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事實證明很久之前我定義暮雨為睚眦必報的人是正确的。

對于海灘邊的調戲暮雨并沒有表現出過多的介懷,在外面吃過晚飯後,我們回到酒店的房間。

我洗完澡就靠在床頭邊看電視邊吃葡萄。葡萄是回來的路上買的,商販忽悠說這種叫什麽什麽的葡萄是他們當地特産,有點小貴。我倒不是在乎錢,就是怕被騙,看看暮雨,他點頭說買點兒吧,我看他都發話了就買了點兒,還別說,真挺不錯的,就是比我在超市裏買的好吃。

暮雨洗完澡出來,帶着一身花香坐在我身邊兒。經過一天,他身上的印子淺了許多,不過仍然明顯。鎖骨上兩弧牙印估計短時間是下不去了,因為我是真用了點兒力氣。

是不是有點過分了,欺負了人家還奚落人家……難得的良心發現,我谄媚地笑着撿了一粒葡萄遞到他唇邊,“嘗嘗,挺好吃的。”

他就着我的手張嘴接過去,嚼了兩下,把葡萄皮扔到垃圾桶裏,說了一個字,“酸!”

“不可能,我剛吃了那麽多都不酸,怎麽你吃一個就酸呢?”我不信,又給他拿了一個,他吃完,還是那個評價“酸”。

看他樣子絲毫不像開玩笑,難不成他作為當地人對當地特産的要求比我這個外地人要高,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曾說他家那邊都種葡萄,他大概是因為回家吃太多而吃傷了。

“明明就很甜……這種要是還不算甜,那就沒有甜的了……”我不再理他,嘀咕着繼續吃,就在我把果肉擠進嘴裏的時候,暮雨忽然伸手扳過我的肩膀。

“恩?恁麽了?”我吐字不清地問,他直白地看着我,回答到:“我覺得你比葡萄甜……”

然後,我就被人家這麽句毫無水準的情話給搞得不好意思了,假裝不耐煩地拿手臂擋開他,“什麽跟什麽啊,說話沒頭沒腦的……起開,別擋着我看電視……”

他自然沒有起開,而是直接扳着我的臉親下來……

吻,就是那種試一次便會上瘾的東西。

睡覺時他仍只是拉了我的手。我半夜醒過來看着他在月光下恬靜絕美的臉,心裏盤算着,美人不應該抱在懷裏麽?于是,我下床關了窗,開了空調,溫度調到20,然後扯開珊瑚絨的被子給他蓋好,随後自己也鑽到被子裏,大大方方摟上他的腰。

這才像話,牽個手算什麽啊!

暮雨被我這一折騰,也就醒過來了,直到我躺好他才問,“安然,你在幹什麽?”聲音帶着些迷糊,仿佛清泉缭繞着薄霧。

“沒事兒,睡吧你!”只是想要擁抱而已。

早晨的時候,我發現自己又滾到了床的邊疆,要不是暮雨攬着我,恐怕我得掉床底下去。這床大了也不好,我滾得太放心了,以至于忘了警惕,我宿舍裏的小床就不會,因為我翻個身都得提防着變自由落體。

起床時暮雨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對勁兒,要笑不笑的。終于,我在洗漱時明白了其中的緣由,鏡子裏的人青白的皮膚表面布滿暗紫色的吻痕,胸口、脖子,甚至耳後,比昨天加之于暮雨身上的有過之無不及。

我正郁悶着,已經收拾妥當的暮雨靠在浴室門口,淡淡地說道,“昨晚,跟你男朋友還蠻激烈的……”

于是,我從他的欠扁地姿态得知他根本就是故意的,這根本就是報複。

我氣得一時接不上話,牙刷都快被我給掰斷了。這個小心眼兒的人!太記仇了吧!不就是調戲了你一下兒麽,至于麽?可是鑒于我之前的所作所為也不是那麽占理,我只好用各種眼神瞪他,結果,他最終在我威力強大的眼神兒下屈服——賠禮道歉?不是,這混蛋只是過來将我按在浴室的牆上裏裏外外舔過一遍,直到我們都呼吸困難,直到倆人的身體狀态都不允許我們走出門去。

後來,我倆達成共識:親,可以,吻痕什麽的,就算了吧,畢竟,這不是冬天,畢竟,我們還是要出去玩兒的。

當然聰明如我,為已經造成的現狀提供了補救的方法。

從眼鏡店出來,我和暮雨對視一眼,都滿意地點點頭。我倆配了店裏最大號的太陽鏡,整張臉被遮起來一半兒,就算是我媽恐怕打冷眼兒也認不出我來。暮雨帶上眼鏡顯得更酷,背着包不聲不響地跟電視裏演得那些殺手差不多。這樣我倆就坦然了,你管我身上是吻痕還是人體彩繪,反正你看不清我是誰。

我們去了當地比較出名的一個大型游樂場,那裏最有特色的項目就是滑沙,坐在特制的木板上從高高的沙堆沖下來,感覺還挺刺激的,還有其他一些常規的游樂項目比如高空纜車、叢林火車、碰碰車、旋轉木馬、瘋狂洗衣機什麽的,所有的項目裏,我最鐘情的還是摩天輪。之前跟去吳越北京歡樂谷玩的時候,我就坐在摩天輪上不肯下來,吳越鄙視我說我一個大男人如此少女情懷真是讓人受不了。

喜歡一個東西往往都是沒什麽原因的。當我和暮雨在摩天輪的最頂端停住的時候,我照例把頭探出窗外,大喊一聲,“啊,祖國,我愛你!”

暮雨只是扯住了我的衣角,大概是怕我翻下去。于是,我更聲嘶力竭地沖着遠處喊道,“韓暮雨,我愛你……”雖說這戲碼老套,可還是情不自禁地想這麽幹,因為,不知道什麽時候,我才能真正痛快地朝着廣闊天地、芸芸衆生喊出這話,而無憂無懼。

我沉默下來。

暮雨從背後抱緊了我,頭搭在我肩膀上,他說,“安然,我愛你。”

輕聲地,就可以蓋過所有歇斯底裏的呼喊。

任那三個字在心裏層層回響,我擡頭看看像是近在咫尺的天空,忽然明白,怪不得那麽多人喜歡在這個地方表白,原來,這裏是如此的接近神明。

我轉過身面對他,特自信地說:“必須的!”

他點頭,“恩,必須的。”

下午的時候有個鳥類表演,我跟暮雨也轉悠累了,便跑過去看,順便休息。表演中間有這麽一個環節,就是訓練員說他家鹦鹉認識錢的面額大小,觀衆們可以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錢揮手,鹦鹉會揀那些面額大的飛過去,跟人說聲謝謝之後把錢叼走。當然,叼走就不會再還回來了。

切,這不是變相跟觀衆要錢麽?我異常地鄙視,不過,我看周圍很多人都拿着錢在那裏揮手,于是我也從包裏掏出張百元大鈔舉起來,還扭頭對暮雨說,“唉,我看這麽多人都拿佰元的,不知道那只傻鳥兒最後會選誰?”

結果,暮雨看着我就說了一個字,“你!”

我回過頭時,那傻鳥兒已經撲棱着翅膀飛到我面前了,它停在我胳膊上,生硬地說了句謝謝,然後就要叼走我手裏的粉色大鈔。

那是一百塊啊,被它叼走不是剜我的肉嗎?結果我還沒來得及收回手,暮雨先我一步把那一百塊搶過去,幾乎是同時的,塞到我手裏一條真空裝的牛肉幹。

那只鹦鹉看目标被偷換了,也有點蒙,估計是之前它沒遭遇過這麽無恥的觀衆,不過最後,大概出于聊勝于無的心态,它還是把牛肉幹叼走了。

那只傻鳥兒是帶着全場人羨慕嫉妒恨的目光飛到我手上的,結果這招偷梁換柱也是在全場觀衆的目光下驚悚上演,所以,調戲了鹦鹉後,我們還被大家夥兒附贈了各種各樣的鄙視。

為了親錢,我是不在乎的,暮雨就更別說了,人家根本就沒感覺。唯一讓他不爽的是,那只傻鳥兒在我手臂上抓出來兩條紅腫的印子。

誰讓咱調戲人家呢!這就是報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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