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十年之後我們是否依舊站在這裏

這座城市依舊喧嚣忙碌,一如他還在的樣子。

安若拄着下巴浏覽着各種相親網站,反複填寫着自己的信息。她突然明白林菀說的報應是什麽,她總是“癞蛤蟆想吃天鵝肉”惦記着蘇韞,到了二十五歲還不戀愛,此刻就被老媽逼着相親,這就叫因果循環!

相識那年,林菀、蘇韞是十二歲,安若十一歲。那個時候時尚潮流的林菀還梳着兩個小辮子用草莓的小發帶紮着一股童真傻氣;那時候蘇韞還穿着一身白襯衫牛仔褲大搖大擺的唱着只有五個調的歌;那時候安若還瞪着那雙寫滿無知的大眼睛追着林菀詢問,那個唱歌跑調的漂亮男孩是不是混血。

他們的故事是從十二歲開始,但是卻不能從十二歲說起。

因為直到四年之後的分別,看着蘇韞踏着随性的腳步成了天之驕子,安若淚流滿面的扯着林菀的衣服那一刻才知道,那種不舍得那種痛心叫做喜歡。

所以她郁郁寡歡的高中時光,在有的人忙着考大學,有的人忙着戀愛的時間,她用來回憶和蘇韞的一點一滴。

那幾件事情反複的向林菀說,她說,林菀林菀,還記得蘇韞十三歲的冬天從學校的雙杠上摔下來眼睛好一段時間看不到的那件事嗎?其實他最後看到的人是我,也是我救了他。可他是個白眼狼,病好之後也沒謝謝我。她說,林菀林菀,還記得蘇韞十四歲的夏天下了大雨,我們兩個因為掃除最後離開的教室,那天我們兩個打着一把傘,都是我撐着傘,還好那時候他還不高,送我回家後就把傘借給他了。可是啊,那把傘他就那麽忘了還給我了。她說,林菀林菀,還記得蘇韞十五歲的秋天喜歡上了隔壁班的陳佳霭嗎?那天我和她一起考試,她對我說,其實蘇韞很愛撒嬌總是像個小孩子淘氣死了。第二天,我的眼睛腫的像個水袋,其實那天晚上我沒喝水。

林菀啊,我知道蘇韞最愛聽梁靜茹素淡的聲音,最怕吃辣卻又最喜歡吃他外婆做的很辣很辣的麻婆豆腐,最喜歡不聲不響将自己收拾的幹幹淨淨,最喜歡捉弄別人,最喜歡那輛抽獎中的形狀怪異的腳踏車,最喜歡冬天不喜歡夏天,夏天的太陽會把他的皮膚曬得很疼,所以他總是穿着長袖襯衫,最喜歡最喜歡的是隔壁班的陳佳霭。

林菀狠狠掐着安若那張浸滿淚水的臉頰,抽了口氣說,可蘇韞甚至都不記得你這麽一個人。

蘇韞忘性大,那些不起眼的,不聲不響的孩子們他轉頭就忘了。可偏偏,這麽不起眼,這麽普通的安若,遇見了,喜歡上了,那麽尖銳,那麽突出,那麽薄涼,那麽流光溢彩的蘇韞。

安若被這種苦苦的暗戀折磨的寝食難安,她通向大學的火車還有十分鐘就要啓動,她坐在長椅上顫抖着手撥通了蘇韞的手機,那頭傳來慵懶的聲音。安若半天說不出一句話,連那麽柔和的秋風吹到臉上都會覺得灼熱難耐。

“安若,說話!”蘇韞急了,吓得神游的安若不敢怠慢,只是剛剛那點視死如歸的心情卻變得越來越薄弱,想着這通電話之後他們或許連同學都做不成了,下次同學聚會的時候有你沒我,有我沒你了。

“蘇韞……是我,安若。”

電話那頭滿臉黑線。

“蘇韞……”

“我要挂電話了。”

蘇韞你急着投胎啊!等我一會不行啊!我現在生死一線啊!其實安若就是想想,說出來就變成是:“別,我就是想告訴你,我……我……”

“啊?”電話那頭的蘇韞身後的聲音也很嘈雜。

火車馬上就要開動了,安若想象自己這就要離開這座城市十萬八千裏了,和蘇韞此生不見了,于是飽滿而壯烈的聲音說:“蘇韞,你聽好了,安若說她喜歡你。”

撂下電話,安若覺得自己把一輩子的勇氣都用盡了,也許今後的人生就只能畏首畏尾的生活了。不過提起行李的那一瞬間她也釋然了,心中默念萦繞舌尖的只剩一句,再見,從不屬于安若的蘇韞。

那風又變得柔和溫潤,安若笨拙的提起行李,錯過了最佳的上車時間,只能被來來往往的人擠得像個煎餅,笨拙又難看,活脫脫一個村裏的姑娘,還不是小芳。

可就在她被一個巨胖中年男子擠住動彈不得的時候,還有一雙閃爍着賊光的眼睛緊緊盯着她被擠得向上挪動的衣裳外露下的腰身。

那雙粗糙滿是罪惡與汗水的手朝着她光潔的腰身伸了過來,就在她皺着眉頭看着那雙行蹤不明的手緊張卻又無處可躲時,那樣一雙纖細白皙的手接過她手裏的大包,一甩手背到背後,推着她的肩膀讓她成功擠過那堵“牆”,然後回頭一臉可怕的嫌惡,還略帶嘲諷的神情看了那雙手的主人,慵懶的轉過頭跟在了安若的身後上了火車。

于是他們的故事就應該從這裏開始說起,從風華正茂的蘇韞和青春萌動的安若說起,他們的故事分別三年才算是開始。

就像現在,她站在這裏,就在這裏,卻再也尋不到蘇韞的身影。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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