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玫瑰之心
孫海強是聰明人,話不需要說太明白,他就抓住了關鍵所在:“成,這事我會悄悄打聽,保準連李二狗和莫索都察覺不到端倪。”
左逸陽聽到孫海強的話,這才明悟:“李二狗和莫索不值得信任嗎?”
“莫索……你們離他遠點就對了。”楊煊說,“李二狗太直愣,他的嘴裏沒有秘密。”
左逸陽聽話地點點頭。
“說起來,我覺得傑克這個人也有點奇怪。”孫海強從懷裏掏出了剛才接過的鑽戒,遞給楊煊和左逸陽二人看,“你瞧,這上面鑲着的鑽石,雖然切割的工藝比不上咱們那個時代,但這鑽石足足有5克拉那麽大——你們知道5克拉的鑽戒意味着什麽嗎?”
楊煊一臉懵逼,這不就是塊寶石嗎?能有什麽意義?
左逸陽卻察覺出味來了。
“5克拉鑽戒,放咱們那裏,至少值一百萬。”孫海強豎起一根食指道,“一百萬說起來不算太多,但是動辄能拿出一百萬來買鑽戒,證明這獵人隊隊長的身價恐怕有上億了。”
左逸陽驚了:“那傑克很有錢啊!他一個打獵的,何德何能那麽富有?”
“所以我才說奇怪嘛。”孫海強端詳着這鑽戒,“而且打獵的傑克,在流雲小鎮裏看上去也很有社會地位的樣子。”
“恐怕這獵人隊狩獵的不是普通的野獸。”楊煊斟酌道,“左逸陽跟着我去打探一番,孫海強去找巫女吧。”
三人于是兵分兩路,各自行動。
左逸陽攪動腦汁,提建議:“我看那鑽戒造型奇怪,像是在十字架中間安置了個小太陽一樣。這個世界有巫女,應該也有教堂。我們要不去教堂找找線索?”
“問教堂的神職人員,能問出什麽?他們一個個都一副不食人間煙火的樣子。”楊煊對基督教稍稍有些了解,并不主張去教堂,“繼續逛街吧。”
楊煊穿着蓬蓬裙,頤指氣使的樣子也格外漂亮。左逸陽的意見被駁回,卻完全沒有生氣,他亦步亦趨跟在楊煊身邊,時不時地擡頭瞅一眼楊煊,偷看他又長又翹的睫毛,心裏只覺得滿滿的都是幸福。
楊煊帶左逸陽來到了一家金銀飾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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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金店相當氣派,算是整個小鎮裏最好的店面了。
楊煊二人進店後,店裏胖墩墩的老板立刻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殷勤地跑到楊煊面前:“哦,尊貴的小姐,您一定就是湯姆老板的女兒,妮可小姐了吧!大小姐您和湯姆先生長得可真像,漂亮得像天使一樣……”
楊煊腳步一頓:“這位老板,您認識我爸爸?”
“哪裏的話呢,我哪是什麽老板。”胖胖擦擦汗,“大小姐,這裏的老板是湯姆先生啊!”
楊煊和左逸陽都有些驚訝,感情湯姆的“富商”身份并不是個空架子。
不過,這對他們來說倒确實是一件好事。
楊煊清清嗓子:“我來店裏,是想挑個項鏈,送給獵人隊的傑克隊長。”
“傑克隊長嗎?呀,恭喜大小姐啦!你們在一起,這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胖胖臉上堆滿笑,“放眼我們流雲小鎮,恐怕也就只有傑克隊長能配得上大小姐的美貌了。”
胖胖熱情地帶楊煊去挑紳士佩戴的項鏈。楊煊跟在他身後,漫不經心地問道:“哦?傑克很厲害嗎?”
“當然!”胖胖說,“傑克隊長是勇士,是我們帝國榮耀的吸血鬼獵人!他比騎士老爺們都要高貴!”
胖胖一邊說着一邊小心翼翼地從櫥窗裏捧出一款低調而又奢華的項鏈。
“玫瑰之心。”胖胖自豪滿滿地介紹道,“大小姐,這是咱們的鎮店之寶。您把它送給傑克隊長,絕對不辱沒隊長的身份!”
楊煊懵了:“吸血鬼?嗯?”這是什麽生物?
楊煊失憶以來,努力廣泛涉獵新鮮事物,但不可避免地,總有一些知識盲區。
“對啊,就是吸血鬼。”胖胖神神秘秘地說,“傳說這吸血鬼砍不死,憋不壞。你就是把他剁成十八塊,他都能原地複活……但是想想這種怪物,老頭子我就覺得恐怖萬分哩。傑克隊長能把這種怪物殺死,可不是勇士嘛!”
胖胖由衷地比劃了個大拇指。
楊煊點點頭,捧着“玫瑰之心”一頭霧水地從金店走了出來。
左逸陽在店裏時扮演着鋸嘴葫蘆,出了金店就像打開開關一樣,滔滔不絕地說:“真是人不可貌相。那個傑克看起來就像是個路人一樣,誰知大有來頭!拔出蘿蔔帶出泥,我們還弄清楚了這個世界裏居然有吸血鬼這種可怕的生物!”
“就在剛才那胖先生說出吸血鬼三個字的時候,我對古堡的調查進度上升了,現在任務已經完成30%了。”左逸陽信誓旦旦地說,“古堡裏的怪物,一定就是吸血鬼!”
由于楊煊腦海裏沒有儲備相關于“吸血鬼”的知識,左逸陽便挑起了講解大任。楊煊認真聽了一路,慢慢消化,最後卻輕輕搖了搖頭。
“古堡裏的野獸不可能是吸血鬼。”楊煊道,“你都說了,吸血鬼貌美、強大,怎麽可能被人以訛傳訛成怪獸呢?而且,如果艾馳古堡裏真的住着一只吸血鬼,獵人隊卻對此束手無策,還需要教會去找巫女來解決,傑克他們估計早就聲名掃地了,怎麽可能還在流雲小鎮那麽有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