答案。

他拉開房門走出去,準備和陳森說這個事情,誰知道陳森已經不見了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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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辰想了想,還是給陳森打了個電話,電話很快就被接通。

陳森小心翼翼的說:“辰哥。”

“你在哪兒?”

“我在車上,準備去機場,有部戲快開拍了,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環境。”

“馬上回來。”

“我不回去!我不會結婚的!就算你這次打死我————”

“我們結婚吧。”

陳森的話戛然而止。

“你,你,你,你說什麽?”好半天陳森才找回自己的聲音。

“怎麽,沒聽清?”宋辰勾起嘴角,“那就算了。”

“不!辰哥我聽見了!!!!你等我等我!我馬上回來!”

“等下,你還是先別回來,在機場等我,買兩張去M國的飛機票,我們去那邊登記結婚。”

陳森挂了電話後還有點暈乎乎的,他發了半天的呆才明白過來自己不是做夢,高興的差點跳起來,他抓着劉芳的手高興的手舞足蹈。

“劉姐,你聽到了嗎,辰哥,辰哥他向我求婚了!!!!!你聽到沒有,聽到沒有!!!”

劉芳無奈的笑了,她也算是知道這兩個人之間的關系,也知道宋辰才是她最大的東家,如今看到他們能夠有結果,也很是開心。

“知道了,你接電話的時候我就聽到了。”

陳森傻笑:“小馬,快點開車。”

“辰哥說要和我去M國結婚,嘿嘿嘿嘿。”

在異國下了飛機,周圍全是金發碧眼陌生的外國人,陳森才敢毫無顧忌的撲到宋辰的懷裏,急切的吻着他的雙唇。

天知道自從得知宋辰願意跟他結婚的時候到現在,這一路上他都快憋死了。

宋辰摟着他,配合着陳森宣洩自己的情緒。

“快!”陳森拉着他的手迫不及待的向外面走去,“我已經查過了,知道離這裏最近的婚姻登記所在哪裏,我們快點過去!”

宋辰哭笑不得,只好在他耳邊說:“我們先去教堂宣誓,再去登記結婚,畢竟我們的M國戶口辦下來還需要一段時間呢。”

“還有宣誓?”陳森高興的合不攏嘴。

“當然。”宋辰牽起他的手,慢慢向在走去,“這次我聽你的,你想怎麽辦,就算想請客人,我也随你。”

“告訴全世界可以麽?”陳森試探着問。

“可以。”宋辰輕笑,“但是我們現在先找個酒店住下來。”

“我聽你的。”陳森緊緊的回握着宋辰的手,一直挂着笑容。

兩個人找了酒店開了一間蜜月套房,粉紅色的玫瑰花瓣鋪滿了整張床,兩人滾了一個晚上的床單,直到快要亮的時候才沉沉睡去。

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陳森一臉懊惱。

“如果不是昨天晚上你一直做做做的,我們今天就可以早早的起床,這個時候說不定已經聯系好牧師和教堂了!”

“誰昨天夾着我的腰一直說還要還要的,小騷貨還怪我。”宋辰打了一下陳森的屁股,笑罵道。

陳森紅了臉,卻沒有再反駁。

很快兩個人就聯系好了牧師和教堂,不過牧師和教堂都很忙,他們排隊也要等到下個星期。

宋辰等的急,陳森可等不及,在陳森的枕邊風下,宋辰大把大把的錢掏出去,兩個人的婚禮總算是安排到了三天後。

盡管恨不得晚上就結婚的陳森對這個時間并不是很滿意,但是也沒辦法,這已經盡了很大的力了,就算是有錢,可是這個世界有錢的人還是有很多的,并不是什麽事宋辰都能争的到第一。

在陳森抓耳撓腮,坐立不安的等待下,艱難的三天總算是過去了。

宋辰和陳森穿着潔白的西服站在牧師前,看着神聖的十字架,聽着牧師念着宣誓詞。

牧師拿着聖經一臉嚴肅:“我要分別問兩人同樣的一個問題,這是一個很長的問題,請在聽完後才回答:宋辰先生,你是否願意和陳森先生結為愛情伴侶,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結為一體,愛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他,直到離開世界?”

宋辰看着陳森點點說:“是的,我願意。”

“陳森先生,你是否願意和宋辰先生結為愛情伴侶,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結為一體,愛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他,直到離開世界?”

陳森神聖的說:“是的,我願意。”

“現在要交換戒指,作為結婚的信物。”

“戒指是金的,表示你們要把自己最珍貴的愛,像最珍貴的禮物交給對方。

黃金永不生鏽、永不退色,代表你們的愛持久到永遠。是圓的,代表毫無保留、有始無終。永不破裂。”

“宋辰,請你一句一句跟著我說:

這是我給你的結婚信物,我要敬你、愛你、保護你。無論貧窮富足、無論環境好壞、無論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實的伴侶。”

“這是我給你的結婚信物,我要敬你、愛你、保護你。無論貧窮富足、無論環境好壞、無論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實的伴侶。”

“陳森,請你一句一句跟著我說:

這是我給你的結婚信物,我要敬你、愛你、保護你。無論貧窮富足、無論環境好壞、無論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實的伴侶。”

“這是我給你的結婚信物,我要敬你、愛你、保護你。無論貧窮富足、無論環境好壞、無論生病健康,我都是你的忠實的伴侶。”

“現在請你們兩個人都一同跟著我說:

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根據神聖經給我們權柄,我宣布你們為夫夫。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以上來自度娘,略微改動,純屬湊字數QAQ)

宋辰和陳森相視一笑。

牧師也挂上了笑容:“現在,新郎可以吻新郎了。”

陳森迫不及待的撲了過去,宋辰微微低頭,和他吻的難分難舍。

說起來,這也是宋辰第一次結婚呢,雖然是個男人。

感覺不錯。

作者有話要說:

網友:V 所評章節:25話說基督教或天主教都是反對同性婚姻的,而且将此視為異端。

作者回複:謝謝提出bug,話說這個我還真的不知道呢,剛剛去百度了一下才發現,根本就沒有任何宗教是承認同性戀的,甚至基督教和天主教還覺得同性戀有最,很抱歉這點我沒有查清楚。但是剛剛有百度到一個答案,勉強能算做是解釋。從宗教倫理來說,沒有一個宗教是承認同性的,佛道兩教主張人脫離欲望,當然不能有情愛;伊斯蘭教認為同性情愛是不潔的;天主,東正,清教,莫門,猶太都認為同性是罪惡的,現代又一些宗教團體對同性的接受是出于現代社會道德倫理情況而做出的變更,比如很多同性戀合法的國家或地區都可以找到牧師主持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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