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這天,軍子他爹正和往常一樣,從地裏幹完農活回來,坐在院子裏吧唧吧唧抽着煙袋,等着楊惠做飯。
軍子他叔他嬸帶着兒子匆匆來了。
“什麽,去法院打官司!”軍子他爹驚的煙袋都掉了。
“大哥,咱也不是非要告他,只讓想他贍養您老兩口而已。”軍子他叔忙安慰道,其實他剛開始聽兒子說時也是這個反應,畢竟對于農村,上法院就是打官司,這可是天大的事。
“不行不行,這太丢人了。”
“大哥,現在都什麽社會了,去法院打官司不丢人的。”
“對啊,大伯,這是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軍子他爹撿起煙袋,手還有些抖,“老二啊,人家不認,咱就算了,哪能走到打官司這一步,這會讓人笑話的。”
“大伯,這有什麽好讓人笑話,兒子不認爹,爹告兒子,要贍養費,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
“可你那堂兄,自小就被別人收養了,咱家又沒養過,哪有臉讓人家養老。”
“可他是您親生的,只要是親生的,那就必須贍養。”
“抱給別人的也行?”軍子他爹不大相信。
“當然,”李運超立刻舉起他在網上看的那些例子,然後說,“大伯,你看那些離婚後不付撫養費的,生了孩子吃喝嫖賭不管孩子的,生了孩子直接跑的,把孩子送給別人的,等到老了,子女不願贍養,可只要去法院告,都是一告一個準,可見法律是偏向父母的。”
“這都行……”軍子他爹覺得腦子有些暈暈乎乎。
“當然行了,贍養父母是孩子應盡的義務,這和小時候父母有沒有養是沒關系的。法律上,孩子是不能以沒有得到撫養拒絕贍養父母的。”李運超拼命得給他大伯洗腦,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爸都是老思想,這種老思想,早跟不上時代了。
“可這樣不大好吧,以後被別人知道了,會被別人笑話的。”
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爹都是死要面子的,立刻說:“誰笑話,別人那不是笑話,那是妒忌,他們是妒忌沒有像您一樣生個這麽厲害的兒子。而且大伯,您什麽事不能跟我爸一樣天天要面子,面子值幾個錢,哪有錢來的實在,您要有了錢,不說別的,就說我那堂嫂,敢這麽三天兩頭的回娘家嗎?”
軍子他爹手一頓。
……
經過李運超好幾天的洗腦,李家兄弟,在糾結良久後,終于下定決心,去法院打官司。
不過官司得怎麽打,這兩個大字不識幾個兄弟倆還是一頭霧水。
好在還有李運超,李運超也不知從網上哪聯系到一個律師,花了點弄了一份訴書,然後根據網上那位律師“指點”,複印了許多材料,最後把一摞材料送到了法院。
送完了,李運超以為這就行了,然後一家人等着開庭傳票。
結果,七天後,法院送來通知:
對不起,您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條件,經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李家衆人:?
這不予受理是什麽意思?我們打官司,怎麽還就不給打呢?
氣憤不已的李家人當即殺到了法院。
屋裏,一男一女兩位年輕的工作人員看完桌上的材料,男的擡起頭,開口道:“李先生,您打算告林先生贍養,可經我們法院審核,您所遞交的材料,無法證明您和林先生是父子關系,贍養的先決條件是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成立,所以您的案子無法正常立案。”
“什麽叫不能證明他們是父子,他們本來就是親生父子。”旁邊李運超一聽急了。
“這位先生,您別急,我們法院斷案不是靠事實,是靠證據,誰主張,誰提供證據,”男工作人員說:“您看,你們所提交的材料,裏面既沒出生證明,也沒有親眼目睹整個抱養過程的證明人,您只是在訟書中寫了當初丢孩子和後來林先生是被從泉子抱的,那你們如何證明,林先生,就是當初你們丢的那個孩子?”
楊惠忙開口,“那孩子臉上有個痣,我記得。”
兩個工作人員頓時笑了,男工作人員笑着說:“這位女士,痣這個東西,誰的臉上都可能有,并不能當證據。”
“那做個DNA不就行了。”李運超在旁邊直接說。
男工作人員點頭,“有合法的DNA證明确實可以。”
李運超一聽,頓時輕松起來,“那你們直接開庭時讓原被告做不就行了。”
“可是你們現在的材料不足以立案,既然無法立案,那就說明法院沒有受理,壓根就不會開庭。”
李運超:……
所以事情轉了一圈,現在又回來了?
“那我們要如何通過法院讓他和我們去做DNA?”李運超忍不住問。
男工作人員淡定的說:“抱歉,法院無權要求任何人做DNA。”
李家衆人:……
李運超崩潰,“那什麽情況下才可以強制執行?”
男工作人員依舊淡定的說:“DNA親子鑒定只有在涉及刑事案件時,才能由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李家衆人:……
李運超:“所以只要他不殺人,我們壓根就沒法要求他做親子鑒定,那人家電視上那些,為什麽就能做親子鑒定?”
旁邊女工作人員開口了,“有兩種可能,第一,電視編劇是法律盲,第二,人家雙方同意。”
李運超直接忽略了第二種可能,人家怎麽可能同意和他們做親子鑒定,又不是吃飽了撐的。
“可我像電視上有偷偷拔根頭的,這個行嗎?”
女工作人員無語,“先不說頭發只有帶毛囊才能做親子鑒定,你如何證明那根頭發是從他頭上拔的?”
李運超:“……我可以偷偷錄像!”
“那你需要從拔的那一刻,全程在攝像頭底下舉着,并且一直舉到DNA鑒定中心,保證全程無一絲遮擋,否則對方律師可以直接說你調換了頭發。”
李運超:……這怎麽可能……
“那人家那些做親子鑒定的為什麽那麽簡單?”
“因為人家打的官司和你們不同,人家打的是孩子是不是親生的官司,例如一對父母,丈夫懷疑妻子出軌,孩子不是自己的,那他只要私下做個鑒定,等法庭上,出示作為證據,如果女方不服,也可以再次鑒定,如果女方不認可做鑒定,法院也不會強制,只會默認男方提供的DNA證據為真。
所以人家這是親子關系原本就是婚姻自帶的,父母和孩子,只是鑒定是不是親生,而你們,原來是兩個路人,你們卻要證明是親子,這難度就大了。”
“難道現實就沒有這樣的?”
“有,非常困難,你難道沒看到網上經常爆料,有一些出身時因為種種原因和父母離開的,後來想确定親子關系,哪怕雙方都全力配合,還得折騰好幾個月。你們這個一看對方就不可能配合,所以幾乎沒有可能。”
“這明明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怎麽你們搞得這麽複雜?”李運超頓時不滿。
女工作人員絲毫不動氣,“如果沒有這麽複雜,那我幹嘛不去告馬雲,說馬雲是我兒子,您所準備的材料,和我和馬雲之間的材料幾乎一樣多。”
李運超:“你!”
“抱歉,我只是實話實說,你們準備的材料,完全證明不出李先生和林先生有一點關系。”
“可我明明是根據網上律師說得整理的。”
“網上很多律師都是騙人的,您可以再找個有律師證的律師。”
李運超氣結。
“那除此之外,就沒別的證明親子關系?”
“可以,有出生證明或者當時目睹整的抱養過程的人證。”
李家人一陣窒息。
當年躲着藏着,誰敢去醫院,上哪有出生證明,至于目睹抱養過程的人證,丢孩子本就偷偷摸摸,怎麽可能選有人得時候!
所以整個案子別說告,他們連立案的資格都沒有!
畢竟一個人,是無法要求路人把你當爹贍養的!
“那這案子真的一點立案的可能都沒有?”李運超不甘心,抱着最後一絲希望,“能不能用別的什麽材料,如果可以,請你告訴我們。”
男工作人員翻了翻訴紙,“說句不合身份的話,這個案子,其實你們壓根沒有告的必要,你們想确定親子關系,無非是想要被告付贍養費,可根據你們訴紙,這個官司即使你們打起來,也是你們輸,被告不會付一點贍養費。所以,我勸你們,還是不要白白浪費錢財。”
“怎麽可能,親生父母要求贍養有什麽不對。”李運超一聽頓時不能接受。
男工作人員淡淡的說:“父母要求子女贍養也是有條件的……”
“你別唬我,我可是經常上網,那些年輕時不管孩子的,老了還不都是讓子女贍養,一告一個準。”李運超叫嚣着。
“因為你說得那些,存在父母子女關系,《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适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适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①所以從林先生被他養父收養,收養關系成立的那一刻,他親生父母無論是誰,就再沒有要求贍養的權利。”
“不可能!那那些網上親生父母找來,要求贍養的,怎麽可以?”
“因為那些不是合法收養。我國只保護合法收養,不過因為合法收養的條件太苛刻,所以收養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對于不合法的,法律自然當不錯在,保障親生父母一方。”
李運超忙問:“什麽才是合法的?”
“條件我就不說了,最主要一條,收養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李家人眼睛一亮,那時農村收養孩子,誰會去特地登記。李運超更是興奮,直接大聲說:“那他肯定是非法收養的。”
李運超簡直被突然砸下的餡餅樂暈了,原來他那堂中收養關系壓根不存在,那都不用證,都是他家的了。
男工作人員搖搖頭,“他是合法收養的,《收養法》是1992年實施的,之後才有合法收養和非法收養一說,而1992年之前,因收養法還未出,法律規定,1992之前所有事實收養,認定為合法收養,林先生被收養時間,是1990年,所以肯定是合法收養。”
李家人直接被這個慘烈的事實砸懵了,一時間衆人都不能接受,怎麽92年之前就都算了。
“這憑什麽啊!”李運超直接崩潰了,“就差兩年,這不公平!”
男工作人員和女工作人員對視一眼,兩人暗自撇撇嘴。
“不行,我要找媒體,既然法律不管,那咱們就找媒體!”李運超直接拽起他爹媽。
“你們真要找媒體麽,現在媒體上雖然有不少聖母,可大衆早就清醒了,你曝光,除了自己挨罵,對人家影響壓根不大,況且就算媒體逼着人家承認,對法律上的關系也沒什麽影響,你們之間,仍不存在贍養關系,人家仍然不會出贍養費,只會記恨你們,被一個身價上億的人記恨着,你們晚上睡得好覺麽。”
李家人渾身一震。
李運超艱難的轉頭,最後不死心的問,“那難道就沒辦法取消他們收養關系?”
女工作人員笑了,“人都沒法和親生父母随便取消關系,你為什麽覺得人能和養父母随便取消關系,收養關系要想取消,除非養子女和養父母自己協商同意。”
李運超直接拽着一家人摔門出去了。
李家人一走,男工作人員和女工作人員立馬關上門,然後兩人笑成一團。
“太有意思了,”男工作人員一改剛才高冷風,笑着眼淚都出來了,“被棄男嬰三十年後成億萬富翁,親生父母見財起意上告法院,卻因《收養法》出臺晚兩年功虧一篑,哈哈,這要放出去,妥妥的UC頭條。”
女工作人員摸出手機,又忍住放回去,“要不是違反規定,太想發個微博了。”
“就算不能發微博,大家同事間八卦也有新話題了,妥妥的打臉啊,我剛才看到那一家人的反應都快裝不下去了。”
“就知道你剛才是故意的,我說你退個材料,廢話這麽多幹嘛!”
“你還說我,你剛剛難道不是故意的。”
“丫的,那一家子實在太氣人,不過他們回去不會投訴咱們吧!”
“投訴咱們什麽,就因為咱們服務态度太好,在退材料的時候,給他們順手解釋了一下法律,我們這難道不是為人民服務?”
“沒錯,我們服務實在太周全!”
作者有話要說: 注:①節選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除收養法外,還有婚姻法同樣有明确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适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要注意重點:合法收養。
小劇場:
林泉:發生了什麽?
作者:沒什麽,好好賺錢,已經替你處理完了。
林泉:哦,那我繼續賺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