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章節

沒有用的消息發給了隋旭初。

對于隋旭初這個盟友,餘當當還是挺在意的,等了好一會兒,遲遲不見他的回複,便哄着蔣甜甜回了屋裏,自個兒往冬霜館走去。

隋旭初是說過,沒事的時候他們倆要少接觸。但少接觸又不是零接觸,住的那麽近,好歹還算是親戚,偶爾的串串門還是可以的吧!

隋旭初早就看見了餘當當的短信,以他對餘蘭芝母子二人的了解,他們自私到有些偏執的性格,是絕對不會将過錯攬在自己人的身上,所有的錯都是別人犯的,所有的懲罰也都應該由別人來承擔。

隋旭初在心裏推演着事态發展到了什麽地步,猜測着蔣晔那邊是否已經和餘蘭芝達成了共識一致對外。

結論是,餘蘭芝要動手了。

不知道她是要集中火力先對付了餘叮叮,還是雙管齊下,連餘當當和他也一并對付了?

看來他勢必要開足了馬力,迎戰了。

他知道今天是星期天,他找的私家偵探告訴他幾乎是每個星期天的晚上,餘天民都會去金鼎三樓。

餘天民新近泡了一個專櫃的服務員,看傳過來的照片,二十出頭的小女生,漂亮開朗,笑起來的時候眉眼彎彎,仔細看的時候竟然還有一些像年輕時的安雨晴。

隋旭初又派人調查了這個女人,普通大學畢業一年,家境情況也很普通。

按照她的社會閱歷,初入社會一年,剛剛感受到社會的殘酷,還保留有一些學生的天真和稚氣。普通的家境,限制了她的眼界。這種女人是最好哄的,給個稍大點的鑽石,便覺得世界上最愛她的人肯定就是他了。

以愛情的名義玩|弄幹淨的女人,付出又小,安全性又高,說句不好聽的,□都不用帶套子,真真是一本萬利的好生意啊!餘天民的聰明勁全都用在了這上面。

隋旭初好容易央了安雨晴帶他去金鼎購物。

安雨晴還在化妝沒有下樓,餘江民轉着輪椅到了客廳最東面的魚缸邊,邊撒着魚食,邊跟捧着本書坐在沙發上等待安雨晴的隋旭初說話。

“在看什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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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旭初合上了書本,豎立起來朝他晃了晃,“《簡愛》”。

餘江民一聽頗有些意外,半調笑着道:“嗯,很不錯的一本書,但我不會看,我是男人,更愛《紅與黑》。”

隋旭初不經意地道:“哦,從當當那兒借來的,我就是搞不懂她為什麽這麽喜歡,才看了看。”

餘江民轉動着輪椅來到了他的跟前,“那看完以後搞懂了嗎?”

隋旭初緊皺着眉頭,思索了一會兒才道:“我就是搞不懂簡愛覺得自己受了欺騙,已經離開了,為什麽最後還會回去。一個妙齡的簡愛=大她二十多歲的羅切斯特+發瘋了的妻子+雙目失明+身體殘廢,這就是簡愛的平等和愛情,難道愛情真的可以讓人盲目,接受對方的一切,乃至于曾經的欺騙和現在、未來的負擔嗎?”

餘江民愣怔了一下,不知道要怎麽回答他。

這時候,安雨晴走下了樓。

與此同時,餘當當也進了門。

她忽視了客廳裏的兩個男人,看着妝容精致的安雨晴問:“三嬸,要出門嗎?”

安雨晴:“是啊,旭初說又長個子了,褲子有點兒短,我準備帶他去金鼎轉轉。”

餘當當不悅地瞪着隋旭初,心想怪不得他不回自己信息呢,原來是想甩掉她單獨行動。

隋旭初沒看見餘當當似的,對安雨晴道:“姨媽,出門吧!”

安雨晴正要答好,餘當當又問了:“哦,三叔也去嗎?”

安雨晴笑了一下,道:“他啊,說是和女人購物是一種精神折磨。”

“哦。”餘當當不說話了,也沒有其他的表示,木着臉直接坐到了沙發上,那感覺像是被媽媽遺棄在馬路邊的可憐小孩。

安雨晴走向已在門口的隋旭初,路過餘當當身邊的時候,瞧着她仿似帶着委屈的小臉,小心翼翼地問:“要不,你也去?”

“好啊。”餘當當一下子便從沙發上躍了起來,還不忘得意的看了一眼隋旭初。

隋旭初聳了聳肩,沒有發表意見。

安雨晴笑着去和餘江民道別。

這時候,他仿似才從隋旭初方才的那番話中醒悟過來,吻了吻妻子湊過來的臉。

要說世界上最不講道理的,便是愛情了。有的時候,因為愛情,容不下針尖大點的瑕疵。有的時候,還是因為愛情,可以包容下天和地,包容下這世上的一切一切。

作者有話要說:介于無良作者寫文的時候,總是忘記描寫男主男配的外貌,又介于某編說的,寫文你不寫男人的外貌,你叫讀者怎麽看啊,怎麽看。特來此一發~~

話說,某天,方水敬和隋旭初走在餘當當的前面,餘當當意外發現185的隋旭初竟然沒有比190的方水敬矮。

仔細一看,發現蹊跷,便問方水敬:“喂,小子,你走路怎麽含胸啊?”

方水敬作害羞狀,紅着臉道:“我要是一挺起胸來,襯衣的扣子總會炸開,胸肌大的男人你傷不起。”

“不過,當當,下次你累的時候就往這兒靠,很結實很舒服的。”方水敬一手握拳,砸了砸自己的前胸,又補充了一句。

隋旭初斜着瞟了他一眼,冷哼一聲道:“你那也叫胸肌?分明就是奶子。”

(好吧,我承認,這個番外純屬惡搞~~~)

PS一句,親們,我的留言哪裏去了,乃們不想說話,好歹也給人家吱~~一聲啊!!!!!!聽見我的呼喚!!!!!!

36

星期天的金鼎人很多,餘當當三人順着人流進了一樓。觀光電梯口邊,已經站滿了各式各樣的等待着的人。這些人或是三倆結伴,或是獨自成行,唯一的共性便是多半神情悠閑,無不給人一種哪怕電梯一個小時不下來,也沒什麽大不了的感覺,反正老紙有的是時間和金錢。

安雨晴原本也是要等待的,隋旭初卻提議去坐步梯。餘當當覺得像隋旭初這種人,不會無聊的因為缺衣服想要來購物而浪費寶貴的時間,她覺得他來此一定有他的目的。

還在車上的時候,餘當當将此疑問打在了手機上,遞給隋旭初看,他只是笑笑,卻不肯回應。

最讨厭的就是裝神弄鬼的人了,憑什麽她凡事得聽他的,而他不管幹什麽都不會提前知會她一聲。

餘當當覺得自己受到了歧視,嚴重的歧視。

金鼎的三樓是男裝,幾個主打青春旋律的男裝牌子靠在步梯的正對面。

幾乎是沒有挑選,隋旭初一到地方便指着一條水洗白牛仔褲一件藍色休閑襯衣,說了尺寸,試都沒試,叫營業員打包了起來。

安雨晴沒有想到隋旭初這麽利索就買完了,時間還早,便想着給餘江民也買件衣服。

三個人慢悠悠地逛着。

安雨晴被餘當當和隋旭初一左一右夾在中間,走到哪裏接受的都是別人或豔羨或嫉妒的目光,心裏樂滋滋的。确實看起來像一個漂亮的媽媽領着一雙同樣漂亮的兒女,氣氛是如此的和諧,若不是看見了他。

安雨晴起初還以為自己的眼神出了問題,她瞧見一個男人倚在離他們不遠的塑料模特前,一個還穿着金鼎工裝的年輕女人背着小包包,快速跑了過去,抱了抱男人,兩人手挽着手朝着步梯那廂走去。

男人無論從身形還是舉止來說,都很像餘天民,甚至連身上的那款西服也同餘天民今早出門時穿的一模一樣。

但是像餘天民這種稍稍上了年紀的有錢“公子哥”,怎麽可能屈就自己來百貨商店裏等一個女人呢!

那男人牽着那年輕女人拐彎上了步梯,安雨晴清清楚楚地看見了他的側臉。

這時候餘當當叫道:“咦,那不是大伯嗎?那女人又是誰?”

安雨晴尴尬地笑道:“當當你眼花了,那個怎麽可能是你大伯呢!”

嘴裏這麽說着,心裏卻恨餘天民恨得要死。恨他什麽呢?她一不是他的妻子,二也不是他包養的小蜜。他和她說好聽點,就是露水情緣,說不好聽呢連姘|頭都不如。本來就是,一個是大伯,一個是弟媳婦,他和她違反了道德倫理,敗壞了餘家家風。

是了,就是那該死的餘家家風,生生毀滅了她的愛情,也毀滅了她對男人對生活的幻想。

她還念着他嗎?是念着那個一邊說着最愛的人是她,卻轉身娶了別人的他?還是念着那個一邊說着他的心裏沒有老婆沒有別人只有她,卻轉身找了個年輕女人的他?

女人在一個男人身上栽跟頭,那是真愛。在同一個男人身上載兩次跟頭,那就是傻了。

安雨晴在心裏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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