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跟網管要了紙筆, 記錄下了品雲閣的基本信息後, 開通的上網時間也耗費的差不多了,林仙仙便拿着自己的東西,離開了網吧。
兩天沒有休息好, 今晚林仙仙想要好好的睡上一覺,不然明天腦袋全是疲憊昏沉的話,怎麽能把事情給談好呢, 剛剛她也在網上查詢了一下火車站附近酒店的評價。
選擇了一家好評挺多, 看起來也不太像是刷出來的三星級酒店, 用身份證開了一間單人房後, 進去先檢查了一下衛生與安全環境,總體上來說還不錯,關了燈後,她也沒有發現什麽詭異的光亮,林仙仙這才安心在這裏住下。
将包包放在了自己視線可及的地方,林仙仙走進房間自帶的浴室,用酒店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徹徹底底的洗了一個除晦澡。
另外, 身上的這套衣服她也洗了, 雖然看着不髒,但畢竟穿着它們在候車室窩了一宿了,多少還是有些味道的, 林仙仙暫時穿上了胡小美的替換襯衫, 內衣褲穿得也是新的, S市現在這個天氣, 衣服明早應該就能幹透。
又把楠木材質的機關盒子拆開來沖洗了一下,确保上面沒有泥水後,用吹風機吹幹,這才将包裏的夜明珠裝了回去,重新塞到了包包裏。
反正這盒子也是埋在潮濕的土層裏,小小濕一回應該沒事吧,剛剛林仙仙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要是她單拿着夜明珠去拍賣行的話,要怎麽解釋她從哪得到的這顆夜明珠,如果解釋不清楚的話,她怕不是要進去吃牢飯哦!按照她原來的想法,本來她是打算去S市的古玩市場溜達一圈,好給這顆夜明珠準備一個掩人耳目的來處的,但問題就在于,這顆夜明珠的品相太好太美了,如果沒有個碰運氣的‘盲盒’跟着,根本就不是她能買得起的。所以這個盒子還是很有出場必要的。
忙活完這些後,林仙仙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抱在了懷裏,爬上了這一晚就要了她78塊rmb的床位,舒舒服服的睡了一個好覺。
第二天,林仙仙一睜開眼睛,反射性的就去查看自己的包包,等确定了它依然還在她的被窩裏呆着,而包裏的東西也都還在的時候,她這才放松了身體,重新躺回了床上。
她又在被窩裏磨蹭了一會兒,最後抻了個大大的懶腰後,拎着包包走進了洗手間。
等解決了早餐後,她就準備動身前往昨天查好了路線的古玩一條街了。
古玩市場距離火車站還是挺遠的,至少比西太後園林要遠得多,林仙仙倒車加坐車,一共花了将近兩個小時的時間,才終于來到了這個全國馳名的古玩一條街。
雖然不是禮拜天,但古玩街上的人流并不少,林仙仙仔細着自己的東西,沿着街道邊的攤位開始逛了起來,一圈逛下來,她買了兩個機關盒子,質感看起來和她的盒子差不多,不過這兩個應該只是被賣家刻意做舊了的而已。
林仙仙為什麽這麽說,因為她從賣家張口要價的5萬塊,直接砍到了100塊倆,雖然賣家嘴裏說着是為了開張要個好兆頭,倆盒子頂白送她一樣,但林仙仙才不相信他會沒得賺,要知道,這時候的100塊可沒有以後那麽毛,購買力還是相當可以的。
果然如她所料的那般,憑借着在古代無聊時練就的一手開啓機關‘盲盒’的絕活,林仙仙在還沒走出古玩一條街的時候,就已經成功打開了那兩個盒子,盒子裏的木頭還帶着毛刺,連漆都沒給刷,一看就是機器切出來的那種。
那小販最少掙了她一半的錢,不過她也就是給自己的盒子弄個合理的來處,這100花的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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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仙仙從古玩市場裏出來後,差不多是上午10點左右,她先是在附近找了一家快餐店解決了午餐,之後,又乘車趕往了S市的古玩鑒定中心。
在将拍品交托于拍賣行之前,最好還是先走一遍這個程序,雖然拍賣行也提供鑒定服務,但如果用的是拍賣行的鑒定證書的話,沒出問題還好,一旦出了問題,那賣家真的有可能是血本無歸啊!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其實在行內來講,拍賣行弄丢拍品的這個事兒不是啥稀奇事,雖說不常有,但這裏面的事兒,是真的說不清楚的,如果這倒黴事就被她給攤上了,她手上又沒有拍品權威的鑒定證明的話,那拍賣行說賠她多少錢,基本就是多少錢了。
也許是疑人偷斧的心理作祟吧,林仙仙怎麽看怎麽覺得她的這顆夜明珠真的很好丢,所以,她打算先去國家權威的鑒定機構,給自己搞來一份鑒定書再說。
到了地兒,林仙仙很快就在接待員的指引下找到了鑒定專家,今天來鑒定古董的人不多,或者說,每天都不怎麽多,所以林仙仙也用不着排隊。
老專家看着她三下五除二的就把那楠木機關盒給打開了,露出了裏面瑩潤飽滿的一顆夜明珠,因年邁而顯得略微有些渾濁的眼睛都亮了兩個度。
他拿過夜明珠和盒子仔細用放大鏡觀察着兩者的細節,又在盒子和夜明珠上小心翼翼的刮取了少許的樣本,拿去檢測了一下碳14,結果出來後,基本可以肯定,這兩件東西的年份大概在一千多年前的周朝時期。
又基于那機關盒子的精巧與防腐性能,以及那夜明珠的品相,老專家最後給這份古董的估價大概在130~180萬之間。
而由于品雲閣距離古董鑒定中心并不是很遠,也就20分鐘的車程,14點多從鑒定中心出來的林仙仙,便直接乘車去往了品雲閣。
在與接待人員出示了拍品和鑒定證書後,接待人員很快把她帶到了會客室,雖然她拿出的東西看起來很靠譜,但正規的拍賣行也是要走一道鑒定程序的。
因為東西是真的,一點水分都沒摻,所以拍賣行的鑒定師給出的結論和鑒定證書上的結論也是相差無幾的。
在再次确認了林仙仙确定要拍賣此物後,拍賣行的工作人員拿出了一份拍賣合同。
合同上有兩種付費形式,一種是交押金,拍賣後,拍賣行抽取成交價7%的傭金,另一種就是無需繳納任何的費用,拍賣後,拍賣行抽取10%的傭金。
林仙仙自然選擇的是第二種,她現在兜裏就一千多塊錢,怕是連押金的一個零頭都交不起喲!~
另外,她也關注了一下條款裏,物品丢失後的一些賠償事宜,拍賣行給她的第一份合同上,寫得是若拍品丢失,拍賣行會酌情賠付客戶估價的10%。
10%!還是酌情?!林仙仙得多大的腦袋才會在這份合同上簽字啊!~
當林仙仙表示,如果這條條款不修改成全責的話,她就換一家拍賣行,拍賣行的工作人員還和她保證,拍品絕對安全,這條條款只不過是一個附贈條例什麽的,試圖說服林仙仙在這紙合約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但林仙仙又不傻,凡事寫進了合同裏的條約,就沒有哪條是白給的,那工作人員見說服不了林仙仙,便和她在百分比上争取了起來,在這一點上,林仙仙是不會讓步的,她又不是不給傭金,憑啥放你們拍賣行的東西丢了,損失還要我承擔一部分的百分比啊!
真的,被這人給墨跡的,林仙仙都打算換一家拍賣行算了,這家拍賣行跟客戶這麽耍心機,嚴重拉低了林仙仙對他們的信賴值。
不過林仙仙也知道,其實哪家拍賣行都差不多,再一個,她帶着這東西從這個門出去也未必安全,所以,在品雲閣方面妥協了之後,檢查過合同裏确實沒有什麽陷阱後,林仙仙簽下了這份拍賣合約。
這顆夜明珠最終定下的競拍價是150萬RMB,林仙仙在簽完合約後,還借用了一下拍賣行的相機,把一式兩份的合同給拍了下來,并等到相片洗出來後,她才拿着相關的材料走出了品雲閣。
雖然這樣做可能會讓場面難看了點,但總比事後吃虧要強吧,保護自己的權益,做得再全面也不為過,要想不吃虧,這時候就不要顧忌什麽人情世故了。
林仙仙的這顆夜明珠,将會在兩個星期後,品雲閣的S市舉辦的年度珍品拍賣大會上參與競拍,到時,林仙仙還要負責現場打開機關盒子,因為那盒子合上後,不曉得其中關竅的人,是很難打開的,這也是林仙仙刻意留的一手。
她現在應該做的是,找一份供吃供住的短期工作。
因為現在這個時間,外面已經沒有公交車了,林仙仙便沿着街道,看起了街邊各類商店的招聘貼紙。
在問過一家餐廳、一家超市和一家健身房後,最後只有健身房的老板娘願意給她提供這份過度的工作。
健身房的老板娘也姓胡,名叫胡玲,可能是看林仙仙孤身飄在S市可憐吧,便給她提供了一份前臺接待的工作。畢竟,會在這個商鋪都快關門了的時間出來找工作的人,基本都是碰上什麽急事了,胡玲真怕她拒絕了這姑娘,這姑娘今晚就要露宿街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