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概率學問題

傅振俊報上了電話號碼,陳岚存了……楊成鈞存了,連那個日本渡邊也存了。

“……”他表示很無語。

接下來,合盛一直處在興奮狀态,整個精氣神與初來之時,截然相反。這種感覺,活象他明天就要迎娶鄭語薇了一樣。

其實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按照他之前提的删選方案,屆時剩下的都是什麽人。如果陳岚把身高标準定位在一米八,那合盛想做弊也沒辦法。除非他不介意在一群高人當中混入一枚短腿。

合盛圍繞公司将舉辦的一塊特別活動,想跟陳岚探讨。可陳岚一付消沉疲憊模樣,似乎不想多談。最後傅振俊起身先走。

“不好意思……我約了房東談點事情,先走了。”

陳岚訝然:“房東?”在她看到,若是傅振俊的親戚,怎麽可能沒有自己的房子。因為她了解傅振俊,他就是一家子的大家長,兩邊親戚,就是有個頭痛腦熱的都會管他要錢。偏偏表振俊還就給了,他就這樣養着他們,慣着他們。

合盛也忙站起身,說:“我們一起來的,我送你回去。”

兩人告辭出來,合盛高興地說:“看來這事成了一半,只要事成,你的事包我身上。”

傅振俊失笑:“你真的那麽想娶鄭語薇?要知道,可會有很多競争對手!”要知道,如果對手是應豪,就憑外形,就分分鐘給秒到地底下去了。應豪還有錢,不止有錢,他還懂藝術。

都說藝術沒有邊界,繪畫琴藝無不是展現美。聽說應豪不止會彈鋼琴,還會拉小提琴,還懂一些油畫技巧。應豪若做為鄭伯源的女婿,唯一的缺點就是不懂財經。但是誰知道呢,也許應豪不是不懂做生意,只是沒機會而已。

他看了看合盛:“你有什麽才藝?或者你懂什麽藝術?”

合盛:“……”他想了想,“打乒乓球算不算……這好象是體育。”隔了半晌,他又說:“我小時候學過繪畫,練過毛筆字。”

“有多小?”

“五六歲?七入歲?”連年紀都忘了,還能記得什麽呢?

傅振俊無語:“你想拿到請柬,至少得先打聽打聽鄭語薇的個人吧。要知道,虎父無犬女,在藝術品投資領域,她做的其實很不錯。不知道這個藝術會展,只是為相親而辦的噱頭,或是另有含義就不可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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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表情驚異地說:“你看起來,好象懂得很多,可你年紀又不大——”

“閱歷這種東西,有時候跟年紀無關。”有些人活了一輩子,見識還是淺薄的很。

“你是海歸麽?”

傅振俊想到自己造假的那張學歷證書,點頭:“是,沒錯。”

合盛想着傅振俊那口流利的英語,想想也應該是從國外回來。行事作風那樣大膽無畏,可不是國內那些剛出校門的大學生可比的。

他把傅振俊送回租住的小區門口,“下次我再聯系岚姐的時候,會提前告訴你,記得一定要開機啊,別忘了電話聯系。”

傅振俊下車,就覺得,自己應該将手機卡取出來,扔到下水道。然後買上一張機票,天南地北,換個城市,再重新開始。如果不想遇到以前的人,那就再也不能接觸到有關投資行業。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回到李勳澤的老家,在其父母身邊,安安穩穩找個工作,風平浪靜。

他嘆了一口氣,搭電梯回到公寓。外衣還沒脫,就有人敲門。打開一看,是房東太太正端着一碗東西笑眯眯的站在門外。

“景福啊,你飯吃過了沒有?”

“……”現在都九點了好不好,“早吃過了。”

她不等傅振俊招呼,端着碗就走進來:“你一個人租這麽大的房子,又有小廚房,又沒見你開夥,多浪費,要不你加點錢,到我這裏搭夥食好了。我今天特意為你留了一碗紅燒肉,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有獨家秘方的。”

“……我不喜歡狹窄的地方,”傅振俊含蓄道:“我有女朋友,我們一塊吃。這麽一大碗,謝謝,不過我不愛吃油膩的東西——”不知道李勳澤作為藝人是節食慣了,還是怎麽的,他現在只偏好吃素食。

“哦,怎麽沒見她來?”

“啊?誰?”

“你女朋友呀!”房東太太象一頭獵犬在小客廳裏巡視,試圖要找到一點蛛絲馬跡。

傅振俊心道:這是要逼他換房子啊?

“我們不住在一起……阿姨……你還有什麽事?”

房東太太說:“哎,沒事了。菜我擱桌子上了,記得吃啊。”

“謝謝……”

等房東走後,他看看那碗紅燒肉,還冒着熱氣,他拿來吃快餐吃剩的一次性筷子,吃了一塊。鮮嫩多汁,肥而不膩,很是美味。

其實成為李勳澤以來,這還是第一次有人這樣關心他,他反而去讨厭一個極力示好又關心他的人。他突然想到應豪,突然失笑了。

世人就是這樣的,你或是示好,人家卻越不稀罕……這又是何必呢?

一個人的選擇其實可以很多,只要不在一條道上走死,都是條條大路通羅馬的。你覺得你自己遇到了真心喜歡的,可事實上,也許這個人根本不是你的真愛,世界那麽大,這是概率學的問題。

傅振俊回房,換了一件衣服,踩着輕快的步伐離開了公寓。

窗外,是燈火輝煌的城市,那霓虹燈幾乎迤逦到天際,讓這初春的夜也不那麽冷了。

這個世界上有那麽一群人,有報道說他們要找一夜情都會到黑暗的小公園、公共男廁所甚至是公共浴室。那麽危險,那麽無奈,又那麽肮髒。

是的,傅振俊覺得很肮髒。

他曾經設想過自己最美好的另一半,首先,必須要很性感,然後,這個人絕對不能躲在陰暗處,他期待和所愛的人手牽着手,沐浴在陽光下。因為他受夠了陰暗,他受夠了躲藏。

現在他要去哪裏?當然是夜店。

那是他從來沒有去過的地方。是的,他一次都沒有去過,四十多歲的人,哪怕是經過夜店門口,忍不住看上一眼,旁人都說,這老東西,真是人老心不老。沒錯,他覺得格格不入。

可現在這些顧慮都沒有了,他應該開始新生活,将以前沒有嘗試過或不敢嘗試的東西,全部一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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