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聽說兩個人吵架的原因是心離得太遠,心離得遠了兩個人就迫不得已要大聲才能讓對方聽見。
如果按照這個理論,楊浩思和孟夏迩應該是時遠時近,兩人上一秒耳鬓厮磨,下一秒就會大吵。
所以為什麽不分手呢?雙方朋友們都發出了這樣的疑惑。
既然孟夏迩那麽大男子主義,那麽出口成髒,既然楊浩思那麽花錢如流水,那麽作天作地,為什麽不分手呢?
當事人雙方表示:在床上很合得來,性生活和諧,多姿多彩。
沒有什麽是睡一覺解決不了的,吵到要動手的時候,身體一接觸,不知道怎麽就滾到床上去了。
打架變調情,拌嘴變激吻,兩個人難分難舍,不看場合,當着寵物狗的面都能搞起來。
可憐的小狗,看着兩個主人吵鬧,它本能想勸架,邁着小短腿去咬褲腿,結果沒過一會兒倆人交配上了,就在沙發上。
阿狗很難過,因為它餓了,叼着飯盆摔在倆人面前,沒一個人理它。
“狗勾乖,一會兒的,一會兒的……孟夏迩,疼,你是狗嗎,別咬!唔……”
“那你是啥?狗日的?操不熟的白眼狼……”
……
小狗狗哪懂這個,它只想吃飯飯。
說到小狗,這是他們戀愛兩個月的時候養的。
楊浩思哭着喊着要實踐的“情侶一起做的二十件事”中的第三條:養一只共同的寵物。
那是很小的一條狗,尖耳朵黑鼻頭,毛色雪白,濃密的頸毛像圈圍脖兒,尾巴高高翹起像朵花兒似的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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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浩思一見鐘情,純白的小博美,精致的跟玩具一樣。
很顯然,孟夏迩不喜歡,這種小狗怕生愛叫,簡直是楊浩思的翻版,養個大的就夠了,還要再養個小的?
而且大老爺們兒養什麽博美,太娘了,小姑娘跟同性戀才養,真男人就該養德牧,養杜賓。
架不住楊浩思在耳朵邊天天念,不買他就不消停,花了三四千接回了一只據說血統不錯的博美幼犬。
“叫什麽啊?Q醬?莉莉醬?”楊浩思對這個一只手大的小毛團憐愛有加,想了兩天發了一百條朋友圈都沒選出合适的,恨不得找個算命大師看下。
正在準備涮羊肉的孟夏迩不假思索:“叫麻醬。”
楊浩思肯定不同意:“它是白色的!”
租房他讓了,選狗他讓了,這回不行,孟夏迩磕了下麻醬罐:“今天的就是天王老子來了它也得叫麻醬!不然我現在就給它下鍋裏。”
楊浩思養狗很寵溺,抱着小狗上床,每天早晚都給麻醬梳毛。
孟夏迩有時候會想,辛虧他不能生,不然得多溺愛孩子,打不得罵不得的。
麻醬很聰明,在孟夏迩孜孜不倦的訓練下學會了很多個口令,長到一團衛生紙那麽大時就會轉圈卧倒了。
再長大些,就可以被使喚着拿抽紙,叼拖鞋,孟夏迩有時也會在微博炫耀自己訓狗有方。
但麻醬再聰明也不是人,它不懂什麽是分手,只知道每天陪自己玩的人少了一個,再也沒有人會每天都堅持給它梳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