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蝸牛
班頭的課斯琴沒怎麽聽進去。她一直趴在課桌上,兩只手撐着下巴,盯着課本上某個字,一動也不動。她的長卷發帶點巧克力顏色,有那麽幾縷散落在課本的邊緣,軟軟的,又順滑。
路晨知道她不喜歡雨。
同學一年多,他的朋友真的只有她。還記得入學第一天,辦好入學手續他就急着趕回租的小房子裏。一路行色匆匆,無視其他同學很快就熟識起來的樣子。
他只想一個人呆着。
如果不是陸斯琴忽然從旁邊追上來問他要不要一起去逛街,也許他整個大學時光都會是一個人。
當然有時會覺得很孤單。但是孤單有孤單的好處。
他看着女孩粉粉的裙子,長長的卷發,淺淺的酒窩,一下子沒有把拒絕的話說出口。
去逛街吧,一起吧。她笑着說。長睫毛眨啊眨,像一頭小鹿。
李路晨還在猶豫,就被這個像小鹿一樣的女孩拉走了。
那天他們去逛了女人街,幾乎走遍了整個街區的店鋪。他真是有些佩服她,這麽小小的身體,站在那麽尖尖的高跟鞋上,怎麽會有那麽多力氣走那麽多路。
回來的時候已經很晚,也突然下起了雨。本來興高采烈的她一下子蔫了。
“這個世界上我最讨厭的事就是下雨。”她可憐巴巴的說。
正如現在,她又一次偏過頭小聲對他說了一遍。
路晨看見老師瞥過來的視線,沒有立即答話,等老師的視線轉移了,才在筆記本旁邊空白處寫道:堅持。
陸斯琴扁扁嘴,轉回頭看黑板。
下課的時候雨意外的停了。
這個城市的這個時節雨很多。斯琴每天都在抱怨這個城市的雨。
同學們走出教室往學生餐廳湧去。
斯琴反倒不着急起來。慢吞吞的收拾背包,慢吞吞的往教室外挪。路晨只好陪着她磨蹭。
“來我家吃飯吧。”她又一次邀請。
“不去了。”路晨彎起嘴角笑,然後搖搖頭。
“哎呀,你每次都不來,到底是不是好朋友啊。”她扁着嘴眼睛着惱的眨眨,忽而又笑起來,“要不我去你們那裏吃飯?”
路晨小小深呼吸一下,編輯措辭,結果什麽話也說不出來。
陸斯琴抱住他的手臂笑嘻嘻道,“開玩笑了,我才不去做大燈泡呢。”
去菜市場買了幾棵青菜,急匆匆的拎着回到出租屋,瞿風還沒回來。他打開背包找鑰匙,怎麽也找不到。過了好久才想起來鑰匙被瞿風拿走了。
因為下雨樓道又潮又暗。他趕緊跑下樓。
坐立不安又無所事事的等,等了很久也不見瞿風回來。掏出電話按了幾下,最終又把它放回了背包裏。
開始胡思亂想排遣焦急。
頭發超過肩膀了,就這樣紮個馬尾也挺重,經常洗頭發也很麻煩。真想剃光。他遠遠的望了望那小小的理發店,搖搖頭又對自己笑笑。于是繼續惆悵的看着。
忽覺一個影子折過來,瞬間回神。瞿風回來了。
他對路晨點點頭,就越過他往樓上走。路晨連忙跟上。
踢掉鞋子就沖進洗手間。洗完手出來深呼吸一下。背包在身上,找不到青菜,回頭看見青菜被自己丢在了洗手盆裏。
瞿風已經把他的鑰匙放在小桌臺上了。
路晨收好鑰匙,打開冰箱取了一支水,咕咚咕咚的喝。然後回頭對沙發上看資料的瞿風說,“昨天的米飯還有剩,番茄蛋炒飯好不好,也快。”
瞿風沒擡頭看他,回了一個字,“好。”
跟他預期的答案別無二致。也別無二字。
于是他跑去玄關穿上拖鞋,取出用保鮮膜包好的剩飯去到廚房。
這個番茄還是昨天在菜市場上撿到的,只是外皮磨破了一個小點就被丢了,他看周圍沒人就撿起來了。路晨樂呵呵的看着這個番茄,覺得它紅紅的很可愛。今天新買的青菜沾了雨水,碧綠碧綠的。可惜很貴。
洗青菜的時候,路晨意外的發現了一只小蝸牛。很小很小,如果不是意外看到,他可能一沖水它就去到下水道永不見天日了。
“瞿風,瞿風。”他大叫,猛不丁一回頭發現他就倚着廚房門上,倒把自己吓了一跳。
“蝸牛。好小好小。”他獻寶似的對着瞿風笑。
瞿風這個标準理科生給出了标準反應,“嗯。”沒有下文。
“你看它這麽小,要是有個罐頭瓶就好了,肯定能養大。”路晨把蝸牛放在一根嫩嫩的菜葉上,然後擎着菜葉看它,“我小時候就用罐頭瓶養過呢。”
瞿風依舊沒有反應。
路晨也習慣了,自己做自己的事。先找了一個空礦泉水瓶,剪成闊口,把小蝸牛連同菜葉一起放進去,怕它跑了,就用保鮮膜包住了開口,想了想又在保鮮膜上戳了一個小洞。然後開始做飯。
切菜丁,切番茄丁,煎雞蛋,米飯下鍋一起翻炒,快要出鍋的時候,才發現瞿風仍然站在那兒。
他忙裏偷閑問一句,“怎麽了?”
快出鍋了,米飯被油炸的茲茲響。瞿風好像回了一句什麽,他沒聽清。關了火才又重新問,“你說什麽,沒聽到。”
“生活費還有麽?”
路晨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笑道,“有啊。你不是每月給一次麽,跟大姨媽一樣準時。”說完自己又愣了。什麽時候開始自己在瞿風面前也學會開玩笑了。雖然他聽不懂。
他果然似乎沒聽懂。頓了頓,轉身走了。
路晨自己不好意思的笑笑。
路晨升高一時認識的瞿風。那時候他高三,忙得不得了還組織學校籃球聯賽。瞿風是男子隊長,兼女子隊教練。路晨個子高,第一天就被他選進女子籃球隊。一起訓練了一段時間。後來他轉學,跟瞿風也就失去了聯系。本來也沒有多熟悉。誰知幾年之後竟然考進了他所在的大學。
知道瞿風也在這所大學是入學幾個月後的事了。當時路晨一下子還沒認出他。因為高中時他們兩個個頭差的不是很多。現在他181的身高在學校幾乎天天被老師同學們仰望,沒想到瞿風站在他面前,他仍然只到他優雅的脖子。
那一次他仍然是來大一新生裏選女隊員的。本來老師和同學一直指望他被選上,讓他緊張了好幾天。結果瞿風站在列隊前走走停停,到他的時候直接沒停就過去了。
班頭不甘心的叫,“那個181的你不要啊?我們班最高的。比男生還高呢。”
全體男生低下頭。
瞿風直接回答說,“底子很差,不能劇烈運動。”
路晨和班頭一起低下頭。
下課後在操場邊洗手池遇到他。路晨偷偷看了他一眼,然後各自洗手不說話。等他洗完了手準備走的時候,瞿風卻忽然說話了,“李路晨,不認識了?”
他立刻立正腼腆的笑,“瞿風學長。”
路晨怎會不認識他呢,他如此耀眼。像另一個太陽。光芒無限,渾身散發的卻是生人勿近的冷光。
一開始以為他只是客氣的打招呼。後來才發覺他雖然話很少,見到人也不熱情,卻經常帶路晨去吃飯。吃飯嘛,多吃少說話,對熱飯菜有熱情就行。
一開始女生們都有意無意的接近他,漸漸找他聊天的人也多起來。就這樣融入集體适應了大學生活。後來發覺自己只要走在校園裏就會被別人注視。起初不知道為什麽,然後開始慌張,幾乎要害怕的時候,某一天陸斯琴問他男朋友怎麽好久沒來請吃飯了,路晨才驚覺瞿風和他就是傳聞中的校園情侶。
有好幾次吃飯的時候,他想解釋。可是他又能怎麽解釋。不過就是張張口,然後什麽也說不了。瞿風我行我素,似乎完全沒有察覺自己是緋聞男主角。不聞不問,一副任其自生自滅的樣子。
路晨也就安下心,繼續蹭飯。
竟也這樣相處了一年多。
然後某一天瞿風說一起租房子住比較省。路晨也就順理成章的答應下來。
別人都說他們同居了。雖然同居在大學不是個新鮮詞。不過和瞿風同居還是引起了一段時間的騷動。
路晨後來又是從陸斯琴那裏知道,瞿風的外號。女生叫他太陽神。不過後來男生們把這個稱呼簡化成了大神。讓一衆女生覺得低俗。
“你知道太陽是什麽意思麽,就是大家都可以仰望。但是如果某個人靠他太近的話,大家都希望那某個人直接化成水蒸汽。”
路晨聽的一陣發寒。斯琴呵呵的笑個不停,“放心,作為你唯一并且真正的好朋友,我當然是挺你的。”
他連忙回答,“瞿風不是我男朋友。真不是。”
陸斯琴扁着嘴,淚光閃閃,“你怎麽對閨蜜也不誠實呢,你太傷我心了……”
路晨無語。澀澀的笑。
瞿風怎麽可能是他的男朋友呢。
永遠不可能。
李路晨笑笑。終止回憶。不過陸斯琴和瞿風,永遠都是他生命裏最重要的朋友吧。這一點應該不會改變吧。
“好吃嘛?”他問瞿風。
瞿風點頭。真是難得見他對自己做出來的食物點一次頭。路晨幾乎要雀躍起來了。
瞿風表情沉靜。似乎比平時更悶。路晨只覺得他似乎有話要說。只好等着,總不能撬他的嘴。瞿風的嘴想撬也撬不開吧。只要他不想說,大約像保險櫃一樣安全。
路晨滿意的自我笑笑。
“晚上可能晚點回來,我得去剪頭發。又長了。洗頭都麻煩。”他一邊說,一邊看瞿風的神色。
瞿風繼續吃飯。桌上的小野菊有點蔫了。路晨摘掉一顆完全萎蔫的花朵。聽到瞿風說,“別剪了。”路晨以為自己幻聽了,怔怔的看着他。
“留長發比較好。”瞿風加了一句。
“哦。”路晨點頭,繼續扒飯,“長發麻煩。”小聲說了句。
瞿風忽然放下碗筷。
路晨以為他生氣了,緊張的坐直了。
“最近都沒見你吃維生素了。”他忽然說。
“啊?”路晨臉忽然熱起來,“啊。”他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不,不想吃了。”他說。
瞿風神色微微僵了一下。又很快消失。路晨看見了,又以為自己看錯了。喝了一大口水。放下杯子,看見瞿風起身,離開飯桌,回去了他自己房間。
路晨怔怔的坐了一會兒才起身收拾碗筷。在廚房洗碗的時候,聽到大門被帶上的聲音。他歪一歪身子往外看,什麽也沒看到。直到什麽聲音都消失不見,他才從廚房走出來。回去自己的小房間。
打開梳妝櫃的鎖,看着裏面擺滿的一瓶一瓶的維生素,半天沒動。忽然又氣憤的抱起它們沖到窗口,雙手顫抖,終于還是折返又重重的扔回了抽屜,用力推上,手抖抖索索的上鎖。
一切動作停下。
看着鏡子裏的自己。一副快要哭出來的樣子。擡手摸了摸自己的上唇和下巴。爾後對自己笑了一下。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