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

,他家的太太一定就不是個好的!”

不然怎麽會自個不出門,大冷的天,讓丈夫與孩子出門采買?

顧阿姨被女兒這麽一說,自己也陷入了沉默,還沒待她出口說什麽,林春花又繼續說道。

“憑着女兒我這麽多年的經驗來看,這人要不是與太太的感情不好,就是個沒有太太的人!姆媽,如果他沒有太太,就憑你女兒我的本事,如果成了他的太太,那您想呀,我們林家不就發達了麽?我們家也不必擠在這小亭子間裏頭了呀。”

顧阿姨聽到這裏,心裏不知怎的,也認同了女兒的說辭,嘴中不自覺的,就跟女兒介紹起李世傑的情況來。

“花兒啊,還別說,你說的還就差不離!從這李世傑搬進來,我就沒見着過他家太太,只看到他獨自帶着一個女兒進進出出。”

這人原來叫李世傑啊!沒有太太,只有一個幼女,哈哈哈,這塊肥肉不就是自己的菜麽?很好!

林春花聽着姆媽的話,嘴中漏出一抹勢在必得的微笑。

“啊嚏,啊嚏……”

搬着東西的李世傑,不由自主的連聲打了幾個噴嚏,心裏腹诽,難道自己這是感冒啦?

掏出手絹來,擦了擦鼻子,李世傑一邊收起手絹,一邊想着,呆會讓女兒取些板藍根出來,自己拿來煮點水喝,預防預防。

聽到爸爸噴嚏,末末忙把懷裏的東西放到茶機上,就蹬蹬蹬的跑到李世傑跟前,仰這小腦袋,盯着擦鼻子的爸爸看。

李世傑笑着摸摸女兒的小腦袋,“爸爸沒事,末末餓了吧?你自己先去玩一會,爸爸這就去做午飯,咱們中午吃臘腸好不好?”

末末點頭嗯了一聲,同時,她伸手握住爸爸剛放好手絹的右手,使用木系異能在爸爸的體內游走了一圈,确認無誤,爸爸果真沒有什麽事情後,這才放心的去了後頭的院子。

院子裏有自己最愛的寶地,末末玩別的不在行,玩種地,這個她可以。

現在大冷的天,加上自己手裏也沒有種子,空間裏那點點自己收集的變異種子,也不合适在這裏種,最後末末決定,自己還是先松土好了。

待到春天來的時候,她再讓爸爸去買些種子來,到時候自己再大展拳腳好好幹。

時間也不早了,李世傑簡單的燒了頓午飯,把新買的臘腸切吧了兩截,跟飯一起煮了,等到飯熟了,這菜自然也就得了。

昨日從女兒空間裏整理出來的那些物資,李世傑取了一部分放在了廚房,如米面等物。

李世傑打開碗櫥,取了一個豆豉魚罐頭打開,父女二人的午飯便得了。

末末是個不挑食的好娃娃,只要是能吃的,給她什麽,她都能吃個精光。

所以哪怕是李世傑這做飯的手藝欠佳,哪怕那臘腸還是一條長溜溜的,根本就沒有切,末末也抓着吃的開心。

就在父女二人,在享受着午餐時,大門被人拍響了。

随着咚咚咚有節奏的敲門聲,外頭傳來了一個嬌媚的女聲,“有人在家嗎?”

李世傑扒飯的動作一頓,側耳傾聽了一下,這聲音比較陌生,但又懷疑是弄堂裏的鄰居來找,便擱下了碗筷,起身前來開門。

一開門,門外站着一名燙着卷發,穿着墨綠大衣的女人,自己開門的時候,對方還在外頭整理的儀容。

門外敲門的是林春花,她左手拎着一個小竹籃,右手還在上下整理着自己的妝容。

當李世傑開門看來時,擡眼便看到對方,正擡手摸着額角的頭發。

聽到開門聲,那女人手上的動作頓了頓,随即狀似不經意間,把鬓角的碎發挽到耳後,這才笑意盈盈的看向李世傑,嘴上嬌怯的開口。

“呀,想必你就是李大哥吧,我也是福順裏的人,是林家的大女兒。”

林家?大女兒?李世傑疑惑。

對方仿佛看出自己的疑惑一般,面上笑容不改,嘴中說道。

“我叫林春花,今日回娘家來看看,才曉得龍家的房子賣給你了,我自小就在咱們這福順裏長大,弄堂裏的人,都喊我姆媽顧阿姨的呀。”

李世傑恍然大悟,原來這人是顧阿姨的大女兒啊!

對于這人突然在自己用飯的時候上門,李世傑心裏雖有些不喜,卻也不好不招呼,面上卻不顯,嘴上客氣道。

“原來是林小姐,林小姐你好。”

林春花見李世傑如此文雅,說話的聲音就跟廣播裏頭似的,好聽的不行,心中也極歡喜。

人徑直的往前走了兩步,來到李世傑跟前,嬌笑着伸出右手,居然往前輕輕推了推李世傑的右肩膀,眼波流轉間,嬌滴滴的聲音溢出嘴唇。

“啊呀,李家大哥,難道就不請我進去坐坐麽?”

這語氣,這動作,李世傑不耐的皺了皺眉頭,輕輕的後腿了一步,欲要避開這莫名其妙的女人。

對于這樣的女人,他實在不喜,她這番舉動,跟那周錦繡無異。

這種不喜歡,李世傑臉上也帶了些許出來,他有些不悅的開口。

“在下正在用飯,不知林小姐前來所為何事?”

李世傑意思很明顯,我在吃飯,如果你沒別的事情,就趕緊走吧,別當誤我的時間。

對方聽到李世傑如此說話,見他不喜,林春花也不惱。

她捂唇嬌媚一笑,心裏暗暗腹诽這李世傑,是個不知情趣的榆木疙瘩。

可她林春花是什麽人?她看上的人,豈會容他輕易溜出自己的手掌心?

不過,這樣也好,如果這人是個色中餓鬼,她林春花還就不稀罕了!

這麽想着,林春花收起了剛才的輕浮,臉上笑容不變,人倒是識趣的不準備進屋了,只是把手中提着的籃子,遞到李世傑跟前。

五十一 無事獻殷勤的人 加更

林春花眼中止不住的滿意,笑意盈盈的對李世傑開口。

“李家哥哥莫要生氣呀,是小妹我不好,耽誤了你用午飯,小妹前來也沒有別的事情,就是今日回娘家來,得知這福順裏搬來了新住戶,想着大家鄰裏之間也應當相互照拂,這不,小妹也不甚寬裕,這有一籃子花生是我帶來的,就當是送給新鄰居的見面禮,李家哥哥可莫要嫌……”

“爸爸!”

就在林春花絮絮叨叨,自顧自的按着套路說話時,幾口吃完了飯的末末,見爸爸一直都在大門邊給人說話,總不見回來,眼瞧着爸爸碗裏的飯菜都要涼了,末末着急了。

丢下碗筷,滑下椅子,小家夥颠颠的跑了過來,牽住李世傑的右手,嘴中喊着爸爸,剛好打斷了林春花的絮叨。

林春花被這麽一打斷,後頭準備好的說詞套路也不好繼續下去,心裏有些惱怒,可看到末末時,她為了将來的大計,強忍下心裏的惱恨,臉上挂着笑容看着末末。

“呀,李家哥哥,這是你家的小囡吧,長的可真好看!”

對着李世傑說完這句話,她又看向末末,嘴上笑的甜,對着末末招呼道:“小囡囡你好啊,我是你林阿姨。”

末末看着眼前笑的殷勤的女人,莫名的就覺得,這人好像狼外婆,對她是一點好感都沒有。

作為高級異能者,末末是有自己的小脾氣的!

這麽個無異能的幸存者,末末沒由來的就覺得不喜歡。

既然不喜歡,那末末表現的就很直接,不給對方面子,那是必然的。

末末不搭理眼前女人的獻殷勤,自己抱住爸爸的大腿,就使上力氣,想要往上攀。

李世傑見狀心裏好笑,自然也是明白寶貝女兒的意圖的,幹脆彎腰抱起末末,讓孩子在自己懷中坐穩了,李世傑這才擡眼看向林春花。

“不好意思林小姐,孩子認生,我就不招呼你了,謝謝你的禮物,我心領了,但是林小姐難得回家一趟,這些東西還是留給你家裏的弟弟們吃吧,請恕我失陪。”

住進來了兩日,李世傑已經基本了解清楚了,這福順裏各家的情況,知道顧阿姨還有兩個兒子,一個二十,一個十六,都還未婚,且林家也不甚寬裕,眼前這麽個女人拿來的東西,他李世傑是不會要的。

林春花聽着對方的委婉拒絕,看着他懷裏的熊孩子,雖然讨厭這熊孩子壞事,但她也知道,今日算是出師不利,想必是不會有什麽結果了。

罷了,既然他已經在這福順裏安家落戶了,那來日方長不是?

她林春花就不信了,像她這樣的一個美人,還會有男人不動心的!

既然不能一蹴而就,那今日便作罷吧,反正人就在這裏住又跑不了,總會有機會的!

林春花這麽一想着,便笑着同李世傑道別,扭着小腰一步三回頭的離開了。

雖然有這麽個不速之客的打擾,但有懷中寶貝女兒的陪伴,李世傑壓下心間的不滿,轉身回屋,三兩口扒完已經冷卻的飯菜,洗完碗筷,下午李世傑又帶着女兒出了門。

上午只買了自家過年吃用的東西,拜訪朋友年禮,他還一樣都沒買呢。

到了臘月二十九,商家們幾乎都要歇業,不趁着現在這兩天采買,那到時候上門拜訪,可不得空着手去?

一個下午的時間,李世傑采買好了過年要送的禮品,有陳家的,廖家的,還有當初自己搬家時,福順裏給自己送過禮的鄰居的。

除去陳家、廖家的禮物厚重些,其他的李世傑都采買的是一樣的,一包糕點一瓶黃酒。

話說馬有龍離開了陳公館後,獨自一人徘徊在上海的街頭。

其實在上海,他哪裏有什麽親戚朋友?

無非是不想寄人籬下低人一頭罷了,想要別人尊重你,首先就得自己活的像個樣子。

況且他這一路的南下,路上的花銷都是李世傑的,眼下都到達上海了,他也不願意繼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

走在上海熱鬧的街頭,馬有龍想了很多。

自己本身讀書不多,但是腦子裏的那些記憶碎片是個好東西,他收獲不少,不要說認字這件小事,便是那比洪拳還厲害的功夫與殺人技巧,他都了如指掌。

如今再加上自己身體的這把子力氣,想必要掙兩錢,在上海落腳生活下去,定然不是問題。

經過一番琢磨,最後馬有龍選定了去碼頭找活計。

到了碼頭,馬有龍找了個卸貨扛包的活計。

在這扛包大軍中,便是有大把力氣的,一回最多就能扛兩大包,攢下兩個竹簽子。

但他馬有龍可不是吃素的,他走一回,四個大包那是妥妥的,要不是怕大夥當他是異類,要不是怕太出風頭,他一次都能最少扛六大包。

可便是一次只能扛四包,馬有龍在碼頭也是頂厲害的人物,短短的幾日功夫,他就攢了好幾塊大洋。

今天傍晚,卸完了一船的貨,馬有龍拿着剛領到手的兩塊大洋,興致勃勃的離開了港口,徑直往這兩天的落腳地而去。

當初離開陳公館後,馬有龍一找到工作,便在港口附近找了個弄堂住下了。

租了個亭子間,屋裏約莫五六平米,就一張床一個破桌子,連板凳都沒得一條的破屋子,每月居然還要三塊大洋的房租。

但是怎麽辦呢?具弄堂裏那些碼頭的工友們說,這裏的房租,在上海來說,已經是很便宜的了。

上海大多數收入低下的階層,像他們這些苦力,像那些黃包車夫,像那些低收入的工人們,大家都在這兒租房子。

早在租好房子落腳後,馬有龍在置辦鋪蓋時,就特意買了一塊紅色碎花的棉布,為的就是兌現當初自己對閨女的諾言,說好了,要給她買新衣服穿的。

不知道為何,馬有龍腦海中的碎片,帶給他一個認知。

就是一定要給那個小家夥,置辦上一套新衣服穿!

仿佛在他的記憶深處,那個小家夥都是穿着一身灰撲撲的,帶着層層疊疊參差不齊補丁的爛衣裳,一張笑臉也黑乎乎的,只是那雙眼睛,在黑臉蛋的襯托下,顯得格外明亮。

手裏攥着兩塊大洋,馬有龍腳下的步子加快,回了落腳的弄堂,先去了弄堂裏的裁縫鋪子,付了餘款,取回了一件紅色碎花小棉襖。

五十二 一件碎花小棉襖

棉襖做的有些大,裁縫鋪的老板說,這樣孩子可以多穿兩年。

棉襖做的特別厚實,一看便知,這小小的棉襖中,填充了多少的新棉花,可此時,馬有龍身上穿的卻是件薄薄的舊襖子。

馬有龍讓裁縫鋪的老板,把新棉襖折疊整齊,又取了張油紙把它包好,馬有龍這才樂颠颠的,抱着油紙包的棉襖,直接去往了陳公館。

到了陳公館,因為馬有龍身形異常,前來開門的下人倒還記得他,把他引領進了家中,在陳昌德的口中,馬有龍得知了李世傑的去處。

拒絕了陳昌德的留飯,馬有龍告辭離開。

也沒有回家,而是按照陳昌德給的新地址,馬有龍一路的尋找了過來。

馬有龍趕到時,李世傑正在做晚飯。

是在弄堂裏下象棋的何叔,得了馬有龍的詢問後,親自帶着他過來的。

何叔帶着馬有龍前來時,李家的大門敞開着,末末正坐在沙發上,聚精會神的剝着瓜子,當剝成一小碟時,她再一口氣包掉。

馬有龍在大門口,就看到了正端着碟子,仰頭往嘴裏倒瓜子仁的小家夥。

何叔一進門,嘴上便喊着:“世傑,世傑在家嗎?你家有客人來了!”

在廚房炒菜的李世傑,聽到何叔的喊聲,系着圍裙手拿鍋鏟的李世傑,聞聲便探着身子出現在廚房口,嘴上一邊還詢問.

“是何叔來了啊!咦?馬哥是你來了,趕緊先坐,我先炒完這道菜。”

李世傑與何叔說話的同時,看到了馬有龍,嘴中自然的招呼着。

說完,又熱情的招呼何叔:“何叔,您坐會,我這菜馬上就得了,您留下來喝一杯?”

何叔看到李世傑忙着燒菜,加之人家又有客人來了,便很是識趣的對李世傑說道。

“世傑啊,你忙你的,我都吃過晚飯了,你別招呼我,呵呵,我走了,跟你廖伯伯還有一局沒殺完呢!”

何叔說着,人就往外走,臨了出門,還背對着李世傑搖了搖手,示意他不必客氣相送。

目送走了何叔,李世傑招呼馬有龍自便,自己的注意力轉回了廚房,鍋裏還燒着菜呢!

“馬哥,你先跟末末坐一會,我這菜馬上就得了。”

李世傑出聲招呼着,心裏卻琢磨,自己還得炒個菜,馬有龍那肚量,就他眼下做的這些食物,可不夠三人吃。

“行,你別管我,我跟我閨女唠唠嗑。”

馬有龍不在意的擺擺手,自己毫不客氣。

見李世傑轉身回廚房忙碌去了後,自己屁颠屁颠的來到沙發上坐下,掏出那件油紙包包裹的嚴實的碎花小棉襖,擺在茶機上。

然後動作帶着些虔誠,不緊不慢的打開包裹。

随着他的動作,馬有龍嘴中還顯擺道:“好閨女,快來看看,爹給你買的啥?”

剛剛末末站起身,送走了何爺爺後,自己又一屁股坐下了,專心致志的剝瓜子。

唉!爸爸教導的,她得做一個懂禮貌的好孩子,所以這些個禮節,末末都認真嚴格的,按照爸爸的要求執行。

如果照着自己的脾氣,照着她在末世養成的性子,她是不耐煩與外人打交道,更何況,她跟這叫何爺爺的老頭兒不熟!

罷了,總之一句話,只要爸爸高興就好!

才跟瓜子做着鬥争,幹爹馬有龍就神叨叨的,拿着個包裹在自己旁邊顯擺。

等最終末末看到茶幾上的那件,紅色碎花小棉襖後,小家夥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滑下沙發,兩步走到棉襖前,伸出小手一把拎起衣服,末末偏頭,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己正拎在手裏的棉襖,瞧見這衣裳格外厚實,小家夥不住的點點頭。

“怎麽樣?閨女,爹給你做的這襖子,你喜歡吧?”

馬有龍帶着些小忐忑的問末末。

末末笑的很滿足,那小表情一看便知道。

聽得馬有龍詢問,小家夥很幹脆的回答,“喜歡,謝謝爹。”

嗯!這衣裳是不錯,紅紅花花的好看極了!

最重要的是,還辣麽厚實,肯定能抵擋大風雪,不錯、不錯!比爸爸帶她去買的那衣服實用多了!

幸好在廚房燒菜的李世傑,不知道女兒這奇葩的獨特口味,不然他也是要醉了。

馬有龍聞言笑的暢快,一手撓着腦門,嘴上高興的搭話:“哈哈哈,喜歡就好,喜歡就好!閨女,下回爹再給你做,咱們下次換個別的色!”

那色字,被馬有龍用關東話,講的那是一個語調飛揚。

他見到小閨女這笑眯眯的表情,就知道小家夥喜歡,看到小家夥喜歡,他的心裏也是極歡喜。

就在這時,李世傑炒好了菜,兩手各端着一盤子菜出來,往餐桌上碼放,同時李世傑嘴上還交代。

“末末,別再吃瓜子了,小心上火!乖,去洗洗手,咱們吃飯了。”

“好!”

對于爸爸的話,末末是堅決執行的,也沒講價錢,沒扭捏,爽脆的應了一聲。

同時小身板就行動起來,麻溜的打開位于餐桌右邊,鏈接後院的門。

吭哧吭哧的出門,跑到水泥池邊,踩上爸爸專門給自己準備的小板凳,打開水龍頭。

小手碰到水龍頭裏沖出的冷水,使得末末小身子先是一抖,然後小家夥加快手上的動作,快速的搓了搓手,忍受着寒意,立刻關上了水龍頭,然後迅速的下了小板凳,又蹬蹬蹬的跑回屋。

等末末回到屋子裏關上門,李世傑正在擺碗筷,看到女兒居然從外頭洗手回來,李世傑眉頭皺了皺,忍着心疼,開始教導女兒。

“末末,以後咱冬天不去外頭用冷水洗手知道了嗎?看到那邊沒有,那個是暖瓶,裏頭有爸爸從老虎竈打來的熱水,末末,下次洗手用先拿盆倒點熱水,再加上冷水,調好水溫……”

李世傑說着說着,自己先住了嘴。

不是他說錯了,而是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女兒也不過才五歲啊!

這些日子以來,因為小家夥的懂事,因為小家夥的異能,讓他這個粗心的爸爸,總是忽略了孩子的年紀。

這麽小的一個孩子,能知道自己去洗手,就已經是很不錯的了!

他剛才絮絮叨叨的說那麽多,又是暖水瓶又是開水,又是冷水的,不要說孩子聽着暈,就算是她聽懂了,可你讓一個五歲的小娃娃,自己去倒開水,那也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啊!

五十三 新手爸爸教女記

是他這個當爸爸的暈了頭了,李世傑重重一拍自己的腦門,蹲到末末跟前,看着眨巴着眼的女兒,他語重心長的說道。

“對不起,寶貝,剛剛是爸爸不對,爸爸錯了,爸爸向你道歉,希望你原諒爸爸啊!”

“沒關系,爸爸,你說的都是對的,下次我自己倒熱水。”

李世傑聞言連忙阻止,“別,末末,你聽爸爸說,爸爸先前說的那些你都忘掉,以後洗手,這水爸爸給你準備,那開水你千萬不能碰!那是危險品知不知道?”

看爸爸這麽緊張,末末乖巧的點頭,可随即想想,末末又問:“那爸爸,要是萬一我想洗手的時候,爸爸不在怎麽辦?”

其實小家夥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是,爸爸,其實我可以的,人家可是堂堂七級異能者,區區倒開水而已,小菜一碟啦!

如果爸爸允許,她自己都能拎着兩個開水瓶,去弄堂裏的老虎竈打開水。

可惜李世傑不是末末肚子裏的蛔蟲,不知道小家夥的心思。

聽到女兒這麽問,再想到自己年後就要去醫院上班了,那孩子說的這種情況,肯定是會發生的。

既然有這樣的情況,那為了孩子的安全,李世傑陷入了沉思。

他是不是得找個保姆回家?

“爸爸,爸爸?”末末看到爸爸陷入沉思,小家夥偏頭連連喊着李世傑。

李世傑回神,他想了想開口。

“嗯,爸爸在的時候,爸爸來做,如果爸爸不在,末末可以找鄰居幫忙,弄堂裏的爺爺奶奶們都可以哦。”李世傑決定,占時讓女兒這麽對付着。

“爸爸,其實外頭的水也不冷……”

聽到爸爸要自己去找外人幫忙,最不樂意跟外人相處的末末,立馬嘟嘴小聲的嘟囔。

末末的嘟囔太小聲,沒等李世傑聽明白,廚房裏響起了馬有龍的大聲的喊話。

“李老弟,這飯上怎麽還有臘腸?”

李世傑聞聲,忙就把女兒抱到餐椅上,自己轉回了廚房。

剛剛自己擺碗筷,他便讓馬有龍去洗手,這家夥到洗漱間快速洗完手,就殷勤的進廚房幫忙,獎狀,李世傑便讓他盛飯。

結果倒好,難道這家夥,這半天才找到飯鍋?

還有,他怎麽把自己蒸的臘腸給忘了!

李世傑回到廚房,嘴中連稱:“馬哥,我來。”

說着話,李世傑一邊從碗櫃裏,取了一雙筷子與一個盤子,走到馬有龍身邊,舉着筷子,把米飯上蒸熟的兩截臘腸,給夾到了手中端着的盤子裏。

然後對着馬有龍說道:“馬哥,勞煩你把這飯鍋端出去。”

“哎,好嘞!”

等馬有龍端着煮飯的鋁鍋出了廚房,李世傑這才端着臘腸來到案板前。

用筷子把臘腸夾到案板上,用拿起菜刀,就切起了臘腸。

不能高看男人的廚藝,特別的李世傑這樣的世家少爺。

一個能把飯做熟,能分得清鹽跟白糖的他,都已經是頂厲害了!

結果這切臘腸的刀法,卻讓人不忍直視。

大多人切臘腸,都是切斜刀,一片片的臘腸也方便入口,而李世傑切的,就是拿刀在臘腸上斬了幾刀,所以這臘腸還是圓滾滾的,一段一段的……

李世傑對自己的刀法,絲毫沒覺得有半點不妥。

麻利的裝盤後,李世傑端着臘腸來到客廳,把盤子放到餐桌上後,看了看上頭的菜色。

一道蒸臘腸,一道炒雞蛋,一道豆豉罐頭魚,這罐頭魚還是因為馬有龍來了,自己才加開的,另外自己還裝了一盤子炒好帶殼的落花生。

怎麽看怎麽都不夠吃,李世傑想了想,讓馬有龍先坐會,自己快速的從大門後邊取下挂着的大衣,一邊穿衣一邊跑出門。

幸好這福順裏熱鬧,只要有錢,便能買到東西。

女兒空間買的烤雞,當初在碼頭幹了三包,後頭的三包,搬到這裏後,前兩天自己燒不好菜,也已經吃光了。

那剩下的茶葉蛋,因為女兒愛吃,加之不方便取出,他也就沒有打主意。

這才匆忙出了家門,到弄堂口的小攤上,買了一份豬頭肉。

這賣豬頭肉的老板姓劉,來自六合,做豬頭肉有一手,味道很不錯,李世傑買了一斤。

接着,他又到弄堂口的雜貨鋪,買了一瓶燒酒用來招待馬有龍。

買好東西,李世傑這才匆匆跑回家。

李世傑回來時,馬有龍見李世傑拎着荷葉包跟燒酒,這家夥立刻就傻笑起來。

“李老弟,咱們都是自己人,你怎地這麽客氣!”

李世傑也不多言只是笑笑,關上大門後,快步走回飯桌,把荷葉包與酒放下,自己又轉身去洗了手,這才回來入座,三人開始用飯。

李世傑平常不抽煙也不喝酒,所以對于要怎麽開這燒酒瓶,他作難了。

還是馬有龍主動的攬過了酒瓶,就見他握着酒瓶,在桌角忽然往下一用力,那酒瓶蓋接觸到桌角時,在反作用力下應聲而開,這一手,不是老酒鬼可耍不出來!

“馬哥,今日哥哥來的匆忙,小弟也沒做什麽好吃的,馬哥将就着吃些,下次來,小弟定好好招待馬哥。”

“诶,老弟客氣,這麽多肉,都是頂頂好的,一般人家還吃不上,老弟忒客氣,哥哥我只要有酒有這個,便滿足啦!”

馬有龍一邊說着,一邊還指着燒酒與落花生。

與馬有龍寒暄着,李世傑當然沒有忘了寶貝女兒。

先給孩子盛了碗飯,然後把每樣菜都給末末夾了些,這才把碗放到末末跟前。

李世傑溫柔的對末末說道:“末末,吃飯。”

“謝謝爸爸。”

末末乖巧道謝,然後端起碗,拿起勺子,便埋頭與飯菜做鬥争去了,全然不管這爸爸與爹說什麽,眼下吃飯最重要!

李世傑不怎麽喝酒,但并不代表他不會喝,他也倒了一小盅,權當陪馬有龍了。

兩個大男人,一邊眯着小酒,一邊吃着菜,同時飯桌上還聊起了,大家這幾日的近況。

當然,李世傑卻一心二用,眼角的餘光一直會時不時的看着末末,等她碗裏的菜沒了,李世傑就貼心的給夾上一些菜。

“你這房子不錯,地方夠大,弄堂裏的鄰居也很熱情。”

馬有龍丢了一顆花生米到嘴裏,同時稱贊着李世傑的房子。

李世傑客氣謙虛着,“還行,我一個大男人,到哪住不上住,這福順裏的鄰居都還算不錯,住這裏我也放心,帶着孩子過日子,想給她一個安穩的好環境,這才買下這屋子,委屈誰也不能委屈了孩子不是!”

五十四 過年過年上門拜年

“這話說的好,委屈了誰,也不能委屈了咱們閨女!”說到這,馬有龍幹了手中的一杯酒,擱下酒盅,一拍桌子說道。

“對了,馬哥你怎麽樣?那天你走的匆忙,小弟也來不及相送……”一邊說話,李世傑一邊給馬有龍倒酒。

“诶,我一個大男人,自個吃飽全家不愁,老弟你莫要操心。”

聽到李世傑的客氣,馬有龍開口打斷了李世傑的話。

“那馬哥你找到朋友了嗎?如今住哪?有沒有什麽需要小弟我幫忙的?”

馬有龍咽下夾到嘴裏的炒雞蛋,臉不紅心不跳的繼續圓謊。

“嗨,我那朋友搬家了,眼下哥哥我在碼頭做事情,順道在那邊租了個地方落腳。”

說到這,馬有龍拍了拍自己胸肌發達的胸脯,又繼續說道:“老弟你放心,就憑這哥哥我這身板,這力氣,到哪裏都吃香!”

李世傑看着對方把胸脯拍的啪啪作響,見對方都如此說了,他便也不再客氣,自己也舉筷夾了口菜吃。

聊到這裏,馬有龍趁着李世傑吃菜的功夫,自己從袋口你掏了掏,拿出了一把錢加大洋,一股腦擱在桌子上。

馬有龍對着李世傑說道:“老弟你點點,這是哥哥還你的錢,這一路南下,哥哥吃你的、喝你的、住你的,哥哥知道,這些錢保不齊就不夠……”

看着桌上的紙鈔跟大洋,李世傑皺眉,沒等馬有龍說完話,他就急忙打斷。

“馬哥,你這是何意?看不起弟弟我嗎?”

馬有龍急急辯解:“不是,不是的!老弟你聽我說,正所謂,親兄弟還明算賬,你總不能讓哥哥一個大男人,總占你的便宜不是?你要是不收,這就是看不起哥哥我!”

“馬哥,你這麽說就不對了,當初在碼頭,要不是得你相助,我跟末末還不知道怎樣呢!照你這麽說,那我欠你的不是更多?如果你拿我當弟弟,拿末末當閨女,這錢你收回去!”

李世傑說到這裏,頗有些嚴肅。

他能猜想的到,這些錢,估計都是馬哥在碼頭做苦力,掙下的血汗錢吧!你叫他如何能收?

況且,要說虧欠,他還欠着對方的人情了,雖說救命之恩誇大了些,因為有女兒的異能在,他們父女不至于喪命,可這話他不能提,畢竟人家冒險救他們父女于水火,這也是不争的事實。

這些日子的接觸,加上今日對方一定要還錢的舉動,也讓李世傑深深的認可了馬有龍,真正的接受了他。

他看到了這個如熊一般的漢子,所擁有的品格,這是個能結交的朋友!

想着馬有龍也是一個人在這大上海,舉目無親的,且又是女兒的幹爹,李世傑在飯桌上,便出言邀請了馬有龍,到自家來過年三十。

馬有龍想着自己也是光棍漢一條,也不客氣,利索的答應了下來。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就到了年三十。

一大早的,馬有龍把自己收拾利索了,拎着大包小包的來了福順裏。

年夜飯吃的比較早,因為李世傑的手藝不行,馬有龍就更不要說什麽手藝了,好在李世傑先的周全。

在年前趁着飯館還營業的時候,李世傑叫了一桌子的好菜,打包好了放在家裏。

反正現在天氣涼,也不怕壞了,到時候自己再把這些個菜色熱一熱,那味道也比自己燒的好太多。

紅燒肉,糖醋裏脊、椒鹽排骨、梅菜扣肉、西湖醋魚、糯米丸子、老鴨湯……各種美味的菜肴擺在桌頭。

用餐前,李世傑先請出了祖先的排位,上香祭祖,而後才帶着女兒與馬有龍就坐用餐。

這是末末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中,吃的最好、最自在的一頓。

雖然當初在陳公館時,那裏的飯菜也很好吃,但是末末始終是覺得,沒有這一頓來的美味。

享用了一頓美餐,夜裏,在各種糖果、瓜子、花生零食的陪伴中;在爸爸與幹爹的絮絮叨叨中,在噼裏啪啦的鞭炮聲中,末末渡過了年三十,迎來了1932年的春天。

次日一大早,馬有龍連早飯都沒有來得及吃,人就急匆匆的離開了。

說是今日有一艘英國人的輪船進港,他答應了頭,今日要去加班卸貨,如此李世傑也只能放他離開。

送走了馬有龍,李世傑先是拎着禮品到了廖家拜年,給了廖家兩個孫子,廖廣鑫與廖廣澤一人一個紅包後,末末也聽從了爸爸的教導,跟廖家的一幹人等,恭敬有禮的拜年,小家夥的手中也多了兩個紅包。

出了廖家,李世傑回家後,拎起送給鄰居們的年禮,帶着末末一道,一家一戶的送完,都已經十點多了。

想着從廖伯母口中得知,明日初二是女兒女婿回娘家的日子。

那昌德兄與嫂夫人,定是要回福順裏的,自己得昌德兄的照顧,總不能到年初三才去陳家拜年不是?

所以沒做耽擱,等福順裏一通走完,李世傑再次回家,帶上了給陳家的禮物,領着女兒就往陳家趕。

到了陳家的時候,才十一點來鐘。

李世傑領着末末,給陳家長輩拜年,一圈下來,小家夥的荷包滿滿。

因為離午飯的時間還有會子功夫,大人有話題聊,陳老爺子還非要拉着李世傑,陪他手談一局。

李世傑也想着,自己總不能老把女兒拘在身邊,便也同意廖玉梅的提議,讓孩子跟着兆松與兆嘉去玩。

對于陳兆松與陳兆嘉來說,他們打心底是有些嫉妒末末的。

為什麽這麽說呢?

因為陳昌德與廖玉梅,在連生了兩個兒子以後,便心心念念的想要個小囡囡,便是陳必宗也有這樣的想法。

當初沒有孫子的時候着想要孫子,等有了孫子後,人心又不滿足了,又想要個小孫女來,有兒有女才能湊成個好嘛!

可惜的是,陳昌德與廖玉梅,在生了陳兆嘉後,都已經有六年了,肚皮卻一點動靜都沒有。

這不,軟萌可愛的末末一出現,極大的滿足了陳昌德與廖玉梅對女兒的幻想,兩人都很喜歡末末。

家中的大兒子被老爺子帶在身邊教導,全是一副性格內斂的小大人模樣,且這個兒子還很腹黑,幹壞事的時候,就指使着傻裏傻氣的弟弟上,背鍋的全都小兒。

陳兆松再顯得老成,那也只是個九歲的娃。

面上雖不顯,可心裏卻也是嫉妒末末的。

小的陳兆嘉就更不要說了,是個凡事都藏不住,有氣就要撒的主。

五十五 陳氏兄弟的報複 推薦破七千加更到

見到母親還要讓他們帶着,這個自己很不喜歡的人去玩?

這個嘛……

陳兆嘉得了母上大人的指令,下意識的去看哥哥,見哥哥對着自己微微點頭後,陳兆嘉撇嘴只得同意。

走到末末跟前,牽起末末的手,陳兆嘉出聲:“小妹妹,走,我帶你去花園裏玩。”

末末無所謂,既然爸爸都發話了,讓自己陪這兩個小家夥玩,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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