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章節

情人。

我沒有像所有的富豪高官的情人那樣,住着豪房,開着豪車。

我是如此的自尊,我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得到我想要的,老趙開始說我傻,後來慢慢的變為欣賞,我喜歡他用欣賞的眼神來看我,那樣我才不會覺得自己是過街的老鼠。

為什麽會有怎麽消極的想法,誰都知道,我就是一個壞女人,破壞人家家庭的壞女人,會被千夫所指。

我不知道老趙背地裏幹了些什麽事,他做事從來都不跟我說,我們每次見面都很不易,有的是關心,有的是愛憐和疼惜。

他不會送我房和車,但是他喜歡給我買小禮物,我知道價格都不菲,我從來都不問價錢,我知道他在盡力彌補我,給我更多更好的。

我不知道我從什麽時候開始由依賴變成愛了,我覺得我跟他在愛情上是平等的,所以我從不會去抱怨,我是一個聰明的外室,也就是你們說的小三。

他對家人,對朋友,重情重義,在政治上很有手腕,這些我都聽說過。

我是個虛榮的女人,無非就是想證明自己的能力,我很小就聽到一句話說,要評價一個女人有多優秀,就看他身邊站着一個怎樣的男人。

我不可否認,抛開老趙在背後幹的那些事,老趙是一個有魅力,一個通過個人手段走上高位的成功男人,外形俊朗,氣質儒雅,風度翩翩,渾身上下散發着成熟男人的性感,盡管已到不惑之齡。

他聰明睿智,洞悉世事,做事謹慎低調,運籌帷幄,身上流露出的氣度和自信讓女人抵擋不住,亦讓我不能拒絕。

他有着聰明而适宜的霸氣,讓所有的女人心都甘情願被他征服。如果沒有黃征,也許我會一直這麽心甘情願的做他背後的女人。

林可停下來了,沒有再說下去,李汨好饒有興趣的很想繼續聽下去。只見林可起身去了吧臺,彎下腰去拿咖啡豆準備煮咖啡。

酒吧的邂逅

林可熟練的煮着咖啡,每道程序都做的那麽從容,秦臻跟李汨兩個很虔誠的托着腮幫看着林可的每道工序,原來煮咖啡這麽講究。

林可倒了三杯咖啡,秦臻很自覺的過去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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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微微一笑的說:“說的這麽久,有點口幹舌燥了,我從來沒有一次說這麽多話,今天很高興,能跟知心朋友講講心事,在這個炎熱的午後一起坐在這裏聽我說這種不被人看好的事情,也是……”。

‘“沒有,你能說出來我真的很高興,每個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因,有自己的立場,是外人不能理解的。但是我能理解,你信嗎?”秦臻不等林可說完,接過話,她不想林可用什麽詞來貶低自己。

畢竟誰都犯過錯,不是嗎?如果站在她的立場上你還能覺得她是錯的嗎?

林可沉靜的低下頭抿了一小口咖啡,再擡起頭的時候仍然是淺淺的笑。繼續說。

我認識黃征的時候我還沒有認識我哥。那時候我哥在C市剛開一個戀秦吧。

白天,我就是一個普通的白領。因為老趙,我不能跟正常人一樣談戀愛,吃飯,逛街,看電影,我永遠都是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吃飯。

我不否認我有時候真的很寂寞,所以每到下班,我都不想回到那個空蕩蕩的布滿我跟老趙溫馨回憶的大房子裏,沒有老趙,我像一個幽靈一樣穿蕩在深沉的暗夜裏,流連在一些稍有檔次的酒吧,為什麽一定要有檔次,是因為我不想給自己惹不必要的麻煩。

我不買醉,我只是圖個熱鬧,點一杯上好的紅酒,找一個角落裏坐下來,聽着吧臺前方舞臺上吉他手演奏的歌曲,想着一些從來都想做也不能做的事,比如跟老趙結婚,為老趙生一個孩子。

老趙一開始就說了,他除了婚姻什麽都能給我,可是我又想要什麽呢,我也不知道。

三月裏的C市還是很幹冷的,盡管桃花開始冒尖了,但依然有些涼意。

我哥的酒吧就在那時候開起來的,我只是一次開車偶然經過酒吧門口,就随便一看,被閃閃發亮的“戀秦”兩個字給吸引了,我猜想這酒吧的主人大概就是戀上了一個秦姓女子,要麽就是懷念秦姓故人,名字倒是取得挺特別的。

說到這,林可深深的看了眼秦臻,接着說。

一次下班,百無聊賴我便開車來光顧這個酒吧,酒吧的布局設施都很先進,很有品味和格調,吧臺前是黑色的大理石,看着很精良,剔透,裏面的環境很雅致,是別的酒吧所看不到的。

昏暗的燈光照在人的臉上看起來很大的不一樣,我喜歡這個酒吧的環境,我喜歡酒吧的格調。

剛開始乍一看還真以為酒吧老板是女性,憂郁的女人,因為整個裝飾呈深色。

我幾乎每周都會不定時去,但每次都是在晚上,有時候是下班後,有時候是午夜剛睡一覺起來。

每次去都會點一杯法國波爾多的紅葡萄酒,坐在最後面一個人靜靜的品嘗着。我喝紅酒但我不懂酒,就像我做時尚雜志,卻從來不追求時尚,出現在我雜志上的那些限量版的衣服包包,鞋子從來都不曾出現在我的衣櫃裏。

從相識到相知

剛開始我去過戀秦吧很多次,卻不曾看到過店主人。黃征就是在我去這個酒吧後的第六次才出現在吧臺前的舞臺上駐場。

為什麽我會記得第六次,是因為他的特別讓我看一眼就記住了。

黃征給我一眼的印象就是憂郁,皮膚有些黝黑,五官端正,很有棱角。

總是着一件黑色的襯衣,随意,桀骜不羁。

唱歌就必須要彈吉他,只唱經典老歌,尤其是齊秦,老狼,羅大佑的歌居多。

其實這樣的男人我見得不少,再有型,再帥氣也比不上老趙的成穩,老趙在我心裏的形象就像我之前說的,黃征讓我記住他是他給我的感覺就像我在鏡子前看自己一樣,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碰到,有一種人你看着她就感覺你看自己,無論他是男還是女。

你發現你看她的眼神跟自己是多麽的相像,跟他說話就像你自己跟自己說話一樣,所以這樣的人你會很想去認識,因為認識她等于認識你自己。

每次唱完就下來,在吧臺要一杯紅酒獨自找個位子喝着,從頭到尾不曾說話,我也不知道我是什麽時候開始注意他的。

或許是兩個人都喜歡獨自占一個位子一個人喝酒覺得太浪費,太多次碰面,兩人彼此注意到對方後,就默契的坐在了一起。

從喝酒開始談,漸漸談到音樂,黃征在音樂上的造詣很深。

我常常覺得他這樣當駐唱屈才,應該去做歌唱家,但他自己不以為然,他嫌做職業歌手太受束縛。

他有個習慣,心情好的時候喜歡唱自己寫的歌,當然他的那些自己寫的歌很受好評。

跟他一起在從音樂談到生活,我漸漸的認識他了,知道他是黑龍江人,從小就喜歡音樂,因為家境平寒,很早就辍學,跟着同村一起到北京打工,在酒店做服務生。

因為對音樂的執迷,每月一發工資就買磁帶,借老鄉的‘小三陽’學歌。

15歲時,在同時愛好音樂的同事的影響下,他去北京知名的音樂學院做了一份保安的工作,輪班的時候裝成學生混進課堂當旁聽生,漸漸從五音譜熟悉起,到開始學會鑒賞音樂,再到了解音樂的各種音色,音調,甚至于自己創作歌曲,自己唱。

在音樂學院呆三年,他最喜歡的是吉他,離開音樂學院的時候他給自己了買一 把上好的吉他,他覺得學音樂不能僅僅只是紙上談兵,離開了音樂學院,開始通在這三年裏積累下的人際關系在北京各大夜場趕場。

就在趕場的哪一年裏,在中關村附近的一個酒吧認識了我哥。再到後來跟着我哥來到了C市。

當我跟我哥還沒相認的時候,第一次通過黃征認識了這家酒吧的老板,第一眼看着就覺得有種很奇怪的感覺,似曾相識,又不認識。我五歲離開家的,五歲還是不懂世事的孩子,即便記憶再深,過了二十年也不可能再認得出來。

三月底的一天,我發現我懷孕了,兩個月,又驚又喜。我曾經有過一次懷孕,因為工作剛有起色,沒有聽老趙勸辭職待産,而因為勞累流産。

惡毒的女人

那時候從來沒有對我大聲說過話的老趙忍不住說了我兩句,雖然說得有點重,但是我很感動,都是為我好的話,但是也覺得有些歉疚。

這個孩子,老趙說什麽也不要我工作,老趙只有一個姑娘,他努力了很多年都沒有兒子,很想有一個兒子。

說心底話我一開始是不願意為老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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