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被弟弟吸幹血抛棄的哥哥
“起床了!”随着一聲嚴厲的呼喝,屋內的白熾燈驟然亮起。
紀文傑反射性的擡手捂眼,因為動作慢了一步,被管教從床上拖了下來,一腳狠狠踹到腹部,“你他媽磨蹭什麽,第一天進來?!”
劇烈的疼痛喚醒紀文傑的理智,一開始他還以為自己穿越了,但很快,身體殘留的記憶告訴他,自己應該是重生了。
可這個重生的世界很不對勁,按照他的記憶,他這時候應該在哥哥的精心照料下,以優異的成績讀完小學,順利進入盧縣中學重點班。而不是因為教唆盜竊,被關在這所管理嚴格,除了睡覺沒有任何自由的少管所裏。
外出勞動的間隙,紀文傑捋清了前因後果,發現唯一的異常,出現在他那個大哥身上。
父母去世之後,他還是堅持不肯進孤兒院,可他大哥沒有像前世那樣順着他,而是平分了父母的存款,自顧自提交了申請。
如果不是這樣,他不會因為擔心未來沒有保障,而慫恿高凱的哥哥高盛到家裏偷錢,也不會落到進少管所的地步。
他那個大哥,不會也重生了吧?而且是重生在他之前……
紀文傑被這個猜想吓了一跳,然後就是懊惱,早知道有這一遭,他當初就對人好一點了。他那個大哥其實很好對付的,稍微給他一點錢,說是千辛萬苦省出來,沒見過世面的他也不會懷疑什麽。
可惜現在已經晚了,對方一回來就這麽絕情,肯定是記得上輩子的經歷。
這輩子大哥不但沒怎麽管過他,他進派出所之後,對方也只來送過一次衣服,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了。
連公審現場,他也只見過鄰居駱建業,對方跟他說了家裏的現狀,然後勸他好好兒改造。
想起原身的改造經歷,紀文傑打了個冷顫,對于十幾歲的他來說,少管所的日子還算可以忍受。可是對于年過半百,享受了大半輩子的他來說,簡直是地獄。
他在這裏沒有一點隐私,早上六點就要起床參加勞動,種地、敲石子、鋪路,晚上還要上教育課。吃飯就更不用說了,定時定量,少年人餓得快,他幾乎只在吃飯那一小時能有點飽腹感,其餘時間都是餓着的。
更糟的是監控攝像頭這時候還沒有普及,挨打受辱那是家常便飯,除了管教,少年犯之間的欺壓更為糟糕。在這種壓抑,管制的環境裏,每個人的脾氣都相當暴躁,有些人為了尋求刺激,還會主動挑釁同伴。
然後就是長達幾十個小時的禁閉,黑暗,孤獨,饑餓無時無刻不在摧毀理智,讓人想要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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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文傑早就忘了苦日子是怎麽樣的了,他當初破産也只是心理上的煎熬,煙酒什麽的都沒斷過,餓肚子更是不可能。
可是現在,人家搶他的飯菜,吐痰,扇耳光那都是輕的!
紀文傑本來就是裏面年紀小的,而且重生之後,他更沒有了反抗的勇氣。都說初生之犢不畏虎,那是因為他們不會計較後果,不會去想明天會怎麽樣。
但是有了生活閱歷的人會!
他會去想反抗會惹怒施暴者,甚至換來更多的打罵;他會去想萬一人家打斷他手腳,或者其他方式致殘怎麽辦?
但是青少年們不會顧慮怎麽多,紀文傑越是表現得膽小怕事,越是避免沖突,他們越是看不起他,将他當成發洩工具。到後來,連同伴裏最底層的受害者都把他當成了出氣筒。
紀文傑苦不堪言,他每天都想着出去。可惜好事往往事與願違,他因為挑起争端,鬧事打架,藏匿違禁物品等,又加了幾次刑期。
紀文傑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七了,內心滄桑無法言喻,可這些經歷更加堅定了他要做人上人的想法。他要回到當初人人對他卑躬屈膝的日子,更要讓那些欺辱過他的人付出代價!
可惜發下宏願的他這會兒還無處可去,所以下意識回了原來的家。
那個家已經跟他沒有任何關系了,裏面住的也是後來的房主。好在駱建業夫妻還在,對方留他住了一晚,陳芳也把當初淩天留下的錢,一分不少地還給了他。
“拿着這些錢,租個房子,找個工作先安頓下來吧。”駱建業神情嚴肅,給了他最後的忠告。
他這些年一直關注着紀文傑,對方服刑的少管所就在鄰縣,想打聽還是很容易的。紀文傑幾次增加刑期,他都有所耳聞。
不說別的,昨晚上他們一家三口擠在一張床上,他就睡在門邊,一晚上沒敢合眼。因為他心裏清楚,紀文傑是那種記仇不記恩的人。他們對他好,人家不一定會感激;但是有一點做得不好,就可能激起他的怨恨。
駱建業想得沒錯,紀文傑這會兒就挺氣憤的,他覺得駱建業看不起他。
駱家的防備他就看在眼裏,覺得對方假惺惺的,一邊裝作熱情地把他迎進家裏,一邊又阻止駱子俊跟他接觸。
而且僅僅住了一晚,對方就迫不及待地要趕他離開。駱建業和陳芳什麽意思,真把他當成罪犯了?
何況這些錢本來就是他的,他都沒找駱家要利息,駱建業還擺出這麽一副長輩的姿态對他說教。等他發達了,他一定要回來讓對方後悔!
這麽沒眼力見,難怪一輩子只能當個小小的公務員!
紀文傑雄心勃勃,覺得從未來回來的自己是條潛龍。可現實是,他的情況比上輩子還要糟。
他沒辦法回學校,因為幾十年的時光,已經把他腦子裏的知識消磨殆盡了。想一夜暴富吧,他又沒記住任何一支彩票或者股票。
那唯一的路徑,就只能創業了。可上輩子他能成功,是通過吸原公司的血,渠道和人脈都是現成的。現在的他無權無勢,連基本的創業資金都沒有。
紀文傑想了想,覺得自己還是只能走上輩子的老路,他要去找孔瑩。
紀文傑孑然一身,說走就走,當天就坐着大巴來到了惠南市。然後他就遇到了第一重阻礙,上一世他大學才認識孔瑩,對方高中在哪兒讀的,他已經忘了。
至于孔家住址,他記得,可他進不去。
孔家的小區是剛剛落成的高檔住宅,安保嚴格,就算僥幸混進去了,萬一被抓……以他的履歷,怕是剛出來又要進去,紀文傑不敢冒險。
他只好守在小區門口,終于在一個周末,讓他等到了。
孔瑩梳着高馬尾,穿着青春洋溢的泡泡袖,背帶牛仔裙從門口走了出來。看到少女時期的老婆,紀文傑心生親切,畢竟是十幾年的老夫老妻,他從走路姿态,一眼就把對方認了出來。
“瑩瑩!”
孔瑩回頭,只看到一個不認識的男孩,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吓得她倒退了半步,“你,你在叫我嗎?我好像不認識你……”
紀文傑激動地上前,“瑩瑩,我終于找到你了。”
孔瑩飛快地縮回手,讓紀文傑抓了個空,然後小臉上顯出了怒意,“你誰呀?上來就動手動腳,再不說清楚,我叫保安了。”
他們現在離小區門口沒多遠,保安可能覺得情形不對,在遠處探頭探腦,想必孔瑩一叫,對方就會沖過來。
“別。”紀文傑連忙阻止,“我,我沒別的意思,我就是很喜歡你,打聽了好久,才打聽到你住哪兒。”
畢竟是十多歲的少女,孔瑩一下子紅了臉,“你胡說什麽,我都不認識你。”
紀文傑看着她嬌聲反駁的樣子,心頭一動,覺得有戲,“你不認識我,但我認識你呀,我去你們學校參觀過。”
“是嗎?你是哪個學校的?”
“惠南一中。”
“哦……”孔瑩突然不知道該說什麽了,臉頰紅紅的,有尴尬,也有些不知所措。她是第一次被人當面告白,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兒了。
“瑩瑩,你答應我的追求了嗎?當我的女朋友?”紀文傑深深款款地握住對方的小手。
他已經決定了,等孔瑩答應,立馬讓她懷上自己的孩子。
“什麽呀,我才沒有答應!你你放手!”孔瑩皺眉,用力掙紮起來,對方離她心目中白馬王子的形象差太遠了,皮膚又黑又糙,身上穿的衣服衣領袖口有污漬,身上還有一股濃重的汗臭味。
還有他這雙手,粗糙得根本不像是一個在校學生。
紀文傑當然不會放,死死抓住對方,“瑩瑩,我真的喜歡好很久了,我知道你喜歡芝士蛋糕和椰果奶茶,也知道你喜歡逛你們學校附近的精品店。我答應你,以後我會找很多好吃的好玩的給你,你答應我吧——”
孔瑩只覺得毛骨悚然,“你神經病啊!!”
她用吃奶的勁兒推開對方,然後往小區門口跑,一邊跑還一邊叫保安。
保安聽到動靜,提着電棍就跑了出來。
紀文傑見勢不對,連忙溜了。
“小姑娘,你沒事吧?剛剛那人誰呀,要不要報警?”
“不用了吧,就是個神經病。”孔瑩臉皮薄,不想把事情鬧大,連忙拒絕了。
保安見她和那男孩年紀相差不大,又交流了好一會兒,以為她其實認識對方,怕讓家長知道才不敢聲張,送走了孔瑩還搖了搖頭,“現在的孩子……”