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街頭重逢

伥鬼事件以一種極其讓人無語的方式結束了。左健自從那天走了之後,就來了個人間蒸發,再也沒他的消息。沈固估計他多半是有什麽任務了,倒是鐘樂岑有點擔心,時常還念叨幾句。沈固照常上班,休息日就去療養院看沈芝雲。湯圓現在跟鐘樂岑混得極其親熱,恨不得時時刻刻都讓他抱着,鐘樂岑只好去診所也帶着它,倒省了沈固的事。

天氣似乎是一下子就回暖了。濱海的春天短,前幾天還吹着冷風,這幾天就明晃晃的太陽挂在天上。臺東的各家婚紗店都開始進行今年的宣傳,以至于沈固走在婚紗一條街上的時候,每隔十步就要接過一份宣傳單。

“薇薇新娘”算是濱海市比較老資格的婚紗店,門口的宣傳招貼也特別的大,人特別的多,沈固從一群女孩子中間走過去,忽然覺得有人在盯着他看,一回頭,一張帶着濃重黑眼圈的臉跳入視野,沈固略一思索:“張琛?”

那人露出驚喜的笑容:“真是你啊,沈固!哎,你考軍校之後這麽多年都說在外地,什麽時候回來的?”

沈固笑笑:“回來時間不長。”高中的時候他們坐前後桌,還是系裏籃球隊的主力,一晃十多年不見都失去聯系了,沒想到能在街頭碰上。

張琛還是原來的模樣,一興奮就搓手,高高興興地說:“這幾年跟同學老不見面,都失去聯系了,能碰見你真是太好了。那什麽,我要結婚了,今天陪老婆過來挑婚紗,你呢?結婚了嗎?”

沈固搖搖頭。張琛眼睛亮了亮:“哎,當年咱們班上可是有不少女生都暗戀你呢,冷面帥哥!你準是挑花眼了。對了,來參加我婚禮吧?5月1號,在香格裏拉。”

沈固打量他一下。張琛身上從頭到腳都是名牌,身材也保持得不錯,一看就是健身房裏練出來的,如果不是臉上有兩個遮也遮不住的黑眼圈,就是個上佳白領精英的形象。張琛拉着他邊走邊說:“我老婆還得半天才能出來,咱哥倆到旁邊茶樓坐坐去,哥們有個事真得請你幫忙。”

街對面就有KFC,但張琛偏偏開車去了遠一點的上島咖啡。進了店,他讓侍應生先把桌面好好擦了擦才坐下,點了兩杯手磨藍山。“你知道我有個妹妹是吧?”張琛打開話匣子,“我那個妹妹,什麽都好,就是性子太腼腆。哎,這也怪我,爹媽走得早,我就怕她受欺負,不讓她在外邊呆,結果弄得她現在都沒啥朋友。”

沈固微微點點頭。他記得張琛的父母确實是在他十幾歲的時候就出車禍死了,他和妹妹住在叔叔家。張琛的妹妹叫張琳,比她哥哥小七八歲,那時候下了課籃球隊練球,她就跟在張琛後面拿衣服,像個小跟班似的,話也不敢多說。

張琛很感嘆地說:“要說這兩年,我也掙了點錢,不愁吃穿,就操心我妹妹找不到個好人家。你知道現在這些年輕男孩子,也有很多是想找個有錢的女朋友,不用買房子,至少少奮鬥二十年。要說這想法咱不能說什麽,誰嫌錢多燒手呢?問題是,要是沖着錢來的,我怎麽知道他會不會真對我妹妹好?”

沈固笑了笑:“有道理。”張琛以前就很保護他妹妹,想不到一晃十幾年過去了,還是跟護仔的老母雞一樣。

“我這現在要結婚了,雖說我老婆人不錯,但嫂子和小姑子住一起,萬一有什麽摩擦呢?咱既不能委屈老婆,也不能委屈妹妹不是?再說了,琳琳也二十三了,也該找男朋友了。實話說,我這次結婚,沒請幾個親戚。我家那些親戚,從前我爹媽死的時候十幾年不上門,要不是我叔養我們,早餓死了。現在有些人看我有錢了就找上門來——我呸!我請的都是朋友,那個,不瞞你說,不為別的,就為給我妹妹挑個好人。”

沈固無語地看着他。張琛扒扒頭發笑了:“覺得我奇怪是不是?哎,我可是早把嫁妝準備好了,一套二百平帶閣樓的房子,全套裝修和家具,在香港中路上;再加一百萬現金存款,不算少吧?”

沈固沒說話,張琛有點不好意思:“說真的,我也不是說——不過想讓我妹妹多認識幾個朋友。那個,你帶幾個差不多年齡的朋友過去呗。沒親戚,咱有朋友給撐撐場面也好。再說我妹妹人真不錯的,你就算幫幫兄弟的忙,朋友的朋友,咱也放心點不是?”

沈固考慮了一下:“我也是十幾年沒回濱海了,沒有多少認識的朋友。”張琛的意思,他一聽就明白,剛才是多少有些看上他了,現在則是想讓他帶幾個靠譜的未婚朋友過去。他覺得張琛的話有些自相矛盾,既然總怕追求他妹妹的人是為了錢,為什麽又這麽招搖地把給妹妹準備的嫁妝亮出來?而且從見面到現在,他總覺得張琛有點不對勁,但一時又說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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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琛有點失望:“一個都沒有?哎,我可不是變相送罰款單,不信到時候你去看,我一分錢的紅包都不要的。我不缺錢,就是想讓我妹妹多認識幾個朋友。那個丫頭吧,你要說給她介紹對象,她死活不去,現在我結婚,她非去不可,我可不是要好好借着機會讓她多認識幾個人麽?你要是實在沒有,一個人去兄弟也高興。”

沈固忽然想起503的龐峰雲和盧緯:“好,我準到,可能,能帶一兩個朋友過去,不一定。”高中的時候他和張琛的關系不錯。兩人都沒父母,也算同病相憐。有一次他們跟另一個學校的籃球隊打球,那邊有個人不知怎麽知道了沈固的身世,輸了球就管他叫野種,張琛當時撸袖子就跟着沈固上去打架,結果一塊挨老師的批。雖然十幾年不見了,沈固還記得這事。再說張琳他也見過,當時覺得是挺老實的一小姑娘,要是這些年人沒什麽大變化,也是一個不錯的談婚論嫁的對象。而且張琛準備的嫁妝不算少,存款不說,香港中路上的房子少說也得上萬一平方,一套房子帶裝修和家具就得小三百萬。現在房子是一般人生活中最大的一筆開銷,很有吸引力。雖說結婚不能光為了錢,但要是因為對方有錢就認定了是為富不仁,那也是一種偏見。

張琛很高興:“那好那好!哎我今天沒帶請柬,你住哪裏?改天給你送去。”

沈固笑笑:“送什麽請柬,我一定去就是了。”

張琛搓着手呵呵笑,忽然向門口招了招手:“小潔,這裏。”沈固回頭一看,一個二十六七歲的女人向他們走過來,張琛站起來介紹,“這是我老婆,李顏潔。小潔,這是我高中的好哥們兒,沈固。”

沈固向李顏潔點點頭。李顏潔長得很漂亮,穿衣化妝都很得體,既顯得時髦,又不過分妖豔,看得出來是很有格調的人。只是臉上跟張琛一樣,都挂着一對黑眼圈,用粉底遮過也還是能看出幾分。

沈固看看時間,已經不早了,往常這個時候,鐘樂岑應該已經做好飯就等他回家了,于是起身告辭。張琛也不留他,高高興興地又叮囑他一定要去赴宴,這才挽着老婆離開。

沈固回到家,飯桌上果然已經擺上兩個菜了,鐘樂岑聽到門響,舉着鏟子跑出來:“回來了?”他曾經很婉轉地向沈固提出過交房租的事,被沈固很直接地否決了,于是自發地包攬了全部家務,尤其是做飯。他做飯确實比沈固做的好吃,于是沈固也就樂得享口福。

鐘樂岑穿着一件臺東早市上買來的圍裙,上面印了個可笑的流氓兔,也揮着件近似鏟子的東西。沈固每次看見這件圍裙就好笑,但鐘樂岑穿得很高興,而且把它洗得很幹淨,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流氓兔的潔白。看見這條圍裙,沈固突然發現了他剛才在張琛身上感到不對勁的事,那就是——張琛太幹淨了,幹淨得有點反常。

沈固絕不是個不講衛生的人,雖然訓練和執行任務的時候他什麽地方都呆得住,但有條件的時候當然還是幹淨的,畢竟部隊裏也要講個軍容風紀,不能影響軍隊形象不是?鐘樂岑就更不用說了,醫生基本上都愛幹淨,這也算職業習慣。所以他們兩個的衣服是經常換洗的,絕不會穿髒衣服出門。可張琛的幹淨就有點誇張了,不只是衣服挺直幹淨得像剛從幹洗店拿出來的,而且那輛車也像剛洗過的,車裏的椅套什麽的都一塵不染,甚至那個車載煙灰缸裏都鋪了一層白色絲絨。上島咖啡雖然不是什麽特別高級的地方,但窗明幾淨是算得上的,可是張琛夫婦倆一進去,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叫侍應生來擦桌子,這已經不是講衛生,而是近乎強迫症的潔癖了。從心理學上來說,潔癖也是心理緊張的一種體現,這夫妻兩個人,到底在緊張什麽?難道這就是流行的婚前恐懼症?

“怎麽了,有什麽事嗎?”鐘樂岑看沈固不說話,有點茫然。

沈固笑笑:“沒事,今天遇見個同學,說了幾句話,回來晚了。對了,隔壁回來了沒有?”

“好像有人回來,我聽見鑰匙響了。”

“那我過去說句話。”

503只有龐峰雲在,聽了沈固的話,他也好笑:“哪有這樣辦婚禮的……我估計盧緯是不能去,五一正是結婚高峰期,他在婚慶公司,不忙死就算好的。我,我倒是能去,可——去參加婚禮不送紅包,也不是個事吧?”

沈固倒不打算勉強他:“我也是答應了,所以過來問問你,去不去都随便,沒別的意思。”

龐峰雲歉意地笑笑:“那我還是不去了吧,總覺得很奇怪。”

沈固點點頭,回到502,鐘樂岑已經把最後一道湯也端上了桌。沈固洗了手,過去盛了飯。湯圓在鐘樂岑在家的時候就比較膽大,扒着自己的飯盆呼嚕呼嚕猛吃,不過眼睛還是很警惕地盯着沈固。

“對了,有你一封快遞。”鐘樂岑剛坐下,又站起身拿了一個信封給沈固。沈固看了一眼,是律師事務所的,他已經猜到了一半,冷笑一聲拆開看看,果然是周文寄來的,裏面是一份資産轉讓文書——蕭士奇把近年來剛剛置辦的一處別墅轉到了他的名下,算做他認祖歸宗的第一份禮物。

沈固根本不仔細看,随手把文書撕了,往廢紙簍裏一扔:“不用管它!”顯然,周文不敢親自上門,才寄了信來。

鐘樂岑看看他,沒多問。

五一小長假很快到了。沈固沒有什麽節假日的概念。從前在軍隊裏,別說普通節假日,就是春節,只要不是請了探親假回家的,也要照常訓練;現在當了警察,又是輪休,更不知道什麽周末假期了。鐘樂岑也差不多,越是假期,帶寵物來看診的人越多,難道人放假,貓貓狗狗就不生病了麽?所以五一第一天假期,鐘樂岑照常去診所,沈固照常去值班,然後中午跟人調了個假,去香格裏拉大飯店參加婚禮。

張琛的婚禮在西餐廳舉行。他确實沒有收紅包的意思,餐廳門口紮着花門,擺着大幅的婚紗照,卻連個放紅包的箱子都沒有,只有飯店安排的兩個禮儀小姐在迎賓。

雖然是在西餐廳,婚禮還是完全按照中國人習慣的程序,11:58分新郎新娘進場,12:18分開席。沈固被安排在新郎朋友一桌上,看看同桌的人沒認識的。新郎家的親戚果然一個都沒有,倒是女方的親戚坐了好幾桌。

11:58分,婚禮進行曲準時奏響,新郎新娘入場,光婚紗後面拖的裙擺就有将近一米長,繡了無數的玫瑰花,其價格可想而知,引起女客們一陣輕輕的議論。沈固一眼看見那個攝像師的助手居然就是盧緯。盧緯也看見了沈固,不過手上忙得不行,只好遠遠點下頭打個招呼。婚禮由婚慶公司的司儀主持,程序還是老一套,什麽新郎新娘介紹認識過程啊,什麽長輩致辭領導證婚啊,倒是最後司儀把伴娘特別挑出來介紹了一下:“這位就是張先生的妹妹,在座的年輕小夥子們可要注意了,張小姐還沒有心上人,張先生給妹妹準備了豐厚的嫁妝,未婚青年們要追求的抓緊時間啦……”搞得伴娘滿臉通紅。

沈固微微搖搖頭。張琳比起小時候又黑又瘦的模樣來可是大變了,要不都說女大十八變,現在也出挑成清秀小美女了,不過那腼腆勁還在。司儀這麽一鬧,底下客人再一起哄,弄得她手腳都沒處放。張琛這算是怎麽回事呢?這麽一弄,不是把妹妹搞得很尴尬麽?不像婚禮,倒像來賣妹妹的了。座上的年輕男客們倒像是很感興趣的樣子,但女客人都在撇嘴。就說要給妹妹挑男朋友,可是張琳才二十出頭,至于急成這樣?說出去也不太好聽吧?

“新郎夠有錢的啊!這次結婚都不收紅包的。”沈固這一桌上大部分是已婚人士,顯然對張琛的推銷法不太感冒的樣子。

“聽說都是炒股賺的。聽說新郎父母早死了,本來窮得不行,後來忽然他一個叔叔死了,一家子都出了車禍,老婆兒子都死了,就把錢都留給了他,這才有資本炒股,想不到就賺成這樣。現在股市不是還在往上長嘛,還不知能賺多少呢。聽說給他妹妹在香港中路買了一套兩百多平方的房子,一平方一萬三,精裝修帶全套家具,還有一百萬存款。到處宣揚,好像生怕別人不知道似的。”

沈固無心去聽這些家長裏短,尤其是還酸溜溜的。雖然張琛是張揚了些,但靠炒股賺錢也是個本事,自己賺不來就說酸話,其實有夠無聊。這樣的婚禮場面,果然他還是不能适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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