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9(2)
這樣就很尴尬了。
那個街頭藝人他連我的吉他譜都扒下來了,他一定認識我。
可我不能上去裝逼,哦不是跟他合唱,我注意到他的視線,趕緊蹲下,他現在可不能認出我。
步凡走到我跟前,看着我樂,“蹲着幹啥呢?又憋着勁碰瓷呢?”
我轉過頭,“你別管。”
他:“我跟你說什麽你聽不明白是不是,幹什麽不好你非得幹這個?”
他還真把我當成碰瓷的了?
艾瑪他可真逗。
“你笑什麽,”他拎了一下我胳膊,“起來!”
我就不聽他的,“我不。”
他笑了一下,“這首歌挺好聽的。”
那可不!這可是我的歌!我寫的歌!
他接着說:“唱歌那人一直看着你呢。”
我趕緊站了起來,“大兄弟,你想去哪裏我陪你去啊。”
他站着沒動,“不碰瓷了?”
我連忙說,“哪能天天碰瓷,今天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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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