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喝吧
時針走向淩晨兩點半。
史棄渾然不覺,盤着腿坐在電腦前專注的敲代碼,藍瑩瑩的光照在他臉上,頭頂一個皮筋紮起來的小揪揪,露出整張臉,嘴裏還咬着根筆。
手機突然響了一下。
噼裏啪啦打完剩下那串,史棄拿下叼着的筆,在一旁的紙上草飛般的記下一個長單詞,然後拿過手機。
小可:圖紙畫好了,棄哥你康康。
史棄點開。
是電腦上的效果圖,3D立體逼真,尺寸清晰,就跟照片兒似的,完全把他心目中戒指的樣子原模原樣的表達出來!
一時間興奮得爆了句粗口。
山頂洞人:小可你可真是個大寶貝,哥肚子裏的蛔蟲!
小可:……過獎過獎
史棄給她發了個大紅包。
山頂洞人:趕緊睡,女孩子熬夜小心禿頭。
小可:????
山頂洞人:紅包拿去買瓶霸王育發液
小可:!!!!!棄哥你可真是太不會說話了!!!!
史棄看着效果圖,自己美滋滋了十分鐘有餘,才想起聯系訂做戒指的店家微信,說第二天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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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哼着歌去打開窗戶通風,抱着桌上那桶飄了一層紅油、已經被吃得差不多的泡面盒,飄出書房回到卧室。
第二天,史棄八點多就起了。
他簡單捯饬一番,出門直奔首飾店。
店主和工匠師傅看完圖,跟史棄選了料子,定了工期,最後定價格。
史棄:“能做得跟圖紙上一模一樣嗎?”
工匠師傅說:“這個款式不算難。”
“那就是能了?”
“能。”
于是史棄連價格都沒還,很爽快的付了定金。
回去的公交車很空,史棄坐在前排座位,車內播着新聞,突然就聽到了熟悉的名字。
他擡起頭看。
小電視裏被記者采訪的蘇清和穿着銀白色的休閑西裝,姿态舒适自然的靠在沙發上,那過長的頭發不披着了,紮起來,兩側留下的幾縷發做了波浪卷,臉型小,膚色白,瞳色黑,越發顯得那張雌雄莫辨的臉女性化。
史棄看他怡然回答的樣子,想起昨天咖啡店裏那通胡編亂造,啧了一聲,真是做作,正要收回視線,卻看到蘇清和伸手把鬓邊垂着的卷發,撫撩到耳後。
瞬間,被頭發擋住的一顆眼角小痣,露了出來。
史棄一愣。
他定睛仔細看,确定那不是電視機上的污點或者自己看錯。
轉頭看向車窗。
史棄看到上面映着自己的樣子,略長的劉海蓋住了眼睛,右眼眼角下有一顆明顯的小淚痣。
忽然大腦裏閃過很多畫面。
封正澤碰他的頭發,親他的眼角,甚至上牙啃。
不不不。
史棄搖頭,怎麽可能。
否認的是很幹脆,但史棄還是受到了影響,等反應過來才發現坐過了站。
“史棄,史棄?”
肩膀被拍了下,史棄驟然回過神,側頭看去,是秦雙,手裏正提着兩大袋奶茶,說:“叫你那麽多次都沒應,發什麽呆呢。”
“沒事。”
史棄伸手幫她拿奶茶,看到她穿了見粉色鬥篷呢衣,衣服很短,露出裏面的白色針織毛衣下擺,筆直的小腿被一雙高跟靴裹住,他說:“天這麽冷,你就穿這個不怕感冒啊?”
秦雙:“……”
“感冒了又不要你買藥!”秦雙一下奪回奶茶,自己噔噔噔的往前走。
“唉小心點,那鞋跟踩別斷了。”
秦雙生氣的回頭瞪他!
史棄趕緊走上前,重新拿過奶茶,“別生氣,生氣會長皺紋。”
秦雙服了,“史棄,你這樣女朋友遲早跟你分手。”
史棄聽完急眼了,“诶,秦又又你一大早咒我幹嘛!我這樣,我哪樣了我?”
“直男!”
“我可不直男。”
“哼!”
并排走了一段路。
史棄突然說:“哎,又兒啊。”
秦雙:“不想跟你說話。”
“哥問你個事兒。”
“不聽。”
“認真的。”
秦雙想起他剛剛神飛天外的樣子,看過去,“什麽事?”
史棄臉上沒有笑,斟酌了下,問:“如果你發現你跟男朋友的前女友有點像,你心裏別扭嗎?”
“我沒男朋友。”
“假設有。”
“那肯定別扭啊!如果很像的話,誰知道他是不是舊情難忘,把我當他前女友的替身了。”
史棄自認為跟蘇清和那個娘娘腔不像,問:“那如果沒有很像,只有一點點呢?”
秦雙側頭想了想,說:“其實每個人談戀愛前都有一個模糊的理想型,一開始會奔着理想型的條件去找,比如外貌要多高多壯要雙眼皮還是單眼皮,性格要溫柔啊還是要浪漫或者幽默,但只有真正找到了才會發現,他可能跟理想型都沾不到邊兒。”
“岔題了岔題了。”
“一點點像可能就湊巧吧!”
秦雙總結說:“人不都兩個眼睛一張嘴麽,像的人多了去,就連明星都還有撞臉呢!再說,非要找個跟前女友完全不一樣的,不是更證明他念念不忘,怕看到後時刻想起嗎?有一點像能接受。”
史棄覺得她說的很有道理,點點頭,同時隐約松了口氣。
但下一刻,秦雙突然想起了什麽,說:“哦對,這個一點‘像’也要看具體是大衆的像還是小衆的像,比如高鼻梁雙眼皮這種,太苛刻了,滿大街都是。”
史棄心提了提,“那什麽是小衆的像?”
“小衆的像就是不能爛大街啊,譬如……”秦雙眼睛轉了轉,忽得一亮,指着他右眼眼角下那顆說:“譬如你這種淚痣,就特別有特征性。”
史棄站住,“這種怎麽了?”
“像這種的話,十有八/九是替身。”
史棄:“胡扯!”
“怎麽就胡扯了,這跟睹物思人一個道理。”
“不聽你胡說八道。”史棄把奶茶全塞回給她,“自己拿。”
秦雙低頭看自己手裏兩大袋奶茶,再擡頭看跑進公司大樓的史棄:……???
還說不是死直男!
紅日酒吧。
孫昶下樓的時候,看到有個穿着異族裝束的漂亮舞娘纏着史棄跳舞,那露出的細腰扭得像是水蛇似的靈動,身上佩環鈴铛也叮叮當當的響。
但史棄坐在吧臺前高腳凳上,手裏虛拿着杯喝了一半的啤酒,像有心事的走着神,眼睛都不帶亂瞟一下。
他走過去,一把扯開舞娘。
“你今晚就算是把腰扭折了,他這個基佬也不會看你一眼。”
舞娘靠了一聲,說神經病啊不早說,轉身走了。
孫昶拿過史棄手裏的酒杯,自己咕咚咕咚幾口喝完,放下,對上史棄看過來的視線,他轉着手中的空酒杯,嗤笑,“封正澤今天可不在我這啊。”
“我找你的。”
“喲,今天太陽打西邊兒出來了啊?”孫昶早知道他來幹嘛的,還要故意裝作很吃驚的樣子,随即露出個十分讨打的賤賤表情,“你史棄有朝一日竟然也會來找我?等等,那什麽,有句俗話怎麽說來着,‘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你上次踩我那一腳,咱們這賬沒算呢吧。”
史棄:“孫昶你心眼兒長肚臍上嗎?”那麽小?
“我還真就長肚臍上了!”孫昶轉頭,跟調酒師說:“來一杯killer。”
killer由四大基酒調制,盛在胖乎乎的酒杯中,冰塊上放一塊菠蘿。
看上去黃橙橙的,漂亮又迷人。
但也很危險。
就像它的英文名一樣,調制killer的伏特加金酒和朗姆百加得都是排名頂尖的烈酒,酒精度平均下來有七十。
都說酒不能混着喝,容易醉。
這一混混四種烈酒孫昶其心可誅。
史棄卻不知道其中玄機,他說:“喝可以,但你得先回答我問題。”
“我孫昶不接受讨價還價。”
史棄聞言,拿上錢包和手機就走。
孫昶看他大步離開,完全不像是裝腔作勢,知道史棄雖然出身差,但這些年卻被封正澤養出一身蠻橫的臭脾氣。怕看史棄鬧笑話出糗的大好機會丢了,忙叫住人:“哎史棄你走什麽啊!我先回答你還不行!”
史棄停下。
孫昶去把人拉回到吧臺前坐下,“你要問什麽?”
“蘇清和跟封正澤到底什麽關系?”
“認識十二年,你說什麽關系?”
史棄看他。
孫昶哼了一聲,得意洋洋,“要不是封正鈞在他倆之間橫插一腳,還能有你史棄在老子面前蹦跶的份兒?”
史棄想起昨天自己認定蘇清和說謊的理由,皺了皺眉,“就蘇清和那出身,你看得上?”
孫昶聽到這話的時候,還以為史棄是在開玩笑,但看他一臉認真後,誇張一笑,“不是吧史棄,你一個鄉巴佬,竟然還去嫌棄人蘇家太子爺的身份?!”
“雖然在A城蘇家是比不上我們幾個,更比不上澤哥,但他家發明的服裝品牌,在行業裏可是領頭的,怎麽也輪不到你來說三道四!”
史棄一愣。
蘇家太子爺?
蘇清和不是說他很窮嗎,說被欺負,是封正澤出手救了他,而且家裏條件困難到連學費都交不起。誰在說謊?!又為什麽在這種事上撒謊?
孫昶以為他下不來臺了,把酒一推,心中嗤笑還真把自己當個東西了,說:“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