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洛以南

在她的記憶中,那時候,倪若庭是因為聽說了她和洛以南在一起的事情,才會又找到這個地方來,才會致使了媽媽和那個男人的重新相逢,才會導致了最後那男人和媽媽的雙雙死亡。任绮淩一直想:那如果自己不和洛以南在一起,是不是命運就可以改變了?是不是媽媽就不會死了?

對,一定是這樣。她這麽告訴自己。

在這種心境下,她是真的以為自己和媽媽能夠平靜地度過這三年,甚至更久的時間。

有時候,她會想起那個小男孩,有一次偶然翻開那本馬克吐溫小說集,竟然神奇地看到了好幾年前夾在裏面的那封信。時隔多年,現在的她重看那份信,竟然也有了些惋惜。如果當時他沒走,現在又會是什麽樣子呢?想想,又覺得自己猥瑣了,人家明明是一個小孩子,怎麽老把人家想成男人呢?!

開學典禮上,因為知道了洛以南的存在,任绮淩這一天都忐忐忑忑的,心裏想着:如果自己不丢學生證,他應該就不會碰到她了吧?于是,她果斷地将學生證穿上繩子,挂在了脖子上。

“同學……”身後傳來一聲熟悉的呼喊,那聲音,與她記憶中的一模一樣。

為什麽呢?她這次明明沒有丢學生證啊?!

她深吸了一口氣,緩緩轉過了頭,果不其然看到了一個青澀的洛以南。

“同學,你的校服……”他伸出手,遞過來兩套放在塑料包裝袋裏的新校服。

她在心裏懊惱了一下,剛才不應該把校服放在地上的!難道命運真的不可逆轉嗎……?!她伸出手接過,卻突然想到:校服又不像學生證一樣有照片,他怎麽知道是她的?

“你怎麽知道是我的校服?”

“實不相瞞,我一直在注意你……”

任绮淩一下子起了雞皮疙瘩,原來洛以南那麽直接啊,虧她還一直以為他是個翩翩紳士,只是後來被污染了,沒想到他一開始就是個衣冠禽獸。

“謝謝。”她敷衍地答了一句,轉身就走。

“哎……”洛以南繞道她面前,挂着一幅看來禮貌,但只令她覺得反胃的笑容,“可以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她想了想,笑着回答了一句:“倪若庭。”

Advertisement

“若庭?真好聽……”他真心地贊嘆了一句。

任绮淩冷冷一笑。

不過洛以南和任绮淩是一個班的,因此,她的謊言也就維持了一天的時間。

“你為什麽騙我?”第一天第一節課下課後,洛以南就直直地站在她的課桌前,一臉嚴肅地問。

任绮淩迷茫地睜開眼,揉了揉眼睛,“你說什麽?”

“你明明叫任绮淩,為什麽告訴我你叫倪若庭?”

“這個啊……”任绮淩無所謂地聳了聳肩,笑着說:“因為……我覺得你會喜歡這個名字的。”

“我只喜歡任绮淩這個名字。”

聽到這句話,任绮淩的表情瞬間變冷,“話不要說得太滿。”

他就是這樣,一會兒讓人覺得他的世界裏就你一個,一會兒卻又覺得他的世界誰都有唯獨沒有你。

“任绮淩,很好聽啊……淩淩……”

“不準叫我淩淩!”她本能地大吼。

洛以南一臉震驚地看着她,他沒想到她也會有這種不淡定的時刻,“為……為什麽?”

“我……”她也說不出來,只是覺得這個叫法,似乎是某人的專屬。完了完了……她不會真的喜歡上一個小屁孩了吧?!那是有違倫理的啊!!!

“反正就是不可以!”她威脅了一句,“你要是敢叫淩淩,我聽一次打一次!”

洛以南現在的表情已經不能叫震驚,而應該叫驚悚。他顫顫巍巍地看了她一眼,配合地說:“是……任同學。”

後來,他就一直任同學、任同學的叫着,直到那一天……

前一世的她,安安靜靜的,從來不會去參與班級活動,但是這一世,老師看她平時都挺活潑的樣子,覺得她的體育應該是不錯的,于是軟硬兼施地“請”她參加了運動會。

洛以南參加了跳高,而她參加了一百米。

一百米短跑,講究爆發力,因此槍聲一響,所有人都像離弦的弓箭一樣射了出去。任绮淩的成績是不錯的,在前五十米一直保持在第二位的位置。旁邊圍觀的同學們似乎更加激動,拼命地在跑到旁為自己班的同學加油。

任绮淩是一號,離觀衆是最近的,就在離終點大概還有二三十米的地方,旁邊突然有人伸出了一只手,在她還沒看清的時候,她整個人已經向後摔去。現場傳出了一陣驚呼,她愣了好一會兒,在老師的攙扶下慢慢地站了起來,這種事情在運動會的時候還是比較常見的,好多人因為激動,會忘了自己站在跑道邊,因此任绮淩也不好怪那位伸出手的同學。

“咝……”她皺了皺眉,感覺腳踝一陣疼痛。

在她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她感覺到自己整個人突然騰空,她側頭一看,才發現洛以南竟然不知道從哪裏冒了出來,抱着她就往醫務室跑。醫務室與體育場并不近,看到他氣喘籲籲、滿頭大汗的樣子,任绮淩也有一些不忍了。

“放我下來吧。”她輕輕地推了推他的肩膀。

“馬上就要到了。”他依舊目視着遠方。

任绮淩看着他額頭上的汗順着臉頰流到了下巴,她本能地擡了擡手,想要幫他擦去,手擡到一半,最終還是緩緩放下了,幸好洛以南一直奔跑着,似乎并沒有注意到她的動作。她側開頭,微微地呼了口氣。

醫務室的醫生說她只是不小心扭到了,休息個幾天就沒事了。拿了些膏藥,洛以南扶着她往宿舍走,走着走着,任绮淩擡手看了下手表,才突然想起——

“你跳高比賽不是十點嗎?要來不及了……”

“沒關系,來不及就退賽吧。”

任绮淩動了動嘴,卻最終沒有說出些什麽,都說生病的人最容易感動,果然是不錯的。

當她站在宿舍門口和他告別的時候,他突然回頭問了一句:“我可以不要叫你任同學嗎?”

“不可以叫淩淩或者淩兒。”

他輕輕地點了點頭,笑着說:“那我叫你绮淩吧。”

任绮淩愣了一下,绮淩、绮淩……兜兜轉轉,他最終還是這麽稱呼着自己,區別只在于:前世,他不想甜蜜,而這一世,她拒絕了他的甜蜜。

绮淩、绮淩,不生疏卻也不親密,任绮淩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點了點頭。其實仔細想想,前世他唯一的錯就是變心了而已,客觀上來講甚至不能說是錯,合則聚,不合則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這是社會的法則,更是人生的法則,只是他選擇了腳踏兩條船甚至讓後一條船來向前一條船提分手的錯誤方式。

前世她單方面付出了七年,她想,如果他這一世也能單戀她七年的話,她就原諒他。

總的來說,在高中三年裏,她還是找到了難得的快樂與輕松。差別只在于:前世,她與洛以南恩恩愛愛,在別人羨慕的眼光中度過了這段早戀的時光,而這一世,洛以南卻變成了單戀,時時刻刻圍着她轉。

“绮淩,你喜歡我嗎?”

“不喜歡。”

“可不可以不要這麽直接?”

“好吧……離喜歡差了幾步。”

“幾步?”

“圍起來,可以繞地球兩圈。”

她只能慶幸,那時候還沒有香飄飄。

“你愛我嗎?”

“沒事別老去游泳。”

“為什麽?”

“腦子都進水了。”

“那我去烘幹……”

這種對話重複出現。

洛以南很堅持地、死不要臉地單戀着,甚至堅持了三年,有時候連任绮淩都想不通了,既然他可以那麽癡情,前世的時候為什麽又那麽容易變心呢?難道男人真的這麽賤嗎,只喜歡對自己若即若離的女人,卻看不到身邊的糟糠之妻。

作者有話要說: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