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寶,幫我院子裏拿把鹹菜過來。”甄媽媽一手抄着鍋鏟,站在門口沖院子裏剝毛豆的甄懿喊。

甄懿手裏沒停,剝嚕一聲,又剝出一顆脆嫩青豆,他有點害羞地說:“媽,別那麽大聲地喊我寶,隔壁鄰居都笑話我,多大了都。”

“讓他們笑話去呗。”甄媽媽像小姑娘似的置氣,“又不是叫他們。快,鹹菜!”

“知道了。”

甄懿從院子角落的鹹菜缸裏掏出一把烏綠酸香的鹹菜,又有點嫌棄它臭,手臂直僵僵地提着才送進廚房去。

他照例巡視一遍廚房,知道中午吃什麽菜,不錯,除了一道鹹菜炒冬菇,全是他愛吃的。他下黑手揀走一塊可樂雞翅,美滋滋走回院子。

甄懿還和小時候一樣,愛待在院子裏。他吃完雞翅,把雞骨頭扔在地上,一旁打瞌睡的老狗大黃聞味而來,粗舌頭一卷就把骨頭嘎吱嘎吱咬碎了。

天氣難得晴好,四方小院落踩出一片澄藍薄透的天,像出了絮的水晶。空氣中漂浮着忍冬和白梅的香氣,全是甄媽媽閑時種下的。花壇旁邊有只舊雞籠,預備明年養只小雞,給大黃做個伴。

甄懿還是坐在那兒剝毛豆。

甄媽媽透過直對的廚房窗戶看他,有一瞬間恍惚,她的孩子怎麽好像還沒長大似的,可是有些時候,譬如上次聖誕前後,電話裏的他哭得那麽可憐,她作為母親又有一種孩子長大的無措以及無能為力。

她也開始像同齡人一樣,開始在夜裏做夢,夢她未來的兒媳婦是怎麽樣的,未來的孫兒又是怎樣的。

吃過飯,甄懿提了一條草魚和幾斤米糕糖,腋下夾着兩張燙金紅紙去老中醫那兒要一副春聯。街坊鄰居的都知道老中醫字好人善,行醫積福,由他代寫春聯再合适不過。不過今年去的時候,謝老醫生好像病了,在曬滿草藥的露天院子裏寫對聯的變成了一個文質彬彬的年輕人,他們叫他小謝醫生。

甄懿把草魚和米糕糖送給他,也說明了來意,小謝雲淡風輕:“行,今年我寫,字差不離的。禮物嘛,你帶回去好了。”

甄懿說:“那不行。”又開始盯着人家提腕運筆。

他還挺容易對字寫得好看的人有好感。

小謝醫生行雲流水地寫完,待字稍稍晾幹,輕輕疊了疊,交給甄懿。甄懿小心翼翼接過,那種近乎孩子的情态把小謝逗笑了,“又不是領獎狀,那麽緊張幹什麽?”

年輕人容易來話,所以小謝問:“之前沒看見過你。也祝這邊?上大學了嗎?”

“我研究生都畢業了。”

“看不出來,臉太嫩了。”

甄懿說不出高興或不高興,擾人心思的小謝把話頭一收,進屋喝茶去了。

甄懿把對聯抱回家,又開始犯懶,想着等等再貼,最好等大年前一天貼。那等到大年三十那天,對聯還簇新紅豔,可吉利呢。

所以他決定回屋悶被睡覺。

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他被手機振動音吵醒了。

他拿起來一看,是裴楊,接起來:“喂?”

“又在睡覺。”裴楊五次打電話過來,甄懿總有兩三次在睡覺。好像成天睡不醒似的。可其實睡得不比任何人少。

“哼。”甄懿從鼻子裏發聲,悶悶的,憋着一股氣,“你又吵我睡覺。”

他睡不着了,索性坐靠在床頭,“诶,裴楊,我發現了,我有點戀字的。”

“什麽意思?”

“有些人戀手,喜歡手長得好看的。有些人戀聲,喜歡聲音好聽的。我今天才發現,我對于寫字好看的人比較容易有好感。”甄懿還在說,“我今天碰到個小謝醫生,毛筆字寫得真漂亮。我家春聯就是他寫的。”

裴楊陰恻恻的:“哦。”

甄懿又說:“我的字就不太好看。本科的時候想着練一練吧,也沒練出什麽名堂來,還像小學生寫大字。”他懊惱地抱住自己的膝蓋。

裴楊又不說話了。

甄懿這時候敏銳地察覺到,裴楊可能有點不高興了。

“裴楊。你還記得你剛來實驗室的時候,老師讓你寫每周的實驗報告嗎?”甄懿笑着說,“我當時和你不熟,不過因為你字寫得好看,所以就喜歡你了。”

裴楊又噤聲了。

“突然說這些。”裴楊聲音很輕,像把臉捂在棉花糖裏,“你在哄我?”

“沒哄你啊。”

甄懿以為這個哄是哄騙的意思。

不過裴楊明顯心情變好了。

甄懿坐在床上跟他聊了一會兒。甄媽媽去菜市場裏買腌香腸了,房子裏只有他一個人。客廳魚缸裏偶爾會有龍魚露出水面呼吸的聲音。一切都是靜悄悄的。

“裴楊,你回家過年了嗎?”甄懿問。

裴楊頓了頓:“沒。我打算,和朋友去外面随便轉轉。不會待在實驗室裏的。”

甄懿換了個姿勢,整個人趴在床上,想了想,又翻過身來直視天花板,“和什麽朋友?”

“發小。”裴楊聲音放緩,又說,“還有一些酒肉朋友。”

酒肉朋友。這是甄懿沒有的朋友。他交友向來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裴楊算個例外的。

他想起裴楊剛進實驗室的時候那身機車朋克和招搖過市的漂亮金發,又開始不放心,怕這些酒肉朋友又把裴楊帶壞。

甄懿沒經過深思熟慮就說:“裴楊,你要不要來我家?”

裴楊那邊很短促地“啊”了一聲,緊張地說:“我沒準備好。”

這,這麽快就要見父母嗎?!

甄懿笑道:“有什麽好準備的,直接過來就好啦!”

“我看看啊。”甄懿點開地圖導航,“坐動車過來要一個半小時。”

“開車呢?”

“三個小時左右。”

裴楊緊張地咽了口口水,沖去廁所洗了把臉,擡起頭,看見鏡子裏濕漉漉的面孔,說:“那我,現在就過來。”

裴楊這輩子從沒有這樣的時刻。

臨時起意開三小時的車跨越那麽多山河湖泊去見他的戀人。

他的心是春三月,草長莺飛。他覺得每天東升西落的太陽都可愛,整個世界都是鍍金的天國。空氣中漂浮着一種香氣,他很難描述,像甄懿電話裏說的忍冬和白梅,像某種氣味香甜的熱帶水果。

這是裴楊的初戀。

他正在經歷此生唯一一次的無法複制無法回溯的初戀。

裴楊是很後來才學會反省。他想,他很年輕的時候和那個漂亮年輕人在一起,因為太年輕,又因為太幸福,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要把這種幸福像琥珀一樣固定封存。所以他想結婚。

他以為依附愛情而生的婚姻就是地久天長。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