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他被氣得一口氣抽不上來,噎了老半天才緩過來,擡頭時古知宇已經沒了影子。
這個王八蛋這次是真的走了。
這個王八蛋竟敢真的走了。
陶愈癱倒在病床上,雙目漸紅……
別誤會,他是氣紅的。
陶愈這個人吧,用他姐的話說沒心沒肺的,做事莽斷全憑喜好,很少思考。這次這個事,他也沒打算風度翩翩地善了,要是腿能動,必然是沖回去揍死古知宇,騷擾得他和那個小賤蹄子沒法在公司上班。可他現在不能動,就只能被逼躺在床上,回想兩人相知相愛的全部過程,越想越心酸——古知宇對他多好啊,連洗腳水都是端到床前,在山上泥巴裏滾了幾個月的臭腳,也敢親手握着往盆裏摁,這麽愛他的一個人,咋能劈腿呢?咋能不要他呢?
陶愈心酸糾結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編輯老楊來看他,陶愈添油加醋地又把昨晚發生的事說了一遍,老楊作為一個見慣大風大浪的人,這時候就平和地安慰他,“我都說了,那就分手嘛。”
“分……”陶愈喉嚨又一噎,“那,那能說分就分嗎?我跟他好了十年,精神損失費呢?菊花傷殘費呢?”
老楊往病房門外看了一眼,溫和地說,“他也沒找你要雞巴磨損費嘛,談個戀愛雙方都有失有得,就算了嘛。你這次的片什麽時候修得出來?”
“我就在這兒修,過幾天給你……不對!我在失戀!誰管修片啊!老子不交了!
“年輕人,失戀乃兵家常事,不能因為你十年沒失過戀,就以為失戀是件大事,再傷心也不能耽誤工作。”
“我哪兒傷心了!我是氣……”陶愈手一揮,“不跟你說了!你走你走!”
“那我就走了,”老楊好脾氣地說,“你中午吃飯誰管?”
“嘟嘟給我送飯。”
“你讓嘟嘟來?”老楊往病房外又看了一眼,“不是我說你,人家嘟嘟喜歡你好久了,你要也喜歡人家,索性這次就在一起。你要不喜歡,早點跟人家說清楚。”
“你管我那麽多!”陶愈把他瞪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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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分,嘟嘟,就是陶愈那位在深山老林裏朝夕相對的攝影助理,帶着專門去城中心排隊買的、陶愈最喜歡的一家餐廳的外賣飯菜,姍姍來遲。小夥子大專剛畢業半年,是個年輕稚嫩、心性纖柔的小基佬,從小體弱多病,來搞攝影一是因為興趣,二是想要強身健體。這半年來他跟着陶愈爬山涉水萬裏路,只黑不壯,始終是一幅瘦瘦小小的黑猴樣,沒事兒就摔個跤掉個坑跌下個山坡啥的,被陶愈患難之中拯救過多次,深深為陶師傅的男子氣概所折服,巴不得以身相許。
這不,陶師傅一邊狼吞虎咽地刨飯,這小夥子一邊在一旁情深意重地抽泣。
“你的腿傷得這麽重啊,師父,”嘟嘟哭得一噎一噎地,難過又內疚,“都是為了救我,都是我不好……”
“停,鼻屎流出來了,擦擦。”
“哦。”嘟嘟仔細擦了擦鼻子,又開始抽泣,“你男票怎麽不來管你啊,師父?是不是你不讓他來啊,你不是三個月沒理他了嗎,這次是不是真分手啦?”
“分了。”陶愈沒好氣,狠狠嚼着一塊僵硬的牛板筋。
“那你就跟我在一起呗,我喜歡你好久了,師父。”
“停,這話聽得我耳朵都要起繭了,我們倆才認識半年,哪兒來‘好久’?”
“可是你不是說,你跟你男票,不對,前男票,才認識半個月就搞上了嘛,”嘟嘟很不服氣,“我告白的時候比他久多了。”
陶愈吃得太快,有些反胃,慢條斯理地挑着菜碗裏的碎肉絲,“等你什麽時候在床上比他久多了再說。”
“嗨!他一個成天坐辦公室的老白領能有多久啊!”嘟嘟不屑道,看了一眼陶愈的表情,有些猶豫,“真的很‘久’?”
“久!”陶愈斬釘截鐵地說,“還有,再說他‘老’,這盆飯扣你頭上。”
“嘤,你們不是分手了嘛,罵一句又怎麽了。”嘟嘟委屈地又要哭。
陶愈放下筷子嘆了口氣,語重心長地說,“嘟嘟。”
“在。”
“你聽我說,我們兩個0,在一起是不會有結果的。”
“你做1不就行了嘛?”
“我才不要。如果不能用後面爽,做基佬有個屁用。”
“對噢,說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